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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 8月26日,北京市人民政府(京政办发[1986]96号文件)批准成立北京市工程咨询公司。10月27日,北京市工程咨询公司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注册地址西外榆树馆6号宿舍。12月15日,市计委主任王军,副主任张恩澍,马超云等领导参加公司成立大会。市计委委员温兆民任公司第一任经理,张凯任副经理,章庭笏任总工程师。
1990年 1月2日,公司举办成立三周年庆祝活动。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和市计委等领导出席庆祝会,韩伯平等领导题词,昌平、大兴等县计委代表到会祝贺。
1996年 10月28日,公司成立十周年,庆祝大会在北京新大都饭店举行。应邀到会的有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中国工程咨询公司、北京市政府各委办局、区县及兄弟单位的领导和朋友。
1997年 5月,召开北京市工程咨询协会成立大会,通过协会章程,选举袁振宇为会长、温兆民为常务副会长。
1999年 2月12日,北京市人民政府京政任[1999]12号文件任命刘义任公司经理。12月2日,公司第一个三年规划(2000年—2002年)编制完成。
2001年 3月1日,FIDIC主席彼得逊、秘书长居西来公司考察。
2003年 1月,承担《奥林匹克公园B区—国家体育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7月8日,按照第一个三年规划要求,各项经济指标及精神文明建设指标均已实现。开始启动编制第二个三年规划,2003—2005年发展规划。
2005年 3月20日,公司承接“北京市‘十一五’时期基础设施发展规划”编制工作。12月8日,公司工程咨询、工程造价咨询等八项业务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006年 1月11日,对第二个三年规划进行总结,各项经济指标超额完成,其他主要目标基本实现,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第三个(2006—2008)三年规划。10月18日,公司召开20周年庆祝活动大会。
2009年8月20日,北京市人民政府京政任[2009]147号文件任命郭俊峰同志任公司经理。
志立咨询事业,打造行业精品,促进社会进步
胜于德、和谐共赢;智于悟、崇尚至善
诚信务实、开拓进取、团结协作、贡献社会
科学、高效、求实、创新
向专业化、集团化、国际化发展,把公司建成社会知名,政府信任,客户信赖的一流咨询机构
以人为本,构建敬业、专业、和谐团队
客观、科学、独立、公正
以人为本,客户至上,实现社会、公司和个人价值的和谐统一
创新、发展、和谐、共赢
走多元化之路,铸现代化咨询集团
一、类别:国企
二、职能:
业务范围包括投资决策咨询与评估;编制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经济评价;工程造价咨询;投资估算、概算、预算、结算、竣工决算等工程造价监控与审核;建设监理;信息工程监理;工程招标代理。
三、负责人:郭俊峰
四、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甲2号天银大厦A西座3层
邮编:100031
北京市工程咨询公司是1986-10-27在北京市西城区注册成立的全民所有制,注册地址位于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甲2号1号楼。北京市工程咨询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110102MA0196...
北京市工程咨询公司和天职国际工程公司选哪个? 回复;北京市工程咨询公司是专业的公司。我选择
北京逸群工程咨询公司地址:宏达中路甲12电话:010-67805858铁科院工程咨询公司地址:交大东路交学院南路西南角博陆恒信工程咨询公司地址:府前西街2-17电话:(010)69961987北京金马...
