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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企业行政值班常见问题50例

《供电企业行政值班常见问题50例》是2017年9月1日中国电力出版社出版的书籍,作者是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 

供电企业行政值班常见问题50例基本信息

供电企业行政值班常见问题50例内容简介

《供电企业行政值班常见问题50例》收集了近几年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系统内外行政值班工作的典型案例,共设24小时在岗值守、值班文电处理、值班重大事项报告、会议管理、会见服务、领导干部外出和会议请假、综合协调事务七章。每个案例均采用“案例导入 分析点评”模式,精选50个具有代表意义的典型案例,并结合相关值班制度章程,对案例进行详细的分析和探讨。 |本书着眼于剖析案例背后的深层次原因、问题,并指出了具有针对性的整改建议。案例内容基本涵盖值班工作各方面、各环节。本书既可作为值班工作专业培训的教材,也可作为办公室工作人员处理日常事务的参考工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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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企业行政值班常见问题50例造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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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管理

  • 1.排班管理,展示排班管理信息列表,提供排班表的上传、下载、删除等功能;2.值班记录,提供值班日志、交接班日志填写功能,支持按值班人员、值班时段、起止时间等维度查询值班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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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企业行政值班常见问题50例图书目录

序言

前言

一 24小时在岗值守

案例1:理解文件不认真领导值班三个月

案例2:值班人员不在岗保安代班不应当

案例3:轮值人员应尽责首问负责不推脱

案例4:轮值请假应提前扰乱秩序不应当

案例5:值班人员不仔细领导位置出矛盾

案例6:未接来电及时回值班电话保畅通

二 值班文电处理

案例7:政府会议通报批评重要会议通知到人

案例8:文电进度实时掌握确保事项办理有效

案例9:掌握参会领导流程优化会议记录模板

案例10:值班人员应当细心传真文件完整呈送

案例11:企业外联重要窗口首问负责沟通桥梁

三 值班重大事项报告

案例12:重大事项立即上报确保及时妥当处置

案例13:专业部门双口汇报确保领导掌握情况

案例14:遵守报送时限规定坚决杜绝瞒报漏报

案例15:值班报告不可替代突发事件必须报送

案例16:领导视察提前预报事后报送具体情况

案例17:发传真应电话确认“咬牙印”才明确无误

案例18:口径不同致信息冲突专业信息应专业负责

四 会议管理

案例19:会议统一系统预定及时协调会议冲突

案例20:强化视频会议准备,掌握系统调试流程

案例21:确保参会人数保障会场效果

案例22:设备不能使用影响会议进程

案例23:严格遵守会场纪律自觉维护会场秩序

案例24:会议全程统筹确保会议效果

五 会见服务

案例25:精心准备耐心检查桌签文字准确无误

案例26:眼勤腿勤嘴勤手勤正面提升公司形象

案例27:及时掌握最新情况保持密切沟通协调

案例28:提前安排新闻报道会前确认最终地点

案例29:签约仪式提前准备人员站位逐一明确

案例30:会议设备提前确认部门之间加强沟通

六 领导干部外出和会议请假

案例31:外出提前词段手续应该齐全

案例32:工作态度认真确认领导职务

案例33:跨周谰E曼应注意提前两个工作日

案例34:上级召开专业会议请假应报专业部门

案例35:外出参会应谢限会议通知不可少

案例36:多部门负责人外出组织部门统一词段

案例37:严肃请假报告制度维护正常会议秩序

案例38:休假期间需参会议仍需办理请假手续

七 综合协调事务

案例39:领导调研工作忙值班报告不能忘

案例40:刊物编辑不认真张冠李戴不应当

案例41:刊物日期要准确节假日后应留意

案例42:信息联络要认真参会领导不可少

案例43:值班信息要准确重要信息要核实

案例44:表格形式要统一提交材料要规范

案例45:集中培训享经验浪费机会太可惜

案例46:活动调整及时报统筹协调更重要

案例47:公务计划有流程经验主义致失误

案例48:制度学习要到位未见文件实不该

案例49:轮值工作很重要后勤保障要跟上

案例50:工作通报为工1乍自查自纠为首要|

210043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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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企业行政值班常见问题50例出版信息

