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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化领导,落实部署
我厅成立了环境信息公开工作领导组,负责我厅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厅长为领导组组长,主管副厅长为副组长,成员包括厅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由环境督察处负责牵头我厅环境信息公开的总体工作;各职能处室和有关部门负责提供相关环境管信息。省环境信息中心负责领导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环境信息公开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以及依申请信息公开受理的工作。2016年1月22日,我厅专门召开厅务会,将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工作作为2016年工作的重点之一加以部署推进。主管厅领导多次召集有关部门进行安排部署,对我厅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统一调度安排,通过强化责任、对有关任务层层分解落实 。
(二)突出重点,积极推进
按照省政府要求,我厅下发了《山西省环境保护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晋环督察〔2016〕5号),重点贯彻落实环保部和省政府2016年政务公开有关工作要求,规定了16项主要任务,全面推进新形势下环境保护政务公开,提升环境治理能力,增强环保部门公信力、执行力,保障人民群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其信息公开内容严格依照《山西省环境保护厅政务信息发布审批表》规定的流程进行办理,信息公开时限按照即时、每周、每月、每季或每年的不同频率进行发布,信息公开的形式主要是在我厅政府门户网站显著位置及时对需要公开的信息进行发布。
(三)加大督办,狠抓落实
我厅高度重视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按季度对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对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滞后的有关单位和地区,按照《关于印发<山西省环境保护厅政务督查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文件有关规定进行督查督办。2016年我厅专门就落实省政府《实施方案》、环保部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和企业环境信息公开、以及保障网站栏目更新频率方面开展督办,确保2016年政府网站发布数量、质量均得到明显提升。并就“铁腕治污行动”制作了相关专题报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环保部关于信息公开的要求,根据《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省环保厅积极主动公开本部门的各类政府信息,基本涵盖了我厅各业务处室和下属单位所产生的各类政府信息及我厅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
(一)公开主要内容
2016年省环保厅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408条,是去年的2.78倍,信息公开的力度和效果稳步上升。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8条,占0.28%;政策法规类信息368条,占5.74%;行政职权类信息4913条,占76.67%;工作动态类信息1017条,占15.87%;决策类信息92条,占1.44%。
(二)公开形式
互联网,省环保厅把“山西环境保护网”作为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和第一平台,公众可以通过山西环境保护网的“信息公开专栏”查阅省环保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依申请公开”栏目,可向我厅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的状态。对网站首页布局和栏目进行了调整,增设了行政审批事项清单栏目,使公众能更方便快捷的办理相应手续。
公共查阅服务,在省环保厅资料室设置公共查阅点,方便公众查阅省环保厅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内容。
三、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推进区域环境质量状况公开
推进空气质量信息公开,公开各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在我厅政府门户网站显著位置每日实时发布11个设区城市监测数据和空气质量指数(AQI)值;同时以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序,按月公开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情况。省本级和省会太原市已建设完成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系统,正式对外发布环境空气质量预报,其余市正在加紧推进发布工作。2016年6月5日发布《山西省环境状况公报》对区域环境质量进行公开。
推进水环境质量信息公开,公开流域和断面水质情况。按周公布运城市河津大桥、忻州市万家寨水库两个国控断面地表水质周报;2016年6月5日发布的《山西省环境状况公报》中,公布了96个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总体情况,公布了地下水和城市集中水源地水质总体情况。
(二)推进污染物排放和污染源环境信息公开
我厅在环境保护门户网上设置“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专栏,按照《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目录(第一批)》,对重点监控污染源的基本情况和污染源监测等8类31项环境监管信息进行公布。11个设区市均已在政府网站设置“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专栏。
2016年以来我厅具体公开情况包括:在总量控制方面,公布了山西省国控重点污染源企业名称、所在地区和主要污染物的基本信息,公布了重点监控污染源名单和排污许可证发放情况,包括企业名称、许可证编号、污染物排放量和许可证有效期等信息;在污染源监测方面,按季度公布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监督性监测数据,以及11市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网址;在污染防治方面,公布了清洁生产实施方案和通过清洁生产审核的名单,动态公布危废固废处置和管理信息,按季度公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审核结果及基金补贴情况公布抽查考核不达标名单,发布了大中城市(太原)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在排污费征收方面,按季度公布国控重点企业排污费征收情况信息,公布了山西省2016年国控企业排污费未足额缴纳明细情况。
(三)推进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验收等信息公开
