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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创建诚信市场活动的重大意义
市场经济,诚信为本。创建诚信市场,是指商品交易市场开办者在工商部门的引导和指导下,运用自身的市场经营管理权,加强市场信用建设和管理,与场内经营户共同营造自我约束、守法经营、文明诚信的市场发展环境,取信于各类经营者和消费者,通过市场诚信度不断提升增强发展实力和发展动力。开展创建诚信市场活动,是工商部门实施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的深化和延伸,是构建和巩固工商监管、市场自律、社会监督三位一体长效监管机制的重要途径,是工商部门加强行政指导,促进职能到位的重要举措。开展创建诚信市场活动,有利于工商部门创新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的方式方法,节约监管成本,增强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有利于调动市场开办者和场内经营者的积极性,落实其诚信经营的责任,强化其诚信经营的自觉性、主动性;有利于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增强消费信心,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更好地体现工商部门监管与发展、服务、维权和执法的高度统一。各地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创建诚信市场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实效。同时,加快推进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将尚未纳入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的商品交易市场尽快纳入信用监管体系。
开展创建诚信市场活动的总体要求
开展创建诚信市场活动,要坚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四个只有”,积极推进“四化建设”,加快推进“四个转变”,着力强化商品交易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着力推进市场诚信经营整体水平的提升,着力推进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工作向纵深发展,着力推进工商部门市场监管执法和服务效能的增强。
开展创建诚信市场活动,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积极发动,扩大参与。要善于利用有关的媒体和载体,广泛宣传开展创建诚信市场活动的重要意义,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充分调动基层工商部门开展创建和各类商品交易市场开办者参与创建的积极性、主动性,充分发挥市场开办者的主体作用和首创精神。
二是立足服务,争取支持。要引导市场开办者自愿参加创建活动,不增加经营者负担。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和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强社会监督,服务人民群众,以市场相关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满意度检验创建活动成效。
三是坚持标准,好中选优。要根据各地实际,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在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定为A类的市场中开展创建,合理制定当地的创建标准,增强可操作性,明确努力方向,能够引导市场开办者对照检查,紧密结合工商部门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的要求,不断创新市场信用管理的形式和内容,强化市场信用的基础和长远建设。总局在认真总结各地开展创建诚信市场活动的基础上,2011年将表彰创建诚信市场先进单位。由各省级工商局组织在逐级推荐、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向总局推荐一个能够在全省(区、市)起到表率示范作用的市场,作为创建诚信市场先进单位。各省级工商局可根据当地实际,组织开展创建本地诚信市场先进单位活动。
四是循序渐进,总结提高。要加强对基层开展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突出地方特色,鼓励工作创新,稳步推进,引导市场开办者明确创建目的,在信用建设和管理上下功夫,避免在硬件上盲目攀比,搞形式主义。强化调研、典型引路和分类指导,注重总结推广开展创建活动中基层的好经验和市场管理的好做法,把握不同类别市场信用建设和管理的规律特点。
开展创建诚信市场活动的具体步骤、要求
(一)2010年4月—11月,由各省(区、市)工商局集中开展创建诚信市场活动。各地要在做好调查摸底,全面掌握各类市场基本情况和现状的基础上,制定开展创建活动的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请各地于6月底前将开展创建活动的工作方案报国家工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
(二)2010年12月下旬,由每个省(区、市)工商局根据当地开展创建活动的实际情况,经在当地公示后,向国家工商总局书面推荐一个市场为“创建诚信市场先进单位”,并报告该市场的基本情况和创建的经验做法。同时,各地要上报开展创建活动的总结报告,总结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2011年一季度,国家工商总局向各地推荐的市场正式授予“创建诚信市场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并以适当方式对“创建诚信市场先进单位”的经验做法进行推广,进一步巩固开展创建活动的成果。
开展创建诚信市场活动中的具体事宜,请与国家工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联系。联系电话:010略。
附件:江苏省常熟服装城创建诚信市场(工业品类)参考标准(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二〇一〇年四月一日
工商局是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简称。如果你需要查阅公司登记情况,可以带好身份证及到公司注册地工商局的企业注册窗口查询,可以打印。如果是具体的档案,基本上这个很难。这个属于内部资料。
不知道你要局里那个部门的电话,下面是几个部门的电话:1、办公室82569501 2、人事处82569530 5、法制处 82569550 6、市场管理处 82569576 7、合同处82...
