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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监督科
研究拟定本区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监督本区财政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并提出有关的建议或措施;组织协调中央及北京市重大和专项财政资金监督检查;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及财经纪律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指导、监督、检查所属事业单位财政监督检查所的业务工作;负责研究拟订会计委派管理相关制度;负责向一级预算单位委派会计人员,并进行组织协调、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以及定期听取委派人员述职述廉报告。
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承担信息、调研、宣传、议案、建议、提案、保密、信息公开、接待联络等工作;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
综合科
负责管理区级行政事业单位财政银行开户;监督管理财政票据的发放、收缴、保管、核销和使用工作;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负责辖区内彩票资金的管理工作。
预算科
负责编制本区中长期财政计划和年度财政预算,并组织执行;负责审核、汇总、批复本区部门预算;组织落实市对区的财政管理体制及年终结算工作;负责财政收支综合平衡工作;负责本区税政管理及税源建设工作;负责与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联络工作;负责管理预算部门指标。
资产管理科
负责制定本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并承担产权界定、清查登记、划转、转让等工作;负责审核本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年度预算,按规定标准配置国有资产,安排购置资金;按照规定和权限审批本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购置、处置、出租、出借等事项;负责监督管理本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情况。
国库科
负责组织拟订本区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监督管理其执行情况;负责本区非税收入管理工作;负责财政性资金的拨付和调度工作;负责本区总预算会计工作;组织汇总编制本区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负责本区行政事业单位结存资金的管理工作。
国库集中收付中心
负责统一受理预算单位汇总的用款申请;负责对预算单位的财政性资金进行审核、收付、核算和监督管理;负责数据库的管理工作;按照资金分类的要求,负责帐册管理体系的建立工作及零余额预算管理工作。
街乡科
负责研究提出区对街乡的财政管理体制的建议,制定街乡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编制本区街乡年度财政预算,并组织执行;审核、汇总、批复区社会办等部门预算;汇总、审核区社会办和街乡决算;监督街乡财政财务工作。
行政政法科
负责制定本区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和公检法等部门的财务管理办法;负责管理相关部门的经费及有关专项资金;审核相关部门的年度预决算,监督预算执行情况。
教科文科
负责制定本区教育、科学、文化、体育等部门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办法;负责管理相关部门的经费及有关专项资金;审核相关部门的年度预决算,监督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采购办公室
负责提出政府采购年度预算编制建议,指导本区政府采购工作;拟订规范本区政府采购机构行为的办法,监督政府采购机构依法实施政府采购;负责本区党政机关和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汽车定编等工作。
社会保障科
参与拟订本区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政策;负责审核本区社会保障资金预决算;负责管理本区人力社保、民政、卫生等部门的经费;管理本区财政预算涉及的社会保险(包括公费医疗)、劳动就业等方面的财政资金;负责监督本区社会保障资金的使用情况。
农业科
负责拟订本区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负责审核本区农业、水务等部门的预决算,并管理其事业经费;负责管理本区有关农业、农业综合开发等专项资金,并监督资金使用情况;负责管理本区粮食补贴等专项补贴工作。
产业资金科
参与拟订本区产业政策,管理各项产业资金;负责申报市级各项产业资金,并监管使用情况;负责管理各功能区管委会的经费、事业费及有关专项资金,审核各功能区管委会的年度决算,监督预算执行情况;负责本区政府性债务的偿还,参与拟订政府防范债务风险的措施;负责本区国有、集体企业的财务管理和外资企业的财政登记等工作。
会计科
贯彻执行国家会计制度,管理本区会计工作,并拟订有关制度规定;负责会计人员的管理;参与会计从业资格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报名考试工作;负责代理记账机构的行政许可工作。
法制监察科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推进依法行政综合工作;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负责行政复议、应诉的有关工作;负责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审核和备案工作;监督机关及所属单位在预算编制、执行过程中财政法规政策和制度的执行情况;监督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收支管理情况;负责信访工作。
人事科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队伍建设等工作;拟订机关及所属单位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务、群团、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和安全保卫工作。
预算编审中心
