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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登记费:住房每套80元(含一本工本费)、非住房每件550元(含一本工本费)
5个工作日
要件 |
来源 |
注意事项 |
登记申请书原件 |
由受理窗口提供 |
申请书上房屋信息,申请人信息与申请材料信息一致,已签字或盖章 |
申请人身份证明 |
申请人与,结婚证,夫妻双方,房屋共有,协议一致,转出方与,房屋所有权证,权利人一致 |
|
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
房屋所有权证信息与房屋档案记载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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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共有房屋的协议原件 |
归属约定或转让协议中房屋信息与房屋所有权证一致,权利人信息与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一致,双方签字或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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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或,婚姻关系,证明 |
结婚证记载的双方信息与申请人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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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登记表,房产平面图二份 |
要件
来源
注意事项
提示:限购期间购买住宅类房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购房人除需提交《家庭购房申请表》、《购房承诺书》原件,还需提交通过资格核验时申报的全部家庭成员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婚姻证明。
申请人身份证明按以下情况提供:
(一)本市居民:居民身份证(未成年人申请房屋登记可提供户口簿);
(二)外省市居民:居民身份证,未成年人申请房屋登记可提供户口簿;申请房屋买卖、赠与、交换、抵偿债务等转移登记的权利人,还应提交暂住证或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三)军人: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或文职干部证,或士兵证,或学员证,或军官退休证,或文职干部退休证,或离休干部荣誉证;
(四)港澳居民: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或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同胞回乡证,或居民身份证;
(五)台湾同胞:台湾同胞来往大陆通行证、旅行证或经确认的居民身份证明;
(六)华侨: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国外长期居留身份证件;
(七)外籍人士:经公证认证的身份证明或护照和外籍人士在中国的居留证件(无外国人居留证件的,提交中国公证机构公证的护照中文译本原件);
(八)境内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没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可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九)境内其他组织:《组织机构代码证》;以非法人机构名义申请登记,不能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应有法人授权;境内金融企业法人、保险企业法人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可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金融许可证、保险许可证,不再核对原件;
(十)境外法人、其他组织:经公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商业登记证,或注册证书,或批准该法人、其他组织成立的文件及有关部门核发的该境外机构在北京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外国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公司注册文件在注册地公证后需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认证后的以上文件,不再核验原件;
上述材料中提交复印件的,均交验原件,确保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原件核验后退回申请人。所有申报材料应填写规范、盖章或印鉴齐全、字迹清晰,复印件、公章应清晰可辨。申报材料中如有外文,需附中文译本。
第一种情况:有房无贷 办理流程是 1、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正本及复印件。 2、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先在预检窗口告知是...
一般情况下,房产证名字的变更主要分为直接添加、赠与、买卖。 直接添加 1、直接添加 2、在婚姻存续期间添加配偶姓名可以直接添加。 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算是房产...
申报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房屋交易申请表; 2、身份证明(复印件3份,核对原件); 3、婚姻证明(复印件3份,核对原件); 4、不动产权证书(原件1份,复印件2份); 5、契证(原件,2016...
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屋登记大厅
具体减免标准及工本费按照《关于转发市发改委 市财政局<关于房屋登记费计费方式和计费标准的函>及市财政局 市发改委<关于同意市建设委员会申请房屋登记收费立项的函>的通知》(京建经〔2008〕633号)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房屋登记费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92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2号)
关于印发《房屋登记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京建权827号)
房屋登记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100433B
夫妻共同财产的登记问题
夫妻共同财产的登记问题——“夫妻共同财产”的登记问题是长期困扰房地产登记机构的老大难问题之一。
关于规范土地登记费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 关于规范土地登记费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闽价房 [2009]445 号) 各市、县(区)物价局、财政局: 为规范我省土地登记收费行为,切实保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 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 际情况,现就土地登记费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通知如 下: 一、土地登记费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 门对土地权属依法进行各类登记时, 向申请人收取的费用。 土地 使用权抵押除依照本通知按件收取土地登记费外,不得再收取土 地使用权抵押服务费。 二、土地登记费(含权属调查)按件收取。收费标准为:住 宅用地每件 100元,非住宅用地每件 700元。 车库(或车位)用地登记以及住宅附属的杂物间用地单独进 行登记的,或住宅附属的杂物间和独立住宅楼(包括自建和统一 规划建设的)底层为商业店面,但其土地权利人按规定申请并与 住宅
房屋变更登记是指房地产权利人因法定名称改变,或是房屋状况发生变化而进行的登记。如权利人法定名称变更或者房地产现状、用途变更、房屋门牌号码的改变、路名的更改、房屋的翻、改建或添建而使房屋面积增加或减少、部分房屋拆除时,房地产权利人均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天内申请变更登记,由房地产权利人提交房地产权属证书以及相关的证明文件办理。
--房屋坐落的街道、门牌号或者房屋名称发生变更的;
--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
--房屋翻建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北京地铁出行指南》由星球地图出版社出版。
房屋登记费:住宅每套80元;非住宅100平方米以下的按每套80元收取,100平方米以上的每平方米加收0.3元。房产测绘费:住宅每平方米1.36元;非住宅每平方米2.0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