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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包括以下方面: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地方税收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拟订本市的具体实施办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和市政府确定的预算收入计划指标,负责编制本市地方税收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检查地方税收收入计划的执行情况。
组织实施本市下列各税(费)种的征收和管理(不包括已明确由国家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的地方税部分):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车辆使用牌照税、屠宰税、资源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印花税、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筵席税,城市集体服务事业费、文化事业建设费、教育费附加以及地方税的滞补罚收入和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 负责本市涉及税收的重大经济政策的调查研究工作。
监督检查本市各级地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地方税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情况。 监督检查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纳税义务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情况,并对各种涉税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组织、指导税法宣传、税收政策咨询和纳税服务工作。
对全市地税系统实行垂直管理;负责地税系统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以及税务事业费工作;负责地税系统的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 第一税务所
负责税务登记;负责个人销售房地产所涉及的税种的征管;负责契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私人机动车的征收管理;负责印花税销售、有奖发票兑奖、零散税源征收、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的开具及纳税咨询等项业务。
2、玉桥税务所(税务处理中心)
负责通州镇范围内纳税人的变更税务登记、税法宣传、纳税咨询、发票核查与发售、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工作;负责辖区内纳税人各类税费的减免缓退申请受理工作。
3. 永顺税务所(税务处理中心)
负责永顺、梨园两镇范围内纳税户税收征收管理工作。
4. 张家湾税务所(税务处理中心)
负责张家湾镇、张家湾开发区范围内纳税户税收征收管理工作。
5. 漷县税务所(税务处理中心)
负责漷县镇、漷县开发区范围内纳税户税收征收管理工作。
6.马驹桥税务所(税务处理中心)
负责马桥、台湖两镇、马桥开发区范围内纳税户税收征收管理工作。
7.宋庄税务所(税务处理中心)
负责宋庄、潞城两镇范围内纳税户税收征收管理工作。
8.永乐店税务所(税务处理中心)
负责永乐店镇、永乐店农场、永乐开发区、于家务乡范围内纳税户税收征收管理工作。
9.西集税务所(税务处理中心)
负责西集镇、西集开发区内纳税户税收征收管理工作。
10.涉外税务所(税务处理中心)
负责通州区范围内涉外企业税收征收管理工作。
11.个体集贸税务所
负责中仓、新华、北苑、玉桥四个办事处和永顺、梨园两镇范围内集贸市场及个体工商户的税收征收管理工作。
1.立案科
负责承办涉税举报案件,对所有的检查案件进行立案;负责反避税调查和税务情报交换;行政综合管理等工作。
2.检查一科
负责辖区内涉税案件的检查等工作。
3. 检查二科
负责辖区内涉税案件的检查等工作。
4. 审理科
负责对本局所有检查案件的审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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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业务是一项中介服务,不受地域限制,我所知道的通州新华大街下车,有两个人端酒那条街就有房介及公证的地方;还有到岳庄那下车也有一两家。再远的话拨打12580或者114查询下也好。第一步:当事人准备材料...
1.办公室: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公文处理、文秘、文书档案、信息、信访、保密、调研、督查、宣传、会务、值班管理工作;负责大事记、年鉴管理工作。
2.税政管理一科:负责本辖区内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集体服务事业费、教育费附加、文化建设事业费等税(费)的征收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有关税(费)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征收管理办法,监控收入任务完成情况;负责分管税种的政策宣传、业务指导、贯彻执行情况的调查反馈工作;负责所辖税种减免退税中的政策管理与相关工作;负责协调落实涉外税收政策。
3.税政管理二科:负责本辖区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契税、土地增值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等税(费)的征收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有关税(费)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征收管理办法,监控收入任务完成情况;负责分管税种的政策宣传、业务指导、贯彻执行情况的调查反馈工作;负责所辖税种减免退税中的政策管理与相关工作;负责协调落实涉外税收政策。
4.征收管理科(档案资料室):负责税务登记管理、申报征收管理、发票管理、协税护税、缓缴税款、欠税和纳税清算等征收管理工作;协调组织开展纳税服务工作;负责税收票证管理工作;负责与外部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及综合信息的收集工作。
档案资料室负责对本局形成的各类档案、资料(不含文书档案、人事档案)按有关规定进行接收、整理、保管、鉴定、统计、销毁和移交工作;负责编写借阅检索工具,开展档案利用服务工作;负责对本局内档案形成部门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5.纳税评估科:负责本局纳税评估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检查本局纳税评估工作的开展;负责重点行业和重点税种的纳税评估工作;负责纳税评估的调研和情况反馈;负责纳税信誉等级评定工作。
6.计划统计科:负责编制本局的地方税收计划;负责本辖区地方税收会计、统计和信息数据分析汇总及预测工作;负责税款的退库工作;负责地方税收数据管理工作。
7.政策法规科:负责对本局的法律文书进行合法性审核,承办本局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和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工作;组织本局的行政处罚听证工作;负责执法检查、监督和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负责本单位涉及地方税收调研和政策执行中存在问题和意见的反馈;负责搜集国内外先进的税收管理经验、资料,为领导决策服务等工作。
8.信息化管理科:负责本局计算机软硬件设备的配备、维护和计算机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相关应用软件的开发、应用、维护和技术培训工作;负责信息系统安全教育、计算机病毒防治和网络安全管理工作。
9.人事教育科:负责本局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安全保卫及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10.基层工作科(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本单位思想政治工作。党、群工作及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基层税务所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工作。
11.监察科:负责监督检查本局各部门及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组织开展行政监察、行风评议和内部审计工作;受理、调查、处理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负责本单位廉政制度建设和监督实施工作。
12.财务管理科:负责本局机关及所属单位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本局税务事业费管理。
13.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后勤管理的制度建设;负责办公用房的物业管理、机关食堂管理、车辆管理和交通安全工作;负责医疗保健、献血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服装管理工作;负责系统内外来局办理公务人员接待工作。
