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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
Mn |
Si |
Cr |
Mo |
V |
Cu |
S |
P |
≤0.12 |
0.5-0.9 |
≤0.5 |
4.5-6.0 |
0.40-0.70 |
0.10.35 |
≤0.5 |
≤0.030 |
≤0.035 |
(经740-760℃保温4h,然后空冷)
抗拉强度бb(Mpa) |
伸长率δ5(%) |
≥540 |
≥14 |
CHH507(R507)
符合:GB E5MoV-15
相当:AWS E502-15
说明:采用直流反接,短弧操作,可进行全位置焊接。焊前焊件需预热至300℃~400℃(整个过程中必须保持此温度),焊后须经740℃~760℃回火处理。
药皮不同,422属于酸性焊条,506属于碱性焊条。抗拉强度不同422每平方毫米42公斤,506每平方毫米50公斤。
应该算,是构成或按成实体项目的材料
不是
用于焊接Cr5Mo类钢,如400℃的高温抗氢腐蚀的管道。
1. 焊接焊条须经350℃烘焙1小时,随烘随用。
2. 焊前必须对焊件清除铁锈、油污、水份等杂质。
产品图片
2100433B
电焊条
电焊条 目录 作用 常用型号 分类 存放处理 作用 电焊条 焊条由焊芯及药皮两部分构成。焊条是在金属焊芯外将涂料(药皮)均匀、向心 地压涂在焊芯上。焊条种类不同,焊芯也不同。焊芯即焊条的金属芯,为了保证 焊缝的质量与性能, 对焊芯中各金属元素的含量都有严格的规定, 特别是对有害 杂质(如硫、磷等 )的含量,应有严格的限制,优于母材。 焊条中被药皮包覆的 金属芯称为焊芯。 焊芯一般是一根具有一定长度及直径的钢丝。 焊接时,焊芯有 两个作用:一是传导焊接电流, 产生电弧把电能转换成热能, 二是焊芯本身熔化 作为填充金属与液体母材金属熔合形成焊缝。 压涂在焊芯表面的涂层称为药皮。焊条的药皮在焊接过程中起着极为重要的作 用。若采用无药皮的光焊条焊接, 则在焊接过程中, 空气中的氧和氮会大量侵入 熔化金属,将金属铁和有益元素碳、 硅、锰等氧化和氮化形成各种氧化物和氮化 物,并残留在焊缝中, 造成焊缝
J507XG管道全位置电焊条的研制
本文研究了碱性立向下全位置焊接电焊条的工艺性能与焊条药皮配方的关系,着重测定了全位置焊接适应性,电弧稳定性,焊缝成型,焊接飞溅等性能与药皮中各物的相对含量之间的关系,得出了工艺性能良好的最佳焊条配方。
根据不同情况,电焊条有三种分类方法:按焊条用途分类、按药皮的主要化学成分分类、按药皮熔化后熔渣的特性分类。
按照焊条的用途,可以将电焊条分为:结构钢焊条、耐热钢焊条、不锈钢焊条、堆焊焊条、低温钢焊条、铸铁焊条、镍和镍合金焊条、铜及铜合金焊条、铝及铝合金焊条以及特殊用途焊条。
如果按照焊条药皮的主要化学成分来分类,可以将电焊条分为:氧化钛型焊条、氧化钛钙型焊条、钛铁矿型焊条、氧化铁型焊条、纤维素型焊条、低氢型焊条、石墨型焊条及盐基型焊条。
如果按照焊条药皮熔化后,熔渣的特性来分类,可将电焊条分为酸性焊条和碱性焊条。酸性焊条药皮的主要成分为酸性氧化物,如二氧化硅、二氧化钛、三氧化二铁等。碱性焊条药皮的主要成分为碱性氧化物,如大理石、萤石等。
GB30188—2013适用范围和内容本标准为全文强制性标准.标准的主要内容均为强制性条款。本标准是在进行了大量的资料搜集和详实的企业调研测试的基础上制定的。虽然主要内容均为强制性.但因考虑了我国电焊条生产企业的现状及发展.标准中要求达到的技术措施是绝大多数企业都可以做到的。本标准适用于所有电焊条生产企业防尘防毒设计、改造和职业健康管理。也适用于相关部门对电焊条生产企业生产过程中粉尘、毒物危害的监督。
在内容结构上本标准分为十章,主要内容介绍如下:
第1章:范围。本章首先明确了本标准规定的主要内容。界定了本标准的适用范围。
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按照《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要求,在这一部分介绍了本标准所涉及和引用的标准,以及关于引用标准说明。
第3章:术语和定义。本标准只对标准中涉及到的、需要进一步明确、使其不产生歧义的词汇进行了定义,没有对众所周知的术语进行定义。
第4章:总则。本章主要是从总体的、最基本的方面提出了要求。主要包括:尘毒危害治理应达到的目标、防尘防毒设备设施“三同时”管理、防尘防毒工作资金投入等。这部分要求的内容是电焊条生产企业防尘防毒工作得以开展的基础。
第5章:厂址、厂区和厂房。本章对厂址选择、厂区及厂房布局提出了具体的防尘防毒规定。企业选址中.关于电焊条生产企业与被保护对象之间的卫生防护距离.本标准参照某些散发粉尘较相近的生产企业的卫生防护距离标准.从粉尘发尘量、对人体危害程度及尘毒特性等方面进行比较,确定电焊条生产企业的卫生防护距离。电焊条厂与水泥厂、石灰厂相比,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量相对要少,粉尘职业危害程度相近,所以确定电焊条厂的卫生防护距离略低于水泥厂、高于石灰厂的卫生防护距离。
第6章:工艺技术防尘、防毒要求。本章从工艺技术方面提出了电焊条生产企业应实行机械化、自动化,拔丝工序应取消酸洗、改进焊条涂料配方等要求。
第7章:尘源密闭与通风除尘。本章从尘源密闭、通风除尘、通风除尘系统的操作及检维修三方面提出了相关要求。主要规定了整个电焊条生产工艺应进行尘源密闭的部位:对自动配粉工序规定应设置集中式除尘系统。由排风罩控制吸收尘源点的或单机除尘机组除尘方式;对压涂工序的压涂机、磨头磨尾装置、乏粉回收等地点或环节,规定应用集中除尘或单机除尘机组除尘:手工配粉应设置独立的操作室。配粉室应采取上送下排的全面通风除尘方式。本标准进一步规定机械通风车间应保持一定的负压,同时保证车间的风平衡、热平衡。不应只排不送。该项规定的提出主要是由于企业过去常常是在进行通风除尘系统安装时.为了减少资金投入,往往取消送风系统的安装.结果造成排风系统开启后。车间内负压过大,温度过低,无法保证正常生产。结果导致停用整个通风除尘系统。
第8章:个体防护。本章对电焊条生产企业的个体防护措施及劳动防护用品的选用、配备及管理等方面提出了要求。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号《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和安监总规划字[2005]149号《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实施细则》的文件精神,本标准规定“电焊条生产企业应购买和使用具有安全标志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第9章:管理。本章从建立健全防尘防毒工作管理制度、职业健康管理人员配备、从业人员防尘知识教育培训、车间粉尘浓度监测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第10章:职业健康监护。本章对接触尘毒危害的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等方面做出了规定 。
电焊条烘干箱接通电源后,发热元件即将电能转换为热能,通过远红外辐射元件以大量的远红外线照射到电焊条上,在辐射热的作用下,使电焊条药皮内的水份迅速蒸发,达到去除水份,烘干焊条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