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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2013年度,市城市综合管理局依据本单位职能,认真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根据局人事变动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电子政务工作、依法行政和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的组成人员,便于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咨询投诉答复等工作的有效管理。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做好政府信息及时向公众传递,我局通过制定局机关公务文书处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保密工作等制度,明确了拟文、定密、审核、发布等程序、内容和要求,使公文进入审签程序时就明确该公文信息可否公开,增强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确保公开与保密两不误。截至2013年底,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
1、多渠道公开政府信息。局在巩固政务公开栏、办事须知等公开形式的同时,主动通过多种途径向社会公开有关城市综合管理信息。一是通过市政府公众网电子政务平台公布相关信息和工作动态;二是通过我局设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受理窗口和网上办事大厅向市民提供我局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和办事程序等信息;三是通过新闻媒体报道、集体发送短信等向社会发布城市综合管理方面的相关信息。
2、推进电子政务平台建设。努力提升网站建设和管理水平,不断完善市政府公众网潮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网页,主动公开相关政府信息和工作动态,及时处理回复公众咨询投诉相关情况,进一步完善与公众互动的良好工作机制。
3、加强行政审批服务窗口管理和网上办事大厅建设管理。中心服务窗口和网上办事大厅常年公开许可项目的申请条件、办理程序、办结时间、收费标准等事项以及投诉举报途径,真正做到便民服务。
4、开展宣传咨询活动。通过及时联系新闻媒体报道城市综合管理的工作动态,通过移动、联通潮州分公司平台向广大市民发送加强城市管理有关规定、工作动态的短信,通过印制通告、公开信等分发到各铺户摊档,宣传市政府关于城市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规定要求和整治工作动态,使广大市民、铺户摊档充分了解并配合支持城市综合管理各项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
2013年度局未发生依申请公开信息受理事项。
(三)咨询和投诉情况
2013年度,局通过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市网络问政平台、市信访平台、市委办转办、市信访局转办的信访件和来电来访来信等多种途径,受理关于城市综合管理情况的建议、咨询和投诉,均及时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解、整治和处理,并及时通过政府信息平台公开或以邮件、电话等方式答复咨询者或投诉人。
(四)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三、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主动通过多种形式公开相关信息,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从信息的内容、数量和查询形式上与社会、市民的需求还存在一定距离。
2014年,我们将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探索提高行政效率、规范权力运行、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的公开载体,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首先要明确,所谓政府信息公开,公开什么?对谁公开?如何公开?等等前提。不能违背宪法和法律和中央的有关规定。其次,像这种地区性网络型所谓“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是面向中国全体公民乃至世界各国...
广东的管理费是含在定额里面的,没有指定的费率 十、本综合定额管理费有关说明: 1、管理费是根据不同类别地区的施工企业为组织施工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测算确定的。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综合考虑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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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1 - 2008 年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 2009年 2 月 引 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广 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广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 要求,由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编制的 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 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 申请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以及存 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本 局网站(网址 :http://js.panyu.gov.cn )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 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 , 地址:市桥街禺山大道 104号区建设局大楼 ,电话 :84834383 。 一 概 述 2008 年,在区政务公开办等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本局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精神
2008年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精品文档 你我共享 AAAAAA 2008 年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 2009 年 2 月 引 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广 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广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 要求,由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编制的 2008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 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 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以及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 本局网站 (网址 :http://js.panyu.gov.cn )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 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 , 地址:市桥街禺山大道 104 号区建设局大楼 ,电话 :84834383 。 一 概 述 2008 年,在区政务公开办等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 本局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
潮州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现公布潮州市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潮州市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落实省委“1 1 9”工作部署和市委“1 5 2”中心工作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突出重点信息公开,加强公开力度。