14.纳税服务科: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方税收纳税服务体系建设,组织纳税服务承诺、纳税服务规范、纳税服务操作规程及办税公开等纳税服务制度的贯彻落实;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纳税服务投诉受理、税收争议调解;负责办税服务大厅、12366热线、网站等纳税服务平台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落实纳税服务考核评价工作;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地方税收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对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及后续管理工作;协调管理注册税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15.审计科:负责组织实施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税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组织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相关工作,落实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负责拟定本局内部审计办法,接受和开展本局财务政策执行、财务收支、政府采购、基本建设项目、签约合同审计监督,对本局科级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负责协调和落实外部审计部门开展对本局的审计监督。
杨玉杰 党委书记、局长
张贻民 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正处级)
史利军 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正处级)
田京玉 党委委员、副局长
张孟松 党委委员、副局长
刘亚慧 党委委员、副局长
柯大庆 党委委员、副局长
何文清 党委委员、副局长
杜云涛 党委委员、副局长
马岚 党委委员、纪检组组长
王启 党委委员、副局长
孟建秋 党委委员、总经济师
张伟 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通州区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根据上级主管机关税收、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计划和区域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 负责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上级主管机关和通州区委、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重点税源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贯彻落实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并负责所辖区域内组织实施工作。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反避税管理和生产企业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税收和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
(九)负责所辖区域内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所辖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十)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数据治理和落实征管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一)负责本单位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单位贯彻执行上级主管机关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二)负责本单位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单位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三)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上级主管机关和通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区控规说明
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区控规说明 通州新城某镇面临大的发展机遇,为此举办镇中心区的城市设计 国际竞赛,以征集发展思路,在此基础上编制 控规。此文件为控 规说明书 。 第 1章 总则 5 1 规划背景 5 2 规划范围 5 3 规划依据 5 4 规划目标与原则 6 5 技术重点 7 第 2章 现状概况与发展条件分析 9 1 区位条件分析 9 1.1 地理位置 9 1.2 周边关系 9 2 用地现状与建筑质量 10 2.1 用地现状 10 2.2 建筑质量 10 3 自然景观条件 10 4 市政设施及交通现状 11 5 发展条件综合分析 11 5.1 优势条件 11 5.2 劣势条件 11 5.3 发展机遇 12 5.4 面临挑战 12 第 3章 规划策略与定位研究 13 1 相关规划分析与借鉴 13 1.1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个人所得税信息安全
乐税智库文档 财税法规 策划 乐税网 乐税网( http://www.leshui365.com/ )邮箱: Jiufu@leshui365.com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个人所得税信息 安全保密管理办法》的通知 【标 签】信息安全保密 ,个人所得税 【颁布单位】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文 号】京地税个﹝ 2008﹞175号 【发文日期】 2008-06-27 【实施时间】 2008-06-27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个人所得税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为进一步加强个人所得税信息安全管理,市局制定了《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个人所得税信息安 全保密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结合本局实际工作情况制定具体实 施办法。 附件: 1.个人所得税网上办税密码重置申请表 2.个人所得税数据查询申请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北京市昌平区地方税务局隶属于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和北京市昌平区政府的双重管理,以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垂直领导为主,即机构设置、干部管理、人员编制均由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垂直管理。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本辖区内宣传、贯彻、实施有关地方税收工作的法律、法规及规章。
(二)根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确定的预算收入计划指标,负责编制本辖区内地方税收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税源调查,加强地方税收收入的分析预测,定期向市局报告地方税收收入分析情况。
(三)负责本辖区涉及税收的重大经济政策的调查研究工作,提出运用税收手段进行经济调节的政策建议。
(四)承担组织实施本辖区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车船税、资源税、印花税、契税、耕地占地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文化事业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代征)及地方税收的滞补罚收入等的征收管理责任(不包括已明确由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的地方税部分),力争税款应收尽收。
(五)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辖区地方税收纳税服务体系建设,贯彻执行市局纳税服务管理制度和纳税人权益保障制度,制定本辖区贯彻落实办法并组织实施,规范纳税服务行为,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履行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纳税服务的义务,组织实施税收宣传、税收政策法规咨询和辅导等纳税服务工作。
(六)监督检查本辖区内各纳税义务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情况,并对各种涉税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七)负责本辖区地方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制定税收信息化建设规划、管理制度及相关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实现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和税收管理工作现代化,保障税收信息安全。
(八)承办市局和管委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分局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 址: 北京市房山区燕山岗南路东一巷8号
2017年11月,北京市昌平区地方税务局获得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