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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信昌,男,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
李金龙,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工程科(市政)、规划监察支队及城市规划艺术展示馆管理中心;
车正华,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技术科、审批科及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周福生,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财务、用地科及规划监督科;
何志刚,男,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协助局长分管监察室、办公室、金巢开发区规划分局、信访、综治、招商引资及工、青、妇等群团工作;
吴文宇,男,副调研员,协助局长分管农民建房、城市测绘院。
(一)市城市规划监察支队
工作职责:负责对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行为的巡查和建设工程的检查;负责对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内容建设的一切违法建设行为实施行政处理;负责对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筑工程许可证,未经规划放线定位的建设项目实施行政处理;负责对城市规划区内获准临时建设而进行永久性建设的工程项目及批准临时使用的土地上建设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实施行政处理;负责对城市规划区内未经规划审批设置的户外广告牌、雕塑及其它城市小品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理;参加建设项目的规划放线、验线及竣工验收;负责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及有关规划建设纠纷;负责处理其他违反规划的建设行为及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市城市规划局金巢经济开发区分局
工作职责:贯彻执行有关城市规划的法律、法规;负责对金巢经济开发区管辖范围内的工业用地提出规划设计条件、审查工业建设项目规划、建筑设计方案;负责金巢经济开发区管辖范围内的工业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验收并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合格证》;负责对金巢经济开发区管辖范围内经规划行政许可批准建设的工业建设项目进行规划监督检查;负责金巢经济开发区管辖范围内工业建设项目的规划放线验线、工程测量等工作;负责金巢经济开发区管辖范围内除工业项目外的其他建设项目的受理、报批工作;承办市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工作职责:负责全市城镇体系、城市化发展的调查研究和资质等级范围内各类工程项目选址的可行性研究;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和资质范围内的各类城镇总体、分区、详细规划及各类专业规划;负责政府指令性规划设计任务。
(四)市城市测绘院
工作职责:负责资质等级范围内控制测量、地形测量、工程测量、地基测量;负责为城市规划设计、规划管理提供测绘资料;负责城区范围内地形图管理及应用。
(五)抚北镇村镇规划管理所
工作职责:负责配合城市规划局村镇规划科对各自辖区内的农民建房进行管理;负责清查、上报、协助处理农民违法、违章建房行为。
(六)钟岭街办、崇岗镇村镇规划管理所
工作职责:负责配合城市规划局村镇规划科对各自辖区内的农民建房进行管理;负责清查、上报、协助处理农民违法、违章建房行为。
(七)城西街办村镇规划管理所
工作职责:负责配合城市规划局村镇规划科对各自辖区内的农民建房进行管理;负责清查、上报、协助处理农民违法、违章建房行为。
(八)文昌街办村镇规划管理所
工作职责:负责配合城市规划局村镇规划科对各自辖区内的农民建房进行管理;负责清查、上报、协助处理农民违法、违章建房行为。
(九)孝桥镇村镇规划管理所
工作职责:负责配合城市规划局村镇规划科对各自辖区内的农民建房进行管理;负责清查、上报、协助处理农民违法、违章建房行为。
抚州市城市规划局2100433B
(一)贯彻执行有关城市规划的法律、法规;负责拟定全市城市规划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编制调整和修订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以及风景名胜区规划,并按法律程序完成申报审批。
(三)组织实施已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和专业规划;负责对城市绿化、雕塑、广告及城市配套的各项设施的设计审查。
(四)负责组织编制市域城镇体系规划,指导和审查县(区)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及重大建设工程。
(五)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设用地、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对城市规划区内各类建设项目(建筑物、构筑物、市政道路、市政管线等)规划审批、验收并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合格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六)参与对城市规划区内采挖砂石、土方、堆弃垃圾、回填水面的审批。
(七)负责对城市规划区各项取得行政许可批准建设的建设工程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行为进行规划监察执法。
(八)依法管理、监督指导和协调全市行政区域内的规划工作。
(九)负责全市规划管理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十)负责全市规划设计的行政管理、资质审查和资格的动态管理工作;参与全市范围内江河流域规划、区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和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建设规划、用地规划的制定。
(十一)负责城市规划设计和城市规划区内大比例尺地形测绘工作和地形图一图多用的测绘及协调工作,审查城市勘测报告、成果、成图,监督检查勘测成果资料的归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城市规划档案管理。
(十二)参与对城市发展重大问题的研究。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荔兴路9号
增城市财政局 地址:增城市荔城镇荔乡路21号 电话:020-82623122
关于参观这里前几天去意式风情区吃饭时刚问过工作人员只要带着身份证,从意式风情区那边有个小门去拿身份证领票,不用花钱,也完全不用提前预约那里每周一闭馆,周六周日照常开放,开放时间9:00--16:00
内设7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工作职责:负责综合、协调全局政务工作,督办重大事项;负责收发、分流、办理公文、承办局领导批示事项,管理局行政印章;负责机关文秘、档案信息、干部人事、机构编制、计划生育及市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指导下属单位的财务工作,并对其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核监督;负责安全保卫、车辆管理、后勤保障工作及各项行政规章制度的建立和落实。
(二)监察室
工作职责:组织传达贯彻市纪委、市监察局和省厅纪检组、监察室及局党组有关反腐败斗争和党风廉正建设方针、政策和决议,结合实际作出工作部署,负责本局党风廉正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纠风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指导全局党风廉正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全局行政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决定、命令,组织指导全局执法执纪监察工作。
(三)技术科
工作职责:负责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的编制、调整、修订和报批工作,对其他专业系统规划进行综合协调与平衡;负责组织规划设计招标、方案评审;审定由市城市规划局负责审批的详细规划;负责全市规划设计行业的行政管理、资质审查和资格的动态管理工作;参与全市范围内江河流域规划、区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和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建设规划、用地规划的制定;负责城市规划设计和城市规划区内大比例尺地形图工作和地形图一图多用的测绘及协调工作,审查城市勘测报告、成果、成图,监督检查勘测成果资料的归口管理工作;负责规划技术方面各项工作;协助局领导处理重大技术问题;负责规划管理审批的技术复议工作;负责答复处理局内外有关规划管理技术问题;负责职工规划业务培训工作;负责有关图书资料及技术资料的管理。
