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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不动产概论
第一节 不动产的含义及特征
一、不动产的含义
二、不动产的特征
第二节 不动产的种类
第三节 不动产管理·概念、管理职能与模式及管理特征
一、不动产管理概念
二、不动产管理职能与模式
三、不动产管理的特征
第四节 不动产管理内容
一、不动产产权产籍管理
二、不动产资源的规划管理
三、不动产交易市场管理
四、不动产税收管理
五、不动产经营管理
六、不动产综合服务管理
七、不动产资产管理
八、不动产资源信息化管理
第二章 地籍调查与管理
第一节 地籍概论
一、地籍及其特点
二、地籍的种类及功能
第二节 地籍调查
一、地籍调查概述
二、初始地籍调查概述
三、变更地籍调查概述
四、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第三节 地籍管理
一、地籍管理的概念及任务
二、地籍管理的内容
第三章 地籍测量
第一节 地籍测量概述
一、地籍测量的概念
二、地籍测量的特点
三、地籍测量的发展概况
第二节 地籍控制测量基础
一、测量坐标系的概念
二、高斯投影及其平面直角坐标系
三、几种国家坐标系简介
四、国家测量控制网介绍
五、控制测量的一般工作程序与方法
六、地籍控制测量的精度
七、地籍控制点的密度要求
第三节 地籍控制测量方法介绍
一、三角形网测量
二、导线测量
三、GPS测量
四、地籍高程控制测量
第四节 地籍图测绘
一、地籍图基本知识
二、地籍图的基本内容
三、地籍图测绘的基本要求
四、地籍图测绘的方法
五、宗地图测绘
六、农村居民地地籍图测绘
七、土地利用现状图测绘
八、土地权属界线图的编制
第五节 界线测量
一、界线测量的技术要求
……
第四章 房产测绘
第五章 宗海测量
第六章 不动产登记
第七章 不动产面积量算
第八章 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库和管理系统建设
第九章 无人机测量技术及方法
附录
《不动产测绘》在充分吸收现有相关教材基本理论和实践知识的基础上,在深度和广度上力求体现学科专业发展前沿,着重在基础理论和实践应用两方面进行系统论述,全面系统地介绍了地籍测绘、房产测绘、宗海测绘等主要不动产测绘的基本原理与方法。《不动产测绘》共分9章,第1章主要介绍不动产的相关概念,第二章至第五章主要介绍地籍、房产和宗海测量、调查及管理,第六章至第七章主要介绍不动产登记与管理,第八章主要介绍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库和管理系统的建设,第九章主要介绍无人机测量技术及方法。《不动产测绘》可作为土地资源管理专业、房地产开发经营、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不动产管理等地学类与资源科学类相关专业的本科教材和参考书,也可供不动产登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及相关工作部门的科技和管理人员参阅。
需要,不动产指的是土地、车库、房屋等不可移动的私有财产。(一)断定开发商现已进行初始挂号 开发商处理初始挂号是自个处理房产证的必要前提条件。根据《商品房出售管理办法》第34条的规则,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当...
不动产登记是需要测绘的,不动产指的是土地、车库、房屋等不可移动的私有财产。测绘程序如下:(一)断定开发商现已进行初始挂号 开发商处理初始挂号是自个处理房产证的必要前提条件。根据《商品房出售管理办法》第...
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移动就会损害其价值的物,不动产主要指土地及土地上的定着物; 动产是指能够移动而不损害其价值或用途的物。 不动产与动产的交付区分的意义在于:1、二者的变动的公示方式不同,不动产需要登...
不动产测绘流程
不动产勘测室工作岗位设置及工作流程 一、 不动产勘测室主要工作任务 不动产勘测室负责不动产登记权籍调查与测绘的具体工 作,并提供不动产登记相关表图资料等测绘成果及测绘成 果的审核备案工作。 二、 不动产勘测室工作岗位设置 1、 勘测室工作岗位分内业组和外业组。 2、 外业组负责不动产登记权籍调查与测绘的工作,分 两组轮流外业。第一组人员:朱文光、阳凯、赵晟;第 二组人员:谷岳明、曹明道、曾正明。 3、 内业组负责落宗并提供不动产登记相关表图资料等 测绘成果, 工作岗位在一楼大厅勘测窗口, 权籍调查窗 口人员:谭斌华、谷颖军;测绘配图窗口人员:何丰、 王朝英。 三、不动产勘测室工作流程 1、工作流程: ①登记收件; ②外业测量; ③内业数据处理; ④经复审、终审后,出具测绘报告; ⑤收费; ⑥领取报告。 2、收件资料:委托书、土地证复印件、规划许可证复印 件、规划红线图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
不动产测绘基础知识
不动产测绘的基础知识 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一项重大的改革任务和系 统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它具有保障不动 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维护不动产交易秩序等重要功能, 社会影响 广泛而深远。根据 2007 年颁布实施的《物权法》,界址、面积等 数据采集和管理是不动产登记的必要材料, 也是不动产权利实现和 流转的重要基础,明确了不动产测绘的地位和作用。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四章第十八条、十九条、二 十条明确了与不动产登记密切相关的地籍测绘、 权属测绘、 房产测 绘制度,并对市场准入作出了规定。 2007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物 权法》第十一条规定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 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测绘资质管理 规定》、《测绘资质分级标准》 中,明确不动产测绘资质业务范围。 2001 年施行的《房产测绘管理办法》,对用于房屋
(一)不动产测绘标准化
(1)不动产测绘时空基准
(2)不动产数据整合、建库与共享标准
(3)不动产时空数据获取与管理标准化
(4)不动产测绘成果质量控制标准
(5)不动产测绘标准一致性测试
(二)不动产时空数据获取与存储
(1)不动产信息快速采集与智能更新技术;
(2)自发地理信息在不动产测绘中的应用
(3)室内外一体化的不动产测绘技术
(4)不动产三维产权体时空快速建模
(5)不动产大量数据信息的云存储技术
(三)不动产测绘信息平台框架与信息互通共享
(1)基于云的不动产测绘信息管理平台架构;
(2)不动产测绘多源时空数据的组织、存储、检索与共享模式;
(3)基于云GIS的不动产测绘信息管理与智能决策;
(4)不动产统一登记业务协同系统;
(5)不动产信息发布与公共服务平台。
(四)不动产测绘信息的挖掘应用
(1)多时相、多源不动产数据融合与关联性分析;
(2)基于大数据技术的不动产时空分布、变化规律与趋势预测;
(3)不动产测绘数据最优估计与质量评估方法;
(4)不动产大数据的高性能计算方法;
