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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全国范围实施的强制性规范。《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 50—2001);目前最新版是《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2012,自2012年9月1日起实施。原《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 》JGJ 50-2001同时废止
方便残障人士出行等活动。2100433B
实施无障碍的范围是人行道、过街天桥与过街地道、桥梁、隧道、立体交叉的人行道、人行道口等。无障碍内容是,设有路缘石(马路牙子)的人行道,在各种路口应设缘石坡道;城市中心区、政府机关地段、商业街及交通建筑等重点地段应设盲道,公交候车站地段应设提示盲道;城市中心区、商业区、居住区及主要公共建筑设置的人行天桥和人行地道应设符合轮椅通行的轮椅坡道或电梯,坡道和台阶的两侧应设扶手,上口和下口及桥下防护区应设提示盲道;桥梁、隧道入口的人行道应设缘石坡道,桥梁、隧道的人行道应设盲道;立体交叉的人行道口应设缘石坡道,立体交叉的人行道应设盲道。
实施无障碍的范围主要是道路、绿地等。无障碍要求是,设有路缘石的人行道,在各路口应设缘石坡道;主要公共服务设施地段的人行道应设盲道,公交候车站应设提示盲道;公园、小游园及儿童活动场的通路应符合轮椅通行要求,公园、小游园及儿童活动场通路的入口应设提示盲道。
实施无障碍的范围是办公、科研、商业、服务、文化、纪念、观演、体育、交通、医疗、学校、园林、居住建筑等。无障碍要求是建筑入口、走道、平台、门、门厅、楼梯、电梯、公共厕所、浴室、电话、客房、住房、标志、盲道、轮椅席等应依据建筑性能配有相关无障碍设施,提供方便。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 与《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 GB50289-98 没有废止。《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1999 是废止了。现改为三本:道路交通标...
城市各类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无障碍实施范围,应按《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 计规范》(以下简称《无障碍设计规范》)第5 ...
1、城市各类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无障碍实施范围,应按《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 计规范》(以下简称《无障碍设计规范》)第5 章规定执行。 &nbs...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 7 建筑物无障碍设计 7.1 建筑入口 7.1.1 建筑入口为无障碍入口时,入口室外的地面坡度不应大于 1 :50 ( 图。 7.1.2 公共建筑与高层、中高层建筑入口设台阶时,必须设轮椅坡道和扶手。 7.1.3 建筑入口轮椅通行平台最小宽度就符合表 7.1.3 的规定。 表 7.1.3 入口平台宽度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 (2)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 1 总 则 1.0.1 为建设城市的无障碍环境,提高人民社会生活质量,确保行动不便者能方便、安全使用城市 道路和建筑物,用以进行道路和建筑设计必须遵守的共同规则,制定本规范。 1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的公告 |
现批准《无障碍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763-2012,自2012年9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7.3(3、5)、4.4.5、6.2.4(5)、6.2.7(4)、8.1.4 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城市道路无障碍实施范围;4、城市道路无障碍设计;5、建筑物无障碍实施范围;6、居住区无障碍实施范围;7、建筑物无障碍设计;8、建筑物无障碍标志与盲道。
1、总则;2、术语;3、城市道路无障碍实施范围 3、1 道路与桥梁,3、2 人行道路;4、城市道路无障碍设计 4、1 缘石坡道,4、2 盲道,4、3 公交车站,4、4 人行天桥、人行地道,4、5 桥梁、隧道、立体交叉;5、建筑物无障碍实施范围 5、1 公共建筑,5、2 居住建;6、居住区无障碍实施范围 6、1 道路,6、2 公共绿地。6、3 公共服务设施;7、建筑物无障碍设计 7、1 建筑入口,7、2 坡道,7、3 通路、走道和地面,7、4 门,7、5 楼梯与台阶,7、6 扶手,7、7 电梯与升降平台,7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