(四)用地规划管理科
工作职责:负责协调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工作,校核回复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意见;负责建设项目用地设计、方案规划报批工作;负责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确定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提出规划设计条件,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参与城市规划区内年度用地计划、房地产开发计划和城建项目安排等工作,配合查处违法用地行为。
(五)工程规划管理科
工作职责:负责审定建筑设计方案;审核建筑设计施工图及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定建筑物定位;负责城市景观的规划管理(包括城市雕塑建筑小品和城市美化量化等的审批);参与城市规划区内大中型建筑的规划建筑方案初步审查;督促检查建设单位批后公示;参与建设工程规划验线及竣工验收。
(六)市政工程规划管理科
工作职责:综合协调城市规划区内市政工程规划和建设,参与年度城建项目的安排;负责审查市政工程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参与市政工程初步设计会审,核发市政建设工程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市政建设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在建市政工程项目的批后规划管理;负责组织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的规划竣工验收。
(七)规划监督科
工作职责:负责对经行政许可审批的建设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做好对违反审批要求建设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组织建设工程的规划验线、竣工验收工作,并核发《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负责建设项目规划档案的管理;负责受理群众举报的违反审批要求进行建设的案件;负责协调处理有关建设纠纷;负责全市各县(区)规划管理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哈尔滨市城市规划局
哈尔滨市城市规划局 因公出国人员管理制度 (暂 行 ) 根据哈政办发 [1996]29 号、哈力、发 [1993]14 号、哈办发 [1992]29 号文件精神,为明确我局因公出国人员的审批程序,严格执 行因公出国人员审查规定,做好我局因公出国人员的管理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一、因公出国人员的审查 (一 )人事科教处是局系统内因公出国人员审核、审查工作的责任部门。 (二 )审查工作的指导思想 在邓小平理论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干部政策,以党中央对因公出国人员的基本条件和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 按照严格审查、保证质量、手续从简、方便基层的原则,对因公出国人员进行审查,保证出国任务顺利完成,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 设服务。 (三 )审查工作的基本原则 1.按人事行政隶属关系审批的原则; 2.把政治条件放在首位的原则; 3.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进行审批的原则; 4.严格审查、保证质量
广州市城市规划局业务立案标准
目 次 目 次 1 一般规定 ..................................................................1 1.1 规划建设业务分类规定 ..............................................1 1.2 其他规定 ..........................................................6 2 立案标准 ..................................................................7 2.1 建设用地类业务的立案标准 ..........................................7 2.2 城市规划类业务的立案标准 ...........................
临沧市城市规划局为市建设局下属行使行政职能的副处级事业单位。
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冯能斌
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丁东明
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保滨(正县级)
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银先、潘胜军、张景臣、姜士宪
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市土地储备中心主任:王登信
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级调研员:梁利美
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四级调研员:王玉涛、陈玉林、李延梅、白振国
徐增产同志任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书记、局长兼盐城市海洋局局长、盐城市林业局局长;
糜海同志任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保留正处职待遇;
张亚钊同志任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保留正处职待遇;
朱其平同志任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宋迎春同志任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委员、总规划师;
樊荣同志任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张中俊同志任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俞全胜同志任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杨满同志任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正处级);
曾勇奇同志任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委员;
汤中文同志任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铁小军同志任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冯一飞同志任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许虎同志任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委员、副调研员;
唐孝岗同志任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委员、副调研员;
王书洪同志任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调研员;
吴其江同志任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调研员;
王向东同志任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调研员;
李尧同志任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调研员;
朱成家同志任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调研员;
智通祥同志任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调研员;
陈晨同志任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调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