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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洪奎
党组书记、副主任
主持党组全面工作,承担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履行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和意识形态“第一责任人”职责。主管机关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访惠聚”和行政办公室。
冯福东
党组成员、主任
主持委机关行政全面工作。主管综合计划办、固定资产投资办、价格收费办、粮食管理和物资储备办、援博办,承担委全面从严治党“党政同责”职责。
博乐市军粮供应站
贯彻执行国家军粮供应管理办法,负责实施军粮供应“321”工程;负责全市军需粮源及供应工作;上报军粮出库差价报单和军粮供应情况统计分析;做好军粮供应相关信息保密工作。
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文书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信息、政务公开、提案办理、督查、信访、精神文明、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爱国卫生、电子政务、依法行政、应急管理等工作;制定落实机关各项规章制度;承担机关财务、人事管理、干部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综合计划办(市经济体制改革办、市国民经济动员办)
“一带一路”秘书办
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承担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工作,统筹衔接博乐市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统筹规划编制立项。拟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研究分析博乐市农业农村、工业、现代服务业、经贸流通、高技术产业、区域融合发展、就业、消费、社会事业等形势,负责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组织开展重大课题调查研究,提出新型城镇化战略、规划和城乡融合发展等重大政策建议。承担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研究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承担博乐市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职能。牵头负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博乐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大规划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信用服务行业发展规划及相关法规政策、标准。组织协调机关“放管服”改革工作,牵头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日常工作。研究国民经济发展与国家安全的关系,提高国民经济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分析国防经济宏观运行情况,对国防经济重大问题提出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提出国民经济动员预案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组织以军事需求为目的的国民经济实力调查,提出战时动员措施。提出经济建设项目平战结合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项目建设与国民经济动员的结合与衔接。
承担“一带一路”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提出博乐市开发开放战略、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落实西部大开发、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重大措施建议,参与编制经济贸易、流通设施建设和现代物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涉及多部门的国际交流合作、经济技术合作等。
固定资产投资办
研究起草固定资产投资有关政策。提出固定资产投资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及资金来源。负责审核上报、审批、备案博乐市各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国家(自治区)补助投资项目。参与重大项目前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产业投资、创业投资、直接融资、发行地方企业债券等工作。监测分析固定资产投资运行状况。负责博乐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负责博乐市新型工业化项目前期、循环经济相关对接工作,组织实施重大产业示范工程。研究提出交通、水利、工业、住房保障、互联互通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建设计划和政策措施,并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负责项目初步设计、实施方案、概算的审核上报、审批,指导项目招投标、竣工验收工作。对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效果进行监测和综合评估,负责各类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的监督评估工作。提出博乐市能源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措施,负责重大能源项目建设的组织协调和管理。
价格管理办
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价格调控目标和价格政策。推进重要商品、服务和要素价格改革。组织起草权限内价格和收费政策。组织拟定县市级管理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重要收费政策。调整权限内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收费标准。负责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的公示公告、统计报告工作。贯彻落实价格收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和办法。负责收费清理、整顿、减负工作。组织重点行业、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承担农产品及其他重要商品、服务价格的成本调查和监审工作。对博乐市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服务价格进行成本调查、核算、监审。组织开展价格监测分析。对涉案物品价格认定。
粮食管理和物资储备办
提出粮食流通、物资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粮食市场体系建设。提出地方储备粮油总体布局、规模和收购、销售、轮换计划以及加强地方储备粮油管理的意见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实施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政策性粮食购销、粮食产业化等工作。制定粮食仓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拟定物资储备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承担所属粮油、物资储备单位的安全储存和安全生产监管。负责对博乐市粮食购销行为执法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许可资格审查工作。负责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和棉花、食糖、食盐等物资的储备统计及日常管理。承担粮食市场监测预警。指导粮油行业的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承担粮食安全市长责任制考核的具体工作。
(一)研究提出博乐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博乐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的统筹衔接。组织研究、协调实施重点专项规划,衔接、平衡各乡镇场及主要行业的规划。受博乐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博乐市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报告。
(二)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提出促进博乐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三) 负责汇总分析博乐市财政、金融、产业、价格政策等方面的情况和执行效果,提出政策建议。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制定和调整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和收费项目、标准。发布重大价格信息,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等。
(四)承担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研究博乐市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博乐市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和有关政策。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和重大政策的实施。推进博乐市城镇化建设。
(五)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职责,研究提出博乐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目标政策及措施。负责投资综合管理,编制、下达博乐市固定资产投资计划、重点项目建设计划。负责博乐市重大项目的管理和组织协调。安排博乐市财政预算内建设资金,引导社会投资方向。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审核上报、审批、审核、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查、审批项目初步设计。组织实施博乐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工作。指导协调博乐市招投标工作,参与重大项目招投标活动监督管理。
(六)组织拟定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提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审核上报、审批专项规划。研究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研究提出能源发展战略、规划。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定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措施,组织拟定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措施。规划、指导服务业的建设与发展。
(七)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研究分析国内外市场供求状况,编制博乐市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研究分析国外资金利用和境外投资情况以及博乐市外债结构优化状况。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和审查利用重大内外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招商引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协调、审核博乐市各类开发区等的规划、布局和设立。
(八) 负责博乐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参与拟定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协调博乐市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促进就业、消费、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措施。
(九) 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博乐市全社会节能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定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并协调实施。协调生态建设、环保产业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协调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一) 研究提出地方储备粮油和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负责编制粮油、棉花、食糖、食盐等重要商品储备、轮换和投放计划。组织实施地方储备粮油、棉花、食糖、食盐等物资的储备、轮换和日常管理。承担中央、自治区、自治州级生活类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及博乐市救灾物资采购和储备管理工作,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承担粮食安全市长责任制考核的日常工作。
(十二) 拟订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统一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申报和管理。负责粮食质量安全和粮食物资市场监督检查。指导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粮食流通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三) 完成博乐市党委、博乐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五”时期(2011—2015年),是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西部强省目标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也是大幅提升综合实力、阔步迈向中等发达省份的重要时期。根据《...