北京市工程咨询公司成立于1986年,是一家综合性工程咨询机构,拥有国家甲级工程咨询、甲级工程监理、甲级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和企业能源审计资格,是国际咨询工程联合会(FIDIC)成员协会会员和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常务理事单位之一,中国建设监理协会、中国招投标协会等行业协会会员单位。
公司技术力量雄厚,信誉卓著,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选聘的委托投资咨询评估咨询机构、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公室公开招标选聘的社会咨询中介机构,北京市首批18家节能评估中介机构之一,较早在北京开展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管理业务,是北京市建设委员会认定的项目管理试点单位。经北京市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取得北京市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资格。2007年获得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美国邓白氏集团颁发的国际信用企业资质。
成立20年来,公司承担了许多重大项目的咨询工作,覆盖国民经济领域的几十个行业,并承担了许多政府和社会单位委托的宏观课题研究和管理咨询任务。至今,公司累计完成各类咨询项目5000余项,涉及投资总额10000多亿元。
伴随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和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步伐,作为北京市工程咨询公司最先发展起来的投资咨询业务,主要致力于为政府和社会客户提供建设工程项目前期咨询服务,包括投资机会研究、立项报告编制及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评估、项目申请报告编制、资金申请报告编制与评审、融资方案咨询、市场调研咨询、商业企划咨询、项目后评价、管理咨询等。在投资咨询项目的运作过程中,始终坚持为客户提供科学公正的专家意见和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围绕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城市建设中的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问题,北京市工程咨询公司面向各级政府和各类型企业提供规划咨询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行业发展规划、城市规划、政府政策建议、专项建设规划和应用层面的政策研究,同时还面向各类企业,提供专业化管理咨询服务。
为政府和客户在节能减排和资源利用方面提供项目前期及实施过程中的咨询服务,是北京市发改委第一批节能评估中介机构(共18家)之一,是北京市2008—2009年度能源审计机构。主要业务包括:项目节能专篇编制、节能评估、专项资金申请报告及方案论证,可行性研究、企业能源审计及相关课题研究等。
基础设施咨询业务致力于为保障城市运行的交通运输、城市给排水、城市能源、生态环境治理等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提供专业化的咨询服务。具体业务领域包括前期规划研究、立项报告编制及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评估、项目申请报告编制及评估、资金申请报告编制与评估、设计方案的评审和优化、项目后评价等相关工作。
工程造价咨询,主要是为客户提供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结算审核及项目决算、编制标底、设计评价、经济鉴定等多类造价咨询服务。咨询领域涉及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包括道路、公路、供水、排水、电力、电讯、电信、燃气、热力、环保、轨道交通等专业)、科教文体卫、公安政法等各类公共及民用建筑。
主要承担政府和建设单位的委托,完成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的前期专业管线拆改移专项资金审核、建筑专业工程量的核算、以及建设专业工程的核价、结算审核工作。承担轨道交通工程的设备等专业造价业务,为建设单位建设资金的计划安排提出咨询意见。
1991年,北京市工程咨询公司与北京市建设委员会组建了世界银行贷款北京环境项目施工监理部,全面负责银行贷款北京环境项目工程监理的管理工作,正式拉开了监理业务的序幕。
多年来,我们承担的建设监理项目涉及文化教育、市政基础设施、医疗卫生、文物保护、高新技术产业、加工制造业、广播电视、信息产业、铁路、交通、化工、房地产等28个行业,曾多次获得鲁班奖、詹天佑大奖、北京市长城杯、北京市优质工程等荣誉。积累了丰富的基础设施、住宅小区、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古建筑、高级装修、园林绿化、信息系统等工程监理业务的经验,并赢得了多项企业荣誉。
项目管理从事的主要业务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政府投资项目监管、代建、稽察。根据委托方要求,在委托范围内工作,实现既定的目标。经过近10年来40多个项目的管理实践,已形成一整套标准化、规范化运行的具有“北咨”特色的项目管理体系、做法和程序,通过了涵盖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服务的ISO9001:2000、ISO14001:1996、GB/T28001-2001质量、环境、安全和职业健康三位一体的综合管理体系认证。
我们的项目管理服务的对象包括市委、市政府行政机关、企事业机构及社会各种类型的单位。具体领域涉及了公共服务设施(如学校、博物馆、体育场馆等),市政基础设施(如垃圾处理厂、集中供热工程,市政道路等),行政科研办公用房,园林绿化工程及环境治理工程等。
信息化建设咨询,主要涵盖了信息系统建设监理、信息化项目策划、初步设计、代建管理、信息化项目评估等服务内容。
我们本着“用户至上,服务物超所值”的原则,参与信息化建设咨询行业的市场竞争。近年来,我们承担了各类信息化监理项目、信息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资金申请报告等项目前期咨询任务;接受政府等业主委托对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评估。服务对象遍布各省市和本市各级政府部门,为节约政府投资、保障政府信息化项目建设做出了贡献。
2020年6月,入选北京市第三届“我是环保明星”——“十大环保明星集体”名单。 2100433B
《北京市工程咨询》编委会暨通讯员表彰会在北京召开
本刊讯微风拂面;杨柳依依;暮春的北京正舒展筋骨;展示着优美的身姿.4月18日;北京市工程咨询协会(以下简称北咨协会)召开了《北京市工程咨询》编委会暨通讯员表彰会.北咨协会会长陈怀伟出席会议;《中国工程咨询》杂志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主编刘长勤应邀出席会议并作专题发言.北咨协会秘书长章玉明主持会议;北咨协会副秘书长刘晨作了题为《以“网刊号报”四位一体宣传平台为载体做好行业宣传工作》的专题发言.详细阐述了20侣年编委会及北咨协会在发挥传统媒体特色优势和新媒体平台建设、在《北京工程咨询》编采发行以及服务会员方式方法上的改革创新举措.《北京工程咨询》编委会委员及代表;优秀通讯员共40余人出席会议.
