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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四川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川府发〔2008〕33 号)的规定,现将我厅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  

2013年四川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基本信息

2013年四川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内容

(一)积极推进行政决策及落实情况公开

我厅始终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建立健全决策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逐步扩大行政决策公开的领域和范围,推进行政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教育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在决策前都要广泛征求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反馈或者公布意见采纳情况。在芦山灾后教育恢复重建过程中,及时公开学校重建各种信息,真正做到“阳光重建”;在实施民生工程上,凡是涉及到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和奖、助学金发放政策信息都在四川教育网和各高校网站及时公开;在推进决策过程公开上,认真落实好重大决策专家咨询和评估制度。

(二)规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为全面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四川省教育厅印发了《四川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川教〔2012〕165号),进一步明确了公开的内容、时限和责任主体,规范了厅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截止2013年12月31日,我厅在“四川教育网”和四川省电子政府信息外网门户网站等其他公开载体全年公开各类信息5865条;开设政务微博2个,通过政务微博全年公开政府信息1615条;召开新闻发布会1场。全年有6件依申请公开事项,受理6项,受理率为100%。未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事项。

按照省政府的要求,我厅在坚持常规信息公开的基础上,2013年重点做好了高考招生和大学生就业政策的信息公开。通过健全制度,规范程序,强化监督等手段,将“阳光招生”的各类信息和大学毕业生就业的各种优惠政策在“四川教育网”和省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同时利用四川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台、新闻发布会、四川教育网、四川省教育厅政府信息服务及监督热线电话、各种听证会、咨询会、评议会和教育导报、教育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文本资料等主动公开了机构设置、变更以及职责权限,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开招聘信息、各类评优表彰需公示的信息,面向社会的招生考试信息等情况,教育发展总体规划、重大政策措施及实施情况,重大教育经费支出情况,年度教育事业统计数据报告,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标准,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处置等情况,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开招标中标情况,社会捐赠的管理、使用情况,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的依据、程序、结果,向社会承诺的事项及完成情况,以及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

(三)公开的形式

1.教育厅网站。

“四川教育网”网站是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通过网站,可以查阅全省各级教育行政机关的公开指南和目录以及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下载办事表格。2013年全年网站浏览量1300余万人次。

2.教育导报、四川电视台科教频道。

重要的教育政府信息,我们都要在《教育导报》和四川电视台科教频道上公开。全年共出版了《教育导报》118期,四川电视台科教频道对涉及公众的教育政府信息都及时予以播出。

3.其它新闻媒体和新闻发布会。

通过其他报刊、广播等新闻媒体,及时宣传报道教育重大事件、重要政策、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等。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明年工作打算

虽然我厅在今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做出了一定的成绩,但工作中也还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如还需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创新信息公开方式方法等,更加牢固树立“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扎实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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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四川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造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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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四川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相关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川府发〔2008〕33 号)的规定,现将我厅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

2013年我厅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川办发[2013]64号)文件精神,结合教育工作实际,认真落实省政府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公开机制,健全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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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四川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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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四川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文献

宁波市质监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宁波市质监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宁波市质监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格式:pdf

大小:12KB

页数: 8页

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8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以下简称 ?条 例?)自 2008 年 5 月 1 日正式施行以来,我局按照市政府 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 ?条 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 2008 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一)工作整体推进情况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 ?关于做好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信息公开条例 ?准备工作的通知 ?(甬政发, 2007? 115 号)的统一部署,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克服 了人员少、时间紧、任务重等困难,按照文件精神,并结合 质监工作实际,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建立健 全各项工作制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去年 5月 1日 ?条例?正式施行,我局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 率,提高政府信息透明度,确保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教育厅

格式:pdf

大小:12KB

页数: 14页

四川省教育厅 川教函〔 2016〕277号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关于实施建档立卡 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有关具体事项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 财政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扶贫移民局, 省内地方属普通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财政厅、教育厅、人社厅、省扶贫移民局《关于实施教 育扶贫攻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川财教〔 2015〕230 号),为 落实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 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免除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园幼儿保教费 (一)资助对象及标准。 从 2016 年春季学期起,对全省除 民族自治州、自治县以外的其余 132个县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 园幼儿据实免除保教费。 其中:在公办幼儿园就读的建档立卡贫 困家庭幼儿, 按照实际收费标准据实免除; 对在教育主管部门批 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建档立卡贫

