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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紧急救援

地震紧急救援是指在重大地震或特别重大地震发生后,尤其是在大中城市发生这类地震后,国家将派出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快速奔赴现场实施紧急救援,重点是对被压埋人员的搜索与营救的一种行为。

地震紧急救援基本信息

地震紧急救援简介

紧急救援队在现场要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做好与所在军队、其他救援单位、社会公众及媒体的协调工作,包括划分救援区域、分配搜索营救与医疗救护任务,组织接待境外救援队、分配搜索营救任务并协助工作,各级各类救援队伍将协调行动;紧急救援队在现场还要做好通信联络、装备物资和后勤的保障工作,以保证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快速向灾区机动

机动指救援队出动前往灾区指定地点的行动。

近距离摩托化机动

近距离摩托化机动方式,是指在车程500km半径以内范围,乘坐车辆开进,直达灾区救援现场。摩托化机动方式与空运输送机动方式相比,机动方式无须转换,协调环节减少,大型机械物资可用集装箱运输方式直抵灾区救援现场。

二、现场快速展开

(一)掌握信息

掌握信息指展开现场救援行动之前,收集所有与救援相关的信息,以作为部署现场救援行动的依据。掌握信息的方式包括如下两种。

1.向现场指挥部了解情况

在赶赴灾区途中和到达灾区后,协调组与现场指挥部接洽,了解情况,内容包括:

(1)灾害或事故造成的建筑破坏情况;

(2)受难者数量、受难状态;

(3)救援队的受领任务、责任区域;

(4)现场的道路、通信(市话/长话/移动电话/计算机网络)、供电(动力电/照明电)、供水等条件的现状;

(5)现场1/500地形图、有关楼房的建筑平面图;

(6)熟悉现场情况的向导;

(7)灾区相关社情民风(民族、宗教、习俗、建筑特点等)。

2.到达现场进行快速勘察

救援队到达现场后,由工程、安全、危险品处理专家等,进行快速勘察,内容包括:

第一步,确定救援工作区范围,向队长建议进行封锁。

第二步,进行勘察与评估及绘制草图,内容包括:

(1)工作区方位、边界、结合部划分;

(2)工作区内建筑物的数量、分布、结构类型、层数;

(3)各建筑物的破坏程度、破坏类型的评估;

(4)建筑物内压埋受难者的估计;

(5)危险源的位置、种类、数量、威胁程度的估计。

第三步,依据勘察结果,向队长提出搜索与营救的重点部位的建议。

(二)封锁现场

封锁现场指对于救援现场实行强制性的封闭管理,目的是保证救援行动不受干扰,防止二次灾难的发生,保障救援队员、受难者和其他人员的生命安全。封锁现场,首先需设置警戒线,然后清理现场内居民,禁止外部人员进入现场,并适时移交任务。

1.设置警戒线

(1)确认由现场指挥部划定的救援责任区域:主体建筑,区域四至,与友邻救援单位的接合部。

(2)布设发光警示带,沿救援责任区域四周闭合。

(3)在通向救援责任区域的道路进口处,设立关卡。

2.清理现场内居民

(1)对于尚未撤离的居民,劝说其立即撤离。

(2)对于受难者的亲属朋友,向他们表示充分的同情与理解,说服他们信赖救援队能够比他们更为有效地实施救援,也使他们明了现场的危险性,呼吁他们对救援行动给以配合而尽快撤离。

(3)对于坚决不愿撤离、救援热情很高的青壮年志愿者,可以把他们组织起来,安排适当的辅助任务,转化为对救援有利的资源。

3.禁止外部人员进入现场

(1)对于赶来救助受难者的亲属朋友,向他们表示充分的同情与理解,说明正在进行的救援行动,使他们相信救援队会尽力救助他们的亲属朋友,呼吁他们对救援行动给以配合而不要进入现场干扰救援行动。

