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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2008]105号)耍求,由秦皇岛玻璃工业研究设计院和国家建筑材料工业标准定额总站主编,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
本规范共分6章,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厂址选择及总图布置、污染防治设计、环境监测。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国家建筑材料工业标准定额总站负责日常管理,秦皇岛玻璃工业研究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2100433B
海洋经济发展与海洋环境保护问题 随着沿海经济的迅猛发展,近海海域遭到越来越严重的污染,使海域环境质量明显下降,生态环境日趋恶化,并对生物资源和人体健康产生有害影响。近海水域的污染已成为世界各国,特别是...
当然有区别,除了直辖市的环境保护局,其余一般都是市县级环保局,而环保厅一定是省环保厅。环保局就是环境保护局,比如有的化工厂向长江里排污,就由环保局进行处罚。以北京市环保局为例,其主要职责是:主管北京市...
没听说过这个税种啊?应该属于行为税,谁发明的?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橡胶工厂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橡胶工厂环境保护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469--2008,自2009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0.1、4.0.3、6.2.6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发布
《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发布
《橡胶工厂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由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
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200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函136号)的要求,由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全国橡胶塑料设计技术中心会同中国化学工业桂林工程公司、昊华工程有限公司、上海橡胶制品研究所、西北橡胶塑料研究设计院共同编制而成。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我国橡胶工业多年来在环境保护设计、运行方面的经验,结合国内、外橡胶工厂环境保护的先进技术和先进理念,广泛征求了国内橡胶行业的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科研和橡胶制品、轮胎生产单位的意见,并进行了多次整理及讨论,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10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设计内容,厂址选择与总图布置,废气、粉尘防治,废水防治,噪声防治,固体废物处置,事故应急措施,环境监测等。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全国橡胶塑料设计技术中心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随时将意见和建议寄送全国橡胶塑料设计技术中心(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小营路15号院1号楼中乐大厦408室,邮政编码:100101,传真:010一51372780,E_mail:(2hina.crpi@yahoo.corn.cn),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2100433B
5.1.1橡胶工厂生产工艺设计宜采用不产生污染或少产生污染的清洁生产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备,宜采用无毒无害或无污染的原材料和辅助材料。5.1.2选择废气治理方案时,应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5.2污染源控制5.2.1产生废气、粉尘等污染物的橡胶加工设备宜选用密闭式,对无法密闭的设备应配设污染物的收集、治理设施。
5.3废气治理5.3.1对橡胶加工过程下列污染源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和其他废气(复合臭气除外),宜采取有组织排放措施,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的有关规定。
1胶浆制备、浸胶浆和胶浆喷涂等工序的有机溶剂挥发气体;
2橡胶加工过程产生的热胶烟气和硫化烟气;
3橡胶加工酸洗过程产生的酸雾;
4再生胶脱硫罐产生的废气。5.3.2复合臭气的排放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的有关规定执行。有组织排放的复合臭气的排放速率不得超过按排气筒高度规定的最高排放速率值;无组织排放的复合臭气的排放浓度不得超过厂界浓度控制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