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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地下岩土工程施工技术、地下建筑暖通空调技术、人员疏散性能化设计技术、地下空间噪声控制、采光及照明技术、地下空间中氡的控制等,同时结合工程实例提出解决方案。适合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及有关管理人员参考使用。2100433B
作 者:《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关键技术指南》编委会编
丛 书 名:
出 版 社: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ISBN:9787112078868
出版时间:2006-01-01
版 次:1
页 数:387
装 帧:平装
开 本:16开
所属分类:图书 > 建筑 > 城市规划、城市设计
【答案】C【答案解析】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应贯彻统一规划、综合开发、合理利用、依法管理的原则,坚持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结合,考虑防灾和人民防空等需要。
我就是中南大学这个专业的,我们班男女比例2比1,女生还是比较多的,中南这个专业在全国是最早开设的,应该是最好的。考研可以考土木
本科主要学习力学,结构土木方面课程,研究生看导师干啥就干啥,如采矿。本科毕业多进中铁,研究生进设计单位,有特殊门路者除外。
浅谈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三项关键技术
浅谈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三项关键技术 随着世界经济和科学技术水平的不断发展以及地上空间的日益减少 ,人们将眼 光转向地下空间已成为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所谓“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 ”是指对地 表以下地层空间实体的有序开发和合理利用。 地下工程具有许多地面工程无法比拟 的优点 ,但也有一些阻碍其发展的因素和必须解决的关键技术问题。文章对城市地 下空间开发利用三项关键技术进行初步探讨。 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将成为 21世纪建筑行业的着眼点 ,随着不断地摸索和新 技术的开发 ,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将日趋成熟和先进 ,为人类的生产生活带来巨大的 方便与惊喜。根据地下环境的特殊性 ,关于内部防灾、通风和空调、采光及照明这 三项基本的关键技术是不可或缺的 ,并且应该继续探索和完善 ,使其能更好的应用于 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中。 一、内部防灾技术 1.内部灾害的主要类型和原因 按照灾害的不同类型,地下空间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 58号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已于一九九七年十月二十四日经第六次部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 布,自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一日起施行。 部长 侯捷 一九九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管理,合理开发城市地下空间资源,适应城市现代化和 城市可持续发展建设的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及有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编制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地下空间进行开发利用,必须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的城市地下空间,是指城市规划区内地表以下的空间。 第三条 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应贯彻统一规划、综合开发、合理利用、依法管理的原则,坚持社 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结合,考虑防灾和人民防空等需要。 第四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城市地下空间的
为了加强我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资源,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保障相关权利人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市政府出台了《肇庆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为《办法》),为便于理解,现就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一、制定《办法》的必要性
一是加强和规范我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的现实需要。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是拓展城市发展空间的现实需要,目前我市城市土地资源日渐紧缺,城市空间容量供需矛盾日益突出,直接制约了我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城市竞争力,土地开发利用迫切需要向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拓展。但我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模偏小,功能和方式较为单一,地下空间使用规模和地下空间整体利用效能有待提高。为了加强我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保障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有必要出台《办法》。
二是细化国家和省有关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法律法规的需要。
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对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作出原则性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对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工程建设及管理等方面作出规定,但不够完整具体。为提高我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的法治水平,有必要以市政府规章形式建出台我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具体规范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编制和审批管理、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地下空间的工程建设管理、确权登记管理和使用管理等内容,促进城市地下空间有序、合理开发利用。
二、《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分为八章共五十四条,包括总则、规划管理、用地管理、工程建设管理、权属登记管理、经营使用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办法》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总则部分。主要规范了本办法适用范围、地下空间涉及相关名词术语、基本原则、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等方面内容。
(二)规划管理方面。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相关要求,突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规划统筹作用,明确了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应当依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发展方向和目标编制,并与其他相关专业规划相协调。重点规范了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的编制原则要求、主要内容、制定报批程序以及地下空间建设项目用地规划、工程规划方面报批程序等要求。