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政府信息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实现“应公开尽公开”,准确把握新时期政务公开的新要求,围绕“六稳”“六保”着力加强重要政策发布解读和跟踪评估工作,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回应。围绕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公开,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疫情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公开、透明发布疫情信息。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交易、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信息公开,不断细化公开内容,切实加大公开力度,提高公开成效。
(二)加强信息管理,推进工作要点落实。
积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工作,加强基层政府信息发布范围、形式和载体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分类细化政务公开事项,逐个列明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和载体、公开方式等要素,覆盖重大建设项目领域等26个试点领域重要信息公开,打造标准化、规范化的基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打通政府信息公开“最后一公里”,让群众更加方便快捷获取政府信息。全市4个县区、53个镇区(街道)已于2020年底前向社会公布本地区、本部门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专栏集中展示。
(三)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关切。
推动落实《潮州市政府系统政策解读工作细则(试行)》,多措并举切实提升政策解读工作实效。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工作,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第一平台阵地作用,全市各级政府网站均设立“政策解读”专栏,对重要政策文件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解读。完善政务舆情回应制度机制,拓宽公众信息反馈渠道,接受公众监督,促进政民互动,有效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在潮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互动交流专栏,2020年度开展“政风行风热线”在线访谈19次,发布政策解读稿件45次,发布征集调查信息19次,收到网民留言988条,平均办理时间为3天,办结率100%。
(四)加强监督保障,提升公开质量。
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发挥绩效考核激励导向作用。同时结合全面依法治市等考评,切实加强对各县区、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考核。通过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年度全市政务公开评估工作,有效促进被考核单位找准工作薄弱环节,提升整体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开展市、县两级政府网站季度抽查和年终考评工作机制,每季度组织对本地区各级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营情况进行抽查并通报抽查情况,有效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工作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1 |
1 |
5 |
||
规范性文件 |
68 |
64 |
282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63210 |
-1133 |
211959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274 |
320 |
639887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70091 |
-12879 |
475456 |
||
行政强制 |
28534 |
1812 |
105645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59 |
28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万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7118 |
91773.31857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1 |
5 |
2 |
0 |
0 |
0 |
58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3 |
4 |
2 |
0 |
0 |
0 |
29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1 |
0 |
0 |
0 |
0 |
1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9 |
0 |
0 |
0 |
0 |
0 |
19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2 |
0 |
0 |
0 |
0 |
0 |
2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七)总计 |
52 |
5 |
2 |
0 |
0 |
0 |
59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5 |
0 |
1 |
3 |
9 |
6 |
0 |
0 |
5 |
11 |
2 |
1 |
2 |
0 |
5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2020年,我市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要求,仍然存在一定差距。如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等。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理顺和完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管理机制,根据政务公开新任务新要求,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专职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二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认真抓好《条例》相关规定的落实,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建设。三是深化政策解读工作。进一步深化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的质量和时效。四是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加大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全面提高队伍的战斗力和整体素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一、基本内容
2013年,我局按照《公开条例》以及市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参考样本》等有关文件的要求,遵循公开、公平、便民的原则,采取措施、狠抓落实,努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提高城市管理工作透明度,促进了依法行政,进一步为广大市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一是结合实际进一步调整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修订健全了《云浮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以下简称《制度》),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原则、分工、方式、范围,答复和监督等各个工作环节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确保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二是按照《公开条例》和省、市有关要求,认真编制了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和流程,做到公开标准统一,发布格式规范,人员、措施到位。三是不断完善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渠道进一步拓宽,对我局公众信息网页进行了优化升级,方便公众获取有关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主要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现场宣传咨询等方式主动公开城市管理各方面的信息。其中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53条,在《云浮日报》、云浮电视台、云浮电台等市内主要媒体开展城市管理工作相关专题报道60多期(次)、播发由我局提供、审核的新闻信息、公告、“温馨提示”等内容380多期(次),采取定点宣传与流动宣传相结合的办法,出动宣传车、派出工作人员开展现场宣传、咨询活动10期、派发宣传单张1.5万份,内容涉及城区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市政设施建设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