《北京市工程咨询》编委会暨通讯员表彰会在北京召开
本刊讯微风拂面,杨柳依依,暮春的北京正舒展筋骨,展示着优美的身姿。4月18日,北京市工程咨询协会(以下简称北咨协会)召开了《北京市工程咨询》编委会暨通讯员表彰会。北咨协会会长陈怀伟出席会议,《中国工程咨询》杂志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主编刘长勤应邀出席会议并作专题发言。北咨协会秘书长章玉明主持会议,北咨协会副
一、 北京市工程咨询协会第三届理事会领导机构
北京市工程咨询协会第三届理事会高级顾问、名誉会长、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高级顾问 |
肖凤桐 |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副总经理 |
高级顾问 |
郭浚清 |
北京市工程咨询协会第二届理事会会长 |
名誉会长 |
张 工 |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
名誉副会长 |
宋 宇 |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
会 长 |
刘 义 |
北京市工程咨询公司总经理 |
常务副会长 |
陈怀伟 |
原北京节能环保中心主任 |
副 会 长 |
刘桂生 |
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院长 |
副 会 长 |
沈来新 |
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 |
副 会 长 |
宋敏华 |
北京城建设计研究总院有限责任公司院长 |
副 会 长 |
田昆生 |
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 |
副 会 长 |
徐宏声 |
北京市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总经理 |
副 会 长 |
张志宏 |
北京国际工程咨询公司总经理 |
秘 书 长 |
陈怀伟 (兼) |
北京市工程咨询协会第三届监事会监事长:
监 事 长 |
张宏新 |
北京中泰信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 |
北京市工程咨询协会第三届理事会专家咨询委员会正、副主任:
主 任 |
李如干 |
北咨协会二届理事会专家咨询委员会主任 |
副 主 任 |
沈雅萍 |
北京市工程咨询协会二届理事会秘书长 |
副 主 任 |
李廷范 |
北咨协会二届理事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副主任 |
副 主 任 |
穆景照 |
北咨协会二届理事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副主任 |
北京市工程咨询协会第三届理事会副秘书长:
副秘书长 |
金 健 |
北京京创兴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 |
副秘书长 |
万铁英 |
北咨协会二届理事会副秘书长 |
北京市工程咨询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
理事、常务理事 |
刘 义 |
北京市工程咨询公司总经理 |
理事、常务理事 |
陈怀伟 |
北京市工程咨询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 |
理事、常务理事 |
刘桂生 |
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院长 |
理事、常务理事 |
沈来新 |
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 |
理事、常务理事 |
宋敏华 |
北京城建设计研究总院有限责任公司院长 |
理事、常务理事 |
田昆生 |
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 |
理事、常务理事 |
徐宏声 |
北京市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总经理 |
理事、常务理事 |
张志宏 |
北京国际工程咨询公司总经理 |
理事、常务理事 |
刘 骏 |
北京市经济信息中心主任 |
理事、常务理事 |
沈顺高 |
中国航空工业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 |
理事、常务理事 |
徐 君 |
北京国道通公路设计研究院院长 |
理事、常务理事 |
段洁仪 |
北京市煤气热力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总经理 |
理事、常务理事 |
施 强 |
北京希地环球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总裁 |
理事、常务理事 |
顾之东 |
北京中联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
理事、常务理事 |
卫柏松 |
博拓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 |
理事、常务理事 |
金 淮 |
北京市城建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
理事、常务理事 |
汪诚文 |
北京国环清华环境工程设计研究院院长 |
理事、常务理事 |
张绍铨 |
北京建都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院长 |
理事、常务理事 |
田 京 |
北京国融工发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
理事、常务理事 |
吴文伟 |
北京市环境卫生设计科学研究所所长 |
理事、常务理事 |
曹晓东 |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部长 |
理事、常务理事 |
何 巍 |
北京首钢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 |
理事、常务理事 |
吴 新 |
北京峡光经济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 |
理事、常务理事 |
张亚亭 |
北京优奈特燃气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
理事、常务理事 |
李刚奎 |
北京煜金桥通信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
理事、常务理事 |
纳仁图亚 |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
理事、常务理事 |
闫宪春 |
北京中设泛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 |
理事、常务理事 |
李英平 |
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 |
理事、常务理事 |
李 庆 |
北京节能环保中心主任 |
理事、常务理事 |
周连弟 |
北京市农林科学院所长 |
理事、常务理事 |
于 燕 |
北京市外商投资服务中心副局长 |
理事、常务理事 |
刘学连 |
北京双圆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
理事、常务理事 |
胡 胤 |
北京首建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
理事、常务理事 |
陈 方 |
北京时代鼎典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
理 事 |
沈 柏 |
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裁 |
理 事 |
