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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点推进九大领域信息公开
1、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和公共资金公开。加大财政性资金和社会公共资金公开力度,提高政府资金公开透明度。公开了政府财政总预算、总决算和部门预算、决算,并做好财税政策和预算执行情况解读工作。完善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制度,及时发布政府招投标信息、采购信息,进一步增强政府采购公开透明度。进一步推进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开,及时在“福州马尾”门户网站公布2013年本级财政收入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本级财政预算情况,并认真推进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公开,截止目前,全区目前共有94家单位在马尾门户网站公开三公经费。
2、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依托“福州马尾”门户网站,及时、主动地发布保障性住房信息,以及建设总套数、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展情况等信息。
3、推进食品安全信息公开。一是“福州马尾”门户网站设“食品安全”信息公开专栏,公开食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各类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食品安全常识。二是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4、强化政府环境信息公开。我区细化分工,加强环保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学习和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确保环境核查审批信息、监测信息及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的公开公布。同时,强化监督检查,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环保工作,将环境保护信息置于社会和公众的监督之下,最大限度的增强环境保护的透明度和公开性,积极公开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等信息。
5、推进招投标信息公开。由区采购办负责落实政府采购招投标信息公开,公开内容包括确定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公告等采购全过程信息。在此基础上,每个季度末及时汇总和公开全区政府采购信息,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专门设立了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栏目,加大了产业、生态、旅游、教育、卫生等专项规划公开力度。加大规划及政府投资项目公开力度,推进行政审批公开透明。加大政府投资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力度,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投资项目管理、运营的全过程。土地征用及国有土地“招拍挂”相关信息全部向社会公开。
6、推进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公开。公开马尾区危险学化学品经营(贸易、零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级别评定标准等信息,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信息公开,确定专职人员负责事故信息报告工作,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 每月统计生产安全事故,并分析公布全区安全生产形势。
7、推进征地拆迁信息公开。依托“福州马尾”门户网站,及时、主动地发布征地拆迁信息,内容包括房屋征收告知书、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告知书、房屋征收补偿机构选定情况告知书等信息。
8、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根据省政府《福建省定价目录》(闽政[2010]8号)文件规定,马尾区不具备行政事业性和商品服务类定价权限。另根据《福州市物价局关于民办学校学历教育收费标准审批权限的通知》(榕价费[2010]43号)文件规定,可对区教育部门批准办学的民办学历教育收费标准进行审批,2013年调定价信息公开数为2条,现都已主动公开。经过几年来清理整顿,价格违法案件逐年减少,2013年无价格违法案件发生。案件处罚信息公开数为0条。
9、推动以教育为重点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我区依托马尾政府门户网站这个互联网平台,发布教育的各类信息,重点推进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招生、财务类信息的公开工作。其中:招生类信息包括普高自主招生办法、录取情况等;财务类信息包括三公经费,事业费预决算,预算外资金管理专项经费安排使用。对群众关心的收费工作,各学校在醒目位置张贴教育收费公告,做好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的公开。
(二)进一步优化公开渠道
规范建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完善目录分类设置,做好信息整合链接。在开通政府微博等公开渠道的基础上,在门户网站上及时发布政府信息,提高了信息公布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此外还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共查阅场所区档案馆的建设,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和必要的设施设备,提高服务水平。同时推进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送交政府信息公共查阅场所工作,督促各信息公开义务主体及时、完整、准确地向区档案馆送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
强化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职能,加大指导、协调、监督、推进工作力度,成立了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工作机构人员2名)。2013年,我区对政府信息公开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实施。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邀请市政府信息公开办领导对区内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全面培训。在全面培训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电话及现沟通,正确把握和处理公开与保密之间的关系,确保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不断提高经办人员的工作能力。
(四)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和监督评议工作力度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2013年对乡镇(街道)及区直机关单位绩效管理工作体系,细化绩效考核评估指标,将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确保考核实效。区政府办公室、区效能办、区信息公开办深入基层开展督查调研,加强对本区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不断完善工作细则,积极稳妥、规范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五)加强政府网站(专栏)建设
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的第一平台作用。2013年再次对“福州马尾”门户网站进行了改版,在首页显著位置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设“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制度规定”、“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年报”和“信息公开意见箱”等6个二级栏目。继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进一步修订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分类的科学性。及时、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增强信息公布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继续提升档案馆等各类公共查阅点、电子信息屏等现有公开渠道的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2013年我区各单位制作政府信息3848条,主动公开信息1256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10825条。其中将属于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福州马尾”门户网站或部门各自的网站及时公开。
(二)按省、市要求,及时做好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每季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2012年度报告按时完成,并在网站上公开。我区42家政府信息公开单位已全部实现网上在线统计报送。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1、机构职能类信息2314条;