(2)对于围观群众,说明正在进行救援行动,介绍现场的危险性,呼吁他们对救援行动给以配合而不要进入现场干扰救援行动。

(3)对于积极要求参加救援行动的志愿者,对他们救死扶伤的热情给予高度赞扬,说服他们信赖救援队能够比他们更为有效地实施救援;可以挑选其中的青壮年志愿者,在外围安排适当的辅助任务,以节省救援队的兵力。

(4)对于媒体记者,准许其进入现场的划定范围内进行拍摄与采访。但是要限制其活动,不致发生危险、不致干扰救援行动。要说明理由,请他们对救援行动给以配合。

4.适时移交任务

随着灾区秩序管理的迅速加强,救援队应适时将救援现场的封锁任务向当地公安、武警移交,以达到更好的效果,并节省救援队的兵力。

(三)建立现场指挥部

到达现场后迅速建立现场指挥部。

1.现场指挥部功能要素

现场指挥部要具备下述功能要素:

(1)指挥部署。为此要准备指挥桌、计算机、打印机、灾区地图与现场草图等。

(2)通信联络。为此要准备卫星电话、传真机、对讲机、扩音器等。

(3)救援行动记录。为此要准备摄像、录音装置。

(4)接待来访。

2.现场指挥部环境要求

现场指挥部要能满足下述环境要求:

(1)安全,要避开危险建构筑物,避开危险源。

(2)交通便利,靠近对内、对外的道路。

(3)可通视现场全局。

三、搜索与营救行动

(一)安全防护

安全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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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紧急救援造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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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紧急救援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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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紧急救援文献

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组建实施方案 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组建实施方案

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组建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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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组建实 施方案 河东县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组建实施方案根据河东县人民政 府《关于印发河东县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组建方案的通知》 (河东 政发 [20__]XXX 号)要求,按照“一队多用、专兼结合、平战结合” 的原则,经县政府研究批准同意组建一支反应迅速、机动性强的 “河东县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组建实施方案如下:一、筹备 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为确保组队工作顺利进行,成立河东县紧急救 援队筹备领导小组和筹备领导小组办公室。 1、筹备领导小组组长: 仇冰玉县政府副县长、县政协副主席副组长:孙宗新县政府办公 室常务副主任李培玉县公安局局长秦平县地震办公室主任成员: 李殿军县安监局局长宗广银县公安局副局长王云收县公安消防大 队政治教导员王建成县交通局局长王全友县城建处主任任志勇县 民政局局长尹成福县林业局局长金岩县卫生局副局长邵明有县网 通公司经理杨建忠移动公司河东县分公司经理吕济才县

电梯紧急救援预案 (2) 电梯紧急救援预案 (2)

电梯紧急救援预案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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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 2页

电梯紧急救援预案 一、电梯停电关人放人预案 1、在突然停电或电梯因意外故障不能运行时,应确认电梯里有无乘客; 2、在确认电梯轿厢里有乘客之后, 值班人员应及时与电梯中的乘客保持联系, 使乘客务必保持镇静; 同时, 至少 3人,其中至少有 1名持证人员尽可能迅速赶到机房。 3、在机房内,首先应关闭电梯总电源,然后根据平层标识判断电梯轿厢所处的位置; 4、在机房内手动盘车放人前, 应确认电梯的主电源开关已关闭, 参照紧急救援装置操作说明在电机尾端装 上盘车轮,至少一人用手扶住盘车轮,然后再用松闸扳手松开抱闸,手动缓慢盘车,根据平层标识使电梯 轿厢缓慢升(降)到就近的平层位置后,松开松闸扳手。 5、在电梯轿厢平层的楼层,救援人员用三角钥匙打开厅门,拉开轿门,放出轿厢里的乘客。 6、若是因故障停机,保持电梯主电源关闭,待电梯维保公司的维修作业人员到现场后在处理。 二、机房失火救援方案 1、在发现电