张德山 |
北京方恒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 |
理 事 |
陈子毅 |
北京市首都规划设计工程咨询开发公司总经理 |
理 事 |
王翊虹 |
北京市地质工程勘察院副院长 |
理 事 |
刘四田 |
北京市市政专业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
理 事 |
王 群 |
北京异构石油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部门经理 |
理 事 |
许双牛 |
中国地铁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 |
理 事 |
丁 高 |
中国建筑设计咨询公司总经理 |
理 事 |
刘 炬 |
北京市热力工程设计公司副经理 |
理 事 |
肖乐健 |
北京国庄国际经济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 |
理 事 |
晋 植 |
北京安泰祥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
理 事 |
姚为民 |
北京中交京华公路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 |
理 事 |
聂继波 |
北京源深节能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
理 事 |
芮士贵 |
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 |
理 事 |
孟新建 |
中技经投资顾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
理 事 |
张香亭 |
中矿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 |
理 事 |
范 放 |
北京高屋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 |
理 事 |
杨伯钢 |
北京市测绘设计研究院副院长 |
理 事 |
张京昌 |
中国投资咨询公司项目经理 |
理 事 |
于万河 |
五洲工程设计研究院总工程师 |
理 事 |
章向理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院长 |
理 事 |
李明武 |
北京圆之翰煤炭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
理 事 |
金 健 |
北京京创兴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 |
理 事 |
万铁英 |
北京市工程咨询协会副秘书长 |
北京市工程咨询协会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监 事 |
张宏新 |
北京中泰信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 |
监 事 |
梁林华 |
北京市四方市政技术开发公司经理 |
监 事 |
梁钧宏 |
北京市首都规划设计工程咨询开发公司总工程师 |
二、北京市工程咨询协会各部门的基本职责
明确岗位职责,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团结合作,积极协助其他部门完成协会中心任务,全心全意地为会员单位和业内人士服务。
秘书处:秘书处为本会常设办事机构,秘书长主持秘书处日常工作。
(一)办公室基本职责:
1. 协助协会领导处理日常行政事务;
2. 负责起草协会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其他行政公文;
3. 负责会议组织、文电管理、秘书事务,处理来信来访;
4. 负责协会财务管理;
5. 负责协会人事管理、保密保卫、行政监察工作;
6. 负责协会工作、生活条件保障和车辆管理;
7. 负责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管理办公室基本职责:
1. 负责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的申报及其初审工作;
2. 负责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国内外培训和考察、举办学术交流、考前培训、继续教育等培训工作;(正在筹备申请授权培训机构的认定工作)
3. 负责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年检、注册及注册变更工作;
4. 负责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的业务和职业道德的监管工作;
5. 负责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要求完成的其他任务。
(三)业务协调部基本职责:
1. 负责受理工程咨询机构的执业资格认定初审工作;
2. 负责受理工程咨询机构执业资格的变更、增项和升级的申请,并提出初步意见;
3. 负责工程咨询成果评奖的有关工作;
4. 负责工程咨询机构业务和职业道德的监管工作;
5. 负责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交办或授权的有关任务。
(四)信息部基本职责:
1. 广泛采集并适时更新国内外有关信息资料,为会员单位开展信息服务;
2. 在每工作日上午浏览网站,以确保网站正常、无误的运行;在每工作日下午查阅邮件,以确保邮件不丢失;
3. 协助北京市信息中心建立并维护本协会网站;
4. 负责有关信息的收集、电子版加工及其电子数据加载和维护,以及电子信息资料的存档;
5. 负责协会有关电子档案存储、维护工作;
6. 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交给的有关工作。
(五)联合培训部基本职责:
1. 组织举办各类培训班、研讨班及讲座;
2. 负责收集培训信息及各类培训的需求预测,3. 并制订和完成培训计划;
4. 负责课程设计和师资的选择;
5. 负责组织、提供培训教材和有关学习资料;
6. 负责聘请教员、选择教学基地;
7. 负责发布培训信息及与学员的联系和沟通;
8. 负责培训班的其他管理工作;
9. 负责完成上级领导交办或授权的其他有关任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社会团体定名为:北京市工程咨询协会,简称:北咨协会。英译名为:BEIJING MUNICIPAL ENGINEERING CONSULTING ASSOCIATION,缩写BJECA。
第二条 北京市工程咨询协会(以下简为本会)由北京地区从事工程咨询及相关业务的单位、咨询工程师和在工程技术、经济领域富有咨询和管理经验的专家、学者依法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是经北京市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是代表北京市工程咨询业的行业协会。行业协会之间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依法维护会员和行业的权益,竭诚为政府、会员和社会提供服务。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 本会业务主管部门为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是北京市民政局。
第五条 本会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甲2号天银大厦A座西区。
第二章 主要职能和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会依法履行如下职能:
