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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 、省、市关于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制订城乡规划的方针、基本原则和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县城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参与风景名胜区规划。负责城乡规划区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管理。负责全县规划设计、建筑业(建筑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测绘、市政公用事业、房地产开发;负责全县建设工程扩初设计审查(除重点工程项目、下同)和建设工程和定额、造价、项目报建、招标投标、合同鉴证、施工许可管理;负责建设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建筑制品质量的管理;负责组织住宅小区竣工验收。负责城镇供水和城乡燃气管理工作,指导各镇设施的管理工作。组织全县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和职工教育培训工作。
苍南县规划建设局是2001年12月由原县建设局、县规划局合并成立。县规划建设局是主管全县城乡规划、建设的县政府工作部门县政府工作部门。
局机关设八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政工科、技术科、规划用地科、规划工程科、城乡建设科、建筑业管理科、监察法制科。
局直属事业单位共10个,即县城建监察大队、村镇规划处、建筑材料管理处、城建档案室、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县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县建筑设计研究院、县测绘所。局基层派出机构共9个,龙港镇设龙港分局,灵溪、金乡、钱库、宜山、巴曹、桥墩、矾山、马站等镇设规划建设管理所。
联系地址:苍南县灵溪镇人民大道建设大楼(县行政中心东侧)
根据主要职责,县规划建设局设8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对外联络、接待工作;负责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和全局性会议的组织工作,并监督检查催办决议事项的实施;负责政务信息、文电处理,起草局综合性文稿及审核各科室起草的文稿;负责保密工作和文书档案管理;组织办理人大议案及政协提案;负责信访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财务和后勤服务工作;协同管理城市建设维护资金。
2、政工科(纪检监察室)
负责全局党组织建设和党员职工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管理局机关和指导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社会保险、职称评审;负责建设行业职业技术教育和职工培训的管理工作及岗位技能鉴定制度的实施工作;负责局系统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负责全局工会、共青团和妇女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全系统的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职工的管理。
3、技术科
负责全县城镇总体规划(不含县城)、详细规划、村庄总体规划、建设规划、各专业规划的审查工作;负责规划、工程勘察设计的行业管理和发展计划制定;负责制定全县城乡规划、建设的技术规定;组织规划,建筑设计方案会审与审定;协调各业务科室有关技术管理问题;参与全县有关规划评审及技术鉴定会工作;负责组织县级优秀设计和工程评选;负责建设工程扩初设计审查,组织工程综合验收;负责建设科技发展和技术成果推广工作;参与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负责工程质量管理,组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4、规划用地科
负责城乡规划区内用地规划管理工作,审定用地性质,确定建设用地规模和范围,核发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参与城乡各项规划编制与审查;参与城乡规划区内建设项目建议书审查和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论证。
5、规划工程科
负责城乡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工程规划审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村镇规划建设许可证;负责建筑物使用性质变更审批;参与扩初设计评审;参与竣工验收。
6、城乡建设科
负责制定市政公用事业、房地产开发的发展计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提出全县城市建设维护资金使用计划;负责全县房开企业、市政公用企事业单位的资质审查和管理;指导和监督开发项目小区城建配套设施的建设;负责全县城镇供水、城乡燃气、市政公用、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等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城镇道路占用、开挖的审批管理工作;参与市政公用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方案会审、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审查建设工程绿化率,征收易地绿化补偿费和临时借用绿地补偿费。
7、建筑业管理科
负责全县建筑行业管理,制定建筑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负责全县建筑市场、建筑制品和地方材料市场管理,负责建设工程定额、造价管理;负责全县建筑业企业的资质管理;负责外来施工队伍的备案管理和协调工程招投标、合同鉴证工作;负责办理施工许可证;参与建筑工程质量巡查与竣工验收;参与建筑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8、监察法制科
负责全县违反规划、建设与管理等法律法规的具体行为的行政处罚;负责城乡规划、建设与管理中违法、违章行为投诉、举报的处置;负责本局行政诉讼和应诉工作;负责城乡规划、建设与管理的行政执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指导监督城建监察管理工作。
苍南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网址:http://www.cnzjj.gov.cn/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标准并指导和监督实施;研究拟订城乡规划与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城市测绘与勘...
横县规划建设局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法规、办法以及相关的产业政策、...
虞亦杭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局全面工作,兼管人事、财务、规划用地管理工作。联系指导规划管理科。
杨小易
党组成员、 副局长
协作局长分管行政审批、测绘、市政公用行业规划发展、房地产企业资质管理。联系指导行政审批处、城建科、镇处、测绘所。
朱成堡
党组成员、 副局长
协助局长分管建筑产业发展规划发展、建筑市场、建筑业(含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和建筑节能、新墙材、供水、燃气管理工作。联系指导建筑业科、市政公用管理处、建材处(新墙办)、建筑设计院工作。
翁宗节
党组成员、
纪检组长、
监察室主任
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分管党建、纪检监察、作风建设、政工、计生、机关后勤、工青妇工作。负责纪检组(监察室),联系指导办公室、政工科、机关党委、工青妇组织。
黄加坡
党组成员、 副局长
协助局长分管政策法规、监察执法、信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联系指导监察法制科、城建监察大队、工程质量监督站、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
陈忠艳
党组成员、龙港分局局长
负责龙港规划建设分局
章华楷
党组成员
协助局长分管规划建设技术、城建档案、信息化工作。联系指导技术科、规划编审中心、城建档案室(信息中心)、城乡规划设计院。
地址:人民大道
苍南县规划建设局2100433B
规划建设局岗位职责
规划建设局岗位职责 规划建设局作为管委会内设机构,代表管委会对辖域实行 统一城市规划建设综合行政管理。 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辖区风景 名胜区、自然保护区、 城镇建设和国土资源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及 详细规划;依法指导、 审查和监督建设和建筑活动; 负责辖区房 地产使用权的有偿转让、出租、抵押和开发利用工作。 负责辖区 环境保护、公用事业管理工作;负责建设、 管理和保护辖区基础 设施及其它公共设施;指导、 监督和管理执法监察大队工作。 承 担房产权、产籍管理。房产证发放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 《房屋所有权证书》 由房管局统一编号, 管理区负责审核、 发放。 根据工作需要, 规划建设局下设六个办公室, 人员分工及岗位职 责如下 : (一)规划管理办公室 依法对辖区内城市规划、 测绘、地名、城建档案工作实施统 一管理和监督检查。 组织编制、修改和报批总体规划; 组织编制、 修改和报批、 报备区域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派出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本规定由中共苍南县委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苍南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本规定自2019年3月10日起施行。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江滨路1号苍南县水利局
吉安市建设局成立于2000年8月,2005年8月正式更名为吉安市规划建设局,2010年5月正式更名为吉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