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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职责:负责机关文电、信息、机要、文书档案、信访、保密、车辆管理等工作;承担机关日常工作协调、重要工作督查督办和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 他工作。
企业科
职责:会同有关方面拟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全民创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拟定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的政策建议,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指导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创业、创新,推动建立完善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指导担保企业发展;研究分析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动态和发展特点,指导重点行业的发展,促进产业集群的优化升级;参与全市产业集群和工业园区的指导协调工作;指导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工作;承担市发展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组织拟定工业、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研究相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指导协调行业发展、行业布局,行业标准制定等工作;监测分析行业生产运行态势,汇聚、分析、发布行业经济技术和市场信息;联系相关社会中介组织;负责提出工业、信息化技术改造及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建议;拟定并组织实施重点行业的生产力布局、城市工业综合发展和重点产品结构调整方案;负责编制重点技术改造年度项目计划,建立完善项目储备库;组织开展重点项目督查工作等。
承担通用机械、汽车、轻纺医疗、食品、原材料等行业管理工作;提出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分析汇总行业相关情况;归口联系委管行业协会的日常协调工作。
组织新型工业化、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等战略研究,综合分析近期国民经济运行和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对经济法规、行业结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重要文件、综合性材料起草和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承担委机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指导企业法律顾问工作;负责重大经济课题调研,承担减轻企业负担有关工作。
指导企业科技交流与合作;指导企业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和技术进步,建立和完善企业技术创新支撑体系和创新基地建设,指导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产品创牌、质量论证工作;负责工业技改项目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乡镇建筑、建材企业管理工作;研究提出改善企业投融资的政策措施;拓宽企业投融资渠道,研究解决企业投融资的有关重大问题,引导、推动民间资金和风险投资机构投资中小企业;推进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建设。指导企业参与国际贸易和开拓国际市场,参与招商引资和商品展销的有关组织工作;协调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竞标和进出口信贷、出口信用保险等工作;指导有关企业外事工作。
运行科
职责:参与编制和实施有关经济运行的年度调控方案;监测分析经济日常运行,发布相关经济运行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提出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组织拟定工业生产重点物资运输应急方案,负责协调工业生产要素保障工作;制定应急协调工作预案,在应急时组织实施;指导企业扭亏增盈。
节能科
职责:研究提出工业、信息化相关行业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及相关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节能与综合利用示范工程;指导和协调工业环境保护盒节能环保产业发展,促进清洁生产。
组宣科
职责:负责指导企业党建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对企业领导成员实施管理;参与企业领导班子组建、调整和领导干部的选拔、培养、培训、考核、任免工作;负责委机关、直属单位、行业协会党群工作;负责委机关、直属单位、行业协会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负责人事档案管理);负责本系统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开展党的方针、政策宣传;做好本系统宣传报道工作;研究拟定全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人才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对外合作培训,负责本委机关离休、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包括企业离休人员)。
信息化科
职责:拟定信息化发展规划;承担电子信息产业行业管理工作;参与有关重大项目的实施,组织协调有关装备、元器件、材料的开发和国产化工作;承担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有关管理工作;指导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发展,推动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协调处理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和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指导应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指导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的发展;协调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参与有关重大信息化应用项目的协调与审核工作;协调推动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信息资源整合;协调信息资源市场监管体系建设;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促进通信网、广播电视网和计算机网融合发展;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推进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信息安全风险测评等基础性工作;承担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工作;协调或参与有关重大信息化项目的安全审查工作;协调联系市无线电管理机构有关工作。
行政审批科
职责:负责受理审批、审核和转报上级机关的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承担执行行政审批政策,研究制定行政审批流程,规范行政审批实施程序;组织、协调现场勘查,参与多部门的联合审批;负责在中心窗口的基础工作,按规范化、标准化、制定化要求建立健全窗口规章制定;负责与行政审批事项相关的咨询、协调、督查工作。
节能监察中心
职责:巢湖市节能监察中心隶属于巢湖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其主要职责包括:监督检查被监察对象执行有关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情况;开展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宣传和培训;受理违反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行为的举报和投诉;依法查处和纠正违反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用能行为。
节能监察主要涉及的领域:用能单位、固定资产投资、用能产品、用能设备生产和流通、能源生产、经营;从事节能咨询、设计、评估、检测、审计、认证等服务机构。
应当实施节能监察的事项:耗能高的产品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节能目标责任制、节能管理制度和相关措施建立及落实情况;能源计量、能源消费统计制度落实情况;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执行情况及在设计和建设过程中节能措施落实情况;禁止生产、进口、销售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不符合强制性能源标准的用能产品、设备规定执行情况;公共设施和大型建筑物装饰性景观照明能耗情况;办公、经营场所实行温度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节能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它应当实施监察的事项。
电保办
职责:贯彻实施《电力法》,实施行业特管理和监管;指导协调电力生产调度,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负责供用电的宏观调控,规范电力市场秩序;负责全市计划用电,指导安全用电工作;承办委系统行政审批工作。
局长:向年生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经济、信息化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经济和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
(二)参与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相关行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监测、分析经济运行态势,调节经济日常运行;制定并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和政策措施,提出解决经济运行中重大问题的建议;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经济信息;承担工业、信息化相关行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有关工作。
(四)负责提出市工业、信息化技术改造投资规模和方向的建议,提出行业投资布局建议;审核市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对重点项目进行监管和督查;指导企业开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五)拟订并组织实施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推动企业技术创新;指导企业技术进步、技术引进和重大技术装备研制推广应用,推进高新技术和传统工业改造结合;推动产学研联合。
(六)负责对各种经济成份企业实行宏观管理和指导;研究拟定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措施和企业体制改革方案,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研究发展中小型企业和企业集团的政策措施;指导国有企业实施改革与重组;指导企业投融资工作;提出企业股份制改造有关意见;指导国有企业的管理、扭亏增盈和脱困工作。