一 行业代表。代表本市工程咨询行业参与拟订相关法规、规章草案及行业规划、政策;提出制订政策和立法建议;参加与行业利益相关的听证会、论证会等,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二 行业自律。根据本行业发展的需要,制订或贯彻职业道德准则和行规行约;保障公平、维护市场秩序。努力培育和规范区域性工程咨询市场,不断增强咨询行业和协会的社会公信力和影响力。
三 行业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接受有关主管领导部门的委托,拟订工程咨询行业的地方法规和规章的草案;协助政府开展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和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及其管理等工作;做好行业内执业监管工作;根据需要组织和参与行业专业技术职称考核和评审等工作。
四 行业协调。协调会员之间、会员与非会员之间、会员与业主之间、不同行业协会之间的关系;协调业内企业与政府部门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关系,在政府和会员之间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营造公平、和谐、有序的市场环境。
五 行业服务
1.开展行业内信息发布、信息交流和业内有关法规、政策等咨询服务;
2.开展行业内优秀工程咨询成果评选工作、表彰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组织交流和推广国内外工程咨询工作的先进经验;
3.举办培训班、研讨班和专题讲座;
4.受理本地区工程咨询业内执业违规的投诉,根据情节轻重,采取自行或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5.协助、组织和完成政府和社会各界委托的其他任务。
第三章 会 员
第七条 本会会员由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组成。
一 单位会员:凡经国家或北京市主管部门批准或注册并独立执业的工程咨询及相关业务的单位,自愿申请入会获批准后,可成为协会单位会员。
二 个人会员: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资格和从事工程咨询及其相关业务的管理人员、工程技术经济人员,以及专家和学者,自愿申请入会获批准后,可成为协会个人会员。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拥护协会的章程;
二 有加入协会的意愿;
三 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资格或从事工程咨询及相关业务骨干。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 提交入会申请书和填写会员登记表;
二 按本会入会申请办法提交有关证件的复印件;
三 由协会秘书处审核,经会长同意后,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四由本会秘书处发给会员证书。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 享有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参加本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三 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和优惠权;
四 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 执行本会的决议;
二 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三 接受本会协调管理;
四 支持本会工作,积极参与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五 按规定及时交纳年度会费;
六 及时与本会沟通,主动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协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职责是:
一 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
二 选举和罢免本会理事、监事;
三 审议理事会、监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 审议、通过交纳会费标准和办法;
五 表决、通过本会重大变更和终止事宜;
六决定本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为四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 理事会由理事组成,理事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每届任期为四年。本会理事会的职责是:
一 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 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常务理事;
三 聘请名誉会长、高级顾问和顾问;
四 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五 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六 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七 接受监事会提出的对本会违纪问题的处理意见,提出解决办法并接受其监督;
八 决定本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特殊情况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 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八项职权。
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特殊情况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四条 秘书处为本会常设办事机构,内设部、室等部门,承办具体事务。
第二十五条 本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 在本行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宜过高,最高不超过有关规定的上限。秘书长为专职;
四 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 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六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六条 本会的法人为理事会,法定代表人为会长。协会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会长每届任期为四年,任期最长不超过两届。
第二十七条 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召集和主持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
二 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 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四 向业务主管部门提名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并确定其工作分工。
