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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产品质量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实施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拟订国家重点监督的国内产品目录并组织实施监督。组织实施QS标志制度。管理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监督、地方监督与专业质量监督。管理质量仲裁的检验和鉴定工作。监督管理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管理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免检工作;管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工作。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总理令第373号),国家质检总局管理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拟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目录、有关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对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和进出口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负责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核准和相应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的资格考核工作。
根据《计量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质检总局对进出口计量器具进行检验和监督管理,主要包括:进口计量器具的型式批准、进口计量器具的审批和进口计量器具的检定等。负责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组织建立、审批和管理国家计量基准和标准物质,制定计量器具的国家检定系统表、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范,组织量值传递。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量的计量行为。
一、监督人员工作纪律 1. 监督人员经市质监部门授权由业主单位委派行使监督,受质监部门与业主双重领导,直接对业主负责。 督人员必须坚持”公正、诚信、科学、求实”的宗旨。主动积极、勤奋刻苦、虚心谨...
工程质量监督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履行质量责任的行为以及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维护公众利益的行政执法行为。&...
您好,根据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质量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担对全国的有关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分...
根据《产品质量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实施国家关于质量振兴的政策措施,对全国质量管理工作进行宏观指导,组织实施国家质量奖励制度和推进“名牌战略”的工作,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承办建立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有关事宜,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推进开展“质量兴市”工作,组织国家宏观质量水平测评工作,组织建立企业质量信用制度,组织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组织重点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并提出整改意见,负责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
主要依据以下履行质量监督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许可证条例》
此外,国家质检总局的局令、公告等部门规章及其它规范性文件也具有法律强制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主管全国质量、计量、出入境商品检验、出入境卫生检疫、出入境动植物检疫、进出口食品安全和认证认可、标准化等工作,并行使行政执法职能的直属机构。
根据《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实施国内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卫生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内食品生产许可、强制检验等食品质量安全准入制度。负责调查处理国内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
根据《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质检总局组织查处违反质量、标准化和计量法律法规的行为。根据国务院授权,负责组织协调全国有关专项打假活动。组织本系统开展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活动。负责组织协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案件的查处和大案要案的督察督办工作。管理、指导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国家认监委负责制定、发布和执行国家认证认可、安全质量许可、卫生注册和合格评定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协调并指导全国认证认可工作,负责监督管理认可机构和人员注册机构。
依据《标准化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标准委负责起草、修订国家标准化法律法规的工作,拟定和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化工作的方针和政策,拟定全国标准化管理规章,制定相关制度,组织实施标准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负责制定国家标准化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组织、协调和编制国家标准的制定和修订计划。负责组织国家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工作,负责国家标准的统一审查、批准、编号和发布。
负责协调和管理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有关工作,协调和指导行业、地方标准化工作,负责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备案工作。