(七)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相关产业的节能,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示范项目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指导和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和节能环保产业的发展;负责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材料节能管理、散装水泥推广等工作。
(八)贯彻实施国家《电力法》和有关政策;承担电力工业管理与运行监测工作;监督指导电力调度,负责供用电的宏观调控;指导电力生产安全管理;拟定电力市场运行规则,规范电力市场秩序;协调电力生产的重大问题;协调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综合运输。
(九)负责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拟定促进全市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创业创新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参与全市产业集群、全民创业和工业园区的指导协调工作。
(十)统筹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组织实施信息化工作有关政策措施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通信网、广播电视网和计算机网融合发展,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承担信息安全管理的责任,指导和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安全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全市信息保障体系建设,指导信息安全防范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十一)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国有企业资产出资人职责;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管,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体系,拟定考核标准,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起草国有资产监管的有关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全市国有资产监管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集体企业资产管理指导工作,指导推动城镇集体企业改革,由市经信委牵头会同市财政局、人社局建立协调机制,协调城镇集体企业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十三)研究拟定全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管理人员的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企业智力引进,开展对外交流合作,指导企业职工教育培养工作。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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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色植物在巢湖市城市园林绿化中的应用
近年来,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发展迅速,人们对城市园林绿化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仅仅用单一的绿色植物绿化城市已显然不够,人们开始追求多姿多彩、五颜六色的园林美景,即从追求单一的常绿绿化苗木向追求彩色苗木转型,进一步实现城市园林的美化。对于巢湖市彩色植物的发展现状进行了深入研究,并提出了今后的发展应用对策。
巢湖市西苑广场喷泉维修工程
巢湖市西苑广场喷泉维修工程 竞 争 性 谈 判 文 件 项目名称: 巢湖市西苑广场喷泉维修工程 招标人: 巢湖市城市管理局 (盖章) 日 期: 二○一六年一月 目 录 一、竞争性谈判公告 二、谈判前须知 前附表 1 前附表 2 前附表 3(招标人要求一览表) 三、投标人资格(符合性审查内容) 四、谈判保证金办理方式 五、谈判的评审方法及标准 六、谈判人须知 七、确定中标人 八、谈判失败 九、合同签订 十、其它 一、竞争性谈判公告 巢湖市西苑广场喷泉维修工程 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日期: 2016 年 1 月 15 日 一、招标条件 1、项目名称:巢湖市西苑广场喷泉维修工程 2、招 标 人:巢湖市城市管理局 3、资金来源:专项资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实施地点:巢湖市西苑广场喷泉维修工程 2、规 模:投资约 10万元 3、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等全部内容 4、标段
(二)参与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相关行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监测、分析经济运行态势,调节经济日常运行;制定并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和政策措施,提出解决经济运行中重大问题的意见和建议;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经济信息;承担工业、信息化相关行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有关工作。
(四)负责提出市工业、信息化技术改造投资规模和方向的建议,提出行业投资布局建议;审批、核准省和市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对重点项目进行监管和督查;指导企业开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五)拟订并组织实施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推动企业技术创新;指导企业技术进步、技术引进和重大技术装备研制推广应用,推进高新技术与传统工业改造结合;推动产学研联合。
(六)负责对各种经济成份企业实行宏观管理和指导;研究拟订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措施和企业体制改革方案,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研究发展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的政策措施;指导国有企业实施改革与重组;指导企业投融资工作;提出企业股份制改造有关意见;指导国有企业的管理、扭亏增盈和脱困工作。
(七)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相关产业的节能、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示范项目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指导和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和节能环保产业的发展;负责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材料节能管理、散装水泥推广等工作。
(八)贯彻实施国家《电力法》和有关政策;承担电力工业管理与运行监测工作;监督指导电力调度,负责供用电的宏观调控;指导电力生产安全管理;拟订电力市场运行规则,规范电力市场秩序;协调电力生产的重大问题;协调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综合运输。
(九)负责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拟订促进全市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创业创新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参与全市产业集群和工业园区的指导协调工作。
(十)统筹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组织实施信息化工作有关政策措施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通信网、广播电视网和计算机网融合发展,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承担信息安全管理的责任,指导和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安全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全市信息保障体系建设,指导信息安全防范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十一)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国有企业资产出资人职责;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管,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体系,拟订考核标准,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起草国有资产监管的有关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全市国有资产监管工作。
(十二)研究拟订全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管理人员的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企业智力引进,开展对外交流合作,指导企业职工教育培训工作。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将原县经济局(县中小企业发展局)的职责划入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将县发展和改革局中工业行业管理的有关职责划入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即研究提出工业发展战略,拟订工业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工业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的拟订。增加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县政府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拟订并组织实施高新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等发展规划、扶持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促进政策的职责。
加强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高新技术与传统工业改造结合的职责,促进工业做大做强,加快推进全县信息化建设的职责。加强为大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的职责。取消已由县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巴中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小林
巴中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正县级):潘清义
巴中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陈晓辉
巴中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余斌(至202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