(一)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特别是九大领域的信息公开,对受理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经审核认定可以让社会广泛知晓的,在答复申请人的同时,通过主动公开渠道予以公开。
(二)切实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服务。主动听取公众的意见建议,提高各部门的主动公开意识,为申请人提供更便捷的服务,努力提高回复质量和水平。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专栏建设管理,继续推进工作的审批、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决算办“三公”经费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征地拆迁、人事招聘、公务员招录情况等方面重点信息公开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