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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文秘、档案、信访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重要文件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察督办工作;负责机关综合协调、督查督办和局志工作;收集和反映政务信息,制定局机关工作制度,起草综合性文件等日常政务工作;负责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及部署的落实工作;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工资福利工作;承办本系统股级干部的考核、任免、调配、考评、奖惩、培训、退休以及老干部管理等工作;指导直属单位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查、评定及技术工人等级考核工作;负责基层局领导班子建设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本局办公楼和车辆管理、联络接待、保密、安全保卫、 生活福利等事务性工作。
2 、综合业务监督管理股
( 1 )制定并组织实施落实质量兴县、质量兴县的工作规划和计划;国家、省、市“名牌产品”评价推选;
( 2 )负责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组织量值传递和溯源;组织建立和企业最高计量标准;计量操作人员培训考核;计量器具制造、修理许可证考核及监督管理;负责对计量检定机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和为社会提供公正数据的实验室的监督管理和年审工作;组织指导工业企业开展计量体系合格确认和节能降耗工作;调解计量纠纷。
( 3 )组织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贯彻实施,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组织制定、修订、审批和发布本县地方标准及有关的技术规范;指导、管理本县的标准化工作;负责指导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开展农业标准化工作;负责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业产品标准登记,管理全县商品条码、信息技术标准化工作。
( 4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食品、食品相关产品及化妆品生产加工领域质量安全卫生监管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组织实施;指导食品生产企业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监督管理食品相关产品的质量安全工作;查处食品质量违法行为;负责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调查建档和电子档案维护,指导食品检验机构搞好基础建设,建立食品安全监测网络;负责落实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所部署的各项工作。
( 5 )负责编制全县的产品质量监督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本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重点对实施工业生产许可证、强制性安全认证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产品质量安排监督抽查;组织协调全系统产品质量执法检查和打假工作并进行督察;负责本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申诉、投诉处理工作;调解质量纠纷。
3 、政策法规宣传教育股
负责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政策宣贯;对本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调查研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负责本系统执法监督、执法人员资格确认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工作;对外宣传报道工作;承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的答复和其他方面的办理工作。
4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
组织制定本系统对本县锅炉、压力容器、电梯、压力管道、在型游乐设施、索道、起重机械的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使用、修理、改造工作的监督检查和管理;负责特种设备相关专业机构、专业人员资格培训及考核;对有关事故进行统计分析;特种设备方面的其他工作。
5 、稽查队
负责本行政区的质量、计量、标准化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对本行政区的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假冒伪劣商品的质量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产品质量、标准违法行为和流通领域中的计量违法行为;查处质认证、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无证生产销售产品及违反强制性标准等违法行为 ; 落实国家和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下达的监督检查计划;协助上级及其它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查处跨地区的质量、计量、标准等违法行为。
6、质检所
负责本辖区内产品质量的日常监督检验、委托检验工作,可开展包括农用化肥、小麦粉、大米、肉制品、食用盐、调味品、保健食品、白酒、啤酒、黄酒、果酒、食用植物油、罐头、糕点、糖果、非酒精液体饮料、冷冻饮品、方便主食品、乳制品、涂料、油漆、化学试剂、水泥预制构件、砖、瓦、水暖管件、卫生建筑陶瓷、装饰材料、汽油、柴油等在内的产(商)品的检测。
7、计量所
已能开展长度、力学、热学、电学、化学等五大类,包括加油机、天平、出租小汽车里程计价器、心电图等项目检定。
8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所
依据国家有关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从事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大型游乐设施、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 进行安全性能检验、技术咨询、技术鉴定、资质评估等业务。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标准化法》、《计量法》、《产品质量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贯彻实施和行政执法工作 。
(二)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质量振兴纲要》;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编制本行政区域区的质量发展规划,协助落实各种质量奖励制度,开展创 名牌、质量兴企等工作;协助上一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生产许可证、质量认证进行监督管理。
(三)管理本行政区的质量监督工作。管理和指导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监督和专业质量监督;管理产品质量仲裁的检验、鉴定,调解质量纠纷,负责质量申诉处理工作;协助上一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技术机构进行监督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负责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的证后监管工作。
(四)管理本行政区的标准化工作。组织宣传、贯彻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组织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依法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指导企业的标准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农业标准化与监测工作;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管理商品条码、信息技术标准化;承办组织机构代码工作。
(五)统一管理本行政区的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组织量值传递。依法对制造、修理、销售、使用计量器具的单位实施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督商品量的计量行为。
(六)综合管理本行政区的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
(七)组织制定和实施本部门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管理本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基建、技术改造、审计、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管理质量技术监督行业的宣传、教育、培训、信息工作。
(八)负责本部门的干部、人事、劳资、保险福利等日常管理工作。
(九)承办上一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交办的其它任务。
如是县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是乡科级正职领导干部;如是地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是县处级正职领导干部;如是省、直辖市、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是厅局级正职领导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十六...
