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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为加快我市推进农村公路建设,按照“扩大成果、完善设施、提升能力、突出重点、统筹城乡”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农村公路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先进性、基础性、服务性作用。以服务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为出发点、以服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为落脚点,以促进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标,按照加快建设速度、提高管理水平、提升养护质量、消除安全隐患的要求,扎实推进我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全面协调发展,构建安全舒适、便捷畅通的农村公路路网。
二、工作目标和原则
(一)工作目标。通过3年时间,到2017年末实现对我市未硬化的行政村、自然村道路进行硬化(沥青路、水泥路、水泥混凝土预制整齐块体弹石路),使我市农村规划内行政村、自然村道路硬化率达到100﹪,逐步形成“行政村—自然村(村民小组)—农户”道路网络化。
(二)工作原则。
1. 总体原则: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任务,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政府引导、农民自愿,示范先行、社会参与,因村制宜、分类指导、整体推进的原则。
2. 农村公路建设原则:统筹规划、条块结合、分级负责,以街道办事处为主体,具体组织建设。
3. 养护管理工作原则:以《安宁市城乡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年度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目标责任书》和《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考核实施细则》为依据,达到列养标准的县、乡、村道全面纳入列养,乡道、村道交由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养护管理。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对各自辖区内的乡村道路管护质量、桥梁安全状况、预防性养护、交通安全设施、养护管理设施等工作,并列入年度考核目标。
三、工作重点
(一)农村公路建设。全面完善提升我市农村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查缺补漏,加快推进通乡、通村硬化路项目建设,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 建设标准。严格实施农村公路建设各项设计规范和技术标准,确保通乡沥青或水泥路按照四级公路双车道标准设计建设。通村硬化路可按四级公路单车道标准设计建设。需硬化自然村道路,原则上可按等外路标准修建。同时,各街道办事处也可根据本地实际,因地制宜、因村制宜,采取不同标准,不搞“一刀切”。
2. 资金筹措。积极争取各级资金支持,加快完善提升农村公路项目库内的农村公路建设步伐,统筹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争取省级财政补助20万元/每公里,滇中产业聚集区(新区)管委会补助20万元/每公里,不足部分,由市财政与各街道办事处财政各承担50%(禄脿、八街街道办事处例外,市财政与街道按8:2比例承担)进行建设资金筹措。严格完善提升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使用,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
3. 工作职责
(1)市发改局:具体负责行政村、自然村公路路面硬化工可及方案审查,立项审批服务、综合协调等工作。
(2)市财政局:具体负责协调落实项目实施所需资金,解决项目实施单位在工作中的资金问题。
(3)市国土资源局:办理和完善项目相关用地手续。
(4)市环保局:负责完善项目环保手续。
(5)市交运局:主要职责为负责项目实施市级财政补助资金的协调筹集;派驻监理人员对工程实行监理;对工程进度、质量、计量的监督;对各业主单位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贯彻落实各项制度的监督;对具体项目实施预算控制。
(6)市林业局:具体负责完善项目林业手续。
(7)各街道办事处:作为项目业主,具体负责项目立项申报、工程实施等工作,主要职责为负责项目实施前期征地、拆迁等工作;负责对工程进行招投标;负责工程的进度、费用、质量;负责牵头工程重大事项变更、工程结算审计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对工程交、竣工进行验收。
(二)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巩固和深化城乡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成果,逐步实现“畅、安、舒、美”的城乡公路养护工作目标,按照《云南省农村公路条例》、《云南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办法(试行)》、《云南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昆明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及《安宁市城乡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我市城乡公路养护与管理的实际,做好我市城乡公路管理养护工作。
1. 养护标准
(1)健全农村公路管理机制,各街道办事处要强化对农村公路建设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责任,明确任务,充实街道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所的工作力量,配备精干人员做好农村公路管理长效机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切实提高街道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所对辖区乡、村道的建设、管理、养护工作水平,按照年度养护目标责任书,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2)各街道必须坚持公路、桥梁巡查,及时处理及时记录巡查资料,及时消除公路病害,制止侵犯路产路权的行为。要协调制定与市交通运输局路政大队信息联络通报机制,特别对重大路政案件要及时报市交通运输局路政大队,市路政大队要按照《公路法》规定依法进行处理。
