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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力市场供需模型
在我国试行的基于电力库(交易中心) 的电力市场运行机制中,发电商、交易中心(电网公司) 、用户构成了一个特殊的交易市场。在发电侧市场作为供给者的发电商面对的是作为购买者的交易中心;而在配电侧市场交易中心又作为电能供给者面对终端电力用户。
图1表示在某一时刻的2 个市场的供求均衡。
图1(a) : P为价格; Q为电量; P0为均衡价格;Q0为均衡电量; S 为发电商的供给; D′为交易中心的需求; Pcap为市场交易最高限价; Qmax为最大可供电量。在发电侧电力市场中,电力公司在预测到某一时刻的负荷水平后,必须在交易市场中购进同样数值的电量以满足系统出力与负荷的实时平衡约束,所以需求线D′在图中表现为一价格弹性为0 的垂线。
图1(b) : P, Q , P0 , Q0 意义同(a) , D 为用户需求;S′为交易中心的供给; Qmax为通过辅助服务所能提供的最大电量。无论是按照MCP 结算还是按照机组实际申报价格结算,对于某一时刻用户的电价都是固定不变的,所以供给线S′在图中表现为一条水平线。
2、社会剩余分析
上述通过对博弈模型的分析,得出了在按照机组实际报价结算中机组会提高报价的结论。
表示在按照机组实际申报价格结算下发电商提高报价, 将使得原来在按照MCP 结算下的供给线S 垂直上移Δbca(c) ,变为在按照机组实际申报价格结算的S′,结果使均衡点E 变为E′, 均衡价格变为Pd ,均衡量变为Q0′,
Pd-Ps =Δbca(c)。此时消费者获得部分的生产者剩余:即消费者剩余为ΔDE′Pd ΔPd E′S′,生产者剩余为S′E′GS ,而社会总剩余从在MCP 结算方式下的ΔDES减为DE′GS ,使ΔE′EG 成为无谓损失(Dead WeightLoss) 。因此按照机组实际报价结算不仅是剩余在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转换,重要的是结算方式的改变会造成社会总剩余(即社会福利) 的减少。
目前,电力市场主要有两种结算方法:
方法1按系统边际电价进行结算;
方法2 按机组的实际申报价格进行结算。
为此,电力市场的目标函数也分为两种
1、一种是按系统边际电价进行结算的购电费用最小的目标函数:
式中:Fm表示电网购电费用;
Pi 为发电商(或发电机组)i竞价获得的发电功率;
i 表示发电商的序号,
I 表示发电商总数;
Com表示系统边际电价。
2、另一种是按照机组的实际申报价格进行结算的购电费用最小的目标函数:
式中:Ci(Pi) 表示发电商i 发电费用曲线(由报价曲线Coi ( Pi ) 得到) ,是发电功率Pi 的函数。
两种目标函数有相同的约束 ,其中系统功率平衡约束为:
电力工业的市场改革已在全世界范围内展开,我国也正处在“厂网分开, 竞价上网”这一改革的进程之中: 上海、辽宁、浙江等6 省市已经成功地在发电侧引入了市场竞争机制。目前我国在建立电力市场的过程中, 急需澄清、解决的问题较多, 结算方式就是其中之一。虽然国内有些文献对这一问题进行了研究, 但大都是将注意力集中在发电商的市场力上。如通过比较在购电费用目标函数最小时按照系统边际电价和按照机组实际申报价格进行结算的两种方法的优劣, 认为在降低市场力这一方面按机组实际申报价格结算有一定优势; 也可以在采用系统边际电价结算的方式下,边际电价为最后一台机组的报价决定, 易被投机行为所左右。
但是就世界范围内看, 绝大多数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国家采用市场边际出清价(MCP) 进行结算。
虽然按照发电商实际报价结算可以从一定程度上降低发电商借助市场力操纵市场清算价的可能性, 但是由于在这种结算方式下, 发电商提高报价会使得市场均衡量下降, 造成社会福利的净损失。
一、调查背景二、调查目的三、调查范围四、调查对象五、调查方法(一)二手资料调查:1、行业刊物;2、行业网站;3、购买调研机构的调研资料;4、购买媒体发布资料(如央视监播报告);5、其他渠道。(二)一手...
一、调查背景二、调查目的三、调查范围四、调查对象五、调查方法(一)二手资料调查:1、行业刊物;2、行业网站;3、购买调研机构的调研资料;4、购买媒体发布资料(如央视监播报告);5、其他渠道。(二)一手...
要注意的问题是: 1. 明确调查目的和内容,问卷设计应该以此为基础 2. 明确针对人群,问卷设计的语言措辞选择得当 3. 在问卷设计的时候,就应该考虑数据统计和分析是否易于操作 4. 卷首最好要有说明...
