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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恒,1971年生于湖北,现为南京大学建筑学院副教授,南京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高级研究院驻院学者,南京大学哲学系博士后,主编丛刊《建筑文化研究》。
游牧之人
建筑师约翰·海杜克索引
附:拉罗之夜
一个马克思主义者的威尼斯梦幻曲
匡溪历史
建筑、爱欲、梦幻
附:建筑及其重影
疯狂的砖头
建筑与“文化研究”
后记2100433B
《不分类的建筑》是我一篇拖延许久还未完成的文章的标题,内容相关于意大利老人埃托·索特萨斯——他一年多前才去世(将近百岁)。他是一位漂泊的建筑师,在中国留下了两个小房子。其生活、工作、写作都是游牧气息十足。他的建筑观也颇为特殊,我称之为“不分类的建筑”。这个“不分类”,不是指他的作品的风格统一连贯,而是指其建筑的普世性。这个普世性建立在印度哲学的基础上。
它认为建筑应该发端于儿童般的游戏和冒险,并以构成对生活的保护为终点一建筑无须进人历史的价值评价体系(按他自己的说法是,不必埋藏在历史的寒武纪),它随时准备“上升,穿过棕榈叶,消失在空气之中。”这种带有几分虚无色彩的建筑观和以分类(等级、类型、风格)为基础的、理性化的西方建筑学传统完全不一样。在我看来,“不分类”和先锋派已经成为一对共生的概念(索特萨斯是标准的先锋派)。
园林绿化不分类别,按园林绿化费率执行即可 -->
一、按建筑使用功能分 1、民用建筑:分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居住建筑指供生活起居用的建筑,如住宅、集体宿舍等等;公共建筑指进行社会活动的非生产型建筑,如行政办公用建筑、文教建筑、医疗建筑、商业建筑、...
有啥意义呢?如果是用广东定额规则,里面是没有这种类别的,只能是让业主给出解释了吧。
不分胜负的“心房”装修战
1"这儿装榻榻米,我跟装修公司说过了,谁让你改成摇椅的?""阳台上装什么榻榻米啊,下雨进水你舀啊?""我看你是脑子进水了。""装修猛于外遇"说的没错,刚开工的那几天我一再怀疑自己是不是脑残了才答应嫁给大伟这个男人。从计划装修开始,到底是全包给装修公司还是自己参与动手设计?
(排名不分先后)
附件 1: 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二届委员会名单 ( 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本会职务 姓 名 工作单位 职称 /职务 委员 1. 主任委员 孙文龙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 副院长 2. 副主任委员 张光春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高工 /COO 3. 副主任委员 王斯成 国家发改委能源所 (退休) 研究员 4. 副主任委员 刘正新 中国科学院上海微系统与 信息技术研究所 研究员 /主任 5. 委员兼 秘书长 张军华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 高工 /主任 6. 委员兼 副秘书长 裴会川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 高工 /中心标准 科研部部长 7. 委员 万跃鹏 保利协鑫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CTO 8. 委员 周强民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工程师 /CTO 9. 委员 严大洲 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教授级高工/ 副总工 10. 委员 宗 冰 亚洲硅业(青海)有限
舰船建筑群地块位于深圳前海。
概念造型似星际舰队。
用地面积约90亩
建筑面积约26万m2
建筑面积24万m2,其中:
办公居住建筑面积10万㎡
居住面积6万㎡
公寓面积3万㎡
商业面积5万㎡
隈研吾
近期,中国美术学院民艺博物馆静悄悄地开始了正式对外开放。这个由日本建筑设计师隈研吾设计建造的建筑物,依山而建,设计师特意没有对山体斜坡进行过度的切割,而是让建筑物如同群山的一部分一般,自然地延展开来。山脉、博物馆、茶园,自然地融为了一体。不显眼的建筑、不影响周围风土的建筑,是隈研吾一直追求的设计哲学。
