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述职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区人民防空办公室)设6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挂财务审计科牌子)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督查、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后勤管理服务、政府信息公开和区政府市民服务热线办公室转办事项的办理等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相关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机关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协调工会、妇委会、共青团的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编制城乡建设与维护项目投资预算计划并监督执行;提出城乡建设资金使用建议;负责建设系统综合统计工作;负责城市建设有关规费的征缴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的财务工作;负责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
组织拟订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政策,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普法、依法治理教育工作。
(三)城乡建设科
负责编制全区城乡建设、市政公用事业发展规划;参与编制年度城建及城市维护建设项目计划;参与审查大中型工程及重要项目的论证、规划、选址、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负责统筹协调全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建设;负责城市道路、路灯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城市道路挖掘和临时道路占用的审批;贯彻省、市城镇化发展战略,制定全区规划;具体组织指导小城镇建设管理工作;指导中心镇的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村庄改造;监督管理城建档案工作;指导供水、供热、供气、污水处理等城市公用事业。
(四)建筑业管理科
拟订全区建筑业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行业政策、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有关工程建设的规章制度和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发放;指导监督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与造价工作;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负责建筑业的综合统计工作;负责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有形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指导监督全区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工作;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建筑业企业、监理企业、招标代理企业的资质管理;指导协调清理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工作。
(五)人防建设管理科
拟定人防建设规划及计划;负责人防建设资金的筹措与管理;负责全区已开发利用人防工程、附属设施平时使用管理工作;组织全区人防指挥、通信警报、人口疏散体系建设和指导群众防空组织建设;制定防空袭方案,并组织演习演练;组织开展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工作;负责人防工程建设规划的编制、修订和落实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参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的编制、修订,并组织实施。
(六)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科(挂物业管理科牌子)
负责编制全区房地产业发展规划;负责房地产市场监管和商品房预售监管工作,审批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商品房现售备案证;负责全区城市房屋拆迁的监督管理;负责编报全区房屋拆迁年度计划和拆迁安置房屋年度建设计划;审核拆迁冻结、房屋拆迁许可;负责拆迁评估、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使用的监管工作;负责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的责任,建立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负责全区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监督指导全区物业服务工作;负责全区房屋权属登记发证及房屋产权产籍档案资料的建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