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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 红:党委书记、主任
全面主持区城乡建委工作,分管办公室。
江 智:副主任
分管住房建设科、规划技术科(区发展研究中心)。负责建委“聚商新潮”专项行动。负责区“宜居江北”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危旧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城乡规划建设和城镇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轻轨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新农村房屋建设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刘向东:纪委书记
分管组织人事科工作,主持区建委纪检组全面工作,负责建委“效能提升”、“防治贪腐”、“全员激励”专项工作,对接区文明城区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
周艳春:副主任
分管建管科、区质监站、区安管站。负责区清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建筑节能工作小组办公室、区建委系统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平安江北”居住安全工作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区建设系统“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对接区“平安江北”领导小组办公室、两江新区江北片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环保创模、全国科普创建示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汪 茂:副主任
分管行政审批服务科、区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区城乡开发公司。负责联系市级重点工程建设协调,负责区重点基础设施项目用地保障组办公室、区“畅通江北”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基础设施硬件建设)、负责石子山体育公园领导小组办公室、十八中高中部迁建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天原造纸厂危旧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对接主城区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森林江北”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健康江北”领导小组办公室。
袁立勋:正处长级干部
协助分管建筑安全及稳定方面的工作。
徐家森:调研员
协助纪委书记开展工作。
一、
二、负责全区勘察设计咨询业管理工作,培育、规范勘察设计市场;负责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审批、施工图审查备案、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和设计优化;指导全区工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参与审查城市地下空间的综合利用。
三、负责全区建筑业(含装饰装修行业,下同)管理工作,培育、规范建筑市场;负责全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建设监理、工程合同、施工许可、工程造价、工程担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质量监督、工程保险和竣工验收工作;指导三峡库区移民工程建设工作。
四、负责区重点工程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会同确定全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参与重点工程项目的前期管理;负责重点工程建设的招标投标和管理、协调、监督、检查、考核。
五、负责全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编制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区级风景名胜区建(构)筑物建设的审批与管理。
六、负责全区住房(含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下同)建设和城市建设综合开发管理;负责房地产业行业管理;组织实施城镇住宅区建设工作;组织、协调危旧房改造工作;指导经济适用房建设工作;参与住房制度改革和商品房预售管理。
七、负责区小城镇建设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指导小城镇建设和村镇建设管理;负责小城镇试点工作。
八、负责征收和管理城市开发建设方面的行政性收费;编制下达城市建设资金年度计划,弊病能够监督管理资金使用;管理委系统国有资产。
九、承办区委、区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室
1.负责规范政务管理,组织协调日常工作和大型活动、会议;
2.负责委机关电子政务、机要保密、统计汇总、新闻发布、后勤保障等工作;
3.承担委机关的文件和文稿的起草、印刷及分发管理工作;负责编制资金计划,部门预算,资金收出及审核;
4.负责城建统计、医保、固定资产账务管理、会计档案;指导基层财务及内部审计;
5.负责办理人大、政协有关建议和议案。
组织人事科
1.负责委系统队伍建设、纪检监察、宣传教育、统一战线及工、青、妇等群团工作;
2.承担委机关人事管理、安全保卫、综合治理、信访维稳等工作的调查研究和督查督办;
3.负责委系统人事劳资、社会保障、劳动安全的管理;
4.统筹协调城乡建设法制工作,承办委机关相关法律事务;
5.指导系统两新党组织工作;
6.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
行政审批科
1.具体监管区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
2.承担全委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接件工作;
3.办理区管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招标方式核准和备案、施工合同备案、施工图审查合格备案、质量安全报监、施工许可审批、竣工验收备案、民工工资保障金缴纳、项目资本金缴纳和超建面积配套费缴纳等事项的核查审批工作;
4.负责除直接办理件外的其他行政审批事项的转办工作;
5.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咨询、宣传工作。
建筑管理科
1.管理建筑业企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人员的资质和资格;
2.监督管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质量、安全、工程监理、保险、担保、竣工验收等工作;
3.监督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负责区管项目民工保障金和造价监控,承担本区建设项目工程款拖欠的清理工作;
4.监督管理建筑材料、建筑机械与设备的施工准入,指导建筑施工现场推广应用新技术;
5.承担推进建筑节能相关工作,推进成品住宅建设和住宅产业化工作,指导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负责推进绿色建筑工作;
6.查处建设工程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7.指导三峡库区移民工程建设工作。
住房建设科
1.组织实施城镇住宅区建设、负责组织建设宜居城区工作、负责住房建设和房地产开发建设政策的监督与实施、培育和规范房地产开发建设市场;
2.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项目转让和项目资本金、负责城市建设配套费的收缴;
3.拟定区危旧房改造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4.负责村镇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村镇人居环境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工作;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及新农村建设;指导小城镇建设,承担小城镇的建设和目标考核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含巴渝新居)和危房改造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组织评定和申报工作;
5.负责全区相关重点工程建设的管理和协调工作。
规划技术科
1.负责全区勘察设计咨询行业的培养、指导和管理;
2.负责建设工程的相关审批和监管、参与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设防和城市地下空间的综合利用工作、监督管理城市雕塑;
3.负责设计技术规范宣传贯彻工作;
4.负责组织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宣传工作;
5.负责全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协调和储备工作;编制区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6.负责区级风景名胜区建(构)筑物建设的建设和管理;协助币级在区的城币轨道交通建设等重点项目的实施;
7.负责全区相关重点工程建设的管理和协调工作。
地址:广州市府前路1号大院内邮编:510032
北京市通州区城乡建设委员会地址设在交通便利的北京 北京通州 北京市通州区车站路25号,联系人是仇春利,主要经营城乡建设管理,于1997年9月27...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乡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市城乡建设政策措施、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城乡建设行政执法监察工作。(二)...
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
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 合建建管 [2010]20 号 关于对安全施工、安全运输措施及建筑垃圾处置手续 进行审查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建设(管、发)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令第 393 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和市政府合政〔 2010 〕11 号文件《关于印发强化“三车” 交通安全与营运综合治理的意见 (试行) 的通知》 有关规定, 为了强化我市预拌商品混凝土运输车、建筑垃圾运输车、建 筑沙石材料运输车(以下简称三车)的交通运输安全监管, 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保证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经研究决 定,从即日起在审核发放施工许可证时对安全施工、安全运 输措施及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进行审查。现将审查的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单位依法确定施工单位后,在申请领取建设工 程施工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向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 监督机构提供建设工程安全施工、安全运输措施材料进行审 查并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人工费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 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我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最低 工日单价、综合工日单价的通知》的通知 济建标字 [2010]7 号 各县(市)、区建委(建设局),高新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关于发布我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最低工日单价、 综合工日单价 的通知》(鲁建标字 [2010]18 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意见,请 一并贯彻执行。 一、建筑安装等工程人工工日单价,每综合工日:建筑、安 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 55 元;装饰工程 62 元,投标报 价不得低于此价。 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布的综合工日单价是计取各项费 用的计算基础。 三、本通知自 2010 年 8 月 15 日起执行。 二 O 一 O 年八月二十六日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鲁建标字 [2010]18 号 关于发布我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 最低工日单价、综合工日单价的通
重庆市江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林立
重庆市江北区港城东路8号4幢负1-3。 2100433B
重庆市江北区红石路255号。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