负责建立和维护区级部门预算基础信息数据库和基本支出预算政策标准库;负责制定全区支出编制政策,制定符合我区实际的定员定额体系及部门预算编制方案;负责调整基本支出预算中的人员经费和正常公用经费,确定资金支付方式;负责对增资等政策性调整进行资金测算,提出追加预算的具体方案;负责审核并批复各单位上报的基本支出分月用款计划和支付申请;负责对财政系统计算机信息网络进行规划、建设和开发;负责对财政局办公自动化工程进行管理和监控以及日常计算机软件硬件的维护。
绩效考评中心
负责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考评相关管理制度和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绩效考评分行业指标体系的设定,建立科学规范的工作机制;负责绩效考评结果的统计汇总、分析研究及相关培训和咨询服务工作;负责承担绩效考评事务性工作。
基本建设科
负责指导、监督和管理发展改革、规划、城乡建设和房屋土地管理等部门的财政性资金使用情况,并审核其年度预算项目资金和年度决算;负责区政府基本建设投资预算及项目资金使用的财政财务管理;负责组织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决算工作;审核和批复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本区保障性住房建设运行资金、住房补贴资金;监督管理本区土地储备资金使用;负责国有土地收益返还及土地出让金支出政策管理。
市政管理科
负责指导、监督和管理本区市政、环保、环卫、垃圾处理、道路养护等部门的财政性资金使用情况,并审核其年度预算项目资金和年度决算;负责全区500万元以上环境建设项目可行性立项批复与预算批复,及环境整治资金拨付与结算工作;组织制定本区环境卫生经费定额标准,管理城市公用事业各专项资金和专项补贴。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财政、财务、会计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制定本区中长期财政计划和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重大的经济决策和政策,研究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对经济运行实施调控和综合平衡本区财力的建议;拟订并执行区与街乡财政分配政策;负责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办法和指标体系。
(二)承担本区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编制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负责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批部门年度预决算。
(三)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对本区的贷款业务;贯彻执行政府国内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参与拟订本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及政府防范债务风险的措施。
(四)负责本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本区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负责管理财政票据;负责本区彩票资金管理工作。
(五)组织制定本区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本区国库业务,负责国库现金管理的有关工作。
(六)拟订本区政府采购政策,监督管理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本区党政机关、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汽车定编等工作。
(七)负责制定本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办法,监督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研究制定国有资产配置标准。
(八)负责承办和监督本区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本区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本区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本区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工作;承担本区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本区财政社会保障、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贯彻执行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
(十)负责管理本区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十一)监督检查财税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性建议。
(十二)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欧晓勋:女,汉族,1966年4月出生,在职研究生,会计师,籍贯北京市。现任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预算科、国库科、街乡科、国库集中收付中心。
李晓静:女,汉族,1963年6月出生,在职研究生,会计师,籍贯山东省。现任副局长,分管行政政法科、教科文科、政府采购办公室、资产管理科、会计科。
韦小萍:女,汉族,1974年11月出生,在职研究生,籍贯陕西省。现任副局长,分管基本建设科、市政管理科、产业资金科、绩效考评中心、预算编审中心。
兰万秋:男,畲族,1962年11月出生,本科,籍贯福建省。现任副局长,分管社保科、农财科、综合科、监督检查所。
董洁:女,汉族,1968年6月出生,在职研究生,籍贯北京市。现任纪检组长,分管人事科、监察(法制)科。
李成:男,汉族,1964年2月出生,本科,会计师,籍贯北京市。现任副调研员,分管财政监督科,协助局长管理办公室、街乡科、国库集中收付中心。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政务;负责组织全局性的重要会议;起草、修改重要报告和文件;负责财政信息、调研、宣传工作和办公自动化建设;负责文电、机要、督察、档案、保密、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财务、接待...
