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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市集中供热老旧管网设施改造方案
定州市集中供热事业面临着人口、资源、环境、城市运行安全、能源价格等多重压力和矛盾,与区域中等城市建设的需求极不适应。特别是既有居民建筑供热管网设施老化腐蚀、超期运行,标准低、质量差、管径设计不合理,热计量安装不到位、控制手段落后、保温效果差等问题突出,跑、冒、滴、漏现象严重,甚至新建小区管网建设亦不符合国家行业规范要求,不能满足供热需求,严重制约了安全稳定供热,无法保障供热质量,损害了供用热双方合法权益。为保障供热质量,促进我市供热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改造原则
(一)全面校核、应改必改的原则。针对突出问题,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全市已接入和拟接入的热用户管网设施全面排查、现场踏勘、科学检测,需要改造的要按计划安排改造到位,方可接入集中供热。
(二)保证质量、厉行节约的原则。科学制定改造方案,在确保供热效果、供热质量的前提下,能保留的保留、能不改不改,最大限度节约投资成本,降低热用户负担。
(三)统筹规划、严格标准的原则。着眼长远,高标准制定改造方案,严格改造过程监管和改造后的验收,严把质量关,严把接入关,坚决避免重复投入。
二、改造范围
城市供热规划覆盖范围内已接入和拟接入的所有需改造的既有住宅小区等热用户供热管网设施,依据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出具的校核报告、改造方案及费用测算(包括小区共有庭院管网及楼道立管、阀门,不包括户内供暖系统)。
(一)改造费用单价在30元/㎡以下的。改造费用由热用户据实承担。
(二)改造费用单价在30-50元/㎡的。改造费用由居民承担30元/㎡,其余部分由政府财政承担。
(三)改造费用单价在50元/㎡以上的。改造费用由居民承担30元,市财政承担20元,其余由市热力公司承担。
三、改造内容
(一)供热管网改造包括:在管网更新项目中要改变敷设方式、重新敷设更换新管网(含庭院管网、楼道立管、入户支管,包含管道上的阀门、除污器、锁闭阀)、加装平衡阀;分户改造;在管网改造项目中,要更换保温、补偿器、阀门等设备,加装平衡阀。
(二)户内采暖系统改造包括:更新采暖设备(包含暖气片、户内暖气管道)、加装温控阀,使户内采暖系统具备温度调控的条件。户内采暖系统改造费用由热用户自行承担。
四、实施步骤
(一)排查校核阶段。每年4月底前由供热办协调供用热双方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改造范围内供热管网设施进行现场踏勘出具校核报告,制定改造方案。同时供热办、热力公司组织对改造范围内的小区和单位发出集中供热改造文字通知。
(二)组织实施阶段。已经填报《入网申请》的单位,热力公司每年6月底前作出是否入网的答复。对已接入和计划接入的既有建筑供热管网设施,由产权单位、业主委员会负责组织与热力公司洽商改造事项。新建建筑小区供热管网设施,经验收不合格需要改造的,由原开发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并承担相关费用。各负责组织实施的主体,开工前到市供热办领取校核报告和改造方案,备案改造项目,全程接受监管,并务于当年8月31日前完成改造。
(三)验收接入阶段。每年9月底前,市供热办牵头组织市质监局、供热企业及第三方专业机构,对供热管网设施改造完成的小区(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接入集中供热。验收不合格的,必须按要求限期整改后才可接入。
五、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
1、挂靠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供暖的小区,所挂靠单位为本小区责任单位。没有挂靠单位的小区及家属院由相关城区、社区按管辖范围负责,住建局要明确专人组织物业公司给予积极配合。有关城区、社区要全面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内小区集中供热改造、费用收缴、热力站选址、二次网路由选定等工作,负责制定工作预案,对存在问题积极协调,配合落实,确保完成改造任务。
2、信访局负责及时化解各种矛盾隐患,提前介入并解决可能导致诉讼的矛盾和纠纷。
3、质监局负责制订《室温检测办法》,规范室温检测工作。
4、市热力公司负责一次供热管网和热力站建设,并对既有建筑的管网改造和热用户室内改造提供技术指导服务。市热力公司要发挥供热主体作用,积极参与,并负责协调第三方有资质机构,出具校核报告、施工图纸、预算,监管施工,出具验收意见。
5、市供热办牵头负责全市供热老旧管网设施改造工作的协调及监管、验收工作。原则上,供热老旧管网设施改造工作由供热企业负责施工,凡由供热企业负责组织施工的小区(单位),由供热企业直管到户,供热设施保修期不低于15年。
(二)加强资金保障。供热企业负责一次网和热力站的建设和改造投入,以及专业检测机构的踏勘、校核报告、改造方案等相关费用。按照产权划分,由开发建设单位和小区业主委员会负责各自改造费用,市财政局、发改局、住建局等供热有关部门,要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尽最大努力为老旧管网改造提供有效保障。
(三)严格质量把关。市供热办、市质监局、三城区、开发区要积极工作,主动服务,深入社区、小区,全程监管,严格验收。凡改造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予接入集中供热管网。
