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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根据《遵义市计划委员会关于对道真自治县法院审判庭项目的立项批复》(遵市计报资[2001]300号),我县人民法院审判庭项目已获立项批准(大楼面积2000平方米,资金160万元,中央财政解决)。为加强对该项目的领导和管理,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县人民法院审判庭项目工程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徐 飞(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周权茂(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丁贵军(县人民法院院长)
成 员:潘 强(县发展计划局局长) 韩克修(县建设局局长) 廖年兴(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雷后良(县财政局局长) 刘显良(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法院,刘显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OO二年三月八日
咸丰安华投资三甲医院是假。真正的目的是开发房地产。如果政府不给他地建房子。开发房地产就可以把投资医院的钱赚回来。空手套白狼的手段。
市长:费高云常务副市长:韩九云副市长:张耀钢、王成斌、尚建荣、张云云、方国强、史志军 费高云,男,1971年8月出生,汉族,江苏淮安人,大学学历,硕士学位,1992年12月加入中国,1993年8月参加...
如果楼上的电话号码找不到,你打这个电话7833038(城东办事处综治办的电话),他们会告诉你的。各个社区(网上都有联系电话)都有他们的电话。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西城区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
— 1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西政办发, 2009? 9 号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西城区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 及办公室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中小学校舍 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京政办发, 2009? 32号)的要求。 经区政府第 74 次专题会研究决定, 成立“北京市西城区校舍安 全工程领导小组” 。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区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校舍抗震加固改造工程 实施的组织、管理、协调、监督和检查工作。 — 2 — 二、成员名单 组 长: 白云生 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 组 长: 王劭卿 区政府副区长 执行副组长:田京生 区教委主任 成 员: 谷树理 区教委副主任 郭珺英 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李建新 区财政局副局长 杨 卓 西城规划分局副局长 郝永昶 区建委副主任 王 玉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资源生态环境信息工程项目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我省资源生态环境信息项目的领导,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省资源生态环境信息工程项目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莫时仁(副省长) 副组长:杨通华(省政府副秘书长) 陈胜元(省计委副主任) 李在文(省国土厅副厅长)
为加强对该项目的管理,促进工程的顺利实施,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技术侦查大楼工程项目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徐 飞(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周权茂(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王世万(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成 员:潘 强(县发展计划局局长) 霍文生(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韩克修(县建设局局长) 廖年兴(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雷后良(县财政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检察院,霍文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OO二年三月四日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细化工作措施,注重政策宣传,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工业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2010年3月15日前淘汰关闭冶炼厂。
国家发改委颁布的《2007年应予淘汰落后水泥产能的企业名单》(2007年第93号公告)、《电石、铁合金、焦化行业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的企业名单(第一批)》(2007年第69号公告),《贵州省第一批应予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计划的公示》,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贵州省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实施方案》,以及《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2010年第一季度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方案的紧急通知》(遵府办发〔2010〕2号)要求。
(一)2010年1月16日前,组建淘汰关闭工作机构,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启动淘汰关闭工作。
(二)2010年1月18日前,召开冶炼厂业主座谈会,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及引导工作。
(三)2010年1月20日前,吊销冶炼厂生产经营的全部证照。
(四)2010年1月31日前,就地拆除和损毁冶炼厂主要设备。五、工作职责
(一)县经贸局:统筹协调冶炼厂淘汰关闭工作。
(二)县财政局:配合做好淘汰关闭冶炼厂奖励资金的申报、使用和管理工作。
(三)县人劳局:负责淘汰关闭冶炼厂所涉及的人员安置、社会保险关系接续等政策的指导工作。
(四)县国土局:负责指导淘汰关闭冶炼厂所涉及的土地使用权处置和用途变更工作。
(五)县环保局:负责依法吊销《排污许可证》。
(六)县工商局:负责依法做好淘汰关闭冶炼厂的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吊销营业执照。
(七)县质监督:负责按照有关规定上报注销《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八)县安监局:负责加强安全监管,并按照有关规定上报注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九)县电力公司:负责切断电源并拆除供电设施。
(十)上坝乡人民政府:负责做好当地群众思想工作,并配合做好冶炼厂业主的政策宣传工作。
(十一)其他相关部门配合做好淘汰关闭工作。
(一)统一思想认识。淘汰关闭冶炼厂是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和优化产业结构的重要手段,也是推动工业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举措。相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统一认识,认真履职,密切配合,积极稳妥并按时淘汰关闭冶炼厂。
(二)落实工作责任。相关单位要将淘汰关闭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工作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并建立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三)加强督促指导。相关单位要积极引导、指导淘汰关闭工作,并督促冶炼厂按时淘汰关闭到位。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确保2008年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顺利实施,根据《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县土地开发整理及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的意见》(道府发〔2008〕39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