负责《计量法》、《标准化法》、《产品质量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配套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和行政执法
位于钟祥市承天大道东路。
桂阳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责任清单
1 桂阳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责任清单 (共 39项) 一、部门职责 序 号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备注 1 负责全县质量管理工作。组 织推进质量振兴工作;组织 实施名牌战略;组织实施质 量奖励制度;研究分析区域 产品质量状况。 组织推进质量强县工作。 组织规模以上企业、重点行业龙头企业开 展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培训;协助企业导入 先进质量管理方法。 推进落实各级质量奖励制度。 推进名牌战略,组织各级名牌产品推荐。 研究分析区域产品质量状况,推进质量发 展工作。 2 负责全县标准化工作。指导 协调推动各部门、各行业的 标准化工作;依法组织制定 地方标准规范;依法监督标 准的实施;按照规定承担应 对技术性贸易壁垒工作;管 理全县组织机构代码和商 品编码工作;负责地理标志 产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对标准实施的监督检查,组织推进企 业参与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制 修订工作。 负责企业产品
钟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节能工作自查情况汇报
钟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节能工作自查情况汇报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关于开展 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对照此次检查的 具体内容,进行了认真的自查工作。现将我局自查工作情况 汇报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节能工作,始终把加强节能工作作为贯彻 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节能降耗,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的一项重要工作,努力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一、节能工作机构健全,责任明确 为确保节能目标的实现,我局成立了由局长柳家智任组 长,副局长徐子力任副组长,各股室所负责人为成员的节能 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节能工作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 作。专门研究制定了《钟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1年公共 机构节能工作计划》,并及时印发各股室所指导工作。股室 所严格按照责任目标层层抓好落实,做到责任明确,措施到 位,使节能工作上下互动,协调开展。 二、节能目标完成情况 我局《钟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公司承建的主要工程有:安溪新安西路安置房C幢、尚卿科技文化中心、安十一中综合楼、感德矿产大楼、虎邱新华书店综合楼、安溪剑龙大酒店综合楼、安溪兰田邮政模块局、安溪第二水泥厂机立窑车间、安十二中学宿舍楼、龙涓碧岭小学教学楼、南安长安小区东16#楼工程、安溪河滨路拓建工程、安溪县第十四中学教学楼工程,福建省伟达电脑有限公司、安溪县永祥技术开发区、安溪县和胜医院、安溪县三峰岩旅游管理处、安溪县建兴水泥厂、南安市水暖城A幢工程等一批优良及合格工程,所施工的工程均达到合格以上质量标准,深受主管单位和建设单位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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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参与政务、起草和审核重要文件、报告,审核把关局机关公文;负责全县性工作会议和局务会议、专题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的组织安排工作;督促检查会议、文件和领导批示、指示的落实情况,组织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县政协委员的提案,负责信息的编辑、报送工作;组织本县税收宣传工作;负责文件的收发、运转,管理文书档案,牵头办理群众来信、来访,负责税务报刊的征订、统计工作;负责机关机要保密、安全保卫、交通通信、水电、生活、福利及环境卫生、绿化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行政事务及全局财产的管理及各种设备的购置工作;负责机关食堂管理,日常行政接待和机关车辆的管理调度等工作;负责科室协调和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事务;办理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地税系统干部考核任免、后备干部以及干部职工、人员编制、机构设置、劳动工资和离退休干部的管理;负责全县地税系统干部制度改革和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负责系统出国(境)的审批和干部监督审查工作;负责系统干部职工的户口管理和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全县地税系统人事档案;制定全县地税系统干部教育规划,组织协调开展干部培训,负责干部学历教育;负责全县地税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组织、指导、协调、检查全县地税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协助县局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全县地税系统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对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廉政教育;负责对全县地税系统税务人员行政违法和税务执法违纪案件的调查和处理工作;负责对全县地税系统工作人员的检举、控告和申诉的受理工作;负责全县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调查研究的组织工作;负责全县地税系统领导干部离任(岗)审计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组织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等税种和随流转税征收的费种的单项征管和政策管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费、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费、堤防费、工会经费、文化事业建设费、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残疾人就业保证金及国务院、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的其它费、金的政策管理工作,制定具体的征收管理办法。配合有关部门编制社会保险费收入计划建议数和分析社会保险费收入进度情况。负责各项费金政策、法规的宣传和培训工作。
负责贯彻实施《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有关税收征管办法、制度、规定等。组织实施地方税收综合性税收征管法规及规章制度,指导税务登记、申报、税务检查和税收资料管理。改革完善地方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管理税收发票。负责企业办税员的管理、业务培训;负责税务代理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对税收法规、规章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和检查本县基层征收单位税收法制建设工作。负责税务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工作;承担地方税收法规文件的清理、鉴定及汇编;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汇总分析全县地税系统税收会计、统计信息数据;拟定税收计划和会计、统计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全县地税系统的经费、财务、装备和固定资产;监督执行地税系统财务制度;审核汇编基层所、分局的财务预、决算;办理各项经费的领拨;组织实施地税系统的内部审计;负责税收票证和完税证的管理工作;组织研究分析全县地方税收税源状况及变化情况;负责本县地税系统的基建和修缮;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全局计算机技术应用于税收管理各个环节的指导检查与管理工作;负责研究制定全局税收信息化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发展计划。参与研究全局税收管理现代化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实施方案;贯彻执行上级信息化建设的标准规范,制定全局信息化标准和规范;负责全局信息技术标准和规范的组织实施、检查和指导工作;组织实施检查指导硬件系统的选型、购置、配备;负责制订全局计算机应用管理工作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和网络通信、网络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全局计算机技术的培训工作;负责规划和制定与有关部门的计算机联网和对外信息交换的方案;负责全局网络建设规划方案和办公楼综合布线方案的审核、审批与指导检查等工作;配合有关职能部门组织全局人员计算机基础普及培训教育;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全县地方税费的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