(四)公开透明运作。所有供热二次管网及分户改造工程实行第三方审计制度,由市供热办委托有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进行造价咨询和费用审计,改造前对工程费用预算进行审核,施工过程中进行造价跟踪控制,工程竣工后由市财政局按本方案要求,依据审计结果据实拨付补贴款。对高估冒算、弄虚作假的企业或个人进行严肃处理,确保工程造价真实。对改造工程主要工程量、费用收支情况和审计报告等重要事项必须在小区内张榜公示,做到公开、透明,接受群众监督。
(五)严格督导。市政府督查局要对此项工作全程督导,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上报市政府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确保改造任务按时按质完成。 2100433B
1 、供热设施改造包括:特指原直管公房大型区域锅炉房的供热系统、配电系统、水处理及环保系统的更新改造;热力站更新换热器、水泵、阀门、管道、过滤器、仪表等设备,补水系统及附件保温改造,加装控制系统(如气...
又不是新建,改造还用走程序?找好施工队,备足材料就ok了。施工队伍一定要钢铁的,遇到啥事得能平啥事那种。市政来了,平。环卫来了,平。综合执法来了,平。交警来了,平。捣乱的来了,平。呵呵
不该收取供热管网改造费的。 热力公司是企业,企业进行供热管网改造,是企业的投资行为。热力公司可以给取暖费加价,但是不能收取其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费用。 另外,没有任何一项法律,支持热力公司向用户收取官...
组织开展《北方采暖地区集中供热老旧管网改造规划》编制工作
为了加快城市集中供热管网改造,确保供热安全和节能,推进城镇供热体制及供热计量改革.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家有关部门决定组织开展《北方采暖地区集中供热老旧管网改造规划》的编制工作。近日就有关事项发出通知:
城市集中供热管网施工改造
通过对呼和浩特市区城市集中供热管网施工改造,得到了项目管理工程的经验,可供同行参考。
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了住建部《关于请报送燃气、集中供热老旧管网改造任务进展情况的函》,要求全省各地市建设行政部门提供截止2015年6月底的燃气、集中供热老旧管网改造工作落实情况,并及时上报。
按照住建部要求,各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将2013到2015年燃气、北方采暖地区集中供热老旧管网改造任务进展情况进行梳理,其中燃气老旧管网改造应统计计划数、完成数与已完成投资等数据,北方采暖地区集中供热老旧管网应针对各地一级网、二级网的改造情况进行分开统计。同时,各地还应将改造中好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打算及建议等问题形成报告,并于2015年7月27日前进行上报。
记者了解到,按照我省《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各地市要加强城市供水、污水、再生水、雨水、燃气、供热、电力、通信等各类地下管网的建设改造,优先改造材质落后、漏损严重、影响安全的老旧管网,确保管网漏损率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到2015年,全省要完成城镇燃气2424公里、集中供热1037公里老旧管网改造任务,城市燃气普及率达到94%、县城达到65%,供水管网漏损率低于15%。
文件全文
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城市集中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省政府办公厅《转发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城市供热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北方采暖地区城市集中供热老旧管网改造规划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推进我省城市集中供热老旧管网改造工作,保障城市供热安全,促进供热节能降耗和大气污染防治,作出如下通知:
一、 充分认识老旧管网改造工作的重要性
随着城镇化的推进,我省集中供热事业发展迅速,供热能力不断加强。截至2012年底,全省集中供热面积达到5.9亿平方米,管网19994公里,其中运行15年以上老旧集中供热管网达到6094公里。老旧集中供热管网由于设施运行年代较长,技术水平落后,跑冒滴漏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供热安全与供热质量,同时也增加了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我省《关于加强城市供热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开展15年以上的老旧集中供热管网改造,每年完成1/3改造量,到2015年底前全部完成。各市要充分认识集中供热老旧管网改造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紧紧抓住当前推进新型城镇化和防治大气污染的有利时机,精心组织,科学谋划,加快推进城市集中供热老旧管网改造工作,全面提升集中供热运营水平和保障能力。
二、 明确工作任务
(一)老旧管网改造。主要针对运行使用超过15年的集中供热管网(使用年限不到15年,但是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供热管网也包含在列)。2014年各市运行15年的集中供热老旧管网要改造完成1/3以上的任务量,2015年底前全部改造完成。改造方式可采用更换、扩径和维修等,尽量实现无补偿直埋技术。鼓励采用综合管廊方式进行改造。多热源供热系统应实现联网运行,提高热网事故备用和热源相互支援能力。