湖北省教育厅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简介

一、总体情况

2019年,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不断完善制度建设,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

(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切实提高政务信息公开能力

优化工作机制,推进省政府关于“放、管、服”改革部署落实落细,成立省教育厅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办公室,统筹协调推进教育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认真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专题学习和业务培训,修订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办事指南,明确信息公开责任主体,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

(二)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积极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对决策、执行、服务、管理、监督过程中产生的政府信息,严格制作、传递、存储、更新周期管理,严格落实承办、审查、审批、发布各环节责任,规范信息公开行为。对于需要公开的信息,合理确定网站公开、依申请公开、其他公开等公开渠道,严格审查信息内容,确保发布信息准确。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对涉及教育民生的政务信息进行主动公开。在厅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机关职能、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主动公开教育政策信息并发布政策解读;主动公开以“三公”经费为重点的年度经费预算、决算信息。

(三)积极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渠道

认真落实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有关要求,组建工作专班,及时完成厅门户网站改版和数据迁移工作。新版门户网站进一步丰富了信息公开栏目内容,优化了信息公开平台功能,拓展了信息公开的渠道和方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按照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规范,认真抓好“法定主动公开”专栏建设,主动及时准确发布应公开信息。

2019年,参加、举办新闻发布会2次,发布政策解读稿件2条,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解读产品4个,回应关注热点3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9

7

24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0

435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4

0

4477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5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08

537.28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全年共受理36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涉及贫困生资助、行政审批等相关内容,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全部依法及时予以规范答复。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4

0

0

0

0

0

3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1

0

0

0

0

0

31

(二)部分公开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4

0

0

0

0

0

3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2019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工作要求仍有一定的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厅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的主渠道功能有待加强。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公开能力和水平。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责任体系建设,优化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基础信息采集、分类和信息公开目录管理;二是围绕教育重点领域,抓好信息公开工作的督办落实,认真梳理、整合各类政务信息资源,公开发布,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三是围绕教育中心工作,突出教育特色,进一步加强厅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内容建设,充分体现厅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主渠道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2019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我省教育改革发展实际,明确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制定措施,细化责任,分阶段推进,相关工作任务得到有效落实。严格执行行政审批公示、公开和“双公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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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吉林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简介

2019年吉林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9年,省教育厅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在省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优化制度机制、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社会需求,提升教育领域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度。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实施清单管理,推进政务事项主动公开

  对标《国家级基本目录(1944项)》要求,确定政务服务清单事项46项,做到“清单之外无审批”。对照吉林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动态管理政务服务事项内容,规范政务服务事项新增、变更、取消程序。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有效落实,全面落实“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要求,不断提高网上政务服务能力。主动向社会公布《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废止一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依法清理政务服务事项相关证明,对无法律、法规依据设定的证明事项,全部予以取消。涉及学校、学生、教师的各类奖、贷、补、助、免等政策标准、各类考试优惠加分政策标准等政策文件全部公开;凡涉及奖优评先、职称评审、课题申报等事项遵循公示程序全部公开;凡涉及基础建设、大宗物资采购等事项遵循招标投标程序全部公开;凡涉及招生录取程序、咨询及申诉渠道、考试加分考生资格等信息全部公开。及时向社会公示“吉林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高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和高校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二)突出重点领域,加强事项事中事后监管

  凡涉及公众和师生切身利益重要政策措施出台前,通过“两微一端服务平台”与网友互动,做好教育政策解读,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向省内外媒体推送新闻通稿20篇。按照教育部有关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部署,指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将义务教育学区划分、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咨询电话等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布。通过下发《普通高校招生指南》和在门户网站等设立“志愿填报”“分数查询”“录取查询”移动端口,全年点击率达到200万次以上。公开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将公开业务咨询电话设置语音提示,及时回复网民互动交流平台信息。利用“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及时公布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截至2019年底,全省在服务平台上发布校外培训机构3511所,占应发布数的96.3%。全年未收取与政务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

(三)夯实基础工作,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印发《2019年省政府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涉及教育领域信息公开任务分工方案》,完善制度,规范政务公开办事流程。进一步拓宽门户网站、电视台、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发布渠道,合并教育资源服务平台,在首页增设政务、高教、职教、基教、幼教、特教、文件通知、公示公告、人事任免、重要活动、领导讲话、民生实事、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扶贫攻坚等栏目,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和新闻事件。全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件,全部依法做出行政复议决定。全年办理行政应诉案件1件,经过法院审理,终审判决省教育厅胜诉。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371件,接待群众来访186批次1867人次,网上接收办理信访事项232件,出具各类告知书、答复意见书等170余份,受理办理省长公开电话办公室和省委办公厅转送群众来信信访件7件,接听信访投诉、举报、政策咨询等电话1700余次。受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23件,出具各类告知书、答复意见书等23份。完善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机制,主动建立联系,深入听取意见,做好代表委员面复制度,沟通率和走访率均达到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

