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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
许宏元 宋 宁 秦 峰 张新越 邹小春 王 聪 王照健 胡 斌 王 灏 李悦玲 李万恒 冯良平 宿 健 孙 磊 秦 洲 秦之富 郭兴隆 王世伟 王超颖 辛 飞 刘文斌
本规程共包括8章和12个附录。第1章 总则;第2章 术语;第3章 基本规定;第4章 技术状况抽检与复核,制定了重点桥梁/隧道技术状况抽检内容和方法;第5章 养护管理状况监督检查,制定了重点桥梁/隧道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养护管理单位的养护管理状况监督检查内容和方法;第6章 监督检查评价,建立了技术状况抽检与复核和养护管理状况监督检查评价指标体系、指标权重及评价标准;第7章 数据管理,对重点桥梁/隧道各类数据的管理进行了规定;第8章 作业安全防护,对监测过程中的各项作业安全重点事项进行了要求。
(一)发展形势。1981年,原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委员会和交通部印发的《国家干线公路网(试行方案)》明确,国道由“12射、28纵、30横”共70条路线组成,总规模约11万公里;2004年,国家发展...
高速公路防护网网格结构简练、美观实用、便于运输,安装不受地形起伏限制,对于山地、坡地、多弯地带适应性特强,具有其他结构隔离栅无法比拟的优点。高速公路防护网产品规格高速公路防护网1. 浸塑丝经 2.8m...
你好,一般建桥和隧道建设要用到钢模板,桥梁的建造需要墩柱,盖梁,系梁,T梁箱梁等。隧道需要隧道台车模板,希望采纳。
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年-2030年)
国家公路网规划( 2013年-2030年) 目 录 前 言 .............................................................................................1 一、规划基础 .................................................................................2 (一)发展形势 .............................................................................2 (二)发展要求 .............................................................................2 二、指导思
中国国家高速公路网
中国国家高速公路网采用放射线与纵横网格相结合布局方案, 由 7条首都放射线、 9条南北纵线和 18条东西横线组成,简称为“ 7918”网,总规模约 8.5 万公里,其中主线 6.8 万公里,地区环线、 联络线等其它路线约 1.7 万公里。 目录 ? 命名 ? 编号 ? 出口编号 ? 首都放射线 ? 南北纵线 ? 东西横线 ? 地区环线 ? 城市环线 ? 公路网 ? 原有编号及规划 [显示部分 ][ 显示全部 ] 命名编辑本段回目录 国家高速公路网路线的命名应遵循公路命名的一般规则。 国家高速公路网路线名称按照路线起、 讫点的顺序,在起讫点地名中间加连接符“-” 组成, 全称为“××-××高速公路” 。路线简称采用起讫点地名的首位汉字表示,也可以采用起讫点所 在省(市)的简称表示,格式为“××高速” 。 国家高速公路网路线名称及简称不可重复。 如出现重复时,采用以行政区划名称的第二或第三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监督考核规程
环保气象
环发〔2009〕88号
环境保护部
2009-7-2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根据《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和《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为确保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的有效性,我部制定了《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办法》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监督考核规程》。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环境保护部
二○○九年七月二十二日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监督考核规程
为确保国家重点监控企业(以下简称“国控企业”)的污染源安装的自动监测设备提供的监测数据(以下简称“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的有效性,规范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国控企业安装的自动监测设备(以下简称“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日常运行监督考核程序,制定本规程。
一、监督考核依据
(一)《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国发〔2007〕36号)
(二)《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28号)
(三)《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管理办法》(环发〔2008〕6号)
(四)《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办法》
(五)《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试行)》(hj/t353-2007)、《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试行)》(hj/t354-2007)、《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hj/t355-2007)、《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试行)》(hj/t356-2007)
(六)《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75-2007)、《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试行)》(hj/t76-2007)
(七)《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t212-2005)、《环境污染源自动监控信息传输、交换技术规范(试行)》(hj/t352-2007)
(八)《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项目污染源自动监控现场端建设规范(暂行)》(环发〔2008〕25号)
二、监督考核内容
(一)比对监测
1、废水污染物浓度及流量比对
2、废气污染物浓度、氧量、流量和烟温比对
(二)现场核查
1、制度执行情况
(1)设备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记录
(2)运行、巡检记录
(3)定期校准、校验记录
(4)标准物质和易耗品的定期更换记录
(5)设备故障状况及处理记录
2、设备运行情况
(1)仪器参数设置
(2)设备运转率、数据传输率
(3)缺失、异常数据的标记和处理
(4)污染物的排放浓度、流量、排放总量的小时数据及统计报表(日报、月报、季报)
三、监督考核方式
通过比对监测和现场核查对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日常运行进行监督考核,填写监督考核表。
四、监督考核判定结果
(一)相关制度执行情况以及各类报表等不完善的,要求限期整改;
(二)比对监测结果不满足相关技术规范的,判定为监督考核不合格;
(三)擅自更改自动监测设备参数设定的,判定为监督考核不合格。
5.1 环境质量监测
当水深小于10m时只测定表层海水中各项环境要素指标,当水深大于10m时测定表层及底层海水环境要素指标。各项环境要素指标及监测方法见表1。生物介质中污染物含量监测应满足《海洋生态环境监测技术规程》的标准方法。
5.2 环境质量评价
5.2.1 质量指数法
本方法适合于评价海水环境悬浮物、营养盐、重金属、石油烃等含量评价。评价方法如下。
应用公式Pi=Ci/Csi进行评价,式中Pi为第i种污染物的生物质量指数,Ci为第i种污染物的实测值,Csi为第i种污染物的标准值。
Csi为GB3097 《海水水质标准》中某项目的标准值;评价保护区水质采用一类水质标准,当Pi≤1.0时,表明保护区水质符合标准;当Pi>1.0时,表明保护区水质超出标准。
5.2.2 标准状态评价法
本方法适合于水温、盐度等物理要素的评价。
——标准状态的选择
根据历史资料及专家评分,确定评价因子在特定季节的参考值或标准值。标准由最少5个数据组成,5个数据应分别来自保护区的不同站位。
——评价方法
用成对t检验法确定监测数据(与标准数据站位相同)与标准数据的差异程度,当差异显著时,表明环境发生明显变化,对保护对象不利;否则,适于保护对象生存。
5.3 保护对象监测
各类保护对象监测技术和方法见本规程其它分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