供电企业行政值班常见问题50例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 著

出版社:中国电力出版社

ISBN:9787519811068

版次:1

商品编码:12187365

品牌:中国电力出版社(zhongguodianlichubanshe)

包装:平装

开本:32开

出版时间:2017年9月1日

用纸:胶版纸

页数:84

字数:32000

正文语种: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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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企业行政值班常见问题50例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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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企业行政值班常见问题50例文献

软交换系统在供电企业行政交换机上的应用 软交换系统在供电企业行政交换机上的应用

软交换系统在供电企业行政交换机上的应用

格式:pdf

大小:182KB

页数: 3页

针对河北某供电公司行政交换系统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提出基于网络行政软交换系统的架构方案,从网络建设要点和各层配置两方面分析行政软交换系统的应用,并说明应用效果。

谈县级供电企业变电站无人值班建设 谈县级供电企业变电站无人值班建设

谈县级供电企业变电站无人值班建设

格式:pdf

大小:182KB

页数: 1页

通过分析变电站无人值班建设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指出了健全规章制度、改进管理模式及运营模式等方面的解决办法。

行政公文条例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中办发〔2012〕14 号,2012年4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中国共产党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以下简称党政机关)工作需要,推进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第三条 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

第四条 公文处理工作是指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五条 公文处理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六条 各级党政机关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队伍建设,设立文秘部门或者由专人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第七条 各级党政机关办公厅(室)主管本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并对下级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第二章 公文种类

第八条 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二)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命令(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

(四)公报。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

(五)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六)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七)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八)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九)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十)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十一)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十二)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十三)议案。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十四)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十五)纪要。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

第三章 公文格式

第九条 公文一般由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

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页码等组成。

(一)份号。公文印制份数的顺序号。涉密公文应当标注份号。

(二)密级和保密期限。公文的秘密等级和保密的期限。

涉密公文应当根据涉密程度分别标注“绝密”“机密”“秘密”和保密期限。

(三)紧急程度。公文送达和办理的时限要求。根据紧急程度,紧急公文应当分别标注“特急”“加急”,电报应当分别标注“特提”“特急”“加急”“平急”。

(四)发文机关标志。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组成,也可以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联合行文时,发文机关标志可以并用联合发文机关名称,也可以单独用主办机关名称。

(五)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发文顺序号组成。联合行文时,使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

(六)签发人。上行文应当标注签发人姓名。

(七)标题。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组成。

(八)主送机关。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应当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

(九)正文。公文的主体,用来表述公文的内容。

(十)附件说明。公文附件的顺序号和名称。

(十一)发文机关署名。署发文机关全称__________或者规范化简称。

(十二)成文日期。署会议通过或者发文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联合行文时,署最后签发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

(十三)印章。公文中有发文机关署名的,应当加盖发文机关印章,并与署名机关相符。有特定发文机关标志的普发性公文和电报可以不加盖印章。

(十四)附注。公文印发传达范围等需要说明的事项。

(十五)附件。公文正文的说明、补充或者参考资料。

(十六)抄送机关。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者知晓公文内容的其他机关,应当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

(十七)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公文的送印机关和送印日期。

(十八)页码。公文页数顺序号。

第十条 公文的版式按照《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执行。

第十一条 公文使用的汉字、数字、外文字符、计量单位和标点符号等,按照有关国家标准和规定执行。民族自治地方的公文,可以并用汉字和当地通用的少数民族文字。

第十二条 公文用纸幅面采用国际标准A4 型。特殊形式的公文用纸幅面,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第四章 行文规则

第十三条 行文应当确有必要,讲求实效,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第十四条 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一般不得越级行文,特殊情况需要越级行文的,应当同时抄送被越过的机关。

第十五条 向上级机关行文,应当遵循以下规则:

(一)原则上主送一个上级机关,根据需要同时抄送相关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不抄送下级机关。

(二)党委、政府的部门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应当经本级党委、政府同意或者授权;属于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当直接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三)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如需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请示,应当提出倾向性意见后上报,不得原文转报上级机关。

(四)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不得在报告等非请示性公文中夹带请示事项。

(五)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事项外,不得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负责人报送公文,不得以本机关负责人名义向上级机关报送公文。

(六)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向一个上级机关行文,必要时抄送另一个上级机关。

第十六条 向下级机关行文,应当遵循以下规则:

