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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述职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区人民防空办公室)设6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挂财务审计科牌子)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督查、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后勤管理服务、政府信息公开和区政府市民服务热线办公室转办事项的办理等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相关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机关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协调工会、妇委会、共青团的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编制城乡建设与维护项目投资预算计划并监督执行;提出城乡建设资金使用建议;负责建设系统综合统计工作;负责城市建设有关规费的征缴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的财务工作;负责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
组织拟订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政策,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普法、依法治理教育工作。
(三)城乡建设科
负责编制全区城乡建设、市政公用事业发展规划;参与编制年度城建及城市维护建设项目计划;参与审查大中型工程及重要项目的论证、规划、选址、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负责统筹协调全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建设;负责城市道路、路灯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城市道路挖掘和临时道路占用的审批;贯彻省、市城镇化发展战略,制定全区规划;具体组织指导小城镇建设管理工作;指导中心镇的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村庄改造;监督管理城建档案工作;指导供水、供热、供气、污水处理等城市公用事业。
(四)建筑业管理科
拟订全区建筑业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行业政策、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有关工程建设的规章制度和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发放;指导监督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与造价工作;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负责建筑业的综合统计工作;负责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有形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指导监督全区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工作;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建筑业企业、监理企业、招标代理企业的资质管理;指导协调清理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工作。
(五)人防建设管理科
拟定人防建设规划及计划;负责人防建设资金的筹措与管理;负责全区已开发利用人防工程、附属设施平时使用管理工作;组织全区人防指挥、通信警报、人口疏散体系建设和指导群众防空组织建设;制定防空袭方案,并组织演习演练;组织开展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工作;负责人防工程建设规划的编制、修订和落实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参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的编制、修订,并组织实施。
(六)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科(挂物业管理科牌子)
负责编制全区房地产业发展规划;负责房地产市场监管和商品房预售监管工作,审批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商品房现售备案证;负责全区城市房屋拆迁的监督管理;负责编报全区房屋拆迁年度计划和拆迁安置房屋年度建设计划;审核拆迁冻结、房屋拆迁许可;负责拆迁评估、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使用的监管工作;负责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的责任,建立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负责全区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监督指导全区物业服务工作;负责全区房屋权属登记发证及房屋产权产籍档案资料的建立、管理。
(一)区房屋管理服务中心,为财政拨款正处级事业单位。内部机构设办公室、财务科、产权登记服务科、房管服务科、房产信访受理科、测绘服务科、房产档案室。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区房屋管理服务等工作。
(二)原区建设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整建制移交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区人民防空办公室)管理。
(三)原区房地产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区房地产物业管理中心、区房屋测绘中心、区经济适用房建设服务中心整建制移交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市政公用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综合协调全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市政公用事业工作,研究提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市政公用事业重大问题的工作建议。
(二)负责规范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城乡建设管理秩序。拟订全区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人民防空工作、市政公用事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建立全区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四)负责推进全区城镇化发展。拟订全区城镇化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全区城镇化工作。
(五)负责规范村镇建设。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旧村改造工作;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
(六)负责监督管理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区建筑活动;组织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七)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八)负责推进建筑节能、减排。
(九)参与或组织审查大中型工程及重要项目的论证、规划、选址、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 编制城乡建设与维护项目投资预算计划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的统筹协调。
(十)负责全区城乡建设管理档案的收集、保管和利用。
(十一)负责规范、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秩序。拟定全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区房地产开发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十二)负责全区房屋拆迁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编报全区房屋拆迁年度计划和拆迁安置房屋年度建设计划。
(十三)负责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建立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负责全区住房制度改革;监督指导全区物业服务工作;负责全区房屋权属登记发证及房屋产权产籍档案资料的建立、管理。
(十四)组织实施人防指挥工作;制定防空袭方案和相关保障计划,负责全区人口疏散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防空袭演习演练;组织开展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工作;组织指导群众防空组织的建设和训练工作;组织管理全区人防工程建设,执行国家人防工程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监督地下防护建筑建设管理;开展人防宣传教育。
(十五)指导供水、供热、供气、污水处理等城市公用事业及房屋管理服务、勘察设计等工作。
(十六)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政府房改办)设21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议案、建议、提案、安全保密、政府信息公开、对外联...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与建委是一个单位。 建委是建设委员会的简称,国家机构改革后改名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南京市只有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不叫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地址:广州路185号。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 希望可以帮到您,昆明丹圭轩装饰为您服务...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工程报建指南(最新)
