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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钢是国家在"一五"期间建设的156个重点项目之一,是我国重要的钢铁工业基地和最大的稀土工业基地,是内蒙古自治区最大的工业企业,拥有"包钢股份"和"稀土高科"两个上市公司。包钢1954年建厂,1998年改制为公司制企业。截至2004年末,总资产达到351亿元。
包钢地处内蒙古西部地区,位于华北、西北的连接枢纽和西部大开发"桥头堡"的包头市,作为联系华北地区和西北地区的枢纽,包头市招商条件良好,城市功能齐全,环境优美;包头地区交通十分便利,航空和铁路可直达北京、上海、天津、武汉、广州、南京、济南、西安、石家庄、太原、温州、宁波、银川、兰州。包头市区距中蒙边界的满都拉海关240公里。呼包高速公路、110国道、210国道、丹东-拉萨过境高速公路形成了畅通的公路运输网。包钢所处位置邻近山西、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富集区,毗邻资源丰富的蒙古国、俄罗斯。临近黄河,所在地区电力充足,具有良好的发展条件。
包钢白云鄂博矿是世界瞩目的铁、稀土等多元素共生矿,稀土储量居世界第一位,铌储量居世界第二位,独特的资源优势形成包钢以钢铁和稀土为主业的产业优势。目前,包钢钢铁产业已形成一、二炼钢两大体系,板、管、轨、线四条生产线的格局,具备年产钢850万吨以上的能力,钢铁产品包括冷轧薄板、热轧薄板、无缝钢管、重轨及大型材、高速线材等63个品种1970个规格,是全国三大钢轨生产基地之一和品种规格较为齐全的无缝钢管生产基地。稀土产业具备年产稀土精矿10万吨、稀土产品折氧化物5.5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主要产品包括稀土精矿、稀土化合物与稀土金属、钕铁硼永磁体、稀土抛光粉、储氢粉等53个品种155个规格,是全国最大的稀土生产、科研基地和重要的稀土信息中心,钕铁硼、负极粉、抛光粉等功能材料产能占全国市场份额的20%以上,稀土氧化物总量占全国市场份额的40%。可生产焦炭及其副产品27个品种、31个规格。
近年来,包钢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2002年成为自治区首家销售收入超百亿元企业后,2004年,进入历史最好发展时期。销售收入达到215亿元,成为自治区首家销售收入超200亿元企业;上缴税金近23亿元。包钢坚持用高新、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加大结构调整力度。2001年底,建成薄板坯连铸连轧生产线,2005年上半年建成冷轧薄板生产线,填补了西北地区不产冷轧薄板的空白。重轨生产线,随着万能轧机、长尺轨改造投产,可满足时速300公里以上客运高速铁路的需求。无缝管生产线,随着石油管加工生产线等的投产,可生产从普通流体管、液压支架管到压力容器管、石油套管、石油井管等各类无缝钢管。通过大规模的技术改造,包钢连铸比、板管比分别从2000年的28%、11%提高到2004年的95%、62%。在产品结构得到大幅优化的同时,大力推进了节能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的建设。《包钢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规划》作为国内第一个钢铁生态工业园区规划通过了国家评审,包钢逐步走上循环经济发展之路。通过工业污水治理,包钢的工业水重复利用率接近93%。通过锅炉燃煤改烧煤气,每年可减少25万吨的排灰量和250万吨灰渣水排放量,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7000吨、烟尘排放量6125吨。三座高炉余压发电每年可发电约1亿千瓦·时。2004年,包钢外排废水达标率94.87%,外排废气达标率98.51%,污染物综合排放合格率95.1%,钢渣通过综合利用,基本实现了零排放。环保设施同步运行率100%,污染源达标排放,各项污染物排放量低于包头市的要求,做到了增产不增污,不仅有效地保护与治理了环境,而且提高了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在下一步的发展中,包钢将继续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努力打造"特色包钢"、"绿色包钢"、"人文包钢",积极构建和谐企业。到2007年,在发展循环经济的基础上,深挖现有工艺潜力,大力调整结构,形成年产钢1000万吨以上的能力,主营业务收入达到400亿元以上,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对社会的贡献率以及职工收入达到和超过国内同行业同期平均先进水平,再造一个体制新、机制活,具有规模优势、结构优势,企业文化特色鲜明,核心竞争力强的新包钢。
简介:杭州德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专业从事工业能源及暖通领域电气、自动化产品和自动化系统的设计、生产、销售、服务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专注于素有“工业引擎”之称的工业锅炉设备,针对各种类型和规格的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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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定义,输入钢筋信息,按照平面图绘制即可。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成功试制两个规格的A333 Gr6低温用无缝钢管
2014年1月,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在Φ180 mm MPM连轧管机组成功生产出Φ168 mm和Φ219 mm两个规格的A333 Gr6低温用无缝钢管,产品的低温(-45℃)冲击性能及其他性能指标均符合ASTM A 333/A 333M标准及技术协议要求,现已交付用户467.587 t。A333 Gr6低温用无缝钢管,是通过对ASTM A 333/A 333M标准中A333 Gr6钢级的化学成分进行内控,同时采用低P、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Φ159mmPQF连轧管机组成功生产出P235GH常规岛核电用无缝钢管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Φ159mmPQF连轧管机组成功生产出P235GH常规岛核电用无缝钢管
2020年7月27日,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名列2020年的《财富》中国500强排行榜第159位。
2021年7月,2021年《财富》中国500强排行榜发布,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排名第193位。
2021年12月29日,该公司的三款产品(分别为:1、管线钢(热轧宽厚板),型号为:X60MS/X60M/X65M/X70M;2、管线钢(热轧宽钢带),型号为:X70M(L485)、X80M;3、稀土微合金化结构用无缝钢管,型号为:Q345C、Q345D、Q345E)入选“2021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绿色设计产品示范名单”。
与从市场上购买相比,一方面更能节约生产成本,另一方面也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另外,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购买本公司产品,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和基建技改。本公司严格执行双方签订的各项关联交易合同,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此类交易,并承诺在未来尽可能减少直至基本消除此类关联交易。 2008年,本公司与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2008年度共发生关联交易总额171.47亿元,其中关联采购116.04亿元,关联销售52.96亿元,关联方提供劳务或服务2.47亿元,均未超过2008年度关联交易预测金额。