积极推进实现行政审批全过程公开,进一步规范现有管理职能和审批事项,规范和简化审批程序,推进审批过程和结果公开。在行政审批受理、拟审批和审批阶段全过程公开建设项目详细信息,包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监测报告和调查报告等、征求公众反馈意见,做到应公开尽公开。2016年全年公示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30件;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的审批意见28件;环评文件审批决定公告45件;受理核技术应用项目环评文件95件;拟对核技术应用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31件;已受理核技术应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40件;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意见19件;核技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公告56件;受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23件;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意见19件;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影响保护验收审批意见53件。共计439件。
(四)加大监管环境执法和环境信访公开力度
2016年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和环境保护大检查的要求,出台了《山西省环境保护督察实施方案(试行)》和《山西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试行)》等文件,并分两批对长治、晋城、临汾、阳泉4市开展了省级督察,在省厅门户网站、市级电视台、市级主要报纸和微信公账号对省级环保督察的边督边改、信访举报案件查处情况分批进行了公布,累计公布26批287件典型案例的查处情况,全文公布了长治、晋城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尤其是12月按照省政府要求强力推进“铁腕治污”行动以来,在省厅门户网站设立专栏对11各地市督导组的检查情况进行图文并茂的报道。
按季度在政府网站上环保不达标生产重点企业。2016年公布了65家超标排放国控重点企业,公布了单位名称、违法事实、处理情况以及各单位整改情况。对于环境违法严重的企业实施挂牌督办,公布了2016年20家企业实施挂牌督办的有关情况。
在省环保厅网站上设置“环境信访/公开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问题处理情况”专栏,从2016年开始定期发布省本级受理的环境信访事宜(包括来人、来访、来电以及网络信访)办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截止目前已公布6批35件。
(五)加强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
积极组织对《山西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修编,为加强对环境突发事件信息发布,我厅按季度对突发环境事件形势进行分析总结并上网公布。截止目前,我省未发生等级以上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环境安全形势总体平稳。高度重视突发事件的环保舆情应对工作,关注环保舆情动态,强化环保舆情监控。对媒体曝光报道的环境问题,做到尽快查处,认真整改,自觉接受媒体监督。今年以来,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对接,建立了省环保厅新闻报道矩阵,利用门户网站、双微平台等载体主动发声,主动回应,减少民众误解,正确引导舆论动向 。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山西省环保厅共收到依申请43件,其中,网络依申请26件,信函依申请14件,当面申请3件,均已全部办结。主要集中在申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文件的公开,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的6件,同意公开的20件,同意部分公开的3件,不予公开的2件,申请信息不存在的12件。
五、咨询处理情况
省环保厅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咨询服务,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设专人接听、接待公众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和咨询,能当场答复的做到当场答复,疑难问题待研究后及时答复。实行“统一受理,分别办理,归口答复”的工作机制,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工作的规范性。 我厅还成功举办了以“环保升级倒逼产业升级”的省环保厅厅长郭长青访谈录,并与网民进行了友好互动。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省环保厅收到2件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
2016年,全年省环保厅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投诉。
七、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
2016年省环保厅未产生用于政府信息公开软件系统和硬件设备更新等费用。2016年我厅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没有收取费用。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主要问题
尽管2016年以来我厅环境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积极成效,但依然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环保舆情应对机制有待完善。环保问题是广大民众关注的焦点和热点问题,对媒体曝光报道的环境问题,目前很难做到及时主动发声,主动回应,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引发民众误解,造成环保工作的被动局面。
二是环境信息公开程度不均衡。与环评审批、空气环境质量信息公开相比,水环境、土壤环境等环境信息公开的内容尚不全面,程序尚不健全,发布制度尚不完善。
三是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水平有待提升。省厅作为全省环境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厅门户网站,存在在线咨询、在线访谈、民意征集、政策解读频次较低,内容比较单一等方面的问题。
(二)改进措施
为不断增强信息公开实效,推动我厅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今后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强化信息公开制度建设。认真贯彻环保部、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和部署,将环境信息公开做实做细,做到有章可循,有制可依,有据可查,形成以制度管公开、以制度促公开的长效机制。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形成机制、信息报送机制、信息公布机制和调度考核机制。
二是积极利用新技术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网站平台建设,积极应用大数据、云计算、虚拟现实等技术,优化和丰富网站功能,充分发挥我厅门户网站环境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特别是要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对接,利用门户网站、双微平台等载体主动发声,主动回应,努力为公众方便快捷地获取信息创造条件,减少民众误解,正确引导舆论动向。
三是加强信息公开能力建设。进一步强化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健全工作机制,保障工作经费。进一步优化服务环境、创新服务举措,在办实事、见实效上下功夫,进一步完善环境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以及舆论引导机制 。2100433B
当然有区别,除了直辖市的环境保护局,其余一般都是市县级环保局,而环保厅一定是省环保厅。环保局就是环境保护局,比如有的化工厂向长江里排污,就由环保局进行处罚。以北京市环保局为例,其主要职责是:主管北京市...