1 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工程报建及时间 步骤:领取表格(综合窗口)→设计审批阶段( 10个工作日)→ 招标阶段及并联备案阶段(招标时间待定,备案需 2个工作日)→ 并联备案阶段( 3个工作日)→施工许可阶段( 5个工作日) 除开招标时间,办理合计需 20个工作日 在综合窗口领取由业主填报的表格 1、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工程报建申请表; 2、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核定表 (非房地产项目); 3、计划生育管理登记表; 4、建设工程档案责任书; 5、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申请报告; 6、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安全受监申报表; 7、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名录; 8、施工合同备案表、 专业分包合同备案表、 合同管理信息、 长沙 市建筑施工企业工伤保险参保登记表; ( 造价站窗口领取招标控 制价备案表——指政府投资或融资项目 ) 9、监理合同备案表; 10、劳保基金核实表; 11、项目资本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征集绿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
为进一步提升北京市工程建设绿色施工水平,全面贯彻创新发展、可持续发展理念,大力推动企业运用先进适用技术,在工程施工中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并减少对环境负面影响,实现安全、绿色、低碳的发展目标,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
根据上述职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区人民防空办公室)设6个职能科室。
(挂财务审计科牌子)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督查、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后勤管理服务、政府信息公开和区政府市民服务热线办公室转办事项的办理等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相关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机关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协调工会、妇委会、共青团的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编制城乡建设与维护项目投资预算计划并监督执行;提出城乡建设资金使用建议;负责建设系统综合统计工作;负责城市建设有关规费的征缴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的财务工作;负责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组织拟订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政策,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普法、依法治理教育工作。
负责编制全区城乡建设、市政公用事业发展规划;参与编制年度城建及城市维护建设项目计划;参与审查大中型工程及重要项目的论证、规划、选址、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负责统筹协调全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建设;负责城市道路、路灯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城市道路挖掘和临时道路占用的审批;贯彻省、市城镇化发展战略,制定全区规划;具体组织指导小城镇建设管理工作;指导中心镇的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村庄改造;监督管理城建档案工作;指导供水、供热、供气、污水处理等城市公用事业。
拟订全区建筑业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行业政策、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有关工程建设的规章制度和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发放;指导监督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与造价工作;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负责建筑业的综合统计工作;负责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有形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指导监督全区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工作;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建筑业企业、监理企业、招标代理企业的资质管理;指导协调清理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工作。
拟定人防建设规划及计划;负责人防建设资金的筹措与管理;负责全区已开发利用人防工程、附属设施平时使用管理工作;组织全区人防指挥、通信警报、人口疏散体系建设和指导群众防空组织建设;制定防空袭方案,并组织演习演练;组织开展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工作;负责人防工程建设规划的编制、修订和落实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参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的编制、修订,并组织实施。
(挂物业管理科牌子)
负责编制全区房地产业发展规划;负责房地产市场监管和商品房预售监管工作,审批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商品房现售备案证;负责全区城市房屋拆迁的监督管理;负责编报全区房屋拆迁年度计划和拆迁安置房屋年度建设计划;审核拆迁冻结、房屋拆迁许可;负责拆迁评估、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使用的监管工作;负责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的责任,建立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负责全区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监督指导全区物业服务工作;负责全区房屋权属登记发证及房屋产权产籍档案资料的建立、管理。
(一)区房屋管理服务中心,为财政拨款正处级事业单位。内部机构设办公室、财务科、产权登记服务科、房管服务科、房产信访受理科、测绘服务科、房产档案室。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区房屋管理服务等工作。
(二)原区建设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整建制移交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区人民防空办公室)管理。
(三)原区房地产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区房地产物业管理中心、区房屋测绘中心、区经济适用房建设服务中心整建制移交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二)负责规范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城乡建设管理秩序。拟订全区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人民防空工作、市政公用事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建立全区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四)负责推进全区城镇化发展。拟订全区城镇化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全区城镇化工作。
济南市长清区建委
(五)负责规范村镇建设。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旧村改造工作;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
(六)负责监督管理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区建筑活动;组织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七)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八)负责推进建筑节能、减排。
(九)参与或组织审查大中型工程及重要项目的论证、规划、选址、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 编制城乡建设与维护项目投资预算计划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的统筹协调。
(十)负责全区城乡建设管理档案的收集、保管和利用。
(十一)负责规范、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秩序。拟定全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区房地产开发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十二)负责全区房屋拆迁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编报全区房屋拆迁年度计划和拆迁安置房屋年度建设计划。
(十三)负责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建立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负责全区住房制度改革;监督指导全区物业服务工作;负责全区房屋权属登记发证及房屋产权产籍档案资料的建立、管理。
(十四)组织实施人防指挥工作;制定防空袭方案和相关保障计划,负责全区人口疏散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防空袭演习演练;组织开展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工作;组织指导群众防空组织的建设和训练工作;组织管理全区人防工程建设,执行国家人防工程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监督地下防护建筑建设管理;开展人防宣传教育。
(十五)指导供水、供热、供气、污水处理等城市公用事业及房屋管理服务、勘察设计等工作。
(十六)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