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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钢铁加工配送中心建设规范适用范围

废钢铁加工配送中心建设规范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废钢铁加工配送中心的建设和经营管理活动。210043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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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钢铁加工配送中心建设规范造价信息

  • 市场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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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钢

  • 规格:定制,
  • t
  • 武钢
  • 13%
  • 武汉辰珞物资有限公司
  • 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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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钢

  • 规格:定制,
  • t
  • 通钢
  • 13%
  • 吉林省鑫达鑫贸易有限公司
  • 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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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钢

  • 规格:定制,
  • t
  • 唐山
  • 13%
  • 武汉辰珞物资有限公司
  • 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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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钢

  • 规格:定制,
  • t
  • 乌钢
  • 13%
  • 长春市海河物资经贸有限公司
  • 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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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钢

  • 规格:定制,
  • t
  • 本钢
  • 13%
  • 沈阳科悦商贸有限公司
  • 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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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钢

  • kg
  • 韶关市2022年8月信息价
  • 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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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钢

  • kg
  • 韶关市2022年5月信息价
  • 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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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钢

  • kg
  • 韶关市2022年2月信息价
  • 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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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钢

  • kg
  • 韶关市翁源县2021年12月信息价
  • 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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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钢

  • kg
  • 韶关市2021年12月信息价
  • 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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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钢铁回收价

  • 废钢铁
  • 10t
  • 1
  • 中档
  • 含税费 | 不含运费
  • 2015-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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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

  • 121521
  • 100kg
  • 1
  • 中档
  • 含税费 | 不含运费
  • 2017-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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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

  • 6m
  • 10个人
  • 1
  • 高档
  • 不含税费 | 不含运费
  • 2016-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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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

  • 螺纹
  • 10t
  • 1
  • 中档
  • 含税费 | 含运费
  • 2015-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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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

  • 25mm
  • 0永达钢材
  • 1
  • 不含税费 | 不含运费
  • 2009-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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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钢铁加工配送中心建设规范起草单位

中国物资再生协会、安庆市吉宽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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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钢铁加工配送中心建设规范起草人

刘强、崔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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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钢铁加工配送中心建设规范适用范围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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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钢铁加工配送中心建设规范适用范围文献

废钢铁加工业准入条件出炉 废钢铁加工业准入条件出炉

废钢铁加工业准入条件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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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45KB

页数: 1页

工信部近日公示了《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简称《条件》),全面提高了废钢加工行业的准入门槛。《条件》要求,在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划确定或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居民聚集区和其他严防污染的企业周边1公里内,不得新建废钢铁加工配送企业。已在上述区域投产运营的废钢铁加工配送企业要根据该区域规划要求,在一定期限内,通过依法搬迁、转产等方式逐步退出。

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公布 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公布

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公布

格式:pdf

大小:45KB

页数: 1页

工信部近日公布《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对从事废钢铁加工企业在布局与建设,工艺、规模、设备以及产品质量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准入条件"全面提高了废钢加工行业的准入门槛。其要求:新建废钢铁加工配送企业年废钢铁加工能力必须在15万吨以上;到2014年底,改造、扩建废钢铁加工配送企业年废钢铁加工能力应达到

商品钢筋加工配送中心运行管理规范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商品钢筋加工配送中心的规划、加工配送运营服务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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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结构用成型钢筋加工配送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混凝土结构用成型钢筋加工配送中心(以下简称加工配送中心)建设与管理的相关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混凝土结构中采用工厂化加工模式的普通钢筋加工成型、配送、中心建设及验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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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布局和建设

(一)新建或者改、扩建废钢铁加工配送企业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土地供应政策及本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和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要求,企业建设应有规范化设计要求。

(二)在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划确定或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居民聚集区和其他严防污染的企业周边1公里内,不得新建废钢铁加工配送企业。已在上述区域投产运营的废钢铁加工配送企业要根据该区域规划要求,在一定期限内,通过依法搬迁、转产等方式逐步退出。

(三)新建或者改、扩建废钢铁加工配送企业应符合国家土地管理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应符合国家和本地区土地供应政策,以及禁止和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等相关土地使用标准的规定,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耕地占补平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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