(3)路面定期清扫,及时清除杂物、积水、积雪等,保持路面的整洁。水泥路面应定期清除缝内多余的填缝料,保持其伸缩性能。养路人员在进行管理巡查、清扫时,应以护路、保洁的原则开展工作。
(4)进入汛期前,要按照标准对路基进行全面整修。路肩平整、坚实、整洁,无杂草、车辙、坑洼、堆积物,与路面的接茬平顺。进入汛期后,要进行边坡杂草修剪,使杂草与边坡间平顺适应,边坡坡面平顺、坚实,因雨水冲刷形成的缺口应及时修补、夯实。养护用土要在远离路基的地方均匀浅挖。水毁路段及时修复,无杂草,无堆积物,排水畅通。
(5)桥梁及时清扫、清除桥面杂物,疏通泄水孔,保持桥面整洁,排水畅通。要经常清除伸缩缝内的杂物和沉积物。涵洞构造部件完好,要保持水流畅通,进出水口洞内无堵塞、淤泥现象。排水设施无淤泥,保证路基、路面不积水,雨中应上路巡查,及时消除堵塞物,保证水流畅通。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公路标志、路面标线、警示牌、村名牌、指向牌等公路设施缺损时,应向地方公路管理段报告。
(6)路林如有缺损,及时上报补栽,绿化树木及时按标准修剪成型,沿路树木病虫害要及时处理。
2. 养护资金筹措及拨付方式。统筹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用足、用好国家、省有关政策,以政策为契机,积极争取项目及养护资金,按照省级财政养护资金补助标准,县道每年每公里7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35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1000元,积极争取省级财政补助,滇中产业聚集区(新区)管委会资金补助,地方市级财政按1:1:1配套补助养护资金。各街道办事处要重视本级财政以1:1筹措配套资金。并严格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使用,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
3. 各部门工作职责
(1)市交运局:负责传达各级政府、省交通运输厅、省公路局、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昆明市公路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出台的有关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方针、政策、标准和规范等;负责对全市城乡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进行宏观管理和规划,并监督指导市地方公路管理段开展城乡公路养护管理工作。
(2)市地方公路管理段:负责统筹安排全市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严把养护工程进口关(养护计划的上报和下达,设计图、招标方案、质量监督申请、施工许可批复)和出口关(工程质量监督、工程交(竣)工验收、资金审计),做好全市养护资金管理等;负责传达各级政府、市交运局及上级交通行业主管部门出台的有关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方针、政策、标准和规范等;负责做好全市公路管理养护的“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工作;负责根据各街道办事处工作需要,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加强对各街道办事处管理养护人员的技术培训。
(3)街道办事处职责:在市地方公路管理段的指导下,负责本辖区内乡道、村道的管理养护工作,重视养护资金1:1配套(如市交运局拨付养护资金,街道办事处应划拨相同对等的养护资金给予配套)。建立健全管养机构,至少设置两名专职的养护管理人员从事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理顺内部管理制度和工作职责。
加强道路日常养护(如道路沿线清扫保洁、清理排水沟及一次塌方在10立方米内、道路沿线清扫保洁工作等),注意日常资料的收集与整理上报;每天保证在公路上巡查,巡查内容为:
①公路路产路权的完整性,即公路是否有被侵害或被交通事故损坏等现象发生;②车辆有无泼洒漏掉,出现造成路面污染或阻塞交通等现象;③路容路貌是否清洁整齐;④公路边沟、排水沟、涵洞是否清洁、完好、畅通;⑤交通安全设施(即各类标志标牌、里程桩、安全护桩、安全护墩、防撞墙、桥栏杆等)是否完好无损;⑥公路是否出现上下边坡塌方的现象;⑦其他有可能对公路造成损害或影响公路畅通的任何行为。
保护好交通基础设施、安全设施等,保持边沟、排水沟、涵洞清洁、完好、畅通。及时清除公路上的石块、垃圾等,保持路面清洁、完好、畅通。对上述巡查结果要及时进行处理。发现并制止、排除任何有可能对公路造成损害从而影响道路畅通的现象、隐患、行为。对公路造成的损害应采取必要措施立即清除或恢复原状。充分利用已有的路政执法人员,加大道路巡查力度,维护好路产路权。
(4)村委会职责:在街道公路管理所指导下开展管理工作,负责本辖区内村道的管理养护工作,重视道路日常养护,注意日常资料的收集与整理上报。以村规民约形式制定“村民爱路护路公约”,倡导爱路护路民风。
四、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狠抓落实。开展完善提升行政村、自然村道路改造工程是我市农村公路硬化工程的延伸和提升,是我市步入小康生活的迫切需要。也是惠民的实事好事,符合我市人民群众的意愿。各街道办事处要充分认识实施完善提升农村公路工程建设的重要意义,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抓紧抓好抓实。
(二)强化组织领导,加强部门配合。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完善提升农村公路工程建设的组织领导,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指导各街道办事处具体工作,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各部门、街道办事处要统一思想,加强部门间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工作高效开展。