(二)热力站改造。对无法实现供回水温度、压力自动调节的,换热器、水泵超期服役、老化严重的,缺少水处理装置不能满足水质要求的,缺少供热计量设备、监测装置不全的以及设备设施未做保温的热力站进行改造,通过加装节能控制系统、水处理设备、流量计量控制装置、监控远传装置以及更换老化换热器等手段,实现热力站温度压力自动调节,监控管理智能化。
(三)二级网计量节能改造。结合既有居住建筑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任务,在二级网及用户入口加装水力平衡装置及热计量装置。改造要充分考虑设备安装施工便于日后维护管理和使用。
三、 加强组织协调
各市集中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领导,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负责集中供热老旧管网改造的组织协调,供热单位负责具体实施。要摸清老旧管网底数,建立改造项目库,并会同发展改革、财政部门制定年度改造计划。要抓好项目落实,简化行政审批,强化监督管理,对改造工程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管,要在每个采暖期之前确保工程竣工并完成验收。要建立健全工程质量负责制,严格招投标管理、加强工程施工监管、严格履行验收手续,确保工程质量。各市改造项目库和2014年改造计划要在5月1日前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四、多渠道筹措资金
各市要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广泛开辟社会融资渠道,充分调动社会资金参与改造,实现投资主体和融资渠道多元化。集中供热老旧管网改造资金以企业投入为主,中央和省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集中供热老旧管网改造项目按照改造工作量与节能效果予以奖励。各市要加大财政投入,支持管网改造,确保改造项目能够按照计划如期顺利完成。
各市供热单位要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有计划、有步骤分期分批实施。积极使用节能可靠的技术、产品和工艺,在保障供热安全的同时,促进供热系统节能降耗,提升企业智能管理水平,实现长远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附件: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北方采暖地区城市集中供热老旧管网改造规划的通知(详见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网站)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省发展改革委 省 财 政 厅
2014年4月21日 2100433B
一、工作任务
自2020年起,利用3年时间,结合排水防涝等城建项目排迁工程以及市政道路新建、翻修和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对中心城区的老旧灰口铸铁燃气管线及老旧供水管网实施全面改造。
老旧燃气管网以小区、商业地块、重点单位、重点街路等为单元实施整体改造,老旧供水管网以漏损率未达标、年代久远且爆管频发、材质低劣且漏失严重的管网为重点实施改造。
(一)老旧燃气管网改造工程。
改造老旧燃气管网593公里(2020年完成200.3公里,2021年完成200.8公里,2022年完成191.9公里)。其中:大东区51.1公里(413处)、和平区172.4公里(1526处)、皇姑区56.0公里(711处)、沈河区128.6公里(1071处)、铁西区173.9公里(1233处)、于洪区10.5公里(114处)、沈北新区0.5公里(240处)。
(二)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工程。
1.2020年改造老旧小区供水内网309.83公里(175个小区)。其中:和平区76.38公里(55个小区)、沈河区69.22公里(43个小区)、皇姑区65.64公里(17个小区)、大东区88.11公里(57个小区)、于洪区10.48公里(3个小区)。
2.2020年改造市街管网32公里(23条),2021年改造57公里(29条),2022年改造26公里(12条),合计改造115公里(64条)。其中:铁西区13公里(12条)、大东区4公里(5条)、皇姑区60公里(19条)、和平区8公里(10条)、沈河区12公里(10条)、苏家屯区13公里(5条)、于洪区5公里(3条)。
二、实施步骤
每年分为项目筹备期和实施期两个阶段。
(一)项目筹备期(1月1日-4月20日)。3月10日前,完成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工程招标工作,提报改造工程明细;4月20日前,完成各项审批工作。
(二)项目实施期(4月21日-12月31日)。各相关区政府统筹安排、组织协调辖区内老旧燃气、供水管网改造工作,市燃气集团、水务集团做好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和竣工验收等具体实施工作,完成年度改造任务目标。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沈阳市老旧燃气供水管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城乡建设局、水务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市自然资源局、房产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投集团、燃气集团、水务集团主要领导,市公安局、财政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及有关区政府分管领导。