财政局不指定培训机构的。你是考会计证,是很简单的考试,我告诉你一些学习经验。我不是学会计的,但我想把我自学会计的经验告诉你,学财务会计,最重要的是对比归纳记特殊,对比就是应收应付这样对比,归纳就是应收...
乌苏市会计培训中心是乌苏市财政局的下属机构。
根据京朝办发〔2010〕14号文件,我局行政编制95人(含纪检、监察行政编制1名),事业单位人员编制71人,内设科室16个:办公室、综合科、预算科、资产管理科、国库科、街乡科、行政事业科、政府采购办、基本建设科、市政管理科、社会保障科、农业科、产业资金科、会计科、财政监督科、人事科。下属事业单位4个:监督检查所、国库集中收付中心、预算编审中心、绩效考评中心。
焦作财政局职能及业务局内运转程序
焦作财政局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工作职能 及业务局内运转程序 根据市编委 (焦编 [2004]66 号)关于成立焦作市财政局财政项 目资金评审中心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财政项目资金评 审业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焦作市财政局财政项 目资金评审中心主要工作职能及评审业务局内运转程序》 。 一、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的主要工作职能 ㈠负责对财政项目资金的预算编制、执行和决算进行事前、 事中、事后评审,并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承担年度内临时追加 项目预算的评估审核工作;参与财政项目资金的监督检查。 ㈡审查政府性投融资建设项目 (含政府采购工程 )的工程概算、 预算、工程价款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参与项目评审招标、工程 设备采购的审定工作; ㈢参与政府性投融资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 论证等技术性、 服务性工作; ㈣配合建设项目有关管理部门进行工程造价控制、现场跟踪 评审、工程进度和竣工验收工作
上海市财政局认定具有乙级政府采购代理资格的机构
上海市财政局认定具有乙级政府采购代理资格的机构 时间: 2010-07-07 15:29:02 作者:国库处 04 点击: 2937 乙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审批资格单位 序号 代理机构名称 认定方式 认定内容 法人代表 营业地址 1 上海教育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审批 货物和服务招标、 竞争性谈判、 询价等 采购代理业务;政府采购咨询服务 郭磊 上海市延安西路 18 213 信箱 2 上海金阁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审批 货物和服务招标、 竞争性谈判、 询价等 采购代理业务;政府采购咨询服务 俞雪芬 上海市金山区龙山路 3 上海商都贸易有限公司 审批 货物和服务招标、 竞争性谈判、 询价等 采购代理业务;政府采购咨询服务 陈浩 上海市娄山关路 85 4 上海社发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审批 货物和服务招标、 竞争性谈判、 询价等 采购代理业务;政府采购咨询服务 黄克明 上海市潍坊路 357 号 5
2020年11月,入选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名单。
党组书记、局长:刘文俊
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广东
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志华
党组成员、副局长:张育才
党组成员、总会计师:刘全军
二级调研员:姚文卿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督办、档案、信息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新闻宣传、政务公开、信访、门户网站建设、舆情应对等工作,承担财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行政编制5名,主任职数1名、副主任职数1名。
(二)综合科。分析预测全市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和中长期财政规划建议,参与研究提出有关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具体工作,参与实施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管理财政票据,拟订全市彩票监督管理政策、办法,按规定监督管理彩票市场和彩票资金,监督管理住房资金和住房公积金。
行政编制3名,科长职数1名。
(三)项目资金争取科(政策法规科)。组织研究中央和省级重大财政资金争取政策并提出政策性建议,研究拟订财政领域资金争取计划和方案并组织落实,负责全市财政资金争取工作的综合协调和考核督办,研究拟订现代财政制度建设的规划和方案,参与拟订重大财政政策并汇总有关落实情况,负责组织或参与经济社会、财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前瞻性课题研究并提出政策性建议,收集、分析、整理和报送财经领域(包括资金争取方面)的重要信息、动态,提出相应工作建议,组织开展全市财政系统调研相关工作。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组织指导全市财政系统依法行政和开展普法教育,监督全市财政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科罚、行政赔偿工作,负责营商环境建设、招商引资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
行政编制3名,科长职数1名。
(四)预算科。研究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的建议,编制市本级年度预算草案,汇总全市年度地方财政预算,加强预算收支的预测,承担市本级部门预算编制、审核、批复、调整工作,承担市本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承担市对下转移支付的综合管理工作,指导县、乡财政管理工作,牵头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组织推进政府预算体系建设、预算信息公开、中期财政规划,加强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管理,统筹管理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产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负责综合性审计相关工作,承担东北振兴、县域经济等相关财政工作。
行政编制5名,科长职数1名、副科长职数1名。
(五)税政收入科。拟订权限内有关税收和非税收入的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运用税收政策调控经济、社会和收入分配的政策建议,监督全市税收法律、法规及政策落实情况,负责根据国家规定办理税收减免退业务,参与制定全市税收计划,制定市本级地方税收补助经费管理办法,开展税源调查分析,负责全市非税收入项目管理相关工作,组织市本级非税收入征管。
行政编制3名,科长职数1名。