(三)用地管理方面。规定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应当依法取得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原则上通过有偿出让的方式取得;符合国家《划拨用地目录》的建设项目,可以划拨方式取得。同时明确了各种类型地下空间用地的取得方式和办理程序等。
(四)工程建设管理方面。规定了地下空间工程建设应当符合工程建设管理方面的规定、标准和规范,着重加强地下建设工程的施工管理,从设计审查、施工许可、竣工验收、档案管理等方面作出规范。这方面按照国家、省有关地上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推进建设工程领域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对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和竣工验收手续等作出规定。
(五)确权登记管理方面。重点明确了结建地下空间项目的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与地表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相同的,与地表建(构)筑物、附着物一起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若用地主体不同,可申请与地表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层确权登记。单建地下空间工程的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初始登记时独立登记。这方面内容根据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关规定,考虑了与地表建筑确权登记相衔接。
(六)经营使用管理方面。明确了地下空间物业和设施的所有人和管理单位应当履行日常管理和维护义务,保障共同通道及出入口的正常开放,并做好地下空间的标识指引和管理。同时规定地下空间管理责任人应当建立健全地下空间的使用安全责任制度,对公众开放的作为生产、经营场所的地下空间以及其他作为公共活动场所的地下空间,应当按规定设置地下空间安全设施、设备,并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修,确保其完好安全。
(七)法律责任方面。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活动违反规划管理、用地管理、工程建设管理、登记管理等行为已规定了相关法律责任,因此《办法》法律责任部分,规定违反规划管理、用地管理、工程建设管理、确权登记管理和经营使用要求等方面相关法律责任,按照有关上位法规定执行。
四、关于《办法》的实施日期
《办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本办法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2100433B
宿迁市规划局针对该市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起步较晚,功能主要集中住宅小区配套民防和停车空间使用,且互不连通等实际,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加强对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与管理,推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的有效利用。
科学规划,加强引导。该局会同市民防局等部门先后启动编制了《宿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宿迁市多规融合一张图规划》、《宿迁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2016-2030)》、《宿迁市中心城市核心区交通改善规划》和《宿迁市“十三五”人防建设发展规划》等多项规划,加强对地下空间的规划研究。在城市总体规划中,该局明确将依托中心城区用地空间结构和功能布局,重点开发老城商业中心区、湖滨新城中心区、南部综合客运枢纽片区等区域地下空间。同时,针对地下空间管理方面的突出问题,及时提请市政府成立地下空间建设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挂帅,实施高位协调,加快地下空间有序规划建设。
突出重点,分步实施。该局在地下空间的规划审批中,对霸王举鼎商圈、第一街、宝龙、金鹰、水韵城等重点项目均预留了与周边地下空间的连通口,便于后期分步实施互联互通,加强中心城区地下空间的连通性、系统性和实效性,以完善城市地下空间功能,提升城市综合效益。其中,第一街共预留了8个连通口,未来将分别与雨润广场、金柏年大厦等周边地块连通。为加强对重点区域的地下空间规划引导,市区西湖路沿线规划结合青年路和西湖路交叉口地下空间和已建霸王举鼎地下商圈建设,开展了西湖路沿线地区地下空间互联互通;幸福路沿线地区结合已建第一街地下空间建设,布局物资储备、市政公用等设施空间;湖滨新区核心区根据《湖滨新区概念规划和沿湖地区城市设计》,加强该地区地下空间的系统规划设计,引导地区有序建设。
多措并举,加强管控。该局还会同住建等部门加强了对在建、将建的建设项目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控工作,确保从规划用地审批至工程竣工验收各个环节严格按照规划、图纸组织实施。同时,开展对已建地下空间的功能利用定期巡查工作,确保地下空间资源的综合效益得到充分释放和发挥。截止目前,该市中心城区已建地下空间222处,总建筑面积321.26万平方米,在建地下空间93处,总建筑面积273.23万平方米,中心城区地下空间不仅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效益,也为国防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宿迁市规划局针对该市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起步较晚,功能主要集中住宅小区配套民防和停车空间使用,且互不连通等实际,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加强对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与管理,推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的有效利用。
科学规划,加强引导。该局会同市民防局等部门先后启动编制了《宿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宿迁市多规融合一张图规划》、《宿迁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2016-2030)》、《宿迁市中心城市核心区交通改善规划》和《宿迁市“十三五”人防建设发展规划》等多项规划,加强对地下空间的规划研究。在城市总体规划中,该局明确将依托中心城区用地空间结构和功能布局,重点开发老城商业中心区、湖滨新城中心区、南部综合客运枢纽片区等区域地下空间。同时,针对地下空间管理方面的突出问题,及时提请市政府成立地下空间建设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挂帅,实施高位协调,加快地下空间有序规划建设。
突出重点,分步实施。该局在地下空间的规划审批中,对霸王举鼎商圈、第一街、宝龙、金鹰、水韵城等重点项目均预留了与周边地下空间的连通口,便于后期分步实施互联互通,加强中心城区地下空间的连通性、系统性和实效性,以完善城市地下空间功能,提升城市综合效益。其中,第一街共预留了8个连通口,未来将分别与雨润广场、金柏年大厦等周边地块连通。为加强对重点区域的地下空间规划引导,市区西湖路沿线规划结合青年路和西湖路交叉口地下空间和已建霸王举鼎地下商圈建设,开展了西湖路沿线地区地下空间互联互通;幸福路沿线地区结合已建第一街地下空间建设,布局物资储备、市政公用等设施空间;湖滨新区核心区根据《湖滨新区概念规划和沿湖地区城市设计》,加强该地区地下空间的系统规划设计,引导地区有序建设。
多措并举,加强管控。该局还会同住建等部门加强了对在建、将建的建设项目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控工作,确保从规划用地审批至工程竣工验收各个环节严格按照规划、图纸组织实施。同时,开展对已建地下空间的功能利用定期巡查工作,确保地下空间资源的综合效益得到充分释放和发挥。截止目前,该市中心城区已建地下空间222处,总建筑面积321.26万平方米,在建地下空间93处,总建筑面积273.23万平方米,中心城区地下空间不仅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效益,也为国防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