参加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和其他国际或区域性标准化组织的活动,负责组织ISO、IEC中国国家委员会的工作。负责管理国内各部门、各地区参与国际或区域性标准化组织活动的工作,负责签定并执行标准化国际合作协议。管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2100433B
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1 范围 1.1 为保证公司产品质量出厂前满足要求, 减少过程异常情况的出现, 减少客户抱怨, 保证产品质量,力促产品质量稳定可控,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生产工序中未达到质量事故程度的质量问题的监督与考核。 2 职责 2.1 质检部负责公司各工序产品的监督和检查,并对发现问题的进行反馈、汇总、分 析及考核工作。 2.2 烧结厂、第一炼铁厂、第二炼铁厂、炼钢厂、中板厂、厚板厂及轧钢厂负责配合 质检部进行相关抽检工作,并对抽检发现的问题进行确认、标识,并在限定时间内落 实责任人、完成整改报告。 3 管理内容与要求 3.1 对抽检发现的问题按其影响程度分为:一般问题、严重问题。 3.1.1 一般问题:对下道工序或产品交付影响不大, 可立即整改完毕, 损失低于 2000 元的情况。 3.1.2 严重问题:影响下道工序或影响产品交付,损失不低于 2000 元
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知识交流
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1 范围 1.1 为保证公司产品质量出厂前满足要求, 减少过程异常情况的出现, 减少客户抱怨, 保证产品质量,力促产品质量稳定可控,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生产工序中未达到质量事故程度的质量问题的监督与考核。 2 职责 2.1 质检部负责公司各工序产品的监督和检查,并对发现问题的进行反馈、汇总、分 析及考核工作。 2.2 烧结厂、第一炼铁厂、第二炼铁厂、炼钢厂、中板厂、厚板厂及轧钢厂负责配合 质检部进行相关抽检工作,并对抽检发现的问题进行确认、标识,并在限定时间内落 实责任人、完成整改报告。 3 管理内容与要求 3.1 对抽检发现的问题按其影响程度分为:一般问题、严重问题。 3.1.1 一般问题:对下道工序或产品交付影响不大, 可立即整改完毕, 损失低于 2000 元的情况。 3.1.2 严重问题:影响下道工序或影响产品交付,损失不低于 2000 元
1.在薄型气缸CQS、CQ2系列上安装内置导杆;
2.不回转精度±2°;
3.耐横向负载2~4倍(与CQ系列相比);
4.可直接安装负载;
5.安装尺寸与CQS、CQ2系列有互换性;
6.可安装磁性开关;
光催化材料部:主要是纳米二氧化钛、光触媒滤网、纳米自清洁涂料、光触媒纺织品整理剂、薄膜太阳能电池发 电材料等光催化材料研发生产销售与一体。子西莱ZXL-001纳米二氧化钛光催化效果优于德固赛P25,ZXL-003光触媒滤网的空气净化及消毒杀菌效果达到同类产品领先水平,纳米自清洁涂料分为超亲水型和超疏水型,ZXL-CQS 超亲水型亲水角小于5°,可用于玻璃陶瓷及薄膜太阳能电池自清洁,超疏水型疏水角度150°,广泛用于易洁淋浴房,卫浴洁具等。
室内环保部:主要是光触媒等空气净化治理产品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所生产的“子西莱”系列室内空气净化治理产品,吸纳了国际先进纳米技术,采用精湛的生产工艺,严格按照国
际标准生产制造,产品功效强且安全环保,无毒、无腐蚀性、无二次污染,其技术性、安全性和功能性均达国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
CQS(中国质量监督)的主要工作职责:
(一)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标准化、计量、质量工作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并组织实施;管理和监督执行执法工作;管理有关与质量技术监督有关的技术法规备案。
(二) 管理质量监督工作。组织指导质量监督检查;依法管理质量检验机构,管理产品质量仲裁的检验、鉴定;组织协调依法查处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活动中的质量违法行为。
(三) 宏观管理和指导质量工作。组织贯彻实施《质量振兴纲要》;组织制订提高全省质量水平的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和“名牌”战略,规范社会质量评价活动;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负责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对质量工作和打假工作实行考核。
(四) 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制定和发布地方标准并监督执行;负责执行产品标准备案工作;综合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五) 统一管理计量工作。制定计量工作规划、计划和计量技术规范、鉴定规程;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和计量测试网络,组织管理量值传递及强制检定工作;监督管理计量器具的生产、使用和销售,规范和监督商品量的计量行为;监督管理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和社会公正计量服务机构;对工业计量工作进行宏观指导。
(六) 统一管理和监督全省认证认可工作。负责对质量检验机构的审查认可和计量认证;依法对质量检验机构授权和监督管理;依法监督管理质量认证和安全认证;对相关的社会中介组织实行资格认可和监督管理;管理和规范工业产品产许可证工作。
(七) 综合管理锅炉、压力容器、电梯、防爆电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监督工作,制订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对锅炉、压力容器实施进出口监督检查。
(八) 对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实行垂直管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局的领导干部;按照有关规定,管理本系统的人事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管理本系统的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本系统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
(九) 组织制定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行业和专业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管理和指导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工作;负责防伪技术措施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防伪技术措施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的宣传教育、培训、信息工作;组织实施相关专业的职业资格工作;指导挂靠的学会、协会工作;组织开展对外交流工作。
(十) 承办质检总局、当地政府、上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交办的其他事项。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