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及2009年度公司生产经营计划,本公司对2009年预计上述关联交易发生额进行了测算,预计全年关联交易总额157.66亿元,其中:关联采购101.86亿元,关联销售53.60亿元,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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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情况
1、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控制本公司的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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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和表决权比例都为61.20%,本公司的最终控制方为集团公司。
本公司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及其变化情况(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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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的母公司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化情况(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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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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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09年与该关联方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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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交易价格的确定:
根据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签署的相关关联交易协议,各方应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平等公允的原则进行。该等关联交易事项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并未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关联方的利益。本公司保留向其他第三方选择的权利,以确保关联方以正常的价格向本公司提供产品或服务。根据本公司各项有效的关联交易协议,公司与各关联方相互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定价原则为:
(1)国家规定的以规定为准,无规定的以市场价为准。
(2)劳务、服务费用定价原则:⑴国家、自治区、包头市政府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的费率收取;⑵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规定了指导价的,按该指导价确定价格;⑶既无国家定价,也无国家指导价的,按可比的市场价格确定价格。⑷无可比的市场价格的,按构成价格(即提供服务方合理成本费用加上合理利润构成的价格)收取。
对于执行市场价格的关联交易,交易双方应随时收集交易商品市场价格信息,进行跟踪检查,并根据市场价格的变化情况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进行调整;当交易的商品或劳务服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和政府指导价时,交易双方经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签定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对关联交易价格予以明确,同时,本公司与关联方购销业务往来中,保留向第三方采购和销售的权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近日,公司注意到有媒体发布了关于公司的报道,主要内容为"预计公司稀土业务今年净利润将在20亿元左右。"
按照公司向北方稀土供应稀土精矿的价格和数量测算,2018年公司稀土业务预计可实现净利润20亿元以上。
一、传闻简述
近日,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注意到有媒体发布了关于公司的报道,主要内容为"预计公司稀土业务今年净利润将在20亿元左右。"
为了避免广大投资者对报道的内容产生误读,公司对媒体报道的内容进行了核实,并对上述媒体报道作出如下澄清。
二、澄清声明
公司于2017年10月26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北方稀土签署稀土精矿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将稀土精矿交易价格调整为14000元/吨(不含税),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27日披露的《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与北方稀土重新签订〈稀土精矿供应合同〉的公告》(编号:(临)2017-077)。
公司于2018年4月1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18年5月17日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北方稀土续签〈稀土精矿供应合同〉关联交易的议案》,向北方稀土供应稀土精矿年供应量不超过30万吨,价格维持不变,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19日披露的《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北方稀土续签稀土精矿关联交易协议的公告》(编号:(临)2018-032)。
公司于2018年4月1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18年5月17日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尾矿库开发利润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议案》,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公司2017年生产和销售稀土精矿17万吨,实现净利润13.36亿元,详见2018年4月19日披露的《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尾矿库开发利润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编号:(临)2018-028)和《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包钢集团对尾矿库资源2017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审核报告》(致同专字(2018)第230ZA3950号)。
综上,按照公司向北方稀土供应稀土精矿的价格和数量测算,2018年公司稀土业务预计可实现净利润20亿元以上。
三、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稀土业务净利润受稀土精矿生产、销售等方面影响,存在净利润不达预期的风险,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