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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挂政策调研室牌子)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应急、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研究提出贯彻市委财经工作重大部署的具体建议并督促落实。组织开展财税政策调研和财政工作重大问题研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承担深化财税改革相关协调工作。
综合科(挂资产管理科牌子)
分析预测全市宏观经济形势,提出中长期财政规划建议。牵头组织全市财政信息数据库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土地、海域海岛、矿产等国有资源出让收支政策。承担海域使用金、土地出让金核算、异地耕地占补平衡资金及土地整理项目资金的管理工作。承担彩票管理相关工作。提出收入分配政策建议和改革方案,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有关工作。管理住房改革资金。
研究提出相关国有资产管理政策。牵头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承担国企国资改革相关工作。编制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负责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管理,汇总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拟订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工作。拟订企业财务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企业财务信息与统计分析。负责拟订市财政局履行有关国有资产(资本)出资人职责的管理制度和办法。承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方面的部门预算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
法规税政科(挂税收保障办公室牌子)
组织拟订法治财政建设实施方案,承担法治财政建设的综合协调、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审核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各部门草拟的规范性文件中有关财政税收的条款。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承担重大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推进全市财政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
研究提出实施全市税制改革和地方性税种增减、税目税率调整、减免税以及对全市财政影响较大的临时性特案减免税等重大事项的建议。提出关税和进口税收政策建议。承担市级权限内的税收政策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全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等相关工作。开展税费政策绩效评价、税源调查、税费收入变化情况分析工作。负责全市税收保障相关工作,参与拟订、完善税收征管政策措施,承担市税收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具体工作。完成省财政厅交办的关税有关工作。
预算科(挂政府债务管理科牌子)
预算科(挂政府债务管理科牌子)。研究提出全市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的建议。组织编制全市中期财政规划。组织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政府债务预算(计划)的编制、审核和批复等工作。组织汇总年度全市财政预算。提出增收节支、平衡预算的政策措施与建议。拟订促进区域发展和县域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指导县区财政体制改革工作,提出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的政策措施。牵头市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以及项目库管理工作。承担市对县区的转移支付、年终财政体制结算和预算管理指导工作。
组织拟订全市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政策和办法。负责全市政府债务限额管理,编制全市和市级政府债务预算(计划)并分类纳入预算管理,承担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管理工作。负责政府外债有关管理工作,参与贷(赠)款、担保和联合融资的对外谈判、转贷(赠)、偿还工作。拟订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的政策措施,评估、预警和监控各级政府性债务风险状况。承担地方政府债券的信用评级、信息披露、项目确定等工作。承担政府融资平台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考核市以下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承担市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国库科(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牌子)
组织全市财政预算执行分析和市级预算执行、监控以及分析预测。指导和监督市级国库业务,拟订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管理市级财政国库。组织执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负责市级总预算会计核算工作。管理市级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账户。负责市级财政国库资金调度。组织编制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牵头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拟订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规章制度和有关政策。制定全市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以及有关限额标准。负责市级单位政府采购计划、合同备案和采购方式审批工作。组织编制市级购买服务计划。负责对政府采购活动以及政府采购各当事人的监督管理。承担政府采购信息管理、投诉处理、评审专家库动态管理等工作,组织对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督检查和定期考核等工作。指导县区政府采购以及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经济建设科
承担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建管理、交通运输、商务、贸易促进、投资促进、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方面的部门预算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管理基本建设有关项目资金。拟订市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专项储备资金和对口支援资金财政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基本建设投资政策。参与协调重大自然灾害恢复重建。拟订促进资源节约、资源勘探、土地整治、生态保护修复、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海洋、测绘、林业等方面的财政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发展规划、政策等。参与产业政策研究,拟订支持工业转型升级、大数据产业发展、服务业发展、民营经济发展以及外经贸和内贸流通等相关领域的财政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对外开放、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军民融合发展等方面的发展规划以及产业政策。
行政政法和科教文科
承担行政、政法和宣传、科技、教育、文化旅游、广电、体育等方面的部门预算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推进科技、教育、文化资金管理机制改革。拟订行政性经费财务管理制度和政法经费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相关开支标准和定额。拟订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参与拟订公务用车政策以及相关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分系统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拟订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指导监督救助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工作。牵头制定保障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的相关政策措施。牵头拟订人才发展财政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人才工作经费管理有关工作。拟订全市文化和旅游、体育产业财政政策以及有关制度。起草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政府规范性文件。承担国有文化资产出资人职责具体事项,负责所监管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健全文化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并对所监管企业进行考核。承担统一着装管理有关工作。
社会保障科
承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等方面的部门预算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参与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审核汇总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牵头承担全市农民工就业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涉及财政有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社会保险精算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工作。
农业农村科
承担农业农村、水务、海洋发展和渔业、扶贫、气象、供销等方面的部门预算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有关工作。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负责牵头推进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体制改革。研究拟订财政支农、财政扶贫等相关领域财政政策,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行业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等涉农资金预算编制、资金分配以及绩效评价等工作。承担涉农补贴管理工作。参与农民负担监督检查工作。
金融科
拟订全市政策性金融、普惠金融相关财政政策。承担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协调配合的研究工作。拟订全市地方金融类企业财务制度并实施监督管理。参与研究和拟订地方金融宏观调控、金融监管和金融体制改革等相关政策。牵头拟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相关政策制度,并实施监督管理。拟订全市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政策、制度。负责市级国有金融资本基础管理,承担产权登记、资产评估和国有资本流转等工作。承担国有金融资本运行质量监测工作。审核所监管金融企业发展战略规划以及改制、上市、资本金变动方案。编制市级国有金融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监督相关金融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拟订市财政局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地方国有金融企业负责人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所监管金融企业股权董(监)事管理工作,拟订相关制度,提出有关股权董(监)事、财务总监委派人选建议。审核所监管金融企业董事会、监事会报告。起草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情况报告。研究拟订政府引导基金管理政策、制度。提出引导基金年度预算和中期财政规划安排建议。对县区政府引导基金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绩效管理和财政监督科
