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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组建方案简介

2022/07/1681 作者:佚名
导读:我省及其毗邻的甘肃、宁夏、山西、四川等地区是地震多发区,历史上曾发生过多次破坏性地震。为了适应破坏性地震灾害现场紧急救援的需要,根据2000年国务院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国发[2000]14号)精神,及《国家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组建方案》(国办发[2000]75号)的内容,按照“一队多用、专兼结合、军民结合、平战结合”的原则,决定组建一支反应迅速、机动性高、突击力强,应用现代最

我省及其毗邻的甘肃、宁夏、山西、四川等地区是地震多发区,历史上曾发生过多次破坏性地震。为了适应破坏性地震灾害现场紧急救援的需要,根据2000年国务院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国发[2000]14号)精神,及《国家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组建方案》(国办发[2000]75号)的内容,按照“一队多用、专兼结合、军民结合、平战结合”的原则,决定组建一支反应迅速、机动性高、突击力强,应用现代最新救灾技术装备,能随时执行地震紧急救援和其它突发性紧急任务的陕西省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具体组建方案如下:

一、队伍名称、组成及规模

队伍名称:陕西省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

组成及规模:陕西省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由陕西省武警总队(含警犬搜索、急救医疗、防危险品专家)、地震技术专家和工程结构专家组成。总人数控制在60人左右。地震技术专家和工程结构专家由陕西省地震局派出,其他队员由陕西省武警总队派出,陕西省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所有人员的任务和隶属关系不变。救援队设队长1名,副队长2名,下设5个分队。

搜索分队:设正、副队长各一名,仪器搜索队员5人,警犬搜索队员4人,共11人。负责搜索幸存者。

救援分队:设正、副队长各一名,分4个救援小组,各组5人,共22人,负责实施抢救。

技术保障分队:设正、副队长各一名,包括地震技术专家3人,工程结构专家2人,防危险品专家2人,共9人,负责技术保障。

医疗救护分队:设队长一名,医疗救护专家5人,共6人,负责队员和现场伤员的初步急救。

通讯与后勤保障分队:设正、副队长各一名,通信保障人员3人,生活保障4人,共8人。负责对上联络、信息传送、饮食等后勤保障。

二、组织领导

陕西省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由省政府和省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破坏性地震发生后自动转为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直接领导和指挥的一支专业救援队伍。建立省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就省紧急救援队的培训、演练和日常工作进行管理和协调,联席会议由省政府和省防震减灾领导小组组织,省地震局、武警陕西总队等有关单位相关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省地震局。

三、任务

省内一旦发生中等、严重或特大破坏性地震,省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在最短时间内迅速赶赴灾区,实施紧急救援。搜索分队根据建(构)筑物破坏及人员伤亡情况,实施建(筑)物倒塌压埋人员的搜寻和定位。现场救援分队根据搜索分队提供的信息,具体实施抢险、破拆、顶升和救生行动。技术保障分队与通信后勤保障分队,根据现场救灾工作要求,提供技术方案、救灾过程中的技术咨询与指挥部的通信联系和后勤保障。医疗急救分队承担受伤人员的现场急救处理,安排有关伤员转移至其它医疗机构进行救治。

省内发生其它突发性事件及灾害造成建(构)筑物倒塌,需要对被压埋人员进行紧急搜救与营救时,省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根据省政府指示,迅速赶赴现场,承担搜救任务。

四、启动条件和启动程序

(一)启动条件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修订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陕政发〔2001〕17号)规定了省内发生一般破坏性地震、中等破坏性地震、严重破坏性地震和特大破坏性地震后,各级人民政府和省有关部门的应急反应措施。陕西省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在发生一般破坏性地震后,原则上不启动,特殊情况除外;中等、严重和特大破坏性地震后,应立即启动。

其它突发性灾害发生后,省政府根据灾害情况启动实施救援行动。

(二)启动程序

当破坏性地震发生后,省地震局根据现场破坏情况,特别是建(构)筑物倒塌情况和启动条件,及时向省政府提出派出省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的建议,同时通知武警陕西总队做好有关准备工作。经省政府批准后,省地震局立即通知武警陕西总队和地震技术专家、急救医疗专家到指定地点集合,并在最短的时间内赶赴灾区。在地震现场实施紧急救援时,接受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和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挥。救援结束,经省抗震救灾指挥部或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批准后撤离。

五、技术装备

省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的技术装备包括:

(一)生命探测与定位设备(专业搜救犬);

(二)破拆工具;

(三)起重支撑工具;

(四)指挥与通讯设备;

(五)急救医疗设备;

(六)动力运输车辆;

(七)发电照明设备;

(八)队员个人装备和其他辅助器械。

六、培训

v省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除完成自身的日常战备、训练任务外,由专业人员就地震知识、救援技术等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学习和培训,尽快掌握地震灾害救援技术与装备的使用方法,达到熟悉性能、熟练使用、能维护修理,使队伍和技术装备处于待发状态。

七、经费

省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经费由省政府组织多渠道筹措安排,专款专用。组建经费(含设备装备费)由省地震局提出经费预算报省政府批准后安排。救援队所需日常工作、技能培训、零星设备装备经费及日常装备维护费,报送省财政厅核批。以后每年纳入年度经费预算。地震救援队启动后,所需救援经费纳入救灾经费预算安排。省紧急救援队人员经费由原单位负责,在救援专项中给予适当补贴。

八、实施步骤

首先,落实人员,组建队伍,由省政府宣布命名并授旗;随后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及其细则,拟定装备购置计划和培训计划;然后进行设备购置和人员专业培训工作。设备争取三年逐步配备到位,第一年配备的设备应能满足救援队开展救援工作的最低要求。最后转入实质性演练阶段,争取尽快能担负破坏性地震的现场紧急救援任务。

九、协调保障

省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在实施紧急救援过程中,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地方政府应积极配合,为及时高效地开展紧急救援活动提供便利条件和后勤保障。 2100433B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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