我局全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宗。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我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支出全部在局行政经费中列支,没有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情况
全年没有与我局有关的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3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公众日益增长的信息公开需求还有差距,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需进一步加大,公开的载体需进一步拓宽,信息发布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针对存在问题,今后我局将积极采取措施,加以改进。一是继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利用多种渠道及时发布相关政府信息。二是加快推进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公开工作。三是有针对性地向群众提供城市管理方面的服务型政府信息,让政府信息真正方便群众。四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培训,加强有关政策法规的学习,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提高认识,更新观念,不断创新,扎实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一、概述
2013年,潮州市城乡规划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城乡规划工作特点,以提高规划行政效能、增强规划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为目标,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保障了规划管理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
一年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等工作开展顺利。
1、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
按照阳光政务的要求,我局进一步加强公开载体建设,进一步规范并充实局公众网版面,完善机构设置、规划动态、规划公示、规划审批、规划成果、政策法规、规划监察、规划服务8个基本栏目和信息查询、局长信箱、规划咨询、规划投诉4个互动平台建设,设置“党务公开”专栏,建立“网上办事大厅”、“双信息平台”链接,拓宽、细化公开信息内容,落实专人及时更新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更好服务全局中心工作。
2、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对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行了认真梳理和仔细审查,针对政府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着力进行整改,及时制定了市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目录,确定了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建立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并严格实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年度报告制度、首问负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形成了政府信息及时更新与发布、网上意见及时处理与反馈的长效机制。
3、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结合工作职能,以满足公众对规划信息服务的需求为目标,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大了规划编制、用地规划设计、规划修改调整及项目选址、用地规划、工程规划和规划竣工验收等行政许可信息的批前公示和批后公告力度,着力增强规划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以潮州市城乡规划局网站主要平台,及时准确公布相关政府信息。2013年我局通过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1条,其中,机构设置类1条,工作动态类信息38条,规划公示类信息65条,行政审批类信息94条,政策法规类信息3条,规划监察类信息4条,规划服务类信息2条,网民互动信息14条。
在加强局网站建设维护的同时,积极参与“网上政府、网上潮州”政府公众信息网、潮州市网络问政平台、潮州市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等政府网站的维护工作,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去年(2012年)在这三个网站平台上共发布信息184条,其中,建设项目审批信息67条,网上互动信息56条,有效扩展规划信息的发布范围,加大城乡规划工作宣传力度。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去年(2012年),我局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电子邮件依申请公开1份,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申请人对我局的回复表示满意。
为满足建设单位及广大市民对城乡规划管理信息的查询需求, 2013年我局各业务科室共接待查询4件次,共受理并答复单位及群众来电咨询106件次,内容涉及城乡规划政策法规、城市规划信息及建设项目规划行政许可等诸多方面。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我局没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依申请信息公开的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也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和申诉。
六、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仍存在一定问题,一是部分科室对信息公开重要性认识不足,信息公开报送还不够主动、及时,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二是在政府信息公开宣传上力度不足,部分市民对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和方法不了解,未能通过依申请公开渠道获得所需信息。为此,我局将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努力改进:
1、提高思想认识,规范公开工作流程。
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培训,正确把握好公开与保密之间的关系,提高局系统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要进一步健全信息收集、审核、报送、公开运行流程,并对局机关以及局属各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再进行梳理,及时提供,确保信息发布的及时、全面、系统,方便公众查询。
2、推进网上办事平台建设,提升网站服务能力和水平。
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网上政府”、“网上潮州”建设的部署和要求,以推进“阳光规划”,提高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为目标,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强化网上办事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确保门户网站成为规划部门与社会公众沟通的重要平台。
3、拓展公开形式,增强公开效果。
要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正确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要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形式,对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除通过网站及新闻媒体公开信息外,要探索规划现场公开公示等其它信息公开的方法方式,让群众更直接了解城乡规划;要加强与公众互动,认真答复市民咨询,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的各环节工作,为公众提供更好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