1954年在日本横滨市出生的隈研吾,从小就是一个内向安静的小孩。由于没有什么朋友,所以每天陪伴他的就是积木。直到小学四年级为止,他都梦想着长大后成为一个为小猫小狗看病的兽医。四年级时,他第一次见到了丹下健三为了东京奥运会设计的代代木国立体育馆,第一次知道了世界上有“建筑师”这个职业。于是,这个爱玩积木的男生就决定要成为一个建筑师。
当他从东京大学大学院的建筑学科毕业时,日本正处于泡沫经济的时期,在那个时代“显眼”、“闪耀”似乎是现代建筑的代名词。虽然年轻的隈研吾并不是那么喜欢这一类型的建筑,但在这个社会大趋势中却也是不得不从众。不过,从小受到的传统父权家庭的压力,让他对于那些过于显眼,从而显得傲慢的建筑物愈发地心生厌烦。泡沫经济结束后,整个日本社会都陷入了十分萧条的困境,整个东京几乎没有任何的工作机会。于是,接下来的几乎整整十年的时间里,隈研吾都靠着日本各个地方上的小型建筑工作,才艰难地度过了这段时间。
隈研吾在北京设计的Tea House,运用了高科技的空心塑料砖块为建材。这种建材具有隔热保温的功能,还具有很好的透光性。轻量的建材,也减少了对于原来的四合院老建筑的负担。对于隈研吾来说,不那么显眼,不会让人觉得傲慢的建筑,才是真正好的建筑。
不过,在这些地方上的小型工作中,他获得了很多和当地的木工以及其他工种的职人师傅一起工作的机会,这些师傅教会了他很多原本并不了解的东西,不仅有当地的建材和建筑方式,甚至包括当地的风土人情和建筑物之间的种种关系,他发现原来在地建筑是这么有趣的事情。“我还记得第一次和职人合作,是日本高知县的一个建筑项目,那个建筑物大约在1993年的时候完全建成。当时,我找了当地的竹器师傅,用竹条编制的方式制作了建筑物内部的照明灯具。这个建筑里的泥土墙壁,也是当地的泥水匠师傅做的。”
从90年代末期开始,他就逐渐开始把与各个门类的职人间的合作,正式纳入他的建筑设计建造工作之中。这样,既能够互相帮助,也可以为传统职人们提供一些工作的机会,从而更长久地一起工作下去。
隈研吾:1954年出生于日本神奈川县横滨市。1975年毕业于东京大学大学院建筑学科。曾有哥伦比亚大学客座研究员、庆应义塾大学教授等经历,2009年成为东京大学教授
1995年的时候,他开始写《败北的建筑》这本书,期望以此把自己的想法以及关于建筑的各种思考给逐渐地确定下来。在他看来,“败北的建筑”才是最好的建筑,这些不过分伟大,不那么显眼,不会让人觉得傲慢,在所处的自然以及人文环境中毫不突兀,存在感输给周围环境的建筑,才是最好的建筑。“我的建筑,会尽量使用当地的材料、传统工艺、职人师傅等元素,希望能够把一个新的建筑与当地原有的环境之间建立起各种关联性,这是我的建筑设计和施工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点。”
在东京的繁华地带表参道,隈研吾设计的根津美术馆可以说是最体现他设计理念的作品之一。美术馆与有着上百年历史的巨大日式庭院毫无违和感地连接着,如同城市中的绿洲一般。站在美术馆内,你甚至很难相信自己是身处东京。而他为中国美术学院民艺博物馆设计建造的建筑物,也是他近期在中国的作品,我觉得是最和环境融为一体的作品。整个博物馆依山而建,隈研吾特意没有对山体斜坡进行过度切割,而是让建筑物如同群山的一部分一般,自然地延展开来。他甚至在当地找了许多民居的瓦片,配合当地的杉木等自然建材,将整个博物馆的外形、光影等各个细节都处理地很到位,博物馆、所处的整个山脉以及茶园自然地融为了一体。
B:传统手工艺和现代建筑设计,会有矛盾么?
K:我觉得并不矛盾。虽然对于很多日本现代建筑师来说,现代建筑就是要用混凝土、玻璃等现代材料制作,但是我觉得这个想法只是他们认定的死理。所以我只是把大家认定的死理给打破了而已。当我开始设计能够将两者融合在一起的现代建筑时,主流还是安藤忠雄设计的现代建筑。不过有趣的是,无论是批判的人还是赞扬的人,都没有,似乎大家都在保持安静,看着你究竟可以捣腾出一个什么东西。
B:当客人的需求和你的设计理念相违背的时候,你会怎么处理?你在中国也有不少的项目,比起日本客人,中国客人应该更喜欢“显眼”的建筑吧。
K:如果客人很希望做一个“显眼”的建筑,我一般不会很激烈地和他们起正面冲突,而是在关于建筑物的讨论中,慢慢地改变客人的想法,让他也赞同我的设计方案,这是我还蛮擅长的事情。我是一个不喜欢暴力的人,所以也不愿意很强硬地把自己的意见强加在谁的头上。安藤先生的时代,暴力的建筑可能是主流,当时的人们也认为,暴力的现代建筑才是好的建筑,但是,现在的时代,早已经不是暴力的时代了。而且我也一直认为,暴力的建筑是给人们带来麻烦的。中国客人比日本客人更喜欢显眼的建筑,这是一种文化上的不同,在理解的基础上也是可以慢慢说服和调整的。不过就算是文化背景相同的日本,客人们也都是会有着各种自己特别的喜好和要求的。
B:最近你在北京的Tea House项目中,用了不少高科技材料,这和以往崇尚自然建材的想法相悖么?
