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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信息
备案号:58184-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5号(总第209号) 2100433B
防雷装置检测资质证单位,气象局啊但产品检测仅有北京 上海检测中心两家
等电位连接电阻是等电位接地导体对电流的阻碍作用就叫该等电位导体的电阻。电阻(Resistance,通常用“R”表示)是一个物理量,在物理学中表示导体对电流阻碍作用的大小。导体的电阻越大,表示导体对电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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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雷装置检测报告防雷装置检测报告 (2)
. . . .. . 学习好帮手 防雷装置检测报告 防雷装置检测报告 (自检 ) 检测报告 受检对象名称 : 受检单位名称 : 检 测 类 别 : 声 明 ⒈ 本检测报告无“检测专用章”、“检测单位公章”无效。 ⒉ 不得部分 复制本报告,复制本报告未重新加盖“检测专用章”、“检测单位公章” 无效。 ⒊ 本检测报告无主检、 审核、批准人签字无效。 ⒋ 本检测报告涂改无效。 ⒌本检测报告仅对本次检测时的建(构)筑物、设施及其防雷装置(措施) 有效。 . . . .. . 学习好帮手 . . . .. . 学习好帮手 共页 第 1 页 批准: 审核: 主检: 编制: . . . .. . 学习好帮手 . . . .. . 学习好帮手 共页 第 2 页 . . . .. . 学习好帮手 . . . .. . 学习好帮手 . . . .. . 学习好帮手 . . . .. . 学
防雷装置检测实施细则
林芝地区防雷检测所规章制度 一、防雷装置检测实施细则 1、检测周期 1.1 对安装在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重点保护文物古迹、通信和广播 电视设备的防雷装置,应每半年检测一次。 1.2 对其他场所防雷装置应每年检测一次。 2、检测程序 2.1 检测前应对使用仪器仪表进行检查,查明计量检定合格证及有效 使用期。查看以前的检测记录,制定检测方案。 2.2 首次检测单位,应先通过查阅防雷工程技术资料、图纸了解被检 测单位的防雷设施的基本情况,然后进行现场检测。 2.3 现场检测进行时可按先检测外部防雷装置,后检测内部防雷装置 的顺序进行,将检测结果填入防雷装置安全检测原始记录表。 2.4 首次检测单位,应根据检测记录,按滚球法计算防直击雷保护范 围图,绘制防雷设施分布图。后续检测时应查对原防雷设施变更情况, 并应相应处理。 2.5 根据检测报告提出整改意见。对被检单位出具防雷装置检测合格 证。 3、
4.1 工程文件的归档范围
4.1.1 对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
4.1.2 工程文件的具体归档范围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要求。
4.2 归档文件的质量要求
4.2.1 归档的工程文件应为原件。
4.2.2 工程文件的内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4.2.3 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4.2.4 工程文件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蓝黑墨水,不得使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如: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
4.2.5 工程文件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4.2.6 工程文件中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规格宜为A4幅面 (297mmX210nmm)。图纸宜采用国家标准图幅。
4.2.7 工程文件的纸张应采用能够长期保存的韧力大、耐久性强的纸张。图纸一般采用蓝晒图,竣工图应是新蓝图。计算机出图必须清晰,不得使用计算机出图的复印件。
4.2.8 所有竣工图均应加盖竣工图章。
1 竣工图章的基本内容应包括: “竣工图”字样、施工单位、编制人、审核人、技术负责人、编制日期、监理单位、现场监理、总监。
2 竣工图章示例如下:
3 竣工图章尺寸为:50mmX80mm。
4 竣工图章应使用不易褪色的印泥,应盖在图标栏上方空白处。
4.2.9 利用施工图改绘竣工图,必须标明变更修改依据;凡施工图结构、工艺、平面布置等有重大改变,或变更部分超过图面1/3的,应当重新绘制竣工图。
4.2.10 不同幅面的工程图纸应按《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GB/10609.3--89)统一折叠成A4幅面(297mm×210mm),图标栏露在外面。
6.0.1 归档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归档文件必须完整、准确、系统,能够反映工程建设活动的全过程。文件材料归档范围详见附表A。文件材料的质量符合4.2的要求。
2 归档的文件必须经过分类整理,并应组成符合要求的案卷。
6.0.2 归档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根据建设程序和工程特点,归档可以分阶段分期进行,也可以在单位或分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进行。
2 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在任务完成时,施工、监理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将各自形成的有关工程档案向建设单位归档。
6.0.3 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在收齐工程文件并整理立卷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根据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的要求对档案文件完整、准确、系统情况和案卷质量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向建设单位移交。
6.0.4 工程档案一般不少于两套,一套由建设单位保管,一套(原件)移交当地城建档案馆(室)。
6.0.5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向建设单位移交档案时,应编制移交清单,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交接。
6.0.6 凡设计、施工及监理单位需要向本单位归档的文件,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本规范附录A的要求单独立卷归档。
1.0.1 为加强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工作,统一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标准,建立完整、准确的工程档案,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以及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专业工程按有关规定执行。
1.0.3 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执行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