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特殊符号

选择搜索类型

热门搜索

首页 > 百科 > 装饰百科

福建省统计局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23号)和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福建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闽委〔2009〕27号),设立福建省统计局,为福建省人民政府直属机构,正厅级。 

福建省统计局基本信息

福建省统计局人员编制

省统计局机关行政编制为82名(含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行政编制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统计师(副厅级)1名,正处级领导职数15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14名。

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10名(含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司机编制2名)。

查看详情

福建省统计局造价信息

  • 市场价
  • 信息价
  • 询价

福建633

  • 100厚x100x150
  • 13%
  • 佛山市大卫雕塑有限公司
  • 2022-12-07
查看价格

福建633

  • 100厚x100x150
  • m2
  • 13%
  • 佛山市大卫雕塑集团有限公司
  • 2022-12-07
查看价格

福建

  • 烧面,光面混拼(各一半)
  • 13%
  • 深圳市腾宇石材有限公司
  • 2022-12-07
查看价格

福建

  • 3cm
  • 13%
  • 佛山市大卫雕塑有限公司
  • 2022-12-07
查看价格

福建

  • 3cm
  • 13%
  • 福建金源石材厂保定批发部
  • 2022-12-07
查看价格

福建

  • 板厚17~20mm
  • 云浮市郁南县2022年3季度信息价
  • 建筑工程
查看价格

福建

  • 板厚17~20mm
  • 云浮市郁南县2022年1季度信息价
  • 建筑工程
查看价格

福建

  • 板厚17~20mm
  • 云浮市郁南县2021年4季度信息价
  • 建筑工程
查看价格

福建

  • 板厚17~20mm
  • 云浮市郁南县2020年3季度信息价
  • 建筑工程
查看价格

福建

  • 板厚17~20mm
  • 云浮市郁南县2019年4季度信息价
  • 建筑工程
查看价格

  • DN125
  • 2台
  • 1
  • 中档
  • 含税费 | 含运费
  • 2015-08-01
查看价格

统计报表

  • 包括按空间维度、专业类型、运营数据统计、监控概览大屏等.
  • 1套
  • 2
  • 清华同方/西安协同
  • 中档
  • 不含税费 | 含运费
查看价格

概览统计

  • 概览统计功能:为运营人员提供停车运营的概览统计数据,对人员、收入、剩余车位占比、停车、投诉、故障车场等用可视化的方式呈现.
  • 5项
  • 1
  • 中高档
  • 不含税费 | 不含运费
  • 2022-08-26
查看价格

"-站"直传软件

  • 满足广东"-站"直传要求
  • 1套
  • 3
  • 国内高档
  • 高档
  • 含税费 | 不含运费
  • 2021-11-04
查看价格

公安警徽

  • 3米×2.8米
  • 1m²
  • 1
  • 中档
  • 含税费 | 含运费
  • 2018-12-06
查看价格

福建省统计局现任领导

福建省统计局局长:叶飞文

副局长:林英厦

副局长:郭善耘

查看详情

福建省统计局主要职责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省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政策、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标准,起草并组织实施统计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统计工作规划、调查计划及方案。

(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省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省及各设区市国内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各地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省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就业、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省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省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各地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检查、审定、管理、公布、出版全省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七)对全省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开展统计科学研究工作。

(八)依法管理部门统计标准、统计调查项目和设区市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九)按规定协管设区市统计局及地方调查队部门领导,指导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国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监督管理由中央、省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和专项投资。

(十)建立并管理全省统计信息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

(十一)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查看详情

福建省统计局常见问题

查看详情

福建省统计局内设机构

(一) 办公室(财务处)

综合协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和局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等工作;负责重要文件、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直属单位行政事业经费、专项资金、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监督管理由中央、省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和专项投资;建立并管理全省统计信息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实施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各地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二)统计执法监督局(闽委编办[2019]81号))

组织实施统计工作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统计造假及违法行为。受理、办理、督办统计违法举报。指导监督各地统计执法监察工作。起草统计法规草案,拟订统计规章制度和有关政策,组织开展统计普法宣传。办理统计行政复议、应诉和相关法律性事务。承办涉外调查机构资格认定和涉外社会调查项目审批工作,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民间统计调查活动。承担统计改革相关任务。

(三)统计设计管理处

拟订统计体制改革规划和方案;拟订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和方案的实施意见;拟订全省统计调查计划和统计标准,管理部门统计标准、统计调查项目和设区市统计调查项目;组织协调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设计管理省级的专项调查任务。