1、问题的描述和基本假定
一级密封价格拍卖( The First2price2sealed Auc2tion) 是许多拍卖形式中的一种。在这种拍卖中,投标人同时将自己的出价写下来装入一个信封, 密封后交给拍卖人, 拍卖人打开信封, 出价最高者为赢者, 按他的出价支付价格, 拿走被拍卖的物品。投标人是否能够成功由它自己的出价和其他投标人的出价共同决定。当该投标人的出价大于其他人的出价时, 支付为他对物品的评价减去他的出价; 当该投标人的出价小于任何其他1 个投标人的出价时,支付为零。使得该投标人的期望支付最大化的出价即为该投标人的最优出价策略。
我国目前6 省市试行的电力市场中, 发电商竞价上网, 交易中心(电网公司) 按各个负荷时段发电商的报价从低到高排序, 然后根据各时段预测的负荷需求按此排序确定各发电商的上网电量。这种发电商的竞价与一级密封价格拍卖相似。若将满足某一时段负荷需求的最后1 台机组的报价对交易中心所购买的电量进行统一结算, 即是按照MCP 结算法; 而按照各机组不同的实际报价对各发电商的上网电量进行分别结算则是属于按照实际申报价格结算法。
2、模型构建
发电商参与实时市场竞价, 有3 种可能的结果。
(1) 发电商竞价成功, 其报价低于市场出清价。用H (·) 来表示这种情况的概率。不难得出H ( ·) 是该发电商成本ck 的函数, 又因为bk=B (ck) , 故可将概率函数表示为H( B-1( bk) ) 。
(2) 发电商竞价成功, 其报价恰好等于市场出清价。我们用R(B-1 ( bk) ) 表示这种情况的概率。
(3) 发电商竞价失败, 用F(B-1(bk ) ) 表示这种情况的概率。
那么, 发电商在以上3 种情况下的支付分别为:
a.在按MCP 结算的条件下发电商竞价成功, 其报价小于市场出清价:
qk (ω- ck)
式中:qk 为上网电量; ω为市场出清价; ck为其成本。
b.发电商竞价成功, 且报价等于市场出清价:
qk(bk-ck)
式中:bk为发电商的报价; qk,ck意义同上。
c.发电商竞价失败, 其报价大于市场出清价, 此时支付为0 。
1、购电费用最小原则
购电费用最小原则约束公式和系统边际电价的目标函数的极值问题,因为边际价格Com对全网来说是一个值,所以可以从公式中提出来:
这样满足约束条件系统边际电价的目标函数的极值问题,实际上变成为满足 约束条件下使边际价格Com最低的问题。
2、经济原则
系统边际价格的主要作用是:只有当商品的价格等于其边际成本价格时,该经济才能从各种稀缺资源的利用中获得最大的满足。即只有当每一个企业使得它自己的边际成本(MC) 等于其他企业的MC ——正如每一个MC 都等于共同的价格的情况——该行业才能以最低成本来实现它的总产量。也只有当价格等于所有企业的边际成本时,社会才处于它的生产可能性边界之上。就电力市场而言,最终应该发展成一个完全市场,即对任何一个发电商来说,不应存在超额利润的现象。
所以两种结算方式在这方面应是一致的,但是电力市场是否可以及如何发展成一个完全市场,并不是一个乐观的问题。所以不应该用经济原则作为选择那种结算方法的决定原则。
3、公平竞争原则
从公平竞争的原则出发,商品应该享受“同质同价”的原则 ,电力也是商品,所以不应该例外。显然从这一点上讲按系统边际电价进行结算的方法更合理一些。但是,目前也有人对此提出了疑问,认为既然峰谷电价有差别已被大家所公认,且峰荷时所有发电商的发电质量是否一定一样尚无定论,所以简单地将“同质同价”原则作为电力市场结算方法的选择原则同样不合适。
4、市场行为原则
由于基于系统边际电价的购电费用最小的结算方式,具有优化算法简单、便于市场运行的优点,所以最初被各国所采纳,如英国电力市场,美国加州的电力市场实际上也是这种结算方式。但是,随着电力市场的不断发展,英国电力市场发现这种结算方式存在的缺点,即很难控制电力公司的投机行为:对于市场份额较大的发电商,可能在这种结算方式下,降低发电量,尤其降低峰时发电量,这样就导致边际成本更高的电厂被调度,尽管这个发电商的发电量小了,但由于结算价提高了,仍能获得超额利润。
为此,英国已修改了这种结算方式。但这并不是说,按第二种结算方式就不存在类似的投机行为,而是对发电商来说,风险可能大一些,则对电力市场而言,投机行为就少一些。
由以上可以看到,很难明确区分两种结算方法的优劣,具体采用哪种结算方法,要根据各个国家各个地区具体电力系统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应的法规制度而定,从减少市场投机行为角度上讲,按机组的实际报价进行结算的方法要好一些。
通过构建、求解在两种结算方式下的发电商的竞价博弈模型, 得到不同的报价策略, 并在此基础上比较两个不同的报价策略的社会总福利, 得出在按照机组实际报价结算方式下, 由于发电商提高报价从而导致社会总福利减少的结论。故本文认为, 虽然按照机组实际报价结算有可能降低有市场力的发电商操纵市场清算价的可能性, 但是在加强电力市场交易监管下, 还是采用经济学的竞争市场中的一般交易结算方式———统一市场出清价为好。世界上大多数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国家均采用这种结算方式也从客观上说明了其合理性。 2100433B
电力市场不平衡结算方法——北欧模型
欧美等国在电力市场建设方面已积累了二三十年的经验,而我国的电力市场的新一轮建设则刚起步.在市场的建设和完善过程中,需要借鉴国际上的成熟经验.本文主要介绍北欧电力市场在不平衡结算方面的规则和经验,包括不平衡结算模型、不平衡电量计算、不平衡电费计算等方面的内容,并通过实例加以说明.