(六)国库科。拟订全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组织预算执行、分析预测及动态监控,组织实施总预算会计制度,进行总预算会计核算,编制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汇总全市财政决算和部门决算,起草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组织实施财政决算报告及报表公开,组织实施政府财务报告的编制管理,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承担国库资金调度和国库现金管理的有关工作,管理财政专户,负责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开立管理工作,负责地方政府债券的组织还款,负责市本级财政供养人员工资的统一发放。
行政编制5名,科长职数1名、副科长职数1名。
(七)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拟订政府采购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编制市本级政府采购预算草案,研究提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限额标准,处理政府采购投诉及行政复议工作,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全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和供应商库的管理工作,承担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和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工作,拟订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县(市)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行政编制3名,科长职数1名。
(八)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科。拟订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和公共基础设施等资产的管理政策和制度。负责全市公务用车、业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的编制、新增和更新车辆管理,负责制定执法执勤用车的使用管理办法。指导和监督检查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工作,组织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统计、产权登记、产权界定等,负责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调剂、资产出租出借和对外投资的报批管理、资产处置管理。建立国有资产报告制度并组织实施,参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相关工作,负责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的监督管理。
行政编制3名,科长职数1名。
(九)行政政法科。承担行政、党派、群团、政法委、公安、司法、行政执法、检验检测认证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并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承担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工作,拟订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党政机关公务活动财务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政法以及国防领域地方财政事权的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工作,承担人才经费管理的综合性工作,监管分管部门预算单位国有资产。
行政编制3名,科长职数1名。
(十)教科文科。承担教育、科技、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党校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并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拟订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教育、科技、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及体彩公益金等相关专项资金财政管理工作,承担市本级国有文化企业资产与财务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五个一”平台旅游景区建设相关财政工作,监管分管部门预算单位国有资产。
行政编制3名,科长职数1名。
(十一)经济建设科。承担发改(粮食和物资储备)、交通、商务、供销合作、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并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承担相关专项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政府性投资基本建设财政财务管理,组织审查财政性投资工程预(结)算、竣工决算,研究落实国家和省重大粮食流通财政补贴政策,承担相关政策性补贴、专项储备资金和粮食风险基金财政管理工作,承担“五个一”平台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业聚集区建设相关财政工作,监管分管部门预算单位国有资产。
行政编制3名,科长职数1名。
(十二)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科。承担自然资源(林业和草原)、生态环境、住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城市建设发展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并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承担国土、林业、草原、环保、住建、保障性住房等相关专项资金财政管理工作,承担土地综合整治、矿山地质灾害治理、国土测绘、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城乡规划管理、自然资源调查和管理、生态保护、污染治理、棚户区改造、城镇化建设等相关财政工作,承担“五个一”平台新市镇建设相关财政工作,监管分管部门预算单位国有资产。
行政编制4名,科长职数1名。
(十三)农业科。承担农业农村、水利、扶贫、现代农业发展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并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拟订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现代农业、水利、农田建设和管理、农业综合开发等相关专项资金财政管理工作,承担乡村振兴、突破辽西北等相关财政工作,承担“五个一”平台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相关财政工作,监管分管部门预算单位国有资产。