(四)综合统计处

监测预警全省国民经济运行,分析研究经济社会重大问题,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提供经济社会综合性统计数据,管理综合统计数据库;参与政府及其部门绩效评估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工作;负责统计数据发布、统计新闻宣传和统计信息工作,检查、审定、管理、公布、出版全省性基本统计资料,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五)国民经济核算处

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省及各设区市国内生产总值;组织实施投入产出调查,编制全省投入产出表、资金流量表(实物交易部分)、资产负债表和国民经济账户;开展全省综合经济与资源环境核算;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监督管理本省各地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六)工业交通统计处

组织实施工业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等基本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七)能源统计处

组织实施能源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对全省及各地区、主要耗能行业节能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使用、节约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配合节能主管部门开展节能目标考核;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八)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处

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房屋、公用事业和固定资产项目管理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九)贸易外经统计处

组织实施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十)人口和就业统计处

组织实施全国人口普查、人口抽样调查、劳动力、收入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就业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十一)社会和科技统计处

组织实施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对妇女儿童两个发展纲要执行情况的统计监测;综合整理和提供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十二)农村统计处

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统计、农村基本情况统计,协助组织实施全国农业普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开展农村、农业、农民等专项调查;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十三)服务业统计处

组织实施服务业统计调查;综合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十四)人事处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承担指导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的具体工作,按有关规定协管设区市统计局及地方调查队部门领导。负责统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全省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十五)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查看详情

福建省统计局信息指南

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编制《福建省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指南》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时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省统计局门户网站上查阅《指南》。

省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为我省政府统计政府信息公开主管机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省统计局政府信息由信息生成和保存单位负责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省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01机构设置、主要职能;

02地方统计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03统计工作发展规划、年度工作目标和相关工作措施及实施情况;

0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05资金信息;06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08统计行政许可;

11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应对情况;

25工作动态;

30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通过福建省统计局门户网站、统计公报、新闻通报会以及电视、报纸、杂志等公共媒体,统计大楼一层大厅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方便。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省统计局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获取信息的办法

登入“福建省统计局”门户网站首页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浏览。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获取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省统计局政府信息,可以直接在《福建省统计局》门户网站上填写并递交《福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或从《福建省统计局》网站下载并填写《申请表》,向省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递交书面申请表。

1.书面申请受理机构:省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通信地址:福州市华林路196号省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请的方式

申请人持有效身份证明,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通过互联网直接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福建省统计局》政府门户网站进行网上申请,申请人可通过前述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2)书面申请

申请人可到福建省统计局信息公开查询场所填写《申请表》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表可向受理机构申请领取或网上下载复制。

3.申请的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出具回执。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向申请人提供信息或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

(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主管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6)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告之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4.依申请公开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行政机关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的标准由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制定。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省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统计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查看详情

福建省统计局获得荣誉

2018年5月28日,入选中共福建省委文明办“第十三届福建省文明单位”候选名单,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2019年12月3日,福建省统计局政策法规处被中共福建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福建省司法厅评为“福建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

2021年9月,福建省统计局人口和就业统计处被评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集体”。

2021年9月,福建省统计局社科处入选福建省“全国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先进集体”推荐名单。

查看详情

福建省统计局文献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发布和实施《福建省工业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发布和实施《福建省工业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发布和实施《福建省工业

格式:pdf

大小:487KB

页数: 7页

1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福建省建设厅 关于发布和实施《福建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 闽国土资综〔 2008〕 199 号 (2008 年 7月 2 日) 各市、县(区)国土资源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局、经发局) 、经贸委(经委、经发 局、经贸局)、建设局、规划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发 [2006]31 号)、《国 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 (国发 [2008]3 号)和国土资源部 《关于发布和实施 〈工 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 (国土资发 [2008]24 号)的精神,强化对工业用地的调 控和管理, 落实工业项目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 经研究, 决定对省国土资源厅、 省发展和改 革委员会、 省建设厅 2005 年发布的《福建省工业项目投资强度和用地规划控制指标 (试行

包头市统计局现任领导

包头市统计局党组书记:郝继光

包头市统计局局长:董海梅(女)

包头市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祥臣、崔利刚

包头市统计局党组成员、调研员:林铁军

包头市统计局党组成员、副调研员:许利东

查看详情

吕梁市统计局地理位置

地址:永宁中路吕梁市统计局

查看详情

吴江市统计局地理位置

地址:人民路1000号吴江大厦B座17层

吴江市统计局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立即注册
免费服务热线: 400-888-9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