研究拟订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制度、政策和办法,牵头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建立健全预算绩效指标及标准体系,完善预算绩效管理责任和激励约束机制,以及第三方机构参与绩效管理和专家咨询工作机制。组织实施市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牵头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绩效信息公开等工作。指导县区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工作。受省财政部门委托,开展监督检查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有关工作。拟订财政内部审计工作制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牵头制定财政内部控制制度并组织实施,对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人事科(挂会计科牌子)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组织指导全市财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参与拟订全市财政人才队伍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组织实施各类会计制度。提出会计改革政策建议,拟订有关规章制度。按照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负责研究制定会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会计高端人才的选拔、培养和跟踪服务管理工作。指导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和监督代理记账机构业务工作。
(一)贯彻执行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政府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拟订有关政策和财务会计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拟订全市财政、税收、相关国有资产管理的中长期规划及改革方案。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市与县区及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三)负责管理市级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市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汇总全市财政预决算。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市级预决算公开。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经费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指导县区财政预算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研究拟订相关政策、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完善预算绩效管理责任和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健全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五)负责全市税收政策管理。拟订全市税收规范性文件及实施办法,拟订市管理权限内的税收政策。完善全市税收保障机制。
(六)按照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照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市级财政专户以及资金。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照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七)负责组织制定全市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市级国库业务,按照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组织预算执行、监控以及分析预测。组织执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负责市级总预算会计核算。牵头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八)负责制定全市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全市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以及有关限额标准。负责对政府采购活动以及政府采购各当事人的监督管理。牵头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九)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定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照规定承担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十)负责制定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编制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汇总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收取市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
(十一)根据市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市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依法依规履行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职责,组织实施基础管理、经营预算、绩效考核、负责人薪酬管理等工作。
(十二)根据市政府授权,履行市属国有文化资产出资人职责,承担所监管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财政性资金进行监督管理。参与拟订市级基建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市级基建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专项储备资金和对口支援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参与拟订社会保障相关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制度。
(十五)负责拟订财政支农、财政扶贫等相关领域财政政策,推进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十六)负责拟订全市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统一管理政府外债,承担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管理工作。开展财税领域涉外交流与合作。按照规定承担全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管理相关工作。
(十七)负责拟订全市政府引导基金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市级政府引导基金的预算和资金管理。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市级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
(十八)负责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制定并组织实施会计制度。
(十九)负责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二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一)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全市财政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提高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
1.强化财政宏观调控职能。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加强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宏观研究和有关财政制度政策设计,提高对财政经济数据的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增强财政宏观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2.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理顺市与县区收入划分,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市以下财政关系。深化市级预算管理改革,统一预算分配,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按照分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加强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管理,履行市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深化税收制度改革。
3.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健全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构建“闭环”管理体系,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形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二十二)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市财政局负责制定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负责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有关资金筹措保障和经费预算安排,以及市属高校、公立医院房地产管理工作;负责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以及市属高校、公立医院公务用车管理工作;配合市机关事务局做好市级公房公车一体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管理、运维工作,承担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以及市属高校、公立医院公务用车相关信息数据的维护工作。市机关事务局按照规定承担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工作,接受市财政局指导和监督;负责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管理工作,承担办公用房、技术业务用房、市级干部住房、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有住房、其他公有房产,以及有关国有土地的具体管理工作;负责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和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管理工作;负责市级公房公车一体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管理、运维工作,实现与财政等相关部门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
2.关于市属国有企业监管。根据市政府授权,市财政局履行市属国有文化、金融类企业出资人职责和基础管理职责,市国资委履行其他市属国有企业出资人职责和基础管理职责。
局长:师辉
副局长: 李中元 薛在山 隋振明 盖士珍
副局长(挂职时间一年):于泳浩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政务;负责组织全局性的重要会议;起草、修改重要报告和文件;负责财政信息、调研、宣传工作和办公自动化建设;负责文电、机要、督察、档案、保密、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财务、接待...