K:我其实并不是那么一味地追求自然建材,我不喜欢的是使用混凝土和铁等属于20世纪的传统建筑材料。这些材料,在和人的接触中,冰凉坚硬,一点都不温柔。但是比如塑料、木材等,既保证了采光等需求,又保证了人们在实际使用中与建筑接触时的“温柔度”。
东京歌舞伎座的改造,前前后后花费了10年的时间。如何将这个凝聚了东京历史和文化的象征性建筑物改造成具有同样特质的新建筑,而且要和一栋29层的高楼融为一体,着实让隈研吾也绞尽脑汁。
B:在佳士得的《中国及亚洲当代设计》的活动中,你选了竹屋、笔和花瓶三样手工艺作品,以“Linving with Art”为主题手绘了一幅生活场景图,为什么会选这三样呢?
K:应该是这三样物件最能够让我联想起实际的生活场景吧。我是一个很喜欢在各种地方收集各种生活物件的人。因为工作的关系,可以说一年之中的一大半时间都是在各处工作和旅行。最近在安吉找到了一个竹子制作的虫笼,形状好看,手工也很好,我现在用来装药丸。还有在台湾,找到了一个竹子做的饭菜防虫罩,拿回日本后,我在里面放了去年在蒙古找到的羊毛毡制作的小羊玩偶,十分有趣。也因为这样的习惯,家里几乎放满了各种各样的东西。
B:听说你一直在做一个叫作“East Japan Project”的项目?
K:是的,这是一个关于311日本东海大地震之后的复兴项目。2011年4月2日,我在海啸后的几天里就去了灾区。去的原因是因为想亲自看一下之前在那里做的建筑项目有没有受损。虽然万幸的,我造的那个建筑物并没倒塌,但是当时那个地区几乎所有的房子都处于一片泥泞之中。于是,我就决定开始做“East Japan Project”这个项目。最近,在南三陆的商店街很快就要建成使用了。我们收集了很多损毁房屋的建材去建造大家都会使用的商店街,希望这个公共空间可以给人们带来一些活力——无论对于没有搬迁走的当地人,还是为了支援当地而搬来的新居民们。
B:这场地震,对你有什么影响么?
K:我觉得是更让我坚定了做“败北的建筑”和“不显眼的建筑”的想法吧。比如说这个南三陆的商店街,我就觉得,即使不那么显眼,只要当地人喜欢,能够很开心地使用,能够聚集人气,那么就可以了。不显眼的建筑也是有价值的。我希望哪一天,我可以做出不显眼到杂志也不愿意刊登的建筑作品来。
B:无论多么不显眼的建筑,都还是能够被看到的,那怎么办呢?
K:这是一个非常好的问题。因为无论多么不显眼,完全消失这件事情是不可能发生的,所以,对于这个事实是否有完整的认知,就是一个关键的问题。我把这个称为“有罪的意识”,我一直是抱着“有罪的意识”在工作的。有意识和没有意识,是完全不同的。在日本,很多传统的木造建筑依山而建,几乎和周围的自然环境融为一体,其实很早就做到了“不显眼”。我在设计和建造现代建筑的时候,希望通过运用当地的自然材料、传统工艺以及职人师傅等元素,与我设计的建筑物自然有效地融合在一起,做出“不显眼”的现代建筑来。虽然现代建筑和很多在地的元素可能会有冲突,但是我希望能够尽量自然地将它们融合在一起,以一种并非强硬拼凑的方法。这样的做法,会花很多的时间,但是却是我心甘情愿地去花费的。
B:你在不同领域的设计,设计理念是相同的么?
K:是的。我希望自己设计的东西可以有“轻盈感”,人们在并不那么大的房子里生活,但是生活得很舒适;使用的生活用品不那么花哨或设计感十足,但是功能性和视觉性的平衡感很好。一切都不以“伟大”和“显眼”为目的。我至今已经设计过建筑、首饰、庭院等等。希望接下来有机会能够设计衣物服饰。
B:日常生活是怎样的呢?
