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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负责对外联系、公务接待、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局机关政务工作和行政事务的协调、文电处理、机要、保密、文书档案管理、信息调研、政务信息、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起草全局综合性文稿;负责承办党委会、局务会和重要会议的组织协调;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指导局属事业单位的机要和保密工作;负责公共关系建设;负责编撰行业系统年鉴和修志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城市管理中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的起草、报批、审核、清理工作;负责本系统所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咨询及执法业务培训工作,组织研究本系统重大综合性政策问题;负责指导下设执法机构的行政执法工作和全局行政调解工作,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有关事宜;负责适用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的处罚决定的审查及听证工作;负责执法人员的执法证件、文书的办理和管理工作;负责重要事项合法性审查、重大决定法制审核、城市管理法治建设、组织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合议等。
(三)综合管理科。拟订城市管理综合整治方案并监督实施;拟订城市管理年度工作计划的并组织实施;负责部分城市公共资源的管理、经营利用;指导城市环境卫生、城市规划区的绿化管理与维护、市政设施和城市照明管理工作;负责移交管理的城市公用市政设施、环卫设施、照明设施及园林绿化的审查、验收、接收工作;指导城市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监管;指导临时搭建、临时占道经营管理;负责组织专项重大治理活动;负责市容环境辖区管理责任制量化考评工作;负责城市管理质量建设、参与城市规划论证、城市维护管理对外协调、工程项目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城市管理设施城市公共空间及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负责全局大型基础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和项目监管;负责局属事业单位上划的相关行政职责。
(四)信访应急科。负责全局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安全保卫、“市长信箱”“市长热线”“城管热线”、城市管理方面的投诉和回复、接待群众来信来访;负责办理城市管理执法信访投诉事项;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应急管理;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维稳、城市防汛、应急管理等。
(五)目标督查科。负责全局目标绩效管理和考核考评工作;负责督办党委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负责城市管理质量标准效率督查、重大决策重大工作贯彻落实情况督查,承担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根据市治理办和城管委的决定与要求,拟订有关城市管理的政策措施;负责协调城市管理工作中相关部门、相关镇(街道)的关系,组织实施对市级职能部门、相关镇(街道)城管工作目标任务的检查、督办、考核工作;配合宣传部门开展城管宣传教育,反馈城市信息;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执法监督科。负责拟订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责任制管理办法;负责建立、完善城管行政执法工作督查制度,组织对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督查制度,组织开展全市城市管理执法业务综合考评工作;负责制定本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错案追究制并组织实施;负责纠正和处理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中的处罚不当和不作为行为;负责城市管理执法活动的监督、组织制定城市管理执法专项整治计划,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城市管理执法对外协调、城市管理执法社会监督体系建设、城市管理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质量建设。
(七)财务审计科。负责城市管理维护及城管执法工作经费的计划安排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各直属单位会计预决算,组织、管理、分配局机关行政、业务经费及其费用,监督、检查本系统二级核算单位的财务管理和经费使用;负责综合协调行政事业性收费立项、报批工作;负责本系统收支两条线和罚没票据的监督、检查;负责管理全局固定资产,组织、调配、分发和管理全局交通工具、技术装备和被装物资;负责申报局政府采购项目;负责局机关财务印章、财务审计管理;负责局机关办公秩序、内部安全、环境卫生、爱国卫生工作;负责所属单位审计及领导干部离任审计,财务信息统计分析和评价等。
(八)政工人事科。负责研究制定本系统的人才需求规划和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本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务的评审工作以及本系统技术工人等级的考试考核工作;负责新闻宣传、队伍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承办党委中心组学习会;负责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的人身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局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思想和政治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意识形态、官方微博微信管理、宣传平台建设、涉城管网络舆情监测处置工作。
(九)行政审批科。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法律法规授权的全部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协助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市城管执法局窗口的日常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放管服”和审批、征收服务便民化工作。
(一)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城市管理工作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
(三)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市容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城市照明、公园(广场)等的维护、管理工作;
(四)行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以及生态环境保护、市场监管、水利管理等方面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五)组织开展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局长:周建平
去办吧,现在中央督察组在那边
国家应该提高城市管理执法局的地位,大力宣传我们的城管干部,让他们流血而不流泪!提高工资待遇,统一标志,垂直管理。有了他们才有我们美丽、漂亮的环境。
沈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邮编:110002 单位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4-1号
2020年12月30日,获评四川省“厕所革命”三年行动先进集体。
天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依据
1 天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依据 一、行政执法主体性质 (一)法定行政机关 (二)执法主体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十六条 “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 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 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 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国 发, 2002? 17号)。 3、中央编办、国务院法制办《关于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 行政执法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央编办发, 2003? 4号)。 4、《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天水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 复》(甘政函, 2003? 48号)。 5、省政府《关于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暂行规定》(甘政发 , 2003? 31号)。 6、甘肃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天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 法机构
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1 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文 件 柳城管执字 [2010]55 号 关于开展 2010 年度城管宣传“进社区、进企业、 进学校”活动的通知 各城区执法局,直属大队、阳和大队、水上大队: 2010年是柳州市城市管理提升年、 柳州市城管系统学习型队伍 建设年,为全方位展示我市城管执法工作成果,树立城管队伍的新 形象,宣传、普及城市管理知识, 引导全市居民关注城市管理工作, 根据《关于印发 <2010年柳州市城市(市容)管理宣传工作要点 > 的通知》 (柳城管执字, 2010? 13号 )、《关于开展城管(市容)系 统 2010年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柳城管执字 [2010]46 号)精神,定 于 2010年 7月组织开展城管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活 动。为全面实施活动内容,确保活动顺利进行,特就有关问题通知 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及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统领, 以城管宣传“
朝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安海江。
朝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肖建。
朝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韦国辉。
朝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韦发远。
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范永友
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谢美春
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黄生群
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邓白云
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何绯
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谷军营。
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丁奇志。
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关正君。
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凯。
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鲁瑶。
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二级巡视员:李晓东。
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一级调研员:申理。
沈阳市园林绿化与市容环卫管护中心党委书记:庄海涛。
沈阳市园林绿化与市容环卫管护中心主任:陈宝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