演化博弈论在发电侧电力市场竞价中的应用
介绍发电侧电力市场的现状,传统博弈论脱离现实的困境,继而引出演化思想在经济学界受到关注,并形成演化博弈这一新的理论。然后描述研究的基本思想和方法(演化稳定策略,ESS),并将其引入到发电侧电力市场竞价中,对发电厂商行使市场力降低产量、抬高电价的行为进行分析,以及针对发电厂商的这种行为提出解决办法(差价和约)。针对这种行为,分析了在三维及N维情况下的演化稳定策略(ESS),并在证明了在N维情况下传统判据仅是一个充分非必要条件之后,提出了一个满足充要条件的新判据。最后,给出仿真算例,验证了差价合约在抑制发电厂商行使市场力方面的作用。
受市场规模扩大、主体数量增多、转运等因素影响,区域电力市场考核结算问题呈现出日趋复杂的特点,传统结算思路无法完全适用。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区域电力市场考核结算机制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并对导致区域电力市场考核结算机制复杂化的因素进行了分析。在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基于解锅的新结算方法,并介绍了其在南方电力市场中的应用。新的结算方法能够在保证市场公平性的前提下,简化区域电力市场的考核结算机制。
考核结算机制是区域电力市场中的重要机制之一,还有税收、转移支付等诸多问题有待进一步研究。 2100433B
电力工业从一体化垄断模式向竞争型市场模式的转变是一项艰巨复杂的任务,需要慎重而行。世界各国电力工业改革的经验和教训告诉我们,电力市场的建立和发展必须根据本国电力工业己经形成的特点选择适当的模式,经过严格的论证,制定明确的目标,并在法律法规的支持下有序进。我国的电力市场改革也应该遵循这样的原则,从发电侧到用电侧,市场开放程度逐步扩大,竞争力度逐步增强,改革的最终目的是最大限度地利用市场手段提高电力工业生产效率,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
我国从1998年起,开始实行“厂网分开、竞价上网”的电力工业改革,并确定浙江上海、山东、辽宁、吉林、黑龙江等六省市电网为试点单位,建立发电侧开放的电力市场。发电侧电力市场模式可以看作是运用市场机制、开展电力商业化运营的初级阶段,在技术设备、人员素质和运行管理尚未达到较高水平时,为尽快加快电力工业的发展,可以采用这一模式。现阶段我国发电侧电力市场的主要特点是:
(1)仅发电侧开放。在发电侧引入竞争机制,厂网分离,各发电厂成为独立的经济实体,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竞争主体,按照一定的市场规则竞价上网,而用户只能从电网经营企业购电,不能直接与发电厂签订购电合同。
(2)单一购买者。实行“1 N”模式,作为单一购买者的电网经营企业,在经营管理电网的同时担任市场操作员,而各独立发电厂以优质优价参与市场竞争。
(3)有限电量竞价上网。首先保证各机组完成基本电量(或合约电量),剩余电量实行竞价上网。
(4)双轨制竞价体系。基本电量按核定电价结算,竞价电量按竞争性电价结算。 在现阶段我国各省市发电市场中,虽然AGC机组达到了一定比重,但是AGC资源还不是很充裕,总的AGC调整能力相对于系统需求来说没有处于明显过剩状态。
配电侧电力市场是与发电侧电力市场、输电网开放等电力工业市场化改革的宏观步骤相适应的,对传统配电侧(包括配电网运营、电力销售、用户等环节)的经营管理模式进行打破垄断、引入竞争的市场化改革和重组,建立新的市场竞争模式和完善的现代监管制度,从而实现配电侧提高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并促进整个电力工业发展的市场化改革的重要阶段 。
配电侧电力市场包含的内容主要有配电公司参与市场竞争、配电网及配电设施实现开放、竞争的零售市场、适应市场化的配电规划和建设、配电侧市场监管机制。
只有实现配电侧的市场化改革才能建立完整的电力市场,带来更大的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