第二十八条 协会秘书长主持本会秘书处工作,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工作。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秘书处工作,制定和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 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工作;
三 提名秘书处各部门、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常务理事会或会长会议决定;
四 决定秘书处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 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二十九条 监事会
本会设监事会一般由三人组成,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监事会主要职责:
一 选举产生监事长;
二 出席理事会 (或常务理事会)
三 监督本会及领导成员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活动;
四 督促本会及领导成员依照核定的章程、业务范围及内部管理制度开展活动;
五 对本会成员违反协会纪律,损害协会声誉的行为进行监督;
六 对本会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
七 对本会的违法违纪行为提出处理意见,提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并监督其执行。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条 本会经费来源
一 会费;
二 捐赠;
三 政府资助;
四 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 利息;
六 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条 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年度会费。
第三十二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不得投入会员单位进行营利。
第三十三条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四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五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三十六条 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并向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部门提交由具有资质的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第三十七条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条 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福利等待遇,按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和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结合本会的实际情况确定。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九条 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条 本会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报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报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务处理
第四十一条 本会完成宗旨、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二条 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三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四条 本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五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协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经2009年 2 月 26 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协会的理事会。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2100433B
协会性质:
是由北京地区从事工程咨询及相关业务的企事业单位、咨询工程师和在工程技术、经济领域富有咨询和管理经验的专家、学者依法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团组织,是代表北京市工程咨询业的行业协会。
协会宗旨:
依法维护会员和行业权益,竭诚为政府、会员和社会提供服务。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协会职责/业务范围:
(一)行业代表。代表本市工程咨询行业参与拟订相关法规、规章草案及行业规划、政策;提出制订政策和立法建议;参加与行业利益相关的听证会、论证会等,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二)行业自律。根据本行业发展需要,制订或贯彻职业道德准则和行规行约;保障公平、维护市场秩序。努力培育和规范区域性工程咨询市场,不断增强咨询行业和协会的社会公信力和影响力。
(三)行业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接受有关主管部门委托,拟订工程咨询行业的地方法规和规章草案;协助政府开展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和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及管理等工作;做好行业内执业监管工作;根据需要组织和参与行业专业技术职称考核和评审等工作。
(四)行业协调。协调会员之间、会员与非会员之间、会员与业主之间、不同行业协会之间的关系;协调业内企业与政府部门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关系,在政府和会员之间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营造公平、和谐、有序的市场环境。
(五)行业服务
1.开展行业内信息发布、信息交流和业内有关法规、政策等咨询服务;
2.开展行业内优秀工程咨询成果评选工作、表彰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组织交流和推广国内外工程咨询工作的先进经验;
3.举办培训班、研讨班和专题讲座;
4.受理本地区工程咨询业内执业违规的投诉,根据情节轻重,采取自行或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5.协助、组织和完成政府和社会各界委托的其他任务。
协会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甲2号天银大厦A西区
邮政编码: 100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