财政局不指定培训机构的。你是考会计证,是很简单的考试,我告诉你一些学习经验。我不是学会计的,但我想把我自学会计的经验告诉你,学财务会计,最重要的是对比归纳记特殊,对比就是应收应付这样对比,归纳就是应收...
1、廊坊市财政局地址设在京津走廊上的明珠城市廊坊,河北 廊坊 新华路2号。廊坊市财政局附近的公交站:特教学校西、南尖塔、市国资委、河北工大、华腾嘉园小区、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市财政局、第七中学、金地小区...
2020年12月22日,被授予“山东省爱国拥军模范单位”荣誉称号。
焦作财政局职能及业务局内运转程序
焦作财政局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工作职能 及业务局内运转程序 根据市编委 (焦编 [2004]66 号)关于成立焦作市财政局财政项 目资金评审中心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财政项目资金评 审业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焦作市财政局财政项 目资金评审中心主要工作职能及评审业务局内运转程序》 。 一、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的主要工作职能 ㈠负责对财政项目资金的预算编制、执行和决算进行事前、 事中、事后评审,并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承担年度内临时追加 项目预算的评估审核工作;参与财政项目资金的监督检查。 ㈡审查政府性投融资建设项目 (含政府采购工程 )的工程概算、 预算、工程价款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参与项目评审招标、工程 设备采购的审定工作; ㈢参与政府性投融资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 论证等技术性、 服务性工作; ㈣配合建设项目有关管理部门进行工程造价控制、现场跟踪 评审、工程进度和竣工验收工作
上海市财政局认定具有乙级政府采购代理资格的机构
上海市财政局认定具有乙级政府采购代理资格的机构 时间: 2010-07-07 15:29:02 作者:国库处 04 点击: 2937 乙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审批资格单位 序号 代理机构名称 认定方式 认定内容 法人代表 营业地址 1 上海教育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审批 货物和服务招标、 竞争性谈判、 询价等 采购代理业务;政府采购咨询服务 郭磊 上海市延安西路 18 213 信箱 2 上海金阁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审批 货物和服务招标、 竞争性谈判、 询价等 采购代理业务;政府采购咨询服务 俞雪芬 上海市金山区龙山路 3 上海商都贸易有限公司 审批 货物和服务招标、 竞争性谈判、 询价等 采购代理业务;政府采购咨询服务 陈浩 上海市娄山关路 85 4 上海社发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审批 货物和服务招标、 竞争性谈判、 询价等 采购代理业务;政府采购咨询服务 黄克明 上海市潍坊路 357 号 5
东营市人民政府有关水利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内容辑要(450)
东营市水利局及东营市水利局与有关部门联合发布的有关规定、细则和办法内容辑要(453)
编后记(455)
附图:东营市水系分布图
东营市引黄灌区分布图
东营市平原水库分布图
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
东营市水利志/《东营市水利志》编纂委员会编.
-北京:红旗出版社,2003.1
isbn7-5051-0795-x
Ⅰ.东...
Ⅱ.东...
Ⅲ.水利史-东营市
Ⅳ.tv-092
中国版本图书馆cip数据核字(2003)第000978号
东营市水利志
《东营市水利志》编纂委员会编
责任编辑:王雅飞封面设计:郭兆敏
红旗出版社出版发行
激光照排:东营大志文印社
印刷:深圳市朗前印刷设计有限公司
2003年1月北京第1版2003年1月深圳第1次印刷
开本:889×1194毫米1/16印张:29.25字数:500千字
isbn7-5051-0795-x/z·203
定价:120.00元
资料来源
王健:德州市财政局局长
孙军强:德州市财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杨志坚:德州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进宝:德州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政府投融资管理中心主任
苏文正:德州市财政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
孟曰鹏:德州市财政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车洪裕:德州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调研员
张黎光:德州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