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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信息标志是指设置在公共场所或工作区域中用于传递公共设施或服务功能等公共信息的标志,公共信息导向系统即是由不同类型和尺寸的公共信息标志所构成的标志系统。在公共信息导向系统的建设过程中,标志后期使用过程中维护没有统一的要求,导致后期故障频发、使用年限缩短等。因此,制定了国家标准《公共信息标志载体—第4部分:维护要求》(GB/T 38651.4-2020)。
标准计划
2018年12月29日,国家标准计划《公共信息标志载体—第4部分:维护要求》(20184279-T-469)下达,项目周期24个月,由TC59(全国图形符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实施
2020年4月28日,国家标准《公共信息标志载体—第4部分:维护要求》(GB/T 38651.4-2020)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2020年11月1日,国家标准《公共信息标志载体—第4部分:维护要求》(GB/T 38651.4-2020)实施。
国家标准《公共信息标志载体—第4部分:维护要求》(GB/T 38651.4-2020)依据中国国家标准《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GB/T 1.1-2009)规则起草。
主要起草单位:北京视域四维城市导向系统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东莞市艾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唐山金箭广告标识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宫凤启、李菁菁、郭月光、陈永权、邹传瑜、张亮、李勇、陈静勇、黎时晗、郝卿。
前言 |
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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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围 |
1 |
2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
3术语和定义 |
1 |
4基本规定 |
1 |
5标志载体的维护 |
2 |
附录A(资料性附录)维护记录单示例 |
5 |
参考文献 |
6 |
参考资料:
《公共信息标志载体—第4部分:维护要求》(GB/T 38651.4-2020)规定了公共信息标志载体安装完成后,在标志载体的使用年限期间,进行维护(包含基本规定、日常维护、特殊天气条件下的维护、安全检测)的要求。该标准适用于设置在室内、室外各种类型的公共信息标志载体(包括无面板类、面板类、结构类和发光类)的维护。该标准不适用于道路交通标志和安全标志。
定额材料或人工明细里的补差一般是指在做定额库的时候,按定额录入的材料或人工乘上材料或人单价后,合计金额不能和定额本上的完全相同,所以就要显示一个补差有时为正有时为负的数字.
一是加大健身优势地的健身设施投入。在公共广场和公园建设全民健身工程既有利于环... 以团结协作的体育精神为灵魂,在锻炼人群中积极宣传"大家的设施,大家来维护
你说的应该是民用住宅吧?一般施工单位只做到毛坯房,户内由住户根据自己意愿装修,而非户内的部分也就是楼梯,电梯口,走廊等部分都是甲方自己做,也是为了避免住户装修的时候弄坏碰脏吧。装修的内容一般就是地面、...
GB/T 15565 图形符号—术语 |
GB/T 38651.1 公共信息标志载体—第1部分:技术要求 |
GB 5020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
GB 50205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
GB 50303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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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公共信息标志载体—第4部分:维护要求》(GB/T 38651.4-2020)通过规范标志的维护要求,控制标志的使用安全和质量水平,从而提升公共信息导向系统的整体建设质量,为标志的维护提供统一的方法、要求和技术规范,明确公共信息标志在使用过程中维护哪些内容、该如何进行维护、采用什么方式进行维护等。该标准的制定对于标识行业的后期维护服务起到规范和引导作用,促进标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DIN5510第4部分
1 DIN 5510 第 4 部分 1988年 10月 铁路机车车辆预防性防火 车辆结构设计 安全技术要求 DIN 德国标准协会铁路机车车辆标准委员会( FSF) DK 629.45:614.841.33 本标准包含安全技术规定。 有效性的开始 本标准自 1988 年 10 月 1 日起生效。 引入期 1988年 10月 1日以后研制的铁路机车车辆应从 1991年 10月 1日起满足本标准的要求。 过渡期 最晚从 1993 年 10 月 1 日起,只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铁路机车车辆可以交付。 1 应用范围和目的 本标准适用于在铁路技术管理规程( EBO)或城市有轨电车技术管理规程( BOStrab) 适用范围之内的铁路机车车辆(以下仅称“车辆” )。 在进行车辆结构设计时本标准的用处是: - 防止由于技术故障或由于热量没有散出而引起的火灾, - 阻止火灾的蔓延或至少延迟火情的蔓延,以及
城市基础地理信息数据规范第4部分:数字栅格地图数据规范
ICS 07.040 A75 DB36 江 西 省 地 方 标 准 DB 36/ T 647.4 —2012 城市基础地理信息数据规范 第 4部分:数字栅格地图数据规范 2012 - 01 - 18发布 2012 - 05 - 01实施 江 西 省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发 布 DB36/ T 647.4 —2012 I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公共信息标志是指设置在公共场所或工作区域中用于传递公共设施或服务功能等公共信息的标志,公共信息导向系统即是由不同类型和尺寸的公共信息标志所构成的标志系统。公共信息标志的各项实验方法是验收公共信息标志是否符合标准及设计意图的重要步骤,公共信息导向系统的外观和功能是否符合验收标准,需要通过各项实验检验检测来具体实现。在公共信息导向系统的建设过程中,标志的验收过程、验收方法并没有统一的规范,因此公共信息标志的质量水平、标准,通常没有检验依据和方法。因此,制定了国家标准《公共信息标志载体—第2部分:检验方法》(GB/T 38651.2-2020)。
标准计划
2018年12月29日,国家标准计划《公共信息标志载体—第2部分:检验方法》(20184280-T-469)下达,项目周期24个月,由TC59(全国图形符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实施
2020年3月31日,国家标准《公共信息标志载体—第2部分:检验方法》(GB/T 38651.2-2020)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2020年10月1日,国家标准《公共信息标志载体—第2部分:检验方法》(GB/T 38651.2-2020)实施。
国家标准《公共信息标志载体—第2部分:检验方法》(GB/T 38651.2-2020)依据中国国家标准《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GB/T 1.1-2009)规则起草。
主要起草单位:北京视域四维城市导向系统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浙江灵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美耐斯光电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宫凤启、李菁菁、郭月光、陈永权、邹传瑜、张亮、李勇、陈静勇、史北平、陈林。
《公共信息标志载体—第2部分:检验方法》(GB/T 38651.2-2020)规定了公共信息标志载体的基本规定、信息制作、面板、结构、发光效果和电气装置的检验方法。该标准适用于设置在室内、室外各种类型的公共信息标志载体(包括无面板类、面板类、结构类和发光类)的检验。该标准不适用于道路交通标志和安全标志。
《公共信息标志载体—第2部分:检验方法》(GB/T 38651.2-2020)有利于填补公共信息标志中国国家标准空白,通过规范公共信息标志对本体、发光效果、电气安装等检测检验的方法来控制标志的质量水平,从而提升公共信息导向系统的整体建设质量。同时,该标准的实施也可以成为标志验收的重要依据,从而对标识行业的生产活动起到规范和引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