---

---

规范性文件

12

12

1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

0

228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0

4020

行政强制

---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7

---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75万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2

1

2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2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8

(七)总计

22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1

0

1

1

0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省教育厅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对照政务公开工作的标准和要求还有一定差距。面对教育领域的新难点问题,还是习惯于运用老办法、老手段,而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协调化解矛盾纠纷的理念相对不强。部分人员对政务公开的理解认识还不够完全到位,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还需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流程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形式单一,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创新。

下一步,省教育厅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

以教育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为突破口,运用新载体丰富信息发布渠道,做到重要事项“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加大决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力度,不断推进行政权力和办事项目公开透明。

(二)加强信息公开监督管理

把信息公开工作完成情况列为厅年度评优评奖的重要指标,切实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和指导。加强对全省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力度,完善信息公开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等工作制度。

(三)扩大信息公开覆盖面

实时发布涉及师生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主动更新公开的信息内容。有计划地开展全省教育系统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加强教育系统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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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县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简介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闽政办〔2013〕103号,以下简称《重点工作安排》)以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政办函〔2013〕157号)。由东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完成本报告。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闽政办〔2013〕103号,以下简称《重点工作安排》)以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政办函〔2013〕157号)。由东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完成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3年我县严格按照中央、省市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及时转发了重点工作安排,紧紧围绕省市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引导两区七镇乡镇、各县直属部门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转变政府职能、保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2013年,成立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镇、各部门也相应成立了或调整了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专抓具体工作,从而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化和规范化。

(二)规范程序,完善制度。我县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部门绩效评估内容,与绩效工资挂钩,有力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和问责制,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坚持谁公开、谁管理,谁审查的原则,严格执行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的工作纪律,全力保证本地本部门信息的安全。

(三)扎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根据《重点工作安排通知》和省的有关要求,依托中国·东山门户网站设置财政预决算、环境保护、采购招标、重大项目、公共资源、认识信息、统计信息等专栏,并引导财政局、药监局、环保局、安监局、发改局、国土局等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牵头部门,依托其部门门户网站及时主动公开政府预算、决算报告、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以及“三农”等重点领域的信息。

(四)推动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透明。积极推动我县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及学校、气象、公共交通、供水、供电、通讯、邮政等公共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并围绕社会普遍关注的价格、质量、服务等要素,通过“中国·东山”门户网站的公共服务平台栏目重点公开教育、医疗卫生、交通出行、公共事业、住房、资质认定、就业、企业开办设立、社会保障、证件办理、婚育收养、经营纳税等行业的办事指南、收费标准、监督渠道等内容。

(五)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优化改版网站,在门户网站增设审批服务、场景式服务、办件查询等栏目,丰富网上办事内容,并加强全县两区七镇、39个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全县下属46个政府信息公开单位逐步完善其网页专栏建设,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大大方便社会公众查阅利用政府信息,据统计,全县49个单位全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2487份,依申请公开292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我县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87条。其中县镇两级政府567条,县直部门192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2013年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机构职能类信息352条,占14.1%;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306条,占 12.3%;规划计划类信息140条,占5.6%;行政许可类信息149条,占6%;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212条,占8.5%;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99条,占4%;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187条,占7.5%;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424条,占17%;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477条,占19.2%,其他类别信息141条,占5.7%。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政府信息主要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媒体、两馆查阅场所及其他便民渠道公开。其中,网站公开2428条,公告栏等其他形式公开59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3年度我县作为依申请公开信息292条,受理1条依申请公开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县政府信息公开未实行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我县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着个别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还不足,流于形式,工作效果不明显、公开内容连续性不强、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参差不齐等。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我们将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加强业务培训。结合实际,对所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

(二)加强监督。结合年度部门绩效考核制度,细化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内容,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促进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衡开展。

(三)提高公开实效。紧紧围绕方便群众办事、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工作效能的目标,切实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扎实有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主动公开及依申请公开情况说明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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