省级环保部门叫做环保厅,省以下的叫做局如:国家环保部,单指环保部门最高权力机构,正部级待遇 xx环保厅,指省级环保部门 xx环保局,指市、县级环保部门
主要职责是:负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基本制度,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承担落实减排目标的责任,负责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省级资金安排的意见,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
三台县环境保护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1 - 三台县环境保护局 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三台县环境保护局 2009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 下简称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以 下简称《条例》 )和三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台县 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及其配套制度的通知》 (三府办发〔 2009〕 144 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等相关规定进行编制。全文包 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政府信 息依申请公开和咨询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4个部 分。年报电子版通过三台政务网网站( http://santai.my.gov.cn/) 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三台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联系(地址: 三台县 潼川镇九 倒拐 79 号;邮编: 621100;联系 电话: 0816-5229121;电子邮箱: scsthb@sina.com)。 一 概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材料 一、 政府信息及公开的概念 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 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 获取的, 以一定形式 记录、保存的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通过法定形式和程序,主 动向社会 公众和行政相 对人公开,或依申请向特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 织公开的活 动和制度。 二、 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以公开 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 1、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1)四种政府信息行政机关 应当主动公开的 (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切身利益的; (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三)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 事程序等情况的; (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规 和国家有关 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2)《条例》例举 式地具体 规定了县级以上政府、乡镇 政府重点 应 该公开的内容(见《条例》第十、十一、十二条) 2、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根据自身生
一、概述
2016年,江苏省水利厅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江苏省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有关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法依规做好公开工作,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政务公开工作舆情回应等有关制度,不断构建长效工作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强化责任体系,完善信息公开的组织机制
始终把信息公开作为推进“阳光政务”的核心工作来抓,切实强化全年信息公开工作部署。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厅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由1名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厅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承担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办理;机关各处室确定了兼职的信息员,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二是抓好年度工作部署。结合年初制定的省厅全年工作要点,明确年度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任务。下发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各基层单位从增强公开意识抓起,切实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并将信息公开相关工作纳入对基层单位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强化组织协调工作,建立起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有追究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行。三是组织人员培训。在全省水利系统办公室工作会议上,邀请省水利信息中心主任就政务公开中舆情回应工作进行专题辅导,培训范围包括全省水利系统办公室主任、厅机关处室负责同志共约120人。选派综合素质较好的同志参加省政府举办的政务公开培训学习,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优化公开平台,完善信息公开的发布机制
一是抓好厅门户网站建设。根据《江苏省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进一步完善厅门户网站各个栏目,坚持定期更新。紧紧围绕水利工作重点、行业管理、应急管理等内容抓好信息公开工作,突出做好防汛抗旱、水利建设、水资源管理和重点水功能区监测信息、部门预算等群众关心的水利热点信息公开,重点发布水利发展规划、汛期雨情水情、人事任免、财政资金、水利收费等重要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二是创新平台建设。在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政务微博、报刊、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基础上,开通厅官方微信公众号,积极引入听证会等新模式,拓宽公开渠道,拓展公开内涵。在《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的起草过程中,将《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草案)》全文在江苏水利网上公开,扩大公众参与范围,向社会征集修改意见和建议。同时,召开听证会,邀请社会各界的代表以及听证旁听人等30余人参加,实现与群众即时沟通、“零距离”交流。
(三)强化互动交流,完善信息公开的回馈机制
