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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80103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2001-08-01
【生效日期】2001-08-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关于评估机构资质核准公告
(2001年8月1日)
按照国务院(国办发〔2000〕51号)和建设部(建住房〔2000〕96号)关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脱钩改制的文件规定,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对本市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脱钩改制要作进行核准,下列机构符合脱钩改制的要求,取得房地产评估资质,特此公告。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榆树南里二区甲1号
北京市海淀区国土资源局 北京市海淀区双榆树东里15号 北京市海淀区房屋土地管理局双榆树管理所 北京市海淀区双榆树南里二区甲1号
如果是违法建设,国土资源局和房产管理局,都无权直接拆除。应由他们做出处罚决定,然后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果他们违法拆除,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纪检等部门投诉。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收回闲置土地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有关规定.经调查认定井报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无偿收回北京市王府井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等十四个单位占用的下列闲置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有于学礼持有的坐落于中敖镇兴隆街3组的《房屋所用权证》30048号的房屋权属证书申明灭失。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如无异议,我局将为其补办房屋权属证书。
特此公告
大足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09年7月16日
有张顺模持有的坐落于棠香工农街21片区3幢1-4-4号的《房地产权证》210字第02001835号的土地房屋权属证书申明灭失。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如无异议,我局将为其补办土地房屋权属证书。
特此公告
大足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09年7月20日
兹有曾朝美持有的坐落于石马镇白光村12组的《集体土地使用证》51091228号的土地权属证书申明灭失。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如无异议,我局将为其补办土地权属证书。
特此公告
大足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09年7月21日
有黄伟 覃世萍持有的坐落于龙水镇幸光路178-304号的《房地产权证》210字第03006609号的土地房屋权属证书申明灭失。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如无异议,我局将为其补办土地房屋权属证书。
特此公告
大足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09年7月21日
兹有谭中盛持有的坐落于原龙岗镇北街四片区四幢五单元七层三号的《房屋所用权证》210字第16033号的房屋权属证书申明灭失。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如无异议,我局将为其补办房屋权属证书。
特此公告
大足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09年7月21日
兹有戴应华持有的坐落于棠香街道办事处(原城南乡)金星村五社的《集体土地使用证》12060551号的土地权属证书申明灭失。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如无异议,我局将为其补办土地权属证书。
特此公告
大足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09年7月22日
兹有沈春平持有的坐落于龙岗北街陈家巷29号1单元附9号的《房地产所用权证》210字第01001758号的土地房屋权属证书申明灭失。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如无异议,我局将为其补办土地房屋权属证书。
特此公告
大足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09年7月28日
兹有黄中林持有的坐落于龙岗三级街24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005095号的房屋权属证书申明灭失。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如无异议,我局将为其补办房屋权属证书。
特此公告
大足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09年8月3日
兹有高德华持有的坐落于玉龙镇长岭村三社的《集体土地使用证》41070330号的土地权属证书申明灭失。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如无异议,我局将为其补办土地权属证书。
特此公告
大足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09年8月5日
兹有高德润持有的坐落于玉龙镇长岭村四社的《集体土地使用证》41070402号的土地权属证书申明灭失。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如无异议,我局将为其补办土地权属证书。
特此公告
大足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09年8月5日
兹有高建华持有的坐落于玉龙镇长岭村二社的《集体土地使用证》41070220号的土地权属证书申明灭失。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如无异议,我局将为其补办土地权属证书。
特此公告
大足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09年8月5日
兹有高德树持有的坐落于玉龙镇长岭村三社的《集体土地使用证》41070335号的土地权属证书申明灭失。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如无异议,我局将为其补办土地权属证书。
特此公告
大足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09年8月5日
兹有陆军持有的坐落于龙水镇盐河村10社的《农村房地产权证》210字第03001092号的土地房屋权属证书申明灭失。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如无异议,我局将为其补办土地房屋权属证书。
特此公告
大足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09年8月5日
兹有陈显德持有的坐落于玉龙镇(原龙水镇)长沙村五社的《集体土地使用证》43050505号的土地权属证书申明灭失。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如无异议,我局将为其补办土地权属证书。
特此公告
大足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09年8月6日
重庆市忠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是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下属机构,主要职责如下:
(一)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职责。编制和组织实施国土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开展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及经济形势分析,参与区域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并拟订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措施;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和信息化工作。
(二)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职责。起草国土资源地方性政策文件;编制和组织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农村土地开发整治复垦规划、计划;组织编制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地质环境等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等其他有关的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规划执行;参与报县政府审批的涉及国土资源相关规划的审核。
(三)负责全县不动产统一登记和城乡土地、房屋产权、产籍的统一管理。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房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全县地籍和房籍测绘管理。承担全县土地登记(含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不动产登记的实施办法及实施细则等,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制定不动产权属争议的调处政策;推动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负责不动产统一登记资料汇交管理工作。
(四)承担全县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职责。拟订耕地保护政策,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负责农村土地开发、整治、复垦工作的指导和管理。负责土地用途管制,承担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审核报批管理工作;拟订并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标准,承担土地分等定级工作;建立并监督执行基准地价、土地出让金标准等地价制度;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管理和监督农村综合产权的流转交易。
(五)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职责。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市场中介组织,依法查处国土资源领域的违法行为。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核准2022年度第二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名单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现将我部核准的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单位名单(2022年度第二批)予以公布。未予核准的单位及原因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平台,点击办事服务中“申请事项办理进度查询(受理发证信息查询)”栏目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附件:1.核准工程勘察资质的单位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