(5)不动产大数据深度挖掘应用示范。
(五)基于移动端的不动产测绘系统开发应用示范
(1)基于移动端的不动产信息快速采集与智能更新软件开发;
(2)基于云存储技术的不动产资源云的构建方案与应用示范;
(3)基于移动端的不动产管理辅助办公系统开发与应用示范;
(4)基于移动端的不动产信息社会服务平台开发与应用示范;
(5)基于信息安全的不动产信息互通共享机制与系统应用示范;
(6)基于云GIS与虚拟现实技术的不动产监控和预警系统开发;
(7)不动产应急安全培训和演练系统开发与应用示范。
平台名称:不动产测绘研究中心
领 域:不动产测绘;不动产管理
学科分类:测绘科学与技术;土地资源管理
建设单位:武汉大学空间信息工程研究所
负 责 人:曾文宪
设立时间:2015年12月
9月22日,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发布《关于深圳市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公告》,按照国家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总体部署,经深圳市委市政府同意,深圳市自2015年9月22日起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
上午9时,在规划大厦南广场,深圳市不动产籍管理和测绘局正式挂牌成立。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王广华同志,深圳市委副书记、市长许勤同志,国家土地督察局广州局局长吴海洋同志,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局常务副局长冷宏志同志,省国土资源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涂高坤同志,以及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出席揭牌仪式,仪式由杨洪常委主持,并共同为“深圳市不动产籍管理和测绘局”揭牌。随后,在金湖文化中心大厦,王广华副部长等领导为“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揭牌。
根据《关于深圳市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公告》,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自公告之日起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此前依法颁发的不动产权属证书继续有效,不变不换。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各受理窗口转为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窗口,受理不动产登记业务。当天9点30分,在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三楼发证大厅,王广华副部长为当天申请领证的市民颁发了全市第一本《不动产权证》(证书编号:D44130000001),这标志着我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正式全面实施。
自国家推动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以来,深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将其列为全市重点改革任务来抓,深圳市市委书记马兴瑞明确指示“马上办、抓紧办”。市编委和市规划国土委秉承“在全国率先实行房地合一登记制度”的精神,高效创新地提出不动产籍管理和测绘职能整合方案。9月18日,深圳市编委印发《关于不动产登记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同意在深圳规划国土委内设深圳市不动产籍管理和测绘局(副局级),主要负责全市土地、房屋、海域、林地等不动产登记的管理和指导监督以及不动产籍、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等职责;设立不动产籍管理处和测绘处,由市不动产籍管理和测绘局管理;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更名为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具体承担各类不动产的登记工作;市地籍测绘大队增加海域、林地等调查和测绘职责。
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重要精神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对于落实《物权法》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财产权,进一步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具有重要意义。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也是推进机构改革创新、加快简政放权、减少多头管理、逐步实现一个窗口对外、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方便企业、方便群众的一项重要举措。
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局常务副局长冷宏志同志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深圳是国家改革开放的前沿,在经济发展方面为全国提供了很多先进的经验,在国土资源管理方面,也走在了全国的前列,创造了很多深圳经验,深圳模式,在不动产统一登记这一块,深圳经验对全国具有示范和引领作用。杨洪常委表示,一直以来,我市高度重视不动产登记工作,在部、厅的指导支持下,早在1989年就率先在全国实行了“房地合一”的登记制度,2010年实现了土地、房屋、海域的统一登记。在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基础上,深圳借鉴国际先进经验,结合自身实际,创新提出不动产籍的统一管理,并进一步整合测绘管理职责,旨在推进 “一平台五统一”,即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籍信息基础平台,实现不动产籍信息的统一调查、统一测绘、统一确权、统一登记和统一服务,具有重大创新意义。
下一步,深圳将按照国土资源部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和制度,逐步建设完善不动产籍信息基础平台,通过统一的不动产籍信息基础平台,深圳市将逐步推进全面的地籍调查工作,面对历史,夯实基础,到2017年,要实现不动产籍信息共享和依法公开查询。不动产籍管理和测绘职能的整合,有利于促进信息共享、提供更精准的大数据服务,将是构建智慧城市、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的重要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