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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防雷工程企业信用评价的基本规定、等级划分、评价指标和评定流程。
本标准适用于防雷工程企业信用评价活动。
中国气象服务协会、安徽省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上海市防雷中心、青岛市防雷中心、湖南省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上海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广西地凯防雷工程有限公司、辽宁省防雷技术服务中心。
王凯、程向阳、陈华晖、庞华基、王智刚、戴宇欣、王晖、鞠晓雨、朱浩、邱阳阳、孙浩、张广元、栾健、李承昊。
招投标企业信用分析内容主要包括:产业分析、基础素质分析、经营管理分析、财务分析和外部支持等。1、产业分析:宏观经济运行、经济政策和主要经济指标、产业政策、法律制度;行业特性、竞争状况、所处生命周期阶段...
企业信用档案是企业征信机构对企业信用信息、整理、保存、加工而提供的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是企业整体信用状况的真实体现,是企业获得商业信任的绿色通行证,是大众消费的指南和交易决策的重要参考,是安全消费、公...
关于实行投标企业信用手册及制度的通知 各市招标办、交易中心、华北油田招标办: 为适应形势的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信用机制的逐步建立,贯彻落实九届人大第五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关于“用信息化...
施工企业信用评价
附件: 铁道部文件 铁建设 [2008]160 号 关于印发《铁路建设工程施工企业 信用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铁路局,各铁路公司(筹备组) :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铁路建设市场诚信机制,完善施工企 业信用评价制度,确保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现印 发《铁路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暂行办法》 ,自发布之 日起施行。铁道部办公厅原发《铁路建设工程施工企业质量 信誉评价办法》(办建设发 [2006]55 号)、《关于〈铁路建设工 程施工企业质量信誉评价办法〉补充相关内容的通知》 (办 建设发 [2007]66 号)同时废止。 请各单位将本办法执行中的建议与意见及时反馈铁道 部建设管理司。 附件: 1.日常检查评分表 2.施工不良行为认定、公布期限和扣分标准 二○○八年九月五日 铁路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铁路建设市场诚信机制,激励施工企业 加强管理,提高
开展企业信用评价,加强信用体系建设
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建立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人无信不立\
地方标准《雷电敏感场所防雷工程实施规范》(DB44/T 2257-2020)规定了雷电敏感场所防雷工程实施要求,包括总则、实施主体、工程实施和运维服务。该标准适用于广东省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雷电敏感场所防雷工程,其他防雷工程可参考执行。
由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电涌保护器及其他连接导体组成的防雷装置直接关系到建筑物、电气设备和人身安全。防雷工程是防雷装置设计、施工、安装、质量控制和检测验收等工作的总称,应当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要求。为保证防雷工程总体质量,必须对工程实施过程中各个环节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加强管理和指引。中国国内防雷工程的开展主要执行国标《建(构)筑物防雷设计规范》、《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和《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等技术标准,缺乏统一和完整的工程服务过程的管理性规范性文件。经过发展,广东省乃至中国的防雷工程专业机构和人员队伍不断发展壮大,需要以项目管理概念和应用为基础统一规范防雷工程实施过程中各个环节的要求,也包括实施主体日常管理、工程技术人员的基本素质和安全施工等的要求。
标准计划
地方标准《雷电敏感场所防雷工程实施规范》(DB44/T 2257-2020)是根据《广东省质监局关于下达2016年广东省服务业地方标准制修订立项计划项目(第二批)的通知》(粤质监标函﹝2016﹞982号)的要求进行编制的。由广东省气象局提出并组织实施,由广东省气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起草阶段
2017年6月28日,在广州召开地方气象标准《防雷工程实施通用要求》项目启动会,成立了标准工作小组,初步确定了标准编写的框架内容及任务分工。并根据《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国发〔2016〕39号)的要求,调整了标准适用范围,经与会专家讨论暂定将标准名称改为《危化品场所防雷工程实施通用要求》。
2018年1月5日,在广州召开工作会议,对标准草案进行了讨论,依据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相关要求对标准的整体框架和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1稿)。
2018年1月19日,在广州召开标准研讨会议,对标准征求意见稿(1稿)进行了讨论,进一步调整该标准框架结构,将“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的内容整合为“工程实施”,调整部分内容,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2稿)。经与会专家的讨论,因该标准规定的防雷工程出来危化品场所,还包括了雷电易发区,故将标准名称修改为《雷电危险场所防雷工程实施通用要求》。
2018年2月2日,在广州召开工作会议,对标准征求意见稿(2稿)进行了讨论,进一步优化了各部分的流程图,标准征求意见稿(3稿)。
2018年2月28日,在广州召开工作会议,对标准征求意见稿(3稿)进行了讨论,优化完善标准内容,形成了标准征求意见稿(4稿)。
2018年9月7日,在广州召开标准研讨会议,对标准征求意见稿(4稿)进行了进一步讨论,最终决定更改名称为《雷电敏感场所防雷工程实施通用要求》。该次会议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
2018年9月20日~10月24日,在广东省范围内开展征求意见工作。
2018年10月31日,标准起草小组梳理汇总了征求反馈意见。共计收到16家单位回函回覆,38条意见(其中无意见7条),采纳了16条,部分采纳7条,不采纳8条。根据修改意见,对标准进行初步的修改完善,形成标准送审稿(1稿)。
2018年11月28日,在广州召开标准研讨会议。起草小组再次根据修改意见核对标准内容,并对内容进一步完善。最终形成了标准送审稿。
2019年3月,起草小组编制了标准送审材料,提交广东省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处。
2020年6月16日,在广州召开标准审定会。会上,专家审查了标准文本及相关资料,经讨论与质询,同意标准通过审定,并建议标准名称改为《雷电敏感场所防雷工程实施规范》。
2020年6月18日~7月17日,起草小组根据审定会26条意见与建议,对标准进行修改,共采纳(含部分采纳)21条意见,形成标准报批稿初稿。
7月20日,在广州召开标准咨询会议,并根据会上专家意见对标准进行完善,形成标准报批稿。
发布实施
2020年12月28日,地方标准《雷电敏感场所防雷工程实施规范》(DB44/T 2257-2020)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2021年3月28日,地方标准《雷电敏感场所防雷工程实施规范》(DB44/T 2257-2020)实施。
地方标准《雷电敏感场所防雷工程实施规范》(DB44/T 2257-2020)依据中国国家标准《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GB/T 1.1-2020)规则起草。
起草单位:广东省气象防灾减灾协会、广东天文防雷工程有限公司、中山市新立防雷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省标准化研究院、广东省气象公共安全技术支持中心、广州华炜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广东普天防雷检测有限责任公司、江门市防雷公司。
主要起草人:黄智慧、陈景荣、何前锋、路阳、顾世洋、曾阳斌、杨国雄、马立、杜建德、梁淑敏、严家琼、刘丁齐、林艳、殷启元、江红、聂长春、黄艳。
地方标准《雷电敏感场所防雷工程实施规范》(DB44/T 2257-2020)的实施对提高防雷工程质量、减少雷电灾害对工程的影响、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重要作用,是发挥标准在强化社会治理中的基础作用的重要体现。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