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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2022/07/16180 作者:佚名
导读:为了加强我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资源,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保障相关权利人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市政府出台了《肇庆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为《办法》),为便于理解,现就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一、制定《办法》的必要性 一是加强和规范我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的现实需要。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是拓展城市发展空间的现实需要,目前我市城市土地资源日

为了加强我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资源,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保障相关权利人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市政府出台了《肇庆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为《办法》),为便于理解,现就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一、制定《办法》的必要性

一是加强和规范我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的现实需要。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是拓展城市发展空间的现实需要,目前我市城市土地资源日渐紧缺,城市空间容量供需矛盾日益突出,直接制约了我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城市竞争力,土地开发利用迫切需要向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拓展。但我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模偏小,功能和方式较为单一,地下空间使用规模和地下空间整体利用效能有待提高。为了加强我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保障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有必要出台《办法》。

二是细化国家和省有关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法律法规的需要。

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对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作出原则性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对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工程建设及管理等方面作出规定,但不够完整具体。为提高我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的法治水平,有必要以市政府规章形式建出台我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具体规范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编制和审批管理、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地下空间的工程建设管理、确权登记管理和使用管理等内容,促进城市地下空间有序、合理开发利用。

二、《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分为八章共五十四条,包括总则、规划管理、用地管理、工程建设管理、权属登记管理、经营使用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办法》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总则部分。主要规范了本办法适用范围、地下空间涉及相关名词术语、基本原则、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等方面内容。

(二)规划管理方面。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相关要求,突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规划统筹作用,明确了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应当依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发展方向和目标编制,并与其他相关专业规划相协调。重点规范了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的编制原则要求、主要内容、制定报批程序以及地下空间建设项目用地规划、工程规划方面报批程序等要求。

(三)用地管理方面。规定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应当依法取得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原则上通过有偿出让的方式取得;符合国家《划拨用地目录》的建设项目,可以划拨方式取得。同时明确了各种类型地下空间用地的取得方式和办理程序等。

(四)工程建设管理方面。规定了地下空间工程建设应当符合工程建设管理方面的规定、标准和规范,着重加强地下建设工程的施工管理,从设计审查、施工许可、竣工验收、档案管理等方面作出规范。这方面按照国家、省有关地上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推进建设工程领域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对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和竣工验收手续等作出规定。

(五)确权登记管理方面。重点明确了结建地下空间项目的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与地表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相同的,与地表建(构)筑物、附着物一起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若用地主体不同,可申请与地表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层确权登记。单建地下空间工程的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初始登记时独立登记。这方面内容根据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关规定,考虑了与地表建筑确权登记相衔接。

(六)经营使用管理方面。明确了地下空间物业和设施的所有人和管理单位应当履行日常管理和维护义务,保障共同通道及出入口的正常开放,并做好地下空间的标识指引和管理。同时规定地下空间管理责任人应当建立健全地下空间的使用安全责任制度,对公众开放的作为生产、经营场所的地下空间以及其他作为公共活动场所的地下空间,应当按规定设置地下空间安全设施、设备,并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修,确保其完好安全。

(七)法律责任方面。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活动违反规划管理、用地管理、工程建设管理、登记管理等行为已规定了相关法律责任,因此《办法》法律责任部分,规定违反规划管理、用地管理、工程建设管理、确权登记管理和经营使用要求等方面相关法律责任,按照有关上位法规定执行。

四、关于《办法》的实施日期

《办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本办法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210043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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