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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用户负荷超过协议规定的限额,费率就相应提高的电价。
中文名称:负荷/等级电价;英文名称:load/ratetariff;定义1:当用户负荷超过协议规定的限额,费率就相应提高的电价。;应用学科:电力(一级学...2100433B
负荷等级应该是针对电力用户的重要程度来区分的,一般是分成以下三类;一类负荷:中断供电将造身伤亡、环境严重污染和将给政治、经济、社会治安造成重大影响;二类负荷:中断供电将造成政治、经济上较大影响;三类负...
小学规模较小,通常用电负荷为三级由单电源供电。由于教学楼内晚间无学生上晚自习,所以可采用单电源供电。若是中学和高中晚间有学生上晚自习或有学生宿舍则另当别论。
计及可中断负荷与用户电价响应的实时电价研究
引导、激励可中断负荷参与到电力市场中有利于系统经济运行,降低实时电价风险;用户负荷也会对电价的实时变化做出响应。基于最优潮流的实时电价模型,引入可中断负荷竞价并考虑了用户电价响应,提出了考虑可中断负荷竞价和用户电价响应的实时电价模型,给出了其求解计算的流程。使用IEEE-14节点系统对所提出模型进行仿真,计算结果表明,可中断负荷与用户电价响应有助于增加电网公司总体效益,同时降低电价风险。
电价知识_4_国外电价及香港电价
电价知识_4_国外电价及香港电价
国外普遍实行负荷率电价政策。通过比较法国、德国和美国等发达国家负荷率定价的做法,主要有以下几点经验值得借鉴。
1.负荷率电价一般采用两部制电价
比较分析法国、德国和美国等发达国家的销售电价分类情况,负荷率电价一般采取两部制的形式,并且在电价水平上呈现一致的规律。低负荷率用户的基本电价低,电度电价高;高负荷率用户的基本电价高,电度电价低。
2.负荷特性的体现形式和用户分类
负荷特性在销售电价目录中主要有两种体现形式:一种是直接以负荷率的形式体现,另一种是将负荷率转化为年最大负荷利用小时体现。不同国家对负荷特性的体现形式做出了不同的选择。例如,美国艾迪森电力公司将75%确定为高负荷率标准,以高于75%和低于75%将用户分为高负荷率和低负荷率两类。
对不同负荷率用户采用负荷率和年最大负荷利用小时两个标准进行分类本质上并没有差异,但是,由于用户能够感受到的是日负荷率,而负荷率电价是按照年负荷率制定的,年负荷率是统计计算的结果,因此根据负荷率标准制定电价和收费容易造成用户对电价政策的误解。相比之下,由于年最大负荷利用小时更加直观,更容易被用户接受,负荷率电价采用年最大负荷利用小时作为体现形式和分类标准更合理。
3.负荷率电价与分时电价配合使用
负荷率电价与分时电价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峰谷分时电价与负荷率电价都希望通过电价政策加强需求侧管理,达到提高负荷率的最终目的。两者不同的是,峰谷分时电价主要通过对一天内尖、峰、平、谷不同时段执行不同电价来降低日最大负荷,提高日负荷率;负荷率电价主要是按照年负荷率定价,引导用户降低年最大负荷,提高年负荷率。日负荷率高的用户的年负荷率不一定高,日最大负荷的降低未必能引起年最大负荷的降低。
即使分时电价充分发挥作用,最理想状态下,某用户24小时内都均衡用电,负荷几乎不出现波动,日负荷率接近100%,但以三天为时段,该用户的负荷率也只有71%左右,原因是尽管用户每一天内都均衡用电,但也会在时段内的某天因为某些用电需要而整体增加用电负荷。由此看来,分时电价与负荷率电价两者互为补充,如果配合使用,提高负荷率的效果将会更加明显。
4.负荷率电价一般采用可选择电价的实现方式
负荷率电价在制定过程中需要以用户的负荷率为基础,但是,由于用户数量多,获取用户的负荷率信息的成本很高。国外负荷率电价一般都采用了可选择电价的实现方式。
在对用户按照负荷率进行分类和成本分摊的基础上,根据机制设计理论,考虑用户的理性选择约束和激励相容约束,可设计出不同用户类型的容量电价与电量电价的组合,用户根据自己的用电负荷特性或者下一时段的用电负荷计划,自行选择其中的一种电价组合。在用户理性的情况下,高负荷率用户会选择较高容量电价和较低电量电价的组合,低负荷率用户会选择较低容量电价和较高电量电价的组合。在这种情况下,不同类型用户的总电费支出和电力企业的总容量成本都将达到最小 。
1.把握负荷率电价的政策目标
负荷率电价改革的目标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使用户公平负担用电成本,减少交叉补贴,提高定价效率,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目标。我国电价政策中存在比较严重的交叉补贴问题,除了工商业对居民和农业用电的补贴,不同电压等级之间的补贴,还有高负荷率用户对低负荷率用户的补贴。实行负荷率电价有利于降低这种交叉补贴。二是提高用电设备和电力设施的利用效率,促进电力工业和国民经济向集约型发展转型。负荷率电价能够引导用户改善用电负荷特性,引导用户降低年最大负荷或增加年用电量,稳定而充分地利用各种设备。当前推行负荷率电价改革,对促进国民经济增长方式转型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科学确定负荷率用户类型与分类标准
在销售电价分类改革的基础上,负荷率电价改革首先要在充分调查研究获得大量数据的基础上,运用聚类分析等数学工具进行科学的设计,根据用电类别按照负荷率标准对用户类型进行划分。尤其是界定不同用户类型的指标及标准范围是负荷率电价政策设计的技术关键,需要认真分析并在实验的基础上确定。
3.逐步扩大负荷率电价的实施范围
我国居民用电量约占全社会用电量的15%,但居民用电最大负荷约占系统用电最大负荷的30%,是用电量比例的2倍,说明居民用户的负荷率总体上只有全部用户平均负荷率的二分之一。同时,居民用电的最大负荷一般也发生在系统最大负荷时间。因此,在居民用户中实施负荷率电价很有必要。负荷率电价实施的基础是两部制电价,而只有大工业用户执行两部制电价,建议负荷率电价改革可从大工业用户开始,逐步扩大实施范围。
4.逐步增加容量电价
我国固定成本在容量电费中分摊的比例较低,与应该达到的分摊比例还有很大的差距。如果根据分摊比例设计负荷率电价,容量电价太低,电量电价却太高,不利于高负荷率用户,不能促使用户提高负荷率。负荷率电价要求采用两部制电价,而且只需要将部分固定成本分摊到容量电电费中,通过容量电价回收。因此,考虑到政策的可操作性,应逐步增加固定成本在容量电费中分摊的比例,即逐步增加容量电价。
5.通过可选择定价实现负荷率电价
在缺乏用户用电特性、用电成本的具体信息以及信息成本太高的情况下,采用可选择定价是最优的选择。可选择定价以信息经济学和机制设计理论为基础,特别适合于负荷率电价。可选择定价已经在大工业用户的容量电费中有所使用,用户可选择是按最大需量还是按额定容量收费。部分省在居民阶梯电价和分时电价中也引入了可选择定价的概念。但是,这些应用都没有经过系统设计,而可选择负荷率电价要在充分研究用户负荷率类型及成本结构的基础上进行设计,使用户基本上能够选择适合的负荷率类型,支付的电费最小。另外,可选择负荷率电价还能在一定程度上体现用户的主权价值,间接地获得电力市场改革的效果,提高用户的满意度 。
按用户用电的负荷率调整电费价格的电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