2、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59条;
3、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社保就业类信息59条;
4、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70条;
5、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131条;
6、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109条;
7、行政许可类信息60条。
(四)信息公开的形式,主要有区政府网站、区政府政务公开栏及各级各部门的政务公开栏、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档案馆等。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3年度我区有2件依申请公开信息,其中1件是不予公开信息;1件是同意公开信息。不予公开信息属于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信息。同意公开信息涉及的内容为文物保护单位名单。我区历年累计共有8件依申请公开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区没有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区在还存在着如下一些问题:一是我区相关单位没有专门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的人员,一些单位工作人员更换频繁,交接工作不力,新的人员不熟悉业务,经常影响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工作考核和监督评议等配套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提升。三是部分乡镇(街道)、区直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还不到位,各部门领导主动公开意识不强,公开的文件范围不广。
为此,我区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改进:
1、加强学习和培训。积极参加省、福州市政府组织的信息公开培训及多组织相关区内培训,及时传达上级对信息公开的新要求、新办法,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加强指导,强调信息公开要严格按照“六要素”要求,及时公开,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通过举办培训班、开办讲座、以会代训等形式加强领导干部的学习培训。采取分级培训的方式,加强各级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专题培训,提高经办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2、重点推进公权力大、公益性强、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部门的信息公开,着重抓好医疗卫生、劳动就业、环保、国土资源、城乡建设、房屋拆迁、财政资金运作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加大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力度,方便市民生活和企业生产。加大重大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信息公开力度,稳步推进行政执法结果公开。
3、不断完善政府门户网站建设。通过对政府门户网站的改版升级,更好适应新形势下各项工作的要求,充分利用政府网站这一平台,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努力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
4、规范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严格把握各类信息公开的机密与非密、主动与依申请公开的关系。及时公开重大事项和群众要求公开的事项,对公开的信息加强审核,涉及机密、秘密的信息不予公开。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无说明的事项。
附表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2013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1256 |
10825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1256 |
10825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2 |
8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2 |
8 |
3.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2 |
8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1 |
7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1 |
1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数 |
件 |
0 |
0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政办函〔2013〕139号)、《福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榕政办〔2013〕252号)要求,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升级改版以及档案馆等公众信息查询场所的建设和维护,为广大人民群众及时、规范、高效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较好地满足了社会公众获取、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有效地保障了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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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8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以下简称 ?条 例?)自 2008 年 5 月 1 日正式施行以来,我局按照市政府 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 ?条 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 2008 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一)工作整体推进情况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 ?关于做好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信息公开条例 ?准备工作的通知 ?(甬政发, 2007? 115 号)的统一部署,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克服 了人员少、时间紧、任务重等困难,按照文件精神,并结合 质监工作实际,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建立健 全各项工作制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去年 5月 1日 ?条例?正式施行,我局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 率,提高政府信息透明度,确保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
建设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建设局 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08 年,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认真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按照区管委关于政府信 息公开的文件精神,建立了工作网络,健全了运行机制,保证 了政府信息公开效果。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全面、有效地主 动公开政府信息,积极受理和回复群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 请,为广大公众提供了比较好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一、主要工作作法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政府信息 公开担任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 公室,指定专人(兼职)负责日常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 完善制度,加强管理。