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2016年,江苏省水利厅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江苏省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有关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法依规做好公开工作,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政务公开工作舆情回应等有关制度,不断构建长效工作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强化责任体系,完善信息公开的组织机制
始终把信息公开作为推进“阳光政务”的核心工作来抓,切实强化全年信息公开工作部署。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厅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由1名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厅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承担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办理;机关各处室确定了兼职的信息员,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二是抓好年度工作部署。结合年初制定的省厅全年工作要点,明确年度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任务。下发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各基层单位从增强公开意识抓起,切实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并将信息公开相关工作纳入对基层单位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强化组织协调工作,建立起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有追究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行。三是组织人员培训。在全省水利系统办公室工作会议上,邀请省水利信息中心主任就政务公开中舆情回应工作进行专题辅导,培训范围包括全省水利系统办公室主任、厅机关处室负责同志共约120人。选派综合素质较好的同志参加省政府举办的政务公开培训学习,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优化公开平台,完善信息公开的发布机制
一是抓好厅门户网站建设。根据《江苏省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进一步完善厅门户网站各个栏目,坚持定期更新。紧紧围绕水利工作重点、行业管理、应急管理等内容抓好信息公开工作,突出做好防汛抗旱、水利建设、水资源管理和重点水功能区监测信息、部门预算等群众关心的水利热点信息公开,重点发布水利发展规划、汛期雨情水情、人事任免、财政资金、水利收费等重要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二是创新平台建设。在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政务微博、报刊、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基础上,开通厅官方微信公众号,积极引入听证会等新模式,拓宽公开渠道,拓展公开内涵。在《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的起草过程中,将《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草案)》全文在江苏水利网上公开,扩大公众参与范围,向社会征集修改意见和建议。同时,召开听证会,邀请社会各界的代表以及听证旁听人等30余人参加,实现与群众即时沟通、“零距离”交流。
(三)强化互动交流,完善信息公开的回馈机制
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主动接受群众对水利工作的监督,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得到有效落实。一是完善互动渠道。进一步发挥厅长信箱、在线咨询、纪检举报、信访接待、网上调查、民意征集、在线访谈等网上公共服务系统功能,切实增强与社会公众的互动交流,接受公众监督。二是推行领导接待日制度。建立领导接访日制度,热情接待来访者,对能当时答复和解决的问题通过现场办公解决,需要协调和研究的及时做好协调处理工作。三是有效回应舆情。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要求,坚持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密切协作、快速反应,依法处置、确保安全的原则,及时、稳妥、有效处置各类政务舆情。制定了《江苏省水利厅政务舆情回应暂行办法》,对政务舆情的责任划分、监测平台建设、分类处置等作了具体规定。加强媒体舆论引导,强化宣传策划、新闻发布,组织召开3场新闻发布会。在舆情热点处置方面,重点对两湖禁采、太湖水源地等热点问题进行回应和处置,取得明显效果。
二、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一)推进行政机关办事公开
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逐项制定审批流程,将审批清单、办理运行流程、设定依据、申报材料等要素依法在江苏水利门户网站和厅行政审批服务窗口现场及时公开。2016年,审批服务事项已实现外网受理、内网办理、结果网上公示的全过程网上办理。开展厅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双公示”工作,及时进行公示发布,完成情况良好,6月份全省信用管理会议上作交流发言。9月底,开发完成“双公示”自动上报显示系统,实现双公示信息与省信用中心数据库后台自动对接。
(二)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政府信息公开
一是加强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在预算和决算信息公开方面,严格按照省预决算公开规定,公开内容明细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并对预算和决算内容进行逐项解释,有图、有数据、有说明;在专项资金公开方面,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公布45项专项资金分配信息;在“三公”信息公开方面,认真落实省“三公经费”公开要求,对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相关经费进行详细公开,对因公出国(境)、公用购置及使用、公务接待等费用逐项进行预决算情况对比分析,对“三公经费”增减情况进行说明。
二是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建立水利工程招投标信息系统,实行电子招标投标,相关信息均在省水利厅门户网站“江苏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专栏公开,按有关规定,对达到招标限额的采购项目,采购过程和结果及时上网公开。2016年,发布招标公告789条,中标公告670条。
三是加强公共监管信息公开。每日在省水利厅门户网站公布实时水情、实时雨晴,为群众提供实时水利信息服务;定期公布江苏省重点水功能区水质通报信息,每日对重要水功能区(561个)进行监测,单月实施全覆盖监测,包含重要景观、敏感水体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
我厅2016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2件,其中通过江苏省水利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提交的网上申请8件,书面申请4件,内容主要涉及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行政审批等。我厅安排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交办、回复等工作,确保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在回复办理过程中,注重加强与申请人的主动沟通,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所有申请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答复申请人,满意率达100%。
(四)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认真及时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今年共承办建议、提案85件。严格落实分级负责、分工办理、专人经办、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从严控制文本格式、办理时限,并按要求将部分适宜公开的建议提案在门户网站上公开。建议、提案按期办结率100%,得到代表、委员的充分肯定。
(五)网上来信办理情况
按照《江苏省信访条例》《江苏省水利系统网上信访工作办法(试行)》《江苏省水利厅<厅长信箱>办理规则》要求,紧紧围绕“畅通渠道、方便群众、倾听民意、解决民困”宗旨,积极做好网上来信办理、答复工作,较好解决了一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难点问题。2016年共受理网上来信263件,其中省委书记省长信箱3件、厅长信箱150件、在线咨询信箱101件、信访信箱9件。有效信件共244件,其中投诉举报类135件,政策资讯类93件,建议意见类16件。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公开信息时效性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信息公开的部门协同需进一步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岗位业务培训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改进信息公开工作流程,规范操作细节;二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开展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切实加强工作分工配合,提高责任意识和效率意识;三是进一步提升工作时效,加大考核力度,加强日常工作督促,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