高新区好像也有个太钢。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广告管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厅(建委及有关部门): 随着住房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个人购房比例不断提高,房地产广告作为房地产信息发布的重要方式,对促进商品房销售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房地产广告宣传中也存在着虚假、夸大等问题,侵害了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为了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广告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广告管理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广告管理的通知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相关活动的通知》(发改电﹝2018﹞523号)、《关于南宁市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系列活动的通知》(南信办﹝2019﹞4号),现将建筑行业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系列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9年2月15日—3月31日
二、活动任务及要求
(一)积极开展诚信建设进企业活动。各建筑业企业利用电子屏、宣传栏、活动室、户外公益广告栏、互联网等各种载体,通过播放诚信建设公益广告、张贴诚信海报、发放诚信宣传手册等方式,广泛宣传信用知识,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信用宣传活动。各企业收集好活动相关动态信息、图片资料等宣传资料,并于4月1日前发至我委建管科邮箱。
(二)开展“企业亮信用”活动。建筑业企业主动补充公示企业信用信息并就其公示内容的真实性作出信用承诺。补充的公示信用信息包括具有资质的企业征信机构出具的第三方信用报告、企业信用承诺、企业获得的各类表彰、资质等。企业公示信用信息于3月1日前以PDF格式发送至我委建管科邮箱,并由市信用办将上传至“信用中国(广西南宁)”网站新开设的“企业亮信用”栏目。
(三)开展“百万里 百万企”信用承诺活动。各建筑业企业将各类信用承诺书,包括:主动公示型承诺、审批替代型信用承诺(在办理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行政审批事项时提交的信用承诺)、行业自律型信用承诺(行业协会上会等行业组织组织的信用承诺)和信用修复型信用承诺(失信企业为完成信用修复出具的信用承诺),于3月1日前以PDF格式发送至我委建管科邮箱,并由市信用办将上传至“信用中国(广西南宁)”网站和我委门户网站公示。
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2月27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现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订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监测工作相关文书表格参考式样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一日
文件原文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2年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建安办函〔2012〕7号)、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北省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冀安委〔2012〕3号)要求,定于2012年6月在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开展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安全发展”这一活动主题,创新形式、创新内容、创新手段,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要认真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活动方案和计划,精心部署“安全生产月”活动,做到把安全文化、安全法律、安全知识送进建筑企业和施工现场。
二、开展安全检查,集中整治安全隐患
“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市要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别是对深基坑支护及塔吊等起重机械设备和高大模板的安装、验收、使用、维护、拆卸等重点环节要进行重点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督促相关单位制定整改措施,直至隐患消除;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和施工现场,要责令其立即整改,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要求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各地要认真开展以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系统、起重机械伤害、脚手架为重点内容的隐患排查治理及专项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建筑施工现场存在的隐患,积极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保障工程施工安全。
三、强化主体责任,加大处罚力度
要结合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部署要求,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深化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宣教“三项行动”和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监管监察队伍“三项建设”,认真落实工程项目开工前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安全承诺制度。要继续全面推进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着力提高企业及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要加大建筑施工企业监督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违法违规行为。要严肃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工程转包、违法分包、压缩合理工期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在新闻媒体上通报违法违规企业查处情况,引导市场、引导业主选用诚信企业和质量安全业绩好的企业。对于发生事故而没有负责人现场带班的,对企业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并依法从重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要高度重视事故查处工作,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和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注重实效的要求,严肃查处每一起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四、强化宣传教育,营造氛围
围绕“科学发展,安全发展”这一主题,要积极做好“安全活动月”的宣传工作。活动期间,全省各级建设主管部门、所有在建工程施工现场都要悬挂横幅、张贴标语,要大张旗鼓地搞好宣传教育活动。在此基础上,通过建立施工现场阅览室、散发各类安全生产宣传图画,举办事故案例巡回展览,组织开展知识竞赛、演讲、读书活动或文艺演出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大力普及安全生产常识,为“安全生产月”活动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开展以“安全发展、预防为主”为主题的安全生产征文活动。征集生产一线安全监督管理人员的优秀论文,各设区市推荐论文不少于15篇,对获奖的论文作者将给予奖励(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500元,三等奖300元)。各市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精选上报。
活动结束后,各市要认真总结,并于6月28日前将 “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的书面总结报送省安监办。
联系人:赵国勇(征文)、纪薇(总结)
附件:征文选题目录(详见河北建设网)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