(三)加大宣传力度。要通过现场观摩和新闻媒体的集中报道,加大对完善提升农村公路工程建设的宣传和引导力度,切实提高群众参与完善提升农村公路工程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建立考核验收办法。市交运局要制定完善提升农村公路工程考核验收办法,并将考核验收结果作为财政资金补助拨付的重要依据,使提升农村公路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更加具有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五)健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制。强化养护管理机构,优化市地方公路管理段队伍结构;明确街道办事处公路养护管理所专职公路养护管理人员。落实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责任落实市地方公路管理段和各街道办事处公路养护管理的养护管理责任。落实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列入街道年度财政预算,由市财政在年终结算时按各街道乡、村道里程划拨市地方公路管理段,分街道拨付专款专用。
(六)农村公路养护检查考核。把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纳入我市各街道职责专项工作考核目标,由市交运局依据《昆明市年度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目标责任书》要求及《昆明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检查考核评分细则》、《安宁市年度城乡公路管理养护目标责任书》、《安宁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考核实施细则》评分标准及考核内容,加强对各街道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检查考核。
为加快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我市“村村通油路”成果,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网络体系,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经市政府研究,计划用3年时间,提升硬化我市行政村、自然村道路,加快推进硬化通乡、通村项目建设,建立全市农村公路里程不断优化、养护管理工作不断增强、安全水平不断提升的农村公路网络服务体系。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提出“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加快推行工程总承包,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后,全过程工程咨询作为新兴模式开始发展起来。与受制于行政分割、市场分割、产...
请先给出明确答复:2012年以来我国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一直处于重建轻养的思维,交通部自2016年以来对于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正式列入各工作计划,针对性的解决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不到位,管理养护资金不落实...
您好,希望有帮助:为切实加强我街道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努力构建与城市管理水平相适应的物业管理新机制,进一步完善小区公共配套设施,提升小区居住环境,规范物业管理活动,提高居民安居乐业的满意度,根据区政...
海口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实施方案
海口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上水平 ,确保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取得实 效, 根据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印发海南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琼 交运 [2011]861 号 )精神 , 结合我市实际 ,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 以创建示范点和示范路为引领 ,进一步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 制改革 ,认真落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各项制度 ,坚持“以市县为主、分级负责 , 因地制宜、 注重实效 ,全面管养、保障畅通”的原则 , 推动农村公路向“建养并重、均衡发展”转变 ,确 保“建即有养 , 养即到位” ,为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 二、工作目标 (一 )通过活动的开展 , 使全社会充分认识抓好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 促进农村公路又好又快发展的客观要求 ,是农村社会主义经济进步的
农村公路硬化工程监理大纲_全面
WORD 格式整理版 农村公路硬化工程监理大纲 专业学习 参考资料
合肥市义务教育三大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合政〔2013〕206号)精神,着力打造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升级版,特制定薄弱学校提升工程、师资队伍提升工程及素质教育提升工程(以下简称“三大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一、薄弱学校提升工程
(一)工作目标。
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验收办法及细则的通知》(皖教基〔2011〕24号)要求,全力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到2014年底,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完成率达到88%以上,瑶海区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达标认定,肥西县、肥东县、长丰县和巢湖市达到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认定标准,庐江县通过安徽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达标督导评估。到2015年底,全面完成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任务,全部完成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达标认定。创新机制,倾斜政策,将一批薄弱学校培育为新优质学校,有效提升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和教学质量。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二)工作措施。