K:一年中一大半的时间都是在工作和旅行,无论是海外的还是日本国内。晚上,通常是一边喝酒一边商量工作的事情。酒和食物都是我非常喜爱的。我觉得食物其实和建筑有着很相似的地方,经常能够从中得到各种灵感。比如说中国的青椒肉丝,在炒制之前,所有的食材都要切成同样大小,这个步骤可以保证食材在翻炒时受热均匀,获得最好的口感。而我在设计和建造建筑物的时候,通常也会尽量使用同样大小建材,这不仅可以保证施工上的便利,也可以获得自然的视觉美感和使用舒适度。人们对于同样大小的材料,通常更容易接受,无论是心理上还是生理上。比如说日本在冬天时经常吃的暖锅,里面的食材也通常要切成同样的大小,无论是白菜还是年糕,这样一来,除了烹调加热方面的便利之外,更在入口的时候,让人感受到自然的舒适感,从而可以品尝出更多的美味。不过,家庭料理之外的很多日本料理,更讲究视觉上的美观,所以并没有按照这种方式来进行切割配菜。相比之下,中国料理更为朴素实在,是一种真正让身心愉悦的美味。
【学员问题】建筑施工索赔的分类?
【解答】(一)按索赔事件所处合同状态分类
1、正常施工索赔
正常施工索赔,是指在正常履行合同中发生的各种违约、变更、不可预见因素、加速施工、政策变化等情况引起的索赔。正常施工索赔是最常见的索赔形式。
2、工程停、缓建索赔
工程停、缓建索赔,是指已经履行合同的工程因不可抗力、政府法令、资金或其他原因必须中途停止施工所引起的索赔。
3、解除合同索赔
解除合同索赔,是指因合同中的一方严重违约,致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情况下,合同的另一方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力所产生的索赔。
(二)按索赔依据的范围分类
1、合同内索赔
合同内索赔,是指索赔所涉及的内容可以在履行的合同中找到条款依据,并可根据合同条款或协议中预先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划分责任,按违约规定和索赔费用、工期的计算办法提出的索赔。一般情况下,合同内索赔的处理解决相对容易。
2、合同外索赔
合同外索赔与合同内索赔依据恰恰相反,即索赔所涉及的内容难于在合同条款及有关协议中找到依据,但可能来自民法、经济法或政府有关部分颁布的有关法规所赋予的权力。如在民事侵权行为、民事伤害行为中找到依据所提出的索赔,就属合同外索赔。
3、道义索赔
道义索赔,是指承包人无论在合同内或合同外都找不到进行索赔的依据,没有提出索赔的条件和理由,但他在合同履行中诚恳可信,为工程的质量、进度及与发包人配合上尽了最大的努力,但由于工程实施中估计失误,确实造成了很大的亏损,恳请发包人给予救助,这时,发包人为了使自己的工程获得良好的进展,出于同情和信任合作的承包人而慷慨予以费用补偿。发包人支付这种道义救助,能够获得承包人更理想的合作,最终发包人并无损失。因为承包人这种并非管理不善和质量事故造成的亏损过大,往往是在投标时估价不足造成的。换言之,若承包人充分地估计了实际情况,在合同价中也应含有这部分费用。
(三)按索赔的目的分类
1、工期索赔
工期索赔,是指由于非承包人责任的原因而导致施工进程延误,承包人要求批准延展合同工期的索赔。工期索赔形式上是对权利的要求,以避免在原定合同竣工日不能完工时,被发包人追究拖期违约责任。一旦获得批准合同工期延展后,承包人不仅免除了承担拖期违约赔偿费的严重风险,而且可能提前工期得到奖励。因此,工期索赔最终仍反映在经济收益上。
2、费用索赔
费用索赔,是指当施工的客观条件改变导致承包人增加开支,承包人要求对超出计划成本的附加开支给予补偿,以挽回不应由他承担的经济损失的索赔。费用索赔的目的是要求经济补偿。
(四)按索赔的处理方式分类
1、单项索赔
单项索赔,是指某一事件发生对承包人造成工期延长或额外费用支出时,承包人即可对这一事件的实际损失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有效期内提出的索赔。因此,单项索赔是对发生的事件而言。单项索赔可能是涉及内容比较简单,分析比较容易、处理起来比较快的事件。也可能是涉及内容比较复杂、索赔数额比较大、处理起来比较麻烦的事件。
2、综合索赔
综合索赔又称一揽子索赔,是指承包人在工程竣工结算前,将施工过程中未得到解决的或承包人对发包人答复不满意的单项索赔集中起来,综合提出一次索赔,双方进行谈判协商。综合索赔一般都是单项索赔中遗留下来的意见分歧较大的难题,责任的划分、费用的计算等各持已见,不能立即解决。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