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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园林绿化局机关行政编制为39名、政法专项编制6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4名,森林公安处处长1名(副处级)。科级领导职数13正3副。区园林绿化局机关工勤编制1名,随自然减员逐步核销。
区园林绿化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一)负责本区园林绿化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及北京市关于园林绿化及其生态保护修复方面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园林绿化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组织本区园林绿化生态保护修复、城乡绿化美化和植树造林工作;组织实施园林绿化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组织、指导公益林的建设、保护和管理;组织、协调和指导防沙治沙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为主的防治水土流失工作。
(三)负责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标准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指导林木、绿地、草地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
(四)负责公园的行业管理;组织编制公园发展规划,监督、指导公园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地质公园、水利风景区、水生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等管理; 负责郊野公园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五)拟订本区林业产业发展规划;负责林果、花卉、林业苗木种子等行业管理;负责林木、绿地等有害生物的监测、检疫和防治。
(六)依法负责本区园林绿化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案件。负责园林绿化的普法教育和宣传工作。
(七)负责落实本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防火宣传教育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开展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区应急管理局,以本区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八)负责丰台区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宣传发动、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评比表彰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活动的绿化美化及环境布置工作;承担北京市丰台区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办公室(安全生产科、环境保护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档案等工作;承担信息、信访、建议议案提案办理、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机关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机关信息化建设、应急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安全生产年度或阶段性重点工作方案制定、协调督促、统计汇总、信息报送等日常运转工作。落实区相关环境保护政策措施;牵头本单位相关内设机构,在本领域内,依法履行环境保护工作职责;督促、协调做好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二)林业科。编制造林营林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造林营林、封山育林、防沙治沙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开展湿地保护体系的建设和管理;指导监督平原生态林管理;承担林木种子、草种管理工作;承担有害生物防治、检疫、预测预报和突发应急处置等工作。承担保护本区陆生野生动植物的责任;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人工繁育或培植、经营利用。
(三)公园科。负责公园、风景名胜区的行业管理;组织编制公园、风景名胜区发展规划,监督、指导公园、风景名胜区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公园、风景名胜区游园安全工作;拟订公园、风景名胜区的管理标准和规范; 做好文化建园、特色建园的指导工作;负责公园、风景名胜区质量等级的申报;负责管理局直属公园;负责公园的登记注册工作;参与公园、风景名胜区的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核;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公园、风景名胜区的竣工验收。
(四)资源管理科。拟订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措施,依法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森林资源动态监测及评价;指导、监督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政策的落实;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协调指导木材资源的综合利用;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负责区域内古树名木的管理。
(五)法制科。负责新建居住区绿地率审核复核和验收工作;负责代征城市绿化用地的收缴及土地证办理;负责机关推进依法行政综合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负责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承担行政复议、应诉的有关工作;负责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监督检查城市公共绿地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六)监督检查科。负责全区林地的日常巡查和管理;负责全区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森林植物检疫、防治执法,林业检疫、防治违法事件的行政处罚及行政强制工作;负责全区种苗监管执法,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违法事件的行政处罚及行政强制工作。
(七)规划发展科。组织编制本区园林绿化中长期发展规划、绿地系统规划和专业规划;参与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乡(镇)域园林绿化部分的研究和编制;审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中有关绿化用地的内容;拟订园林绿化科技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园林绿化科技项目研究开发,承担有关技术推广和科普工作;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负责果树、花卉、蜂蚕、森林资源利用及林下经济等产业发展的指导和管理工作。
(八)绿化工作办公室。组织编制丰台绿化美化年度计划;协调开展绿化美化宣传;组织开展丰台区绿 化美化和义务植树工作;组织本区公益性绿地、林地和树木的认建认养工作;开展群众性绿化美化创建及评比表彰工作;友谊林、纪念林监督管理工作;推进园艺驿站建设工作;负责拟订城市公共绿地绿化年度计划;执行城镇园林绿化的有关政策和标准;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建设有关工作;指导屋顶绿化工作;负责局属城市公共区域园林绿地养护管理工作;组织重大活动的绿化美化及环境保障;组织绿地环境综合整治。
(九)组织人事科。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纪检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综治维稳、机要等工作;负责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负责人事、教育、培训、机构编制、老干部管理和服务、统战、群团、工会等工作。
(十)财务科。负责预决算编制、执行和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财务审计、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园林绿化建设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森林公安处(设刑侦科、防火科),挂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森林公安处牌子。
(十一)刑侦科。负责维护本区林区社会治安稳定,负责林业、行政案件查处工作及刑事案件侦破工作;负责全区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对非法出售、经营、运输野生动物案件查处工作。
(十二)防火科。拟订森林防火规划和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预案,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区森林防火的组织指挥、宣传教育、技术培训、业务指导、执法检查、火灾扑救、指导管理等工作;指导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和扑救队伍建设。
机关党委。是中共北京市丰台区园林绿化局机关委员会办事机构,具体承担中共北京市丰台区园林绿化局机关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据我所知 北京昌平园林绿化局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政府街甲18号 地址:政府街甲18号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镇政府街甲18号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只要不是具有侵略性质的外来物种都会允许种植的,只不过在绿地用途方面会有所差别。比如儿童游乐园周边就不允许种植带刺、有毒、飞絮的树种;居民小区内距离楼体5米之内不允许种植高大乔木等。
2019年9月20日,获得全国绿化模范单位荣誉称号。 2100433B
本规定由中共北京市丰台区委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中共北京市丰台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中共北京市丰台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中共北京市丰台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同时负责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
区园林绿化局要切实加大本区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湿地、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首都生态安全。加快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构建统一规范的自然保护地管理体系。
北京市丰台区园林绿化局党组书记、局长,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王世义
北京市丰台区园林绿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凯、李建庆、林晶、刘慧兰
北京市丰台区园林绿化局森林公安处处长:韩孟
2020年5月,北京市园林绿化局生态保护修复处、市园林绿化局义务植树处获得北京市人民政府、首都绿化委员会授予首都全民义务植树先进单位。
田法德
北京市顺义区园林绿化局党组书记
刘明忠
顺义区园林绿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调研员
唐波涛
北京市顺义区园林绿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文革
北京市顺义区园林绿化局党组成员、森林公安处处长
郭启志
北京市顺义区园林绿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乔荣臣
北京市顺义区园林绿化局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
闫兆兵
北京市顺义区园林绿化局党组成员、副调研员
郭振东
北京市顺义区园林绿化局二级调研员
张雪梅
北京市顺义区园林绿化局四级调研员
吴清绪(副处级、内蒙挂职)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外小黄庄北街1号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