根据《条例》精神,结合建设局实际, 制定相关制度,以此来规范内部的信息公开工作,确定了政府 信息的公开原则,界定了职责,明确了主动公开、免予公开、 依申请公开的内容,规范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形 式、地点,提出了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政办函〔2012〕157号)、《福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榕政办〔2012〕264号)要求,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升级改版以及档案馆和图书馆等公众信息查询场所的建设和维护,为广大人民群众及时、规范、高效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较好地满足了社会公众获取、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有效地保障了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闽政办〔2013〕103号,以下简称《重点工作安排》)以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政办函〔2013〕157号)。由东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完成本报告。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闽政办〔2013〕103号,以下简称《重点工作安排》)以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政办函〔2013〕157号)。由东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完成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3年我县严格按照中央、省市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及时转发了重点工作安排,紧紧围绕省市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引导两区七镇乡镇、各县直属部门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转变政府职能、保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2013年,成立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镇、各部门也相应成立了或调整了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专抓具体工作,从而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化和规范化。
(二)规范程序,完善制度。我县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部门绩效评估内容,与绩效工资挂钩,有力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和问责制,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坚持谁公开、谁管理,谁审查的原则,严格执行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的工作纪律,全力保证本地本部门信息的安全。
(三)扎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根据《重点工作安排通知》和省的有关要求,依托中国·东山门户网站设置财政预决算、环境保护、采购招标、重大项目、公共资源、认识信息、统计信息等专栏,并引导财政局、药监局、环保局、安监局、发改局、国土局等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牵头部门,依托其部门门户网站及时主动公开政府预算、决算报告、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以及“三农”等重点领域的信息。
(四)推动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透明。积极推动我县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及学校、气象、公共交通、供水、供电、通讯、邮政等公共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并围绕社会普遍关注的价格、质量、服务等要素,通过“中国·东山”门户网站的公共服务平台栏目重点公开教育、医疗卫生、交通出行、公共事业、住房、资质认定、就业、企业开办设立、社会保障、证件办理、婚育收养、经营纳税等行业的办事指南、收费标准、监督渠道等内容。
(五)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优化改版网站,在门户网站增设审批服务、场景式服务、办件查询等栏目,丰富网上办事内容,并加强全县两区七镇、39个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全县下属46个政府信息公开单位逐步完善其网页专栏建设,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大大方便社会公众查阅利用政府信息,据统计,全县49个单位全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2487份,依申请公开292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我县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87条。其中县镇两级政府567条,县直部门192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2013年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机构职能类信息352条,占14.1%;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306条,占 12.3%;规划计划类信息140条,占5.6%;行政许可类信息149条,占6%;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212条,占8.5%;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99条,占4%;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187条,占7.5%;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424条,占17%;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477条,占19.2%,其他类别信息141条,占5.7%。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政府信息主要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媒体、两馆查阅场所及其他便民渠道公开。其中,网站公开2428条,公告栏等其他形式公开59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3年度我县作为依申请公开信息292条,受理1条依申请公开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县政府信息公开未实行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我县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着个别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还不足,流于形式,工作效果不明显、公开内容连续性不强、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参差不齐等。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我们将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加强业务培训。结合实际,对所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
(二)加强监督。结合年度部门绩效考核制度,细化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内容,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促进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衡开展。
(三)提高公开实效。紧紧围绕方便群众办事、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工作效能的目标,切实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扎实有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主动公开及依申请公开情况说明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013年,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栏目共收到依申请公开4件,通过信函收到书面申请28件。
在32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已经答复的为32件,答复率为100%。在答复中,“同意公开”的为27件,占84.4%。对于收到的依申请公开事项,均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了认真处理和较好的解决,从而使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得到了有效的保障。
全市共接受市民咨询140多万人次,其中现场咨询46万余人次,电话咨询17万人次,网上咨询77万人次。咨询内容主要涉及行政审批、企事业养老保险、公务员招录、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公安行政许可事项及其相关依据、子女入托入学、居住证办理、住房保障等方面。
市本级受理行政诉讼4件,行政复议68件,没有涉及到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市本级没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因政府信息公开收取复印、递送等成本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