是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吧主 任: 罗朝阳副 主 任: 张守成 沈传立 王景雄 陈世平 姚海瑜纪检组长: 郭心一助理巡视员: 冯宝忠http://www.drc.qhei.gov.cn...
交通委实非常非常好的单位 同比 管修桥补路,资金充裕 以正科级为例: 每月工资,我的工资在我这个单位里属于中等水平,里面包括了很多项目,我也记不清,反正存折里写的是每月固定3400元左右,高不...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卫生厅 关于新增和修订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豫发改收费[ 2010]230号 各省辖市和巩义、邓州、永城、项城、固始、中牟县(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 (办)、卫生局,省直医疗 机构: 为规范医疗服务价格行为,促进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 局《关于〈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新增和修订项目( 2007年)的通知》(发改价格 [2007]2193号)要 求,结合我省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新技术新方法和项目开展情况,我们在认真调研、组织评审的基础上,制 定了我省新增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 并对部分价格项目规范进行了修订。 现通知如下, 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新增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和部分价格项目规范修订详见附件。 二、本通知规定价格为相应级别医疗机构的最高限价,具体下浮幅度和执行标准由各医疗机构自行确 定。 三、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部文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水利(水务)厅(局):为提高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核定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成本,根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和《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了《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附件:《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二○○六年二月二十四日第一条为提高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的科学性、合理性,根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对水利工程供水经营者实施定价成本监审的行为。本办法所称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成本监审,是指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在调查、测算、审核供水经营者供水成本基础上核定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成本的行为。本办法所称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成本,是指一定范围内供水经营者社会平均合理费用支出,是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的基本依据。第三条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具体事务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成本调查机构组织实施。水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配合...
王鹏: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根据上述职责,房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设9个职能科室。
(一)房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本机关政务工作;负责公文处理、议案、建议、提案和信访、档案、保密和接待联络工作,以及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领导批示和交办工作的督办;负责本机关的财务、资产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二)房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科
负责编制年度综合发展计划;对地方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情况进行监测分析,负责全区重点工程情况汇总工作;研究提出本区投资调整目标和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土地供应计划、房地产开发规划和计划;负责指导和协调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工作;负责安排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分析项目建设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研究交通发展战略和目标,组织制订交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
(三)房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村经济发展科
研究提出全区农村经济年度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气象等领域的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涉及农村经济中重大建设项目的筛选,对重大建设项目进行动态管理;负责绿色产业示范区有关工作,组织编制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山区经济开发计划;负责农业、林业、水利等重大项目上报工作。
(四)房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发展科
研究本区工业发展,提出工业经济发展战略;负责全区工业、建筑、邮电及环境保护等专业年度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全区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报批工作;研究本区工业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参与编制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环境保护规划,参与研究整治重点污染源、污染地区的方案;研究本区高技术产业发展和用高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战略和中长期规划。
(六)房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发展科(区国民经济动员办)
研究提出本区社会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全区科技、教育、卫生、文化、体育、人口、国民经济信息化、旅游等规划和年度计划;分析研究国内外经济形势,负责本区国民经济运行的监测、预警,提出经济调节的目标和政策建议;研究国民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议;负责重要文件和综合信息的起草工作;负责房山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下达的经济动员方面的工作。
(七)房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
研究提出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综合平衡的目标和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和协调经济社会发展重点专项规划和乡镇发展规划;负责组织起草、制定全区经济体制改革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指导和协调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研究本区工业开发区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指导全区股份制企业的组建;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权限内的企业改制方案进行审批;研究提出经济合作发展战略、规划,组织和协调区域经济合作工作,协调解决区域经济合作与发展中的有关问题;研究本区所有制结构调整的重大问题,提出调整目标和政策措施、建议;研究中小企业、非国有经济发展的情况,提出相关政策和具体措施;协调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负责组织减轻企业负担工作。
(八)房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管理科
负责全区价格总水平变动情况的监测、预测,组织贯彻实施市、区政府价格政策和价格调整方案;负责本辖区内价格和收费的审批、核准、审核和备案工作;负责全区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经营性收费的管理,核发《收费许可证》,负责发放收费监督卡并监督其使用情况;负责组织召开重要价格调整的听证会;负责价格专题调研、价格信息和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负责价格监督执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九)房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矿山行业管理科(房山区矿山行业管理办公室)
负责宣传并组织实施国家和市、区有关矿山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提出矿山行业管理、整治的综合措施和各项制度并牵头组织落实;负责煤炭生产许可证的审核上报工作;监督、指导矿山企业落实国家行业规范和标准;承担矿山行业生产安全管理的职责;监督管理有关乡镇政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各矿山企业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协助有关部门查处矿山生产安全事故;负责协调矿山行业管理与市、区有关部门及国矿的关系,协调区矿山服务中心的工作。
房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编制41名(含纪检、监察编制2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5名,科级领导职数1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