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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乡规划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强制性规范,研究提出有关城乡规划的实施意见、地方规范性文件及政策建议,经审议批准后组织实施,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蚌埠市城乡规划局
(二)组织开展城乡发展战略性规划研究,参与研究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参与制定城乡建设近期目标和年度建设计划,参与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论证。
(三)组织编制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重要地区的规划编制、调整、修订和报批工作;组织指导编制全市村镇规划。
(四)参与城乡规划区内各类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审查,负责各类建设项目选址和布局的规划管理,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负责各类建设用地规划管理,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负责组织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查、审批工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各项建设工程的规划验收,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证。
(五)负责城乡测绘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城乡勘察测量规划、计划和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市城乡建设测绘发展规划和计划,下达测绘和科研任务,负责城乡建设测绘成果的审核、审批与管理;建立城乡规划地理信息系统,为城乡规划建设提供技术信息。
(六)负责城乡规划建设各项工程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和综合利用。
(七)负责城乡规划监察工作,办理涉及城乡规划管理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八)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规划设计、市政工程设计和城市勘察测量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城市规划设计单位、市政规划设计单位的资格或资质的审查与报批;负责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规划招投标的监督服务工作;负责市城乡规划展览馆日常接待、维护和管理工作。
(九)指导、协调、检查、监督市辖各县(区)城乡规划设计、规划管理等业务工作。
(十)指导全市规划队伍建设,负责全市城乡规划(含市政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和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的统一申报、管理工作。
(十一)承办市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局长:金崇斌
(一)将原市建设委员会乡镇和村规划编制和管理职责划入市城乡规划局。
(二)将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开发区承担的规划管理职责划入市城乡规划局。
太原规划网:http://www.tygh.gov.cn/tygh/tygh/index.action太原规划网,隶属于太原市规划局。主要用于向社会公众展示太原市规划动态、政务公开、政策法规、公示公告...
规划和国土管理局与城乡规划局的区别如下:1、名称不同城乡规划局是市人民政府负责城乡规划的行政主管部门,城乡规划是各级政府利用现有地图、卫星地图结合实际来开发治理历史现状。规划和国土管理局贯彻执行有关城...
不一样的。 日照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规划建设委员会山东省日照市的办公地点也设在市建委(济南市,山东省日照市路269号)。 东港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东港建设局。东港市建设局成立于1993年,位于山东路567号...
根据上述职责,市城乡规划局设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组织人事科)
协助处理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国家、省、市有关城乡规划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组织研究、制定全市城乡规划行业的规范性文件和起草有关综合性文稿;负责承办各类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日常财务、文电、印鉴、档案、计划、统计、保密、文秘、信息、信访、保卫和车辆等各项行政事务;组织办理人大、政协的议案、建议、提案;负责文件档案、城乡规划及建设工程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和综合利用;负责文明单位、文明行业的创建活动和双拥工作。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训等工作;办理技术职称考试、评定、聘任以及因公出国报批和政审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
(二)行政审批科
行政审批科在市行政服务中心挂牌办公。负责对涉及规划管理所有审批事项进行集中办理,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证。
(三)建设用地科
负责组织开展规划实施研究,提出规划实施意见及政策建议;负责城乡规划区内建设项目选址和布局的规划管理;负责审查建设项目的用地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提出规划设计条件;负责编制城市勘测规划及其年度计划和组织实施工作,组织城乡规划区内地形图测绘及其应用,组织实施城乡规划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开发及管理。
(四)城市规划科
负责组织开展规划编制研究,制定年度和中长期规划编制计划,参与组织编制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各项专业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重要地区的城市设计及初步审查;负责审查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筑设计方案;负责城市规划设计单位资质审查和行业管理,审查非本市城市规划设计单位在本市从事城乡规划设计的资格。
(五)村镇规划科
负责组织开展城乡统筹规划和村镇规划研究;负责组织编制全市村镇总体规划和建设规划,组织制定村镇规划建设计划,指导全市村镇规划工作;负责审查城市规划区内村镇规划并对村镇建设实施规划管理;负责审查各县(区)村镇体系规划,指导各县(区)城乡规划业务工作。
(六)建设工程科
负责组织开展规划管理研究,提出规划管理意见、措施及政策建议;负责组织重大建设项目的放线、验线和竣工规划验收,协调重大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负责建设工程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综合利用;负责户外广告、美化亮化工程的规划管理;负责城乡规划监察工作,办理涉及城乡规划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负责组织对总体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提出年度评估报告。
(七)市政工程科
参与组织编制城市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和技术评审;负责审查综合管线和城市道路红线、断面、高程及其他市政工程规划;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规划管理,参与重大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协调、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开发和利用。
(八)总规划师办公室
主持和统筹各类规划研究,组织协调各业务部门在工作中提出的重大技术问题;组织落实指令性规划设计任务和规划科研项目;组织协调市域城镇体系规划、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分区规划、重要地段详细规划的编制和报批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地方性规划技术规范、标准;组织协调重大规划项目和建设工程项目设计方案的招标工作;审查重大规划项目和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任务和规划设计条件;参与重大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承办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派出机构
按照规划集中统一管理的要求,市城乡规划局设6个分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经济开发区分局、龙子湖区分局、蚌山区分局、禹会区分局、淮上区分局,为市城乡规划局派出机构,正科级建制。
分局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辖区规划编制和实施的年度计划;负责本辖区城乡规划实施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辖区民房规划审批、发证,负责组织建设项目放线、验线、检查和竣工规划验收等工作;参与组织编制辖区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初步审查,参与审查辖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设项目建筑设计方案;负责市局与辖区政府(管委会)的规划工作联系。
中山市城乡规划局业务申请表(用地类)
中山市城乡规划局业务申请表 (用地类) 申请 事项 □ 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新征用地 □补征用地 □其他 ) □ 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新征建设用地办证 □历史建设用地办证) □ 办理建设用地规划条件 (□出让土地申请 □持土地证申请) □ 办理规划用地变更 (□用地分割 □用地合并 □变更用地性质 □原址调界 □异地调界 □原证延期 □遗失补办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内容调整 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 □ 其他 申请 单位 基本 信息 申请单位 机构代码证 / 营业执照 /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机构代码证 / 营业执照 / 身份证号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单位属性 □行政机关 □事业单位 □企业单位 □部队 □其他单位 □个人 项目 基本 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所在区域 镇(区) 用地面积 m2 地类(用途) 选址意向 项目性质 □住宅(□商
荀异然:蚌埠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黄维强:蚌埠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长
邱波涛:蚌埠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朱纪东:蚌埠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文汇:蚌埠市政府办公室机关党委书记、二级调研员
王展:蚌埠市政府办公室副县级干部
王凯:蚌埠市政府办公室四级调研员
胡元生:蚌埠市政府办公室四级调研员
袁永宏:蚌埠市生态环境局党委书记、局长
陈运:蚌埠市生态环境副局长
徐蒂:蚌埠市生态环境副局长
凌云志:蚌埠市生态环境总工程师
余树东:蚌埠市生态环境副局长
强鹏举:蚌埠市生态环境纪检组长
陈东鲁:蚌埠市生态环境党组成员,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
陈克亚:蚌埠市生态环境调研员
谈淮凤:蚌埠市生态环境副调研员 2100433B
11月23日上午,邢台市城乡规划局王孝诗副局长一行10人到韶关市城乡规划局交流学习“三规合一”工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温春阳副院长、韶关市城乡规划局吕泱副局长及省院有关专家和韶关市国土、环保、财政等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交流学习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