陕西省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组建方案简介

我省及其毗邻的甘肃、宁夏、山西、四川等地区是地震多发区,历史上曾发生过多次破坏性地震。为了适应破坏性地震灾害现场紧急救援的需要,根据2000年国务院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国发[2000]14号)精神,及《国家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组建方案》(国办发[2000]75号)的内容,按照“一队多用、专兼结合、军民结合、平战结合”的原则,决定组建一支反应迅速、机动性高、突击力强,应用现代最新救灾技术装备,能随时执行地震紧急救援和其它突发性紧急任务的陕西省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具体组建方案如下:

一、队伍名称、组成及规模

队伍名称:陕西省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

组成及规模:陕西省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由陕西省武警总队(含警犬搜索、急救医疗、防危险品专家)、地震技术专家和工程结构专家组成。总人数控制在60人左右。地震技术专家和工程结构专家由陕西省地震局派出,其他队员由陕西省武警总队派出,陕西省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所有人员的任务和隶属关系不变。救援队设队长1名,副队长2名,下设5个分队。

搜索分队:设正、副队长各一名,仪器搜索队员5人,警犬搜索队员4人,共11人。负责搜索幸存者。

救援分队:设正、副队长各一名,分4个救援小组,各组5人,共22人,负责实施抢救。

技术保障分队:设正、副队长各一名,包括地震技术专家3人,工程结构专家2人,防危险品专家2人,共9人,负责技术保障。

医疗救护分队:设队长一名,医疗救护专家5人,共6人,负责队员和现场伤员的初步急救。

通讯与后勤保障分队:设正、副队长各一名,通信保障人员3人,生活保障4人,共8人。负责对上联络、信息传送、饮食等后勤保障。

二、组织领导

陕西省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由省政府和省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破坏性地震发生后自动转为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直接领导和指挥的一支专业救援队伍。建立省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就省紧急救援队的培训、演练和日常工作进行管理和协调,联席会议由省政府和省防震减灾领导小组组织,省地震局、武警陕西总队等有关单位相关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省地震局。

三、任务

省内一旦发生中等、严重或特大破坏性地震,省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在最短时间内迅速赶赴灾区,实施紧急救援。搜索分队根据建(构)筑物破坏及人员伤亡情况,实施建(筑)物倒塌压埋人员的搜寻和定位。现场救援分队根据搜索分队提供的信息,具体实施抢险、破拆、顶升和救生行动。技术保障分队与通信后勤保障分队,根据现场救灾工作要求,提供技术方案、救灾过程中的技术咨询与指挥部的通信联系和后勤保障。医疗急救分队承担受伤人员的现场急救处理,安排有关伤员转移至其它医疗机构进行救治。

省内发生其它突发性事件及灾害造成建(构)筑物倒塌,需要对被压埋人员进行紧急搜救与营救时,省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根据省政府指示,迅速赶赴现场,承担搜救任务。

四、启动条件和启动程序

(一)启动条件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修订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陕政发〔2001〕17号)规定了省内发生一般破坏性地震、中等破坏性地震、严重破坏性地震和特大破坏性地震后,各级人民政府和省有关部门的应急反应措施。陕西省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在发生一般破坏性地震后,原则上不启动,特殊情况除外;中等、严重和特大破坏性地震后,应立即启动。

其它突发性灾害发生后,省政府根据灾害情况启动实施救援行动。

(二)启动程序

当破坏性地震发生后,省地震局根据现场破坏情况,特别是建(构)筑物倒塌情况和启动条件,及时向省政府提出派出省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的建议,同时通知武警陕西总队做好有关准备工作。经省政府批准后,省地震局立即通知武警陕西总队和地震技术专家、急救医疗专家到指定地点集合,并在最短的时间内赶赴灾区。在地震现场实施紧急救援时,接受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和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挥。救援结束,经省抗震救灾指挥部或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批准后撤离。

五、技术装备

省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的技术装备包括:

(一)生命探测与定位设备(专业搜救犬);

(二)破拆工具;