1、落实中小学布局规划。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严格落实《合肥城市中小学布局规划(2011-2020)》,用地指标向中小学建设倾斜,加快新布点学校和改建扩建学校建设。结合新农村建设和美好乡村建设,按照《农村中小学义务教育布局专项规划(2011-2015)》,进一步优化学校布局,实行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验收。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城乡建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
2、健全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以奖代补资金政策。设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奖补专项资金,并合理向薄弱区域和薄弱学校倾斜。在确保全市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全面达标的基础上,加强和完善学校校舍、宿舍、食堂、道路、功能室、运动场地、文化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城乡建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3、推广学校发展联盟。各县(市)区要采取名校办分校、名校托管、集团办学等方式,进一步推进名校与薄弱学校的发展联盟。联盟学校每年互派管理人员和教师挂职、任职、任教和支教。各县(市)区要按一定标准给予到联盟学校挂任、支教人员及农村偏远学校教师发放交通和误餐补贴。市财政对城乡教育结对工作给予奖补。扩大城乡学校合作比例,2014年达到260所以上,2015年达到300所以上,2016年达到350所以上,2017年达到400所以上。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4、启动新优质学校创建项目。按照内涵发展、一校一品的总体要求,开展全市薄弱学校提升为新优质学校创建活动。活动分县(市)区申报,遴选90-120所中小学参与创建,共分3批实施,每批次以3年为一个创建周期。2014年、2015年、2016年每年启动30-40所学校进行创建。各县(市)区要加大财政投入,采取多种方式,培育新优质学校。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5、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优化校园信息化网络环境,到2015年底,基本实现“宽带网络校校通”和“优质资源班班通”,师机比达到1∶1,生机比达到9∶1,网络接入带宽不低于10M。推进教育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实践中普遍应用,深入推进信息技术和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国资委)
6、加快推进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科学规划,按照全市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总体任务,将寄宿制学校建设与学校布局调整有机结合。各县(市)区政府要设立专项资金,确保完成寄宿制学校建设任务。制定《合肥市农村寄宿制学校管理办法》,强化内部管理,促进寄宿制学校健康发展。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城乡建委、市教育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
7、提升特殊教育办学水平。有效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全面推进全纳教育,使每一个残疾孩子都能接受合适的教育。支持承担随班就读残疾学生较多的普通学校设立特殊教育资源教室(中心),配备基本的教育教学和康复设备,为残疾学生提供个别化教育和康复训练。改善现有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加强残疾学生学习和生活无障碍设施建设,支持其扩大招生规模、增加招生类别。探索在儿童福利机构内设立特教班。提高特殊教育学校(含随班就读、特教班和送教上门)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进一步发挥合肥特殊教育中心的示范辐射作用。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城乡建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残联)
二、师资队伍提升工程
(一)工作目标。
结合《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皖政〔2013〕67号)精神,到2018年,全市小学专任教师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比例达95%及以上,初中专任教师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比例达90%及以上。按照此目标任务,2014年至2016年全市完成目标任务的60%,2017年完成目标任务的80%,2018年完成98%以上的目标任务。引进取得教师资格的综合类大学毕业生来我市从事教师职业比例逐年提高。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编办)(二)工作措施。
1、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强化教师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弘扬“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理念,进一步健全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机制。每2年开展一次全市师德师风示范学校、师德先进个人评比表彰活动。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公务员局)
2、提高教师学历。严把入口关,新招聘小学教师学历原则上须达专科及以上,初中教师学历须达到本科及以上。加大引进优秀免费师范毕业生工作力度,积极引进取得教师资格证的综合性大学毕业生从事教师职业。实施学历提升计划,坚持在岗研修,采取定向委培的方式,委托高校开办学历提升班,分批次选派教师到高校集中学习,全面提高教师学历层次。2014年小学教师安排1500人、初中教师安排900人进行学历提升;2015年、2016年小学教师分别安排500人进行学历提升,初中教师分别安排300人进行学历提升。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编办)