(一)主送受理机关,根据需要抄送相关机关。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送发文机关的直接上级机关。

(二)党委、政府的办公厅(室)根据本级党委、政府授权,可以向下级党委、政府行文,其他部门和单位不得向下级党委、政府发布指令性公文或者在公文中向下级党委、政府提出指令性要求。需经政府审批的具体事项,经政府同意后可以由政府职能部门行文,文中须注明已经政府同意。

(三)党委、政府的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可以向下级党委、政府的相关部门行文。

(四)涉及多个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务,部门之间未协商一致的,不得向下行文;擅自行文的,上级机关应当责令其纠正或者撤销。

(五)上级机关向受双重领导的下级机关行文,必要时抄送该下级机关的另一个上级机关。

第十七条 同级党政机关、党政机关与其他同级机关必要时可以联合行文。属于党委、政府各自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不得联合行文。

党委、政府的部门依据职权可以相互行文。部门内设机构除办公厅(室)外不得对外正式行文。

第五章 公文拟制

第十八条 公文拟制包括公文的起草、审核、签发等程序。

第十九条 公文起草应当做到:

(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整准确体现发文机关意图,并同现行有关公文相衔接。

(二)一切从实际出发,分析问题实事求是,所提政策措施和办法切实可行。

(三)内容简洁,主题突出,观点鲜明,结构严谨,表述准确,文字精炼。

(四)文种正确,格式规范。

(五)深入调查研究,充分进行论证,广泛听取意见。

(六)公文涉及其他地区或者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起草单位必须征求相关地区或者部门意见,力求达成一致。

(七)机关负责人应当主持、指导重要公文起草工作。

第二十条 公文文稿签发前,应当由发文机关办公厅(室)进行审核。审核的重点是:

(一)行文理由是否充分,行文依据是否准确。

(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完整准确体现发文机关意图;是否同现行有关公文相衔接;所提政策措施和办法是否切实可行。

(三)涉及有关地区或者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是否经过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

(四)文种是否正确,格式是否规范;人名、地名、时间、数字、段落顺序、引文等是否准确;文字、数字、计量单位和标点符号等用法是否规范。

(五)其他内容是否符合公文起草的有关要求。

需要发文机关审议的重要公文文稿,审议前由发文机关办公厅(室)进行初核。

第二十一条 经审核不宜发文的公文文稿,应当退回起草单位并说明理由;符合发文条件但内容需作进一步研究和修改的,由起草单位修改后重新报送。

第二十二条 公文应当经本机关负责人审批签发。重要公文和上行文由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发。党委、政府的办公厅(室)根据党委、政府授权制发的公文,由受权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发或者按照有关规定签发。签发人签发公文,应当签署意见、姓名和完整日期;圈阅或者签名的,视为同意。联合发文由所有联署机关的负责人会签。

第六章 公文办理

第二十三条 公文办理包括收文办理、发文办理和整理归档。

第二十四条 收文办理主要程序是:

(一)签收。对收到的公文应当逐件清点,核对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并注明签收时间。

(二)登记。对公文的主要信息和办理情况应当详细记载。

(三)初审。对收到的公文应当进行初审。初审的重点是:是否应当由本机关办理,是否符合行文规则,文种、格式是否符合要求,涉及其他地区或者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是否已经协商、会签,是否符合公文起草的其他要求。经初审不符合规定的公文,应当及时退回来文单位并说明理由。

(四)承办。阅知性公文应当根据公文内容、要求和工作需要确定范围后分送。批办性公文应当提出拟办意见报本机关负责人批示或者转有关部门办理;需要两个以上部门办理的,应当明确主办部门。紧急公文应当明确办理时限。承办部门对交办的公文应当及时办理,有明确办理时限要求的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

(五)传阅。根据领导批示和工作需要将公文及时送传阅对象阅知或者批示。办理公文传阅应当随时掌握公文去向,不得漏传、误传、延误。

(六)催办。及时了解掌握公文的办理进展情况,督促承办部门按期办结。紧急公文或者重要公文应当由专人负责催办。

(七)答复。公文的办理结果应当及时答复来文单位,并根据需要告知相关单位。

第二十五条 发文办理主要程序是:

(一)复核。已经发文机关负责人签批的公文,印发前应当对公文的审批手续、内容、文种、格式等进行复核;需作实质性修改的,应当报原签批人复审。

(二)登记。对复核后的公文,应当确定发文字号、分送范围和印制份数并详细记载。

(三)印制。公文印制必须确保质量和时效。涉密公文应当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场所印制。

(四)核发。公文印制完毕,应当对公文的文字、格式和印刷质量进行检查后分发。

第二十六条 涉密公文应当通过机要交通、邮政机要通信、城市机要文件交换站或者收发件机关机要收发人员进行传递,通过密码电报或者符合国家保密规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传输。

第二十七条 需要归档的公文及有关材料,应当根据有关档案法律法规以及机关档案管理规定,及时收集齐全、整理归档。两个以上机关联合办理的公文,原件由主办机关归档,相关机关保存复制件。机关负责人兼任其他机关职务的,在履行所兼职务过程中形成的公文,由其兼职机关归档。

第七章 公文管理

第二十八条 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本机关公文管理制度,确保管理严格规范,充分发挥公文效用。

第二十九条 党政机关公文由文秘部门或者专人统一管理。设立党委(党组)的县级以上单位应当建立机要保密室和机要阅文室,并按照有关保密规定配备工作人员和必要的安全保密设施设备。

第三十条 公文确定密级前,应当按照拟定的密级先行采取保密措施。确定密级后,应当按照所定密级严格管理。绝密级公文应当由专人管理。

公文的密级需要变更或者解除的,由原确定密级的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决定。

第三十一条 公文的印发传达范围应当按照发文机关的要求执行;需要变更的,应当经发文机关批准。

涉密公文公开发布前应当履行解密程序。公开发布的时间、形式和渠道,由发文机关确定。

经批准公开发布的公文,同发文机关正式印发的公文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二条 复制、汇编机密级、秘密级公文,应当符合有关规定并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绝密级公文一般不得复制、汇编,确有工作需要的,应当经发文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批准。

复制、汇编的公文视同原件管理。复制件应当加盖复制机关戳记。翻印件应当注明翻印的机关名称、日期。汇编本的密级按照编入公文的最高密级标注。

第三十三条 公文的撤销和废止,由发文机关、上级机关或者权力机关根据职权范围和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公文被撤销的,视为自始无效;公文被废止的,视为自废止之日起失效。

第三十四条 涉密公文应当按照发文机关的要求和有关规定进行清退或者销毁。

第三十五条 不具备归档和保存价值的公文,经批准后可以销毁。销毁涉密公文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登记手续,确保不丢失、不漏销。个人不得私自销毁、留存涉密公文。

第三十六条 机关合并时,全部公文应当随之合并管理;机关撤销时,需要归档的公文经整理后按照有关规定移交档案管理部门。

工作人员离岗离职时,所在机关应当督促其将暂存、借用的公文按照有关规定移交、清退。

第三十七条 新设立的机关应当向本级党委、政府的办公厅(室)提出发文立户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列为发文单位,机关合并或者撤销时,相应进行调整。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党政机关公文含电子公文。电子公文处理工作的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十九条 法规、规章方面的公文,依照有关规定处理。外事方面的公文,依照外事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条 其他机关和单位的公文处理工作,可以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四十一条 本条例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 本条例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1996年5月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的《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和2000 年8 月24 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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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电运行值班员值班制度

变电运行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应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得进行与值班无关的工作及活动,当班值班人员应穿、戴按地区统一的工作服、鞋、帽,衣着整齐,并佩戴值班标志;在当班时间内,值班人员要做好保卫、保密和运行维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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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企业岗位技能培训试题库:变电站值班员简介

基本信息

作 者: 马振良 编

出 版 社: 中国电力出版社

ISBN: 9787508337814

出版时间: 2007-06-01

版 次: 1

页 数: 505

装 帧: 平装

开 本: 32开

所属分类: 图书>>其它分类

内容简介

书中按基础知识、电气设备及运行、设备的巡视检查与验收、倒闸与操作、事故处理、继电保护,覆盖了变电站值班员工作中可能遇到的各类问题,基本上满足了变电值班员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应具备的知识和技能要求。具有可操作性强,通俗性、针对性、实用性和广泛性的特点。210043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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