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乡建设局、水务局,分别负责老旧燃气、供水管网改造工作的日常协调、监督检查和推动落实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城乡建设局、水务局主要领导兼任。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统一调度,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有关区政府和市燃气集团、水务集团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二)明确职责分工。
相关区政府是老旧燃气、供水管网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实行区长负责制,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内老旧燃气、供水管网改造工作。做好项目规划、施工许可、道路挖掘及临时占道等相关审批,批准确定具体施工作业时间,安排专业施工单位及时进行区管道路的路面恢复,协调施工过程中各类专业管线的保护工作,组织公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部门做好辖区内阻挠施工等协调、执法和社会稳定工作,配合做好停气、停水阶段用户宣传工作,确保按计划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市城乡建设局负责牵头协调推进老旧燃气管网,市水务局负责牵头协调推进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工作。统一部署、编制方案、统筹安排、定期调度,协调各成员单位和施工涉及的各管网产权单位,通过周例会、月调度,及时研究解决改造过程中存在问题,做好工程质量及安全监督等工作,遇有重大问题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每年年底前对老旧燃气、供水管网改造工作进行工作总结。
市财政局负责按城建计划安排做好工程建设资金保障工作。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办理项目的规划审批手续,督促、协调有关区自然资源分局办理项目的规划审批手续。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办理市批市政道路挖掘审批手续。协调残土排放、施工作业时间工作,负责安排专业施工单位及时进行市批市政道路的路面恢复。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负责临时占道审批及交通调流等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老旧燃气管网压力管道安装监督检验工作,协调市特检院及时完成管道监督检验工作。
市应急局负责按照市政府关于安全隐患整改挂牌督办的要求,督促有关区政府、市直部门和市燃气集团、水务集团按照计划加快推进改造工作进度。
市城投集团负责协调市勘测院提供1:500地形图和配套管网信息,协调市规划院及时完成规划设计及调整工作。
市燃气集团、水务集团作为实施主体,负责项目的相关手续办理和施工建设,包括施工图设计、招标采购、施工组织、工程监理、竣工验收、档案移交等工作,确保管网改造工程安全、文明施工,高质量完成改造任务。
四、保障措施
(一)优化审批。
有关行政审批部门应采用“集中审批、分步实施”的模式,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要尽量保证24小时道路封闭施工,允许白天进行残土排放,在审批前允许市燃气集团、水务集团进场挖掘原有管线探坑等工作。对确有障碍的,允许先期调整线位施工,事后补办各类手续。市燃气集团、水务集团在取得1:500定线地形图后可以办理道路挖掘审批,并于7日内提交由自然资源局出具的规划许可证。
(二)优惠政策。
道路挖掘费用按照1倍收取,庭院内挖掘费用由市政府统一制定标准;规划定线按5折计费,数字化地形图按4折计费,管网地形图按3折计费。
(三)保障资金。
老旧燃气管网改造资金全部由市燃气集团自筹;已收取供水工程费或挂网费的老旧小区供水内网改造资金由水务集团承担,未收取供水工程费或挂网费的老旧小区供水内网改造资金由市、区政府各承担50%,市街管网改造资金由市水务集团自筹。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老旧燃气、供水管网改造工作,进一步细化各自工作任务,科学合理制定项目实施方案,责任落实到人。
(二)定期调度,通力协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召开工作会议,跟踪工程进度,协调处理问题,确保工程按照计划进度有序实施;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对老旧燃气、供水管网改造工作事项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
(三)强化管理,确保质量。改造工作各责任主体要严格履行建设程序,加强工程监督管理。市燃气集团、水务集团要落实建设资金,调配各类资源,合理安排工期,加大施工力量投入,做到精准规划、精致建设、精细管理,严格施工质量控制,加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确保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路面恢复应在燃气、供水施工管沟回填后一周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