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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名称 |
地 址 |
工 会 |
芙蓉江路36号420室 |
纪监室 |
芙蓉江路36号403室 |
组织科 |
芙蓉江路36号419室 |
安保科 |
芙蓉江路36号420室 |
综计科 |
芙蓉江路36号418室 |
规划科 |
芙蓉江路36号421室 |
灯光广告管理科 |
芙蓉江路36号425室 |
环管科 |
芙蓉江路36号422室 |
市容科 |
芙蓉江路36号424室 |
党政办公室 |
芙蓉江路36号417室 |
职 务 |
姓名 |
党委副书记、局长 |
朱启珩 |
党委书记 |
陶昌琪 |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
邵鸿珊 |
党委委员、副局长 |
戴锦斌 |
党委委员、副局长 |
张亮 |
党委委员、副局长 |
朱爱文 |
副局长 |
王文羚 |
党委委员、副局长 |
史永亮 |
调研员 |
周登杰 |
调研员 |
王业来 |
副调研员 |
施伟康 |
副调研员 |
陆龙珍 |
(一)
(三)负责对绿化、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业管理;组织协调本区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绿化、市容环境卫生、城管执法的保障工作;负责本区行业领域内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审定公共绿地、市容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的设计方案;审查公共绿地内建设项目的方案;负责组织、协调本区绿化、市容环境卫生重大建设项目的实施,协调重大建设项目中涉及绿化、市容环境卫生设施配套建设工作。
(五)负责统一管理市容环境卫生工作;依法对本区市容环境卫生实施监督检查;负责生活废弃物和特定污染物的管理;负责本区市容环境卫生配套设施的管理;依法承担拆除违法违章建筑职责中的相关工作。 (六)负责组织、指导本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本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监测和管理工作。
(七)负责协调区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本区户外广告设施的专业规划,负责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批;负责组织编制全区景观灯光规划和重要区域的景观灯光规划;负责制定本区景观灯光、户外广告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制定有关户外广告设施、景观灯光的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承担景观灯光、户外广告等设施的安全监管责任。
(八)负责制定绿化、市容环境卫生和城管执法科技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绿化、市容环境卫生、城管执法重点科研项目管理,负责组织实施绿化、市容环境卫生重大项目建设。
(九)承担本区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负责本区城管执法工作的组织实施、业务指导、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负责研究制定本区城管执法工作规范和行为规范;行使本区城管执法权限范围内的行政处罚权。
(十)负责本区绿化、市容环境卫生、城管执法方面的普法教育和社会宣传工作,组织、协调社会参与绿化、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相关活动。
(十一)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十二)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这个问题是很奇怪的。不知道自己的上级业务部门负责? 应该住建部。由于城市建设的绿化,中央是专门处理与各部委的城市景观。 推广支持的花园,代表林业部林业这一块。 市容管理不知道具体是什么你的城市管理范围...
你好,上海市长宁区保障房管理中心地址:上海市金陵东路569号17楼(云南南路口)。从南站可乘坐地铁1号线,到(人民)广场站下车,沿西藏中路向南步行至金陵东路左转,至云南南路口即到,步行时间约12分钟。...
据我所知,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挺好的,它是主管园林、风景名胜区、城镇绿化工作的政府行政职能部门。依法对全市园林、风景名胜区、城镇绿化实施统一行政管理。
上海市静安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 1 —— 上海市静安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关于静安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报告》(静委 [2009]7 号)的规定,设置上海市静安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上海市静安区绿化 和市容管理局是统筹本区城市外部形态管理, 行使绿化行政职能, 综合 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的区政府工作部门。上海市静安区绿化和市容管理 局,挂上海市静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牌子。 上海市静安区绿化和市 容管理局领导和管理静安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 静安区绿化管理局、 静 安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受静安区政府委托, 管理静安区城市网格化管理 监督受理中心、指挥处置中心。 一、主要职责 (一)根据市、区对城市绿化市容管理的总体要求,及区国民经 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和城市发展的总体规划, 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有关市 容环境、绿化卫生和城管执法的方针、 政策和法律法规; 结合本区实际, 履行区政府的行政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开展2011年度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开展 2011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绿化 和市容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沪绿容〔 2011〕177号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 2011年度工程系列绿化和市容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的评审工作,现就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机构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 员会,下设绿化林业专业学科组、市容环卫专业学科组和野生动物繁育与 保护专业学科组。 二、政策依据 评审工作以《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 1986〕78号)、 《上海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定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相分离的暂行办 法》(沪人〔1999〕52号)、《园林绿化工程师考评暂行办法》 (沪绿〔2004〕 90号),以及本市有关文件的精神为依据。 三、申报对象 1、本市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园林景观及造林规划设计、绿化林业研究、 绿化林
长宁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档案信息中心 |
长宁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 |
长宁区土地储备中心 |
上海长宁房屋质量检查站 |
长宁区住宅建设管理中心 |
长宁区房屋土地测绘中心 |
长宁房地产交易中心 |
长宁区现代风格装潢设计
效果图由易路荣昕装修设计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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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述职责,上海市长宁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设11个内设机构,即:党政办公室、纪工委(监察科)、组织人事科、宣传教育科、建设规划科、市政建设科、城市管理科、交通管理科(长宁区交通战备办公室)、建筑业管理科(长宁区建筑业管理办公室)、法制管理科、计划财务科。此外,设长宁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