行政编制5名,科长职数1名、副科长职数1名。
(十四)社会保障科。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医疗保障、退役军人事务、残疾人和红十字事业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并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管理全市养老和医疗等社会保险、就业、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残疾人事业及福彩公益金等专项补助资金支出,拟订全市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参与全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健康等政策体系的建立,研究建立可持续的养老等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制度体系,承担全市及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和预决算相关财政工作,监管分管部门预算单位国有资产。
行政编制5名,科长职数1名、副科长职数1名。
(十五)企业科。负责工业和信息、应急管理、国有资产监管、总工会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并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研究提出支持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财政政策,参与国有企业改革相关工作,拟订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承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相关财政工作,拟订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编制企业财务会计报告,负责工业经济运行分析工作,负责工业和信息、应急管理等相关专项资金财政管理工作,管理支持国有企业改革的相关专项资金,承担“五个一”平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相关财政工作,监管分管部门预算单位国有资产。
行政编制3名,科长职数1名。
(十六)债务金融科。拟订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政府债务举借规划,实施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风险防控、监督管理,承担控制新增一般债务和地方专项债券发行指标任务,按规定管理政策性金融业务,承担金融方面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财政相关工作,代市政府履行市属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负责市属国有金融企业基础管理、经营预算、绩效考核、负责人薪酬、财务管理、全口径报告等相关管理工作,并指导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开展相关工作,负责对接国家和省有关基金,按分工负责市级相关基金的使用监管,指导监督县级相关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按规定开展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相关工作,监管分管部门预算单位国有资产。
行政编制3名,科长职数1名。
(十七)会计科。贯彻执行会计法律、法规和制度,拟订全市会计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管理会计标准、内部控制规范、会计信息化标准,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管理全市会计人员,依法对单位任用(聘用)会计人员及其从业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会计人员教育培训。
行政编制3名,科长职数1名。
(十八)农村综合改革科。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农村综合改革的方针政策,负责制定全市农村综合改革规划、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县(市)区农村综合改革方案制定、指导措施实施、政策执行、监督检查、验收审核,负责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负责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扶持集体经济发展等相关工作,指导和推动县(市)区农村综合改革工作。
行政编制3名,科长职数1名。
(十九)财政监督科。监督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执行国家、省和市重大财税政策情况,反映财政、财务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管理的政策建议,建立全市财政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组织开展财政内部控制建设,指导县(市)区、乡镇开展财政内部控制工作。承担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内部相关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工作。
行政编制3名,科长职数1名。
(二十)绩效管理科。拟订预算财政绩效管理政策制度和实施细则,建立健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共性绩效指标框架,组织构建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的核心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组织开展市本级预算绩效目标编制、审核、批复以及运行监控、实施评价、考核,指导县(市)区财政部门全面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评价结果应用。
行政编制3名,科长职数1名。
(二十一)乡镇财源建设科。负责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县乡财政体制改革的各项政策,拟定县乡财政体制改革具体办法和方案并组织实施,制定乡镇财源建设相关政策,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市乡镇财源建设规划,负责县乡财政管理绩效评价、县乡绩效奖补资金管理工作,制定乡镇财政人员业务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用“飞地经济”推进乡村振兴的相关财政工作。
行政编制3名,科长职数1名。
(二十二)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群团、扶贫工作,指导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建工作,负责拟订全市财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