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主动接受群众对水利工作的监督,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得到有效落实。一是完善互动渠道。进一步发挥厅长信箱、在线咨询、纪检举报、信访接待、网上调查、民意征集、在线访谈等网上公共服务系统功能,切实增强与社会公众的互动交流,接受公众监督。二是推行领导接待日制度。建立领导接访日制度,热情接待来访者,对能当时答复和解决的问题通过现场办公解决,需要协调和研究的及时做好协调处理工作。三是有效回应舆情。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要求,坚持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密切协作、快速反应,依法处置、确保安全的原则,及时、稳妥、有效处置各类政务舆情。制定了《江苏省水利厅政务舆情回应暂行办法》,对政务舆情的责任划分、监测平台建设、分类处置等作了具体规定。加强媒体舆论引导,强化宣传策划、新闻发布,组织召开3场新闻发布会。在舆情热点处置方面,重点对两湖禁采、太湖水源地等热点问题进行回应和处置,取得明显效果。
二、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一)推进行政机关办事公开
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逐项制定审批流程,将审批清单、办理运行流程、设定依据、申报材料等要素依法在江苏水利门户网站和厅行政审批服务窗口现场及时公开。2016年,审批服务事项已实现外网受理、内网办理、结果网上公示的全过程网上办理。开展厅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双公示”工作,及时进行公示发布,完成情况良好,6月份全省信用管理会议上作交流发言。9月底,开发完成“双公示”自动上报显示系统,实现双公示信息与省信用中心数据库后台自动对接。
(二)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政府信息公开
一是加强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在预算和决算信息公开方面,严格按照省预决算公开规定,公开内容明细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并对预算和决算内容进行逐项解释,有图、有数据、有说明;在专项资金公开方面,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公布45项专项资金分配信息;在“三公”信息公开方面,认真落实省“三公经费”公开要求,对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相关经费进行详细公开,对因公出国(境)、公用购置及使用、公务接待等费用逐项进行预决算情况对比分析,对“三公经费”增减情况进行说明。
二是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建立水利工程招投标信息系统,实行电子招标投标,相关信息均在省水利厅门户网站“江苏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专栏公开,按有关规定,对达到招标限额的采购项目,采购过程和结果及时上网公开。2016年,发布招标公告789条,中标公告670条。
三是加强公共监管信息公开。每日在省水利厅门户网站公布实时水情、实时雨晴,为群众提供实时水利信息服务;定期公布江苏省重点水功能区水质通报信息,每日对重要水功能区(561个)进行监测,单月实施全覆盖监测,包含重要景观、敏感水体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
我厅2016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2件,其中通过江苏省水利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提交的网上申请8件,书面申请4件,内容主要涉及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行政审批等。我厅安排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交办、回复等工作,确保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在回复办理过程中,注重加强与申请人的主动沟通,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所有申请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答复申请人,满意率达100%。
(四)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认真及时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今年共承办建议、提案85件。严格落实分级负责、分工办理、专人经办、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从严控制文本格式、办理时限,并按要求将部分适宜公开的建议提案在门户网站上公开。建议、提案按期办结率100%,得到代表、委员的充分肯定。
(五)网上来信办理情况
按照《江苏省信访条例》《江苏省水利系统网上信访工作办法(试行)》《江苏省水利厅<厅长信箱>办理规则》要求,紧紧围绕“畅通渠道、方便群众、倾听民意、解决民困”宗旨,积极做好网上来信办理、答复工作,较好解决了一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难点问题。2016年共受理网上来信263件,其中省委书记省长信箱3件、厅长信箱150件、在线咨询信箱101件、信访信箱9件。有效信件共244件,其中投诉举报类135件,政策资讯类93件,建议意见类16件。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公开信息时效性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信息公开的部门协同需进一步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岗位业务培训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改进信息公开工作流程,规范操作细节;二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开展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切实加强工作分工配合,提高责任意识和效率意识;三是进一步提升工作时效,加大考核力度,加强日常工作督促,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2100433B
(一)立足增强实效、加强政务公开能力建设,强化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发挥厅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强化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等重点功能。加强厅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建设,进一步丰富政务公开内容和条目,优化信息公开栏目架构,提升公开信息的集中度、便利性。充分整合数据资源,完善各项办事、审批结果、供应结果、征地信息等查询功能建设,为公众查询提供方便快捷的渠道;不断优化在线办事功能,增强网站人性化设计,努力为群众提供更便捷、更高效、更贴心的办事服务,营造阳光高效的国土资源政务环境 。
(二)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助推政民互动。深入贯彻“三同步”制度。拓宽政务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新媒体的互动传播功能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借助我厅微博、微信公众号平台,及时就重要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发布权威信息,传播国土文化。