3、加强教师培训。加强新任教师培训,制定新任教师培训标准,促进新任教师掌握基本专业素养和专业技能。
加强农村中小学教师培训,特别是音体美、英语等紧缺学科教师培训。通过政策倾斜、项目引领、送培送教等多种措施,为农村中小学教师提供更加便捷的学习机会。采取集中培训和远程培训相结合的方式,逐级开展特殊教育教师全员培训和校长骨干教师培训,加强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资源指导、送教上门等特殊教育教师培训。
强化在职教师全员培训,提高全市中小学教师分析、诊断、研究和指导学习的能力。每年遴选500名教育管理干部、1000名优秀班主任、6000名骨干教师参加“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和市级专项培训。通过“教育家培养工程”等多种形式,开展高端研修,开拓全市中小学教师教育视野。每年开展一次全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大练兵。
加强教师培训基地建设。推广学科教师培训基地典型经验,建立10所学科教师培训基地。继续加强与国内外高等院校的合作,夯实培训、研讨、实践三位一体的培训平台。拓展国(境)外高端研修渠道。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外办、市残联)
4、加强教育科学研究。每位教师要积极参加基于课程教学的课程研究,全市每年公布一定数量的重点课题进行公开招标,形成“校校有课题、人人搞研究”的工作局面。建立教师研修网,促进教师合作互助、协作式学习。加大支持力度,重点在薄弱学校设立名师工作室,给予一定的工作经费,形成市级、县(市)区级、校级三级名师工作室工作网络。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5、成立分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以加强学科课程建设、提高课程实施水平为目的,结合国家、省课程改革要求,分学科聘请相关专家、学者组成全市各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各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要定期开展学科课程建设、教学研究、课堂教学观摩等学术交流和教学研讨活动,引领学科发展。给予各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一定的资金支持。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的分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教育局、市编办) 2100433B
加强和完善宏观调控服务
为了避免经济转轨时期我国投资规模失控和投资结构失衡,防止国民经济出现大起大落,国家通过制定发展战略、区域及专项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等措施,不断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实现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这些工作涉及社会经济发展的各个领域,需要各方面咨询专家的广泛参与和全面系统的研究论证,最终形成客观公正、科学可靠的方案。因此,工程咨询机构可以发挥多学科技术优势,通过提供专业性发展规划、专题研究、政策咨询等不同形式的咨询服务,帮助有关部门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和完善宏观调控。
(一)工业能效标准。开展工业能效提升行动,对重点耗能企业全面推行能效对标达标。加快制修订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煤炭、电力等高耗能行业能耗限额标准,以及锅炉、窑炉、风机、水泵等高耗能设备节能监测及能效评价标准,逐步形成覆盖生产设备节能、节能监测与管理、能源管理与审计等方面的标准体系。推动新能源汽车、高耗能特种设备企业节能技术标准的自主研制,满足其快速发展的需要。加快照明产品能效标准的制定。(市经济信息委牵头,市城乡建委、市质监局等部门配合)
(二)能源领域节能标准。围绕能源结构优化、能源高效利用、能源循环开发,重点制定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相关技术标准,加强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替代能源标准制修订工作,建立能源与环境和谐发展的节能标准体系。(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环保局、市煤管局、市质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建筑节能领域标准。深入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健全完善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标准体系,适时制修订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相关标准。(市城乡建委牵头,市质监局等部门配合)
(四)交通运输领域节能标准。加快综合交通运输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推动“车船路港”千家企业低碳交通运输行动,促进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标准体系建设,推动城市公共交通发展,促进居民绿色出行。(市交委牵头,市城乡建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质监局等部门配合)
(五)流通领域节能标准。制修订商贸零售业能源管理体系、绿色商场和绿色市场等标准,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抑制不合理消费。(市商委牵头,市质监局等部门配合)
(六)公共机构领域节能标准。加快制定市级公共机构能耗定额、能源审计、节约型公共机构评价等标准,推动公共机构节水和资源回收利用工作。(市机关事务局牵头,市质监局等部门配合)
(七)农业领域节能标准。制修订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分类、分级标准以及农作物秸秆能源化高效利用等标准,引领农业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快制修订农业机械、渔船和种植制度等农业生产领域高产节能,以及省柴节煤灶炕等农村生活节能相关技术标准,引导农业节能低碳生产。(市农委牵头,市质监局等部门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