(三)起重支撑工具;

(四)指挥与通讯设备;

(五)急救医疗设备;

(六)动力运输车辆;

(七)发电照明设备;

(八)队员个人装备和其他辅助器械。

六、培训

v省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除完成自身的日常战备、训练任务外,由专业人员就地震知识、救援技术等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学习和培训,尽快掌握地震灾害救援技术与装备的使用方法,达到熟悉性能、熟练使用、能维护修理,使队伍和技术装备处于待发状态。

七、经费

省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经费由省政府组织多渠道筹措安排,专款专用。组建经费(含设备装备费)由省地震局提出经费预算报省政府批准后安排。救援队所需日常工作、技能培训、零星设备装备经费及日常装备维护费,报送省财政厅核批。以后每年纳入年度经费预算。地震救援队启动后,所需救援经费纳入救灾经费预算安排。省紧急救援队人员经费由原单位负责,在救援专项中给予适当补贴。

八、实施步骤

首先,落实人员,组建队伍,由省政府宣布命名并授旗;随后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及其细则,拟定装备购置计划和培训计划;然后进行设备购置和人员专业培训工作。设备争取三年逐步配备到位,第一年配备的设备应能满足救援队开展救援工作的最低要求。最后转入实质性演练阶段,争取尽快能担负破坏性地震的现场紧急救援任务。

九、协调保障

省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在实施紧急救援过程中,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地方政府应积极配合,为及时高效地开展紧急救援活动提供便利条件和后勤保障。 210043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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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管理办法第一章

组织领导与职责

第一条 山西地震救援队编成。

下设办公室、一队、二队、地震救援专家组和地震救援现场指挥组。

队长由省地震局分管应急救援的副局长担任;

副队长由省消防总队分管应急救援的副总队长担任;

副队长由省军区分管应急救援的副参谋长担任。

(一)救援队办公室

主任由省地震局应急救援处处长担任;

副主任由省消防总队分管救援的副参谋长担任;

副主任由省军区作训处处长担任;

成员:省地震局应急救援处副处长;省军区作训处副处长、直属工作处副处长;省消防总队战训处处长、太原市消防支队参谋长、战训科科长等。

职责:负责编制救援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规章制度;负责年度和救援行动后总结;负责承办申请经费、装备采购和补充装备等事宜;负责综合协调联系;承办文秘和日常管理工作。

办公室设在省地震局应急救援处。

(二)山西地震救援一队

下设1个救援分队、1个搜索分队、1个医疗救护分队、1个通信分队。

一队队长由太原市消防支队分管应急救援的副支队长担任;

副队长由太原市消防支队特勤大队大队长担任。

救援分队下设2个中队,原建制不变。

救援一中队:太原市消防支队特勤大队一中队;

救援二中队:太原市消防支队特勤大队二中队;

搜索分队:太原市消防特勤大队警犬队,原建制不变;

医疗救护分队:太原市消防支队卫生所,原建制不变;

通信分队:太原市消防支队119指挥中心,抽6人组成。

(三)山西地震救援二队

下设2个救援连、1个搜索分队和1个通信分队。

队长由省军区分管应急救援的副参谋长担任;

副队长由省军区作训处副处长和直属工作处副处长担任。

救援一连:省军区独立连,原建制不变;

救援二连:省军区警备连,原建制不变;

搜索分队:从独立连、警备连抽8人组成;

通信分队:省军区通信站抽6人组成。

一、二队各分队(连)职责:救援分队(或连)主要负责用仪器搜索被埋压、被困人员,实施破拆、抢救被困、被埋压人员,化工处置和抢救财产。搜索分队主要使用搜索犬搜索确定被埋压和被困幸存者位置。医疗救护分队主要负责现场伤员急救与处置。通信分队主要负责救援现场调度、指挥和与省政府、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省消防总队、省军区和灾区政府等指挥中心及现场(或前方)指挥部的通信和信息传输工作。