(三)着眼持续健康发展,推进省、市、县三级国土资源部门公开水平持续提升。以查促建,将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全面推动全省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工作有效落实。同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要求,我厅对市、县门户网站进行不定期抽查,督促各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做好门户网站维护更新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厅按照《条例》、《办法》和省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充分利用厅门户网站、省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报刊年鉴等对外传播信息的窗口和渠道,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机构职能、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各类土地和矿产资源行政审批结果信息、土地出让结果信息、征地信息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国土资源信息。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和回应工作,进一步扩大国土资源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增强时效性,扩大影响力。
(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我厅新增和变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40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593条,政务微博发布信息28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5条。并按规定在省财政厅批复本单位预算后规定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了2016年度财政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15年度财政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在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方面,我厅进一步加大行政审批公开力度,在省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上公开7大类89项行政许可事项内容,优化办事流程,缩短办结时限、精简申请材料,简化行政审批手续,将所有案卷审批的过程、结果全部在网上公开,供群众查询、监督,切实为办事群众提供便利。依法推进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出让,从根本上遏制个人插手干扰土地、矿产资源的出让,规范权力的运行。
(三)在厅信息公开场所购置大型信息发布屏、信息查询机等设施,主动公开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办事指南及具体行政审批信息,确保主动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在电子公告栏等设施上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每年约4000余条。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厅将本年度生成的全部政府信息在厅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布。包括机构职能类、政策法规类、工作动态类、行政职权类、领导讲话类、人事类、财务预决算类、国土资源状况类、国土资源规划计划类、行政审批公告类、地价类、资质管理和项目情况类等12个子栏目信息,共60大项249小项。同时,我厅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厅政务办公平台相挂钩,把厅政务办公平台中办文办件的结果及时在省政府网站、国土资源部网站和我厅门户网站上公布。
三、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实现国土资源重点领域信息全面公开。按省政府统一要求,重新制定发布了各类清单和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服务指南,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进展情况、结果等信息均已公开。及时公开了经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及报表,并对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情况以及债务情况等重要事项做出说明。我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社会、依法行政、规范行政审批、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多次得到国土资源部和省政府、省政协、省纪委有关领导的充分肯定。
(二)实现国土资源工作文件信息全面公开。我厅门户网站首页设置了新闻中心、通知公告、文件汇编、省内动态、省外动态、招拍挂公告、政务公开等7项栏目。其中,文件汇编栏目中,我们遵循“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将我厅所有可以对社会公开的厅党组发文、厅发文、厅办发文、厅函等均向社会进行了公开,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三)实现国土资源交易信息公开。我厅针对社会关注的国土资源交易热点问题,依据国土资源管理实际工作的需要,在厅门户网站开设了山西省国土资源网上交易大厅,公布国土资源交易操作程序,发布国土资源交易相关信息,以利于形成公开竞争的土地、矿业权市场。
(四)实现党建与信息公开业务深度融合。我厅紧跟省委坚持以党建为统领的要求,把党建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度融合,开设了两学一做专栏、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及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国土课堂、国土资源宣传等专题栏目,突出全面从严治党这个主线,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坚决刷新吏治、持续改进作风、强化基层基础、健全党内法规制度、实施人才强省战略、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为重点,把抓落实作为纪律要求,为“塑造山西美好形象,实现山西振兴崛起”作出积极贡献,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五)规范依申请公开。为提高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标准,我厅强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场所的管理和服务,明确工作标准,做好现场解疑释惑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制定统一规范的答复格式,推行申请答复文书的标准化文本,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及时梳理本单位本系统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按照申请内容、答复情况等进行分类管理,加强研究分析,促进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办理情况是:收到申请25件(全部为信函申请),按时办结25件。信息公开申请全部依法及时进行了答复,无不予受理情况,没有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相关公开工作得到申请人的普遍好评。
五、咨询处理情况
我厅在行政审批大厅设有咨询服务窗口,在厅门户网站上设有咨询栏目,根据“统一受理,分别办理,归口答复”的工作原则,2016年,共接待公众咨询3698人次,门户网站咨询答复1625人次,做到了即问即答。对能当场答复的做到当场答复,疑难问题待研究后及时答复,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时效性。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我厅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5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2件,被依法纠错1件,其他情形2件;参加行政应诉讼案件3件,其中驳回原告诉讼请求1件,被依法纠错0件,其他2件。
七、工作支出与收费情况
2016年,我厅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费的情况,也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相关的费用支出。
