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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符合规定提取条件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相应证明材料及复印件等。由代办人办理的,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相应的证明材料应包括: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契税证明或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
2、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
3、回迁房的,提供经公证的房屋拆迁协议书、增补面积发票;
4、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规划部门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费用凭证;
5、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工程预决算及支付费用凭证;
6、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借款合同、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
7、离休、退休的,提供本人离、退休证明或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的证明;
9、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缴存人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公证书;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11、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12、失业两年以上未重新就业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失业证明;
13、农业户口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解除合同证明、户口本;
14、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和材料。
职工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支付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且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离休、退休的;
4、出境定居的;
5、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6、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7、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失业两年以上未从新就业的;
9、农业或外地户口,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0、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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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材料如下省直单位职工偿还贷款提取公积金须提供以下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在还清贷款前,可每年提取1次(提取时间间隔12个月),支取上一年已还款本息额:一、提取人身份证;二、公...
住房公积金13种提取情形 一、住房消费情形 1. &nbs...
管理中心营业部或各县(市)办事处。
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需核查事项,自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结果。提取申请人对管理中心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一、提取住房公积金须提供的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或住房公积金专用章) 3、单位同时办理两人以上(含两人)且收款单位开户行相同的还需提供《贵阳市住 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式三份) 4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余额的,须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委托他人(或单位经办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须提供单位出具的委托 函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根据具体情况,还应提供相关资料,具体分类如下: 职工购买商品房须提供的资料 (一)购预售房; (二)购现房; 1 、购房合同原件 1 、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 、《贵阳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 2、《商品房现房销售证明书》复印件并加盖售房位公章 3 、购房收据
住房公积金提取
1 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二、设定依据:《石家庄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 (石公管委【 2014】3 号)、《石家庄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补充规定》 (石公管委【 2015】10号) 三、申请条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三)租住住房(含本市公共保障房)用于自住; (四)离休、退休的; (五)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六)出境定居的; (七)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八)户口迁出本市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及非本市户口职工与、 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九)因参军、上学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十)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十一)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账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的; (十二)被纳入
住房公积金提取
职工凭提取证明,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向“中心”出具证明。
职工持本办法规定的证明材料向“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准予提取的,通知申请人并在14日内办结提取手续;不予提取的,应当说明原因和理由并告知申请人。
集中封存户内的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凭提取凭证直接到“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第三十条 经“中心”审核准予提取的,由职工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借款人可提前归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可采取提前一次性归还全部贷款本息或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金的方式。
办理场所:管理中心信贷服务大厅或各县(市)办事处
办理要件:
1、提前还款申请表;
2、个人购房借款合同;
3、借款人身份证。
办理流程:
1、一次性归还本息:借款人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批—办理结清手续—管理中心出具解押通知单—房产部门办理解押手续。
2、提前部分还贷:借款人提供要件材料—确定提前还贷金额、剩余贷款的还款计算方式、提前还款日—管理中心审批—与管理中心签订变更合同—办理还款手续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