(四)地震救援专家组

由地震救援、应急处置、建筑结构、地质灾害处置、矿难处置、水工处置、外伤处置、中毒处置、化工处置、灭火处置等十类,每类2名,共20名专家组成。设组长1名、副组长1名,由山西地震救援队聘任,任期4年。

职责:主要负责提出地震救援队救援现场的灾情和安全判定及救援处置方案;为现场指挥员提供科学救援决策建议方案;为现场处置、救援行动和平时学习、培训、演习提供技术指导。

(五)地震救援现场指挥组

指挥长由救援队队长担任;若队长不在现场按副队长顺序接替指挥;

副指挥长由太原市消防支队参谋长担任;

副指挥长由省军区作训处处长担任;

副指挥长由省应急办应急协调处处长担任;

成员:省地震局应急救援处处长、副处长、省消防总队战训处处长、太原市消防支队战训科科长、省军区作训处副处长、直属工作处副处长等。

职责:负责与本次处置突发事件的政府指挥部、前方指挥部和人员抢救组协调联系,领受任务;负责组织指挥救援队的救援行动;负责协调解决救援期间后勤保障事宜;当救援行动结束后,要向原下达任务的指挥部申请撤离,经批准后组织撤离;组织编写救援行动总结报告。

(六)救援队宣传组

组长:由省地震局办公室副主任担任;

成员:由《山西日报》记者2名、省广播电视总台的广播电台记者2名、省电视台记者2名、黄河电视台记者2名,共8人组成。

职责:负责山西地震救援队行动时的随队采访和宣传报道工作。

第二条 山西地震救援队的职责。

(一)搜索确定被困、被埋压人员位置,破拆钢筋混凝土或金属结构物,抢救人员生命和财产,控制和消除次生灾害,现场指导其他救援力量和当地群众救援。

(二)抢救被埋压和被困人员。当省内发生5.5级以上破坏性地震灾害,救援队要立即赶赴灾区,迅速开展抢救被埋压人员;抢救国家重要财产,控制和消除严重次生灾害;抢修生命线工程设施、设备,抢修大、中型重要设施,最大限度挽救人民生命,减轻地震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参加省内重大以上其他自然灾害和重大、特大事故等突发事件的抢险救援行动,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

(四)受省政府或中国地震局命令,支援兄弟省抢险救援。

第三条 山西地震救援队遵照“平战结合、平震结合、专兼结合、一队多用、一专多能”的原则。

山西地震救援队所有人员平时原隶属关系不变,工作任务仍以原单位承担任务为主。每年增加不少于2个月的地震应急救援学习、培训和演习。

山西地震救援一队,平时由省消防总队和太原市消防支队管理;救援二队,平时由省军区管理;省地震局负责综合协调;救援队在救援现场服从救援队现场指挥组指挥。

第四条 救援队会议制度。

参加人员:救援队和一、二队正、副队长,办公室和指挥组全体成员,专家组和指挥组组长。当有重大事项,可邀请省政府各主管部门的领导和省应急办、财政、卫生、民政、交通、安监、煤管等有关单位领导出席会议。

职责:负责审议山西地震救援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年度总结;负责协调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参与山西地震救援队的有关事宜;负责协调解决山西地震救援队其他重大事宜。

一般每年举行两次会议,分别在年初和年中举行,全体成员参加。年初会审议救援队上年度总结和本年度计划;年中会审议救援队上半年工作汇报和下半年工作计划;遇有重大事宜由救援队办公室报救援队队长或副队长批准后,随时举行,召集有关成员参加,提出解决办法。每次会后救援队办公室要编发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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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管理办法第五章

紧急调动

第二十条 用山西地震救援队。

当省内发生5.5级以上地震灾害事件,由省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派遣参加抗震救灾;当省内发生其他重大以上自然灾害或重大、特大突发事件,由省政府派遣参加抢险救援;当兄弟省发生7级以上特大地震灾害时,根据中国地震局或省政府的命令支援抗震救灾;当兄弟省发生其他特大突发事件时,根据省政府的命令支援抢险救援。