八、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2016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条例》、《办法》的要求及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如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彻底,与社会公众互动交流的功能有待进一步提高等。
2017年,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提高做好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加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力度,推行重大会议与重大项目的公开工作。
二是进一步加强系统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力度。加大对各级国土资源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切实提高全省国土资源系统的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三是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方式,充分利用好新闻发布会和新媒体等平台,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强与公众互动交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四是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履职能力。强化信息公开工作政策法规和制度宣传,营造良好的信息公开工作环境 。2100433B
一、概述
2010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厅认真贯彻科学发展的各项要求,紧紧围绕安全水利、资源水利、环境水利和民生水利的工作大局,不断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努力提升水利保障和服务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一年来,我厅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条例》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强化工作措施和责任落实,扎实推进全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
(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工作机制。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统一要求,明确了厅分管领导和工作机构,定期组织联席会议成员召开政府信息工作研讨会,结合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实际,2010年,厅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对各项工作机制进行了全面梳理,着重各项工作机制的磨合和完善,强化工作实际效能,确保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向常态化、长效化平稳过渡。
(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保障市民和组织可以方便、快捷地获取我厅有关的政府信息,我厅结合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认真按照《条例》规定,定期更新了《江苏省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制度的完善,切实做到以制度为保障,以保障促落实,以落实求成效,以成效求发展。
(三)开展保密审查活动。按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精神,遵循“未经保密审查的信息不得公开、未经解密并准予公开的信息不得公开、公开与保密界限不清的信息不得公开”的原则。我厅展开了保密审查自查工作,经自查,未发现涉密信息公开行为。
(四)加强我厅互联网门户网站建设。为有效应对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带来的政务公开工作新需求和新特点,我厅在改版后的厅政府网站上设立了厅长信箱、在线咨询、在线访谈、民意调查、投诉建议、网上直播等栏目,实现了各部门网站的优化整合、数据关联,进一步强化了我厅互联网门户网站的互动渠道和窗口服务功能,提升了我厅门户网站的服务能力。
二、公文类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省水利厅在2010年度共计产生公文类政府信息1315,其中:主动公开的公文类信息有521条,依申请公开792条,涉及国家秘密的公文类信息2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省水利厅2010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8条,全文电子化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概况类的信息0条;政策法规类的信息9条 ;规划计划类信息2条 ;综合工作类的信息2条 ;行政许可类的信息0条;业务工作类的信息128条;行业发展能力建设类的信息3条;直属单位类的信息52条;南水北调类的信息12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省水利厅2010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5件,其中:通过江省水利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提交的网上申请有5件(均在三个工作日内答复),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的申请有0件。
五、咨询处理情况
省水利厅2010年度共接受公民咨询694次,其中公共查阅室接待5次,咨询电话接听15次,网上咨询678次,均按时办结。
六、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省水利厅2010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件。
七、政府支出与收费
1、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5万元。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无。
2、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未收费。
八、移交情况
按照苏档发〔2008〕16号文件要求,2010年,我厅累计向省档案馆移交的政府信息共982条(其中2010年208条)纸质件及电子件。
九、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0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正常,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在公开信息的内容和质量方面需要进一步精益求精。
一是除主动公开机关文件类信息外,还应进一步挖掘信息资源,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
二是相关业务部门重视程度参差不齐。信息公开不够全面,实质性内容不多,各种动态性信息发布单一、量少,部分应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做到及时公开,在更新维护、监督约束等方面的工作机制仍需改进。
三是各业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以及业务素质还需进一步提高。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厅将继续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要求,结合公众需求为导向,认真查找不足,努力有效措施,切实推进我厅信息公开工作有更显著的进步。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