救援队办公室在接到省政府、省抗震救灾指挥部、中国地震局的调用命令后,立即向救援一、二队传达命令;救援一、二队迅速启动、集结。

第二十一条 西地震救援队启动条件和程序。

(一)省内抢险救援行动启动条件和程序

1.省内发生5.5-5.9级破坏性地震,山西地震救援队立即启动,救援队办公室按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命令分别调动救援一、二队部分队伍赶赴地震灾区开展救援工作,视震情、灾情决定是否增派兵力。

2.省内发生6.0级以上破坏性地震,山西地震救援队立即全部启动,全体先行赶赴地震灾区,省救援队根据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命令在指定灾区集结,并实施紧急救援。

3.当省内发生重大以上其他自然灾害或重大、特大事故等突发事件,造成建筑物、构筑物严重倒塌、人员被埋压或受困时,救援队办公室根据省政府调用命令调派救援一、二队;救援一队接到命令后,立即行动赶赴现场救援;救援二队在报请北京军区批准后,立即赶赴现场救援。

(二)支援兄弟省抢险救援行动启动条件和程序

1.当兄弟省发生7.0级以上特大地震灾害,灾区省级政府提出请求或中国地震局要求,山西省政府批准支援后,救援队办公室分别向救援一、二队下达支援命令;救援一队由省消防总队报公安部消防局批准后,立即出队支援灾区抗震救灾;救援二队由省军区报北京军区批准后,立即出队支援灾区抗震救灾。

2.当兄弟省发生特大突发事件时,省政府根据兄弟省级政府的请求,山西省政府向救援队下达支援命令;救援一队由省消防总队报公安部消防局批准后,立即出队支援灾区抢险救援;救援二队由省军区报北京军区批准后,立即出队支援灾区抢险救援。

第二十二条 调动程序。接到省政府或省抗震救灾指挥部调用命令后,省救援队办公室分别向省消防总队司令部值班室、省军区司令部值班室传达省政府命令。省消防总队接到省政府命令后,向救援一队下达出动命令;省军区接到省政府命令后,向救援二队下达出动命令;救援队办公室根据省政府的命令,通知地震救援专家组、地震救援宣传组和地震救援现场指挥组成员出动。

第二十三条 集结。山西地震救援队成员接到调用命令,迅速做好出发准备。

现场指挥组成员、救援专家组成员、救援宣传组成员和调用的战备车辆到省地震局院内(太原市晋祠路二段69号)集结。

救援一队和消防部门的指挥人员迅速到太原市消防支队特勤大队操场(太原市前北屯西渠路8号)集结;

救援二队和省军区指挥人员迅速到省军区机关大院(太原市新民北正街1号)集结。

第二十四条 山西地震救援队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救援准备,并做好战前动员,及时向省抗震救灾指挥部或省政府报告准备情况,由地震救援队队长或副队长下达出发命令。

第二十五条 出动准备时限。山西地震救援队接到命令后,应在2小时内完成各项准备。

省内救援到达时限,从出发到开展救援行动的时限一般应控制在5小时之内。

省外救援出发时限,从接到命令到出发应控制在3小时之内。

第二十六条 山西地震救援队全部在指定地点集结后,由地震救援现场指挥组统一编队,指挥长作战前动员,并下达抢险救援任务。"para" label-module="para">

第二十七条 在灾区或事故现场完成抢险救援任务后,地震救援现场指挥组向原下达任务的指挥部报告完成情况,并申请撤离,经批准后,组织撤回。"para" label-module="para">

第二十八条 救援行动结束后,各队要进行总结,救援队办公室进行汇总,编制救援总结报告并提出表彰奖励建议上报省政府、省抗震救灾指挥部;救援一、二队据此分别向省军区、公安部消防局提出表彰奖励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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