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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水利局

桂林市水利局是桂林市政府的水行政主管部门。

桂林市水利局基本信息

桂林市水利局机构荣誉

近年来,桂林市水利局获省部级科研成果62项,其中,《水稻“薄、浅、湿、晒”灌溉技术开发应用》、《水稻水分生产函数及稻田非充分灌溉原理研究》、《天湖水电站超高水头钢管关键技术研究》分获国家科技进步一、二、三等奖。桂林市水利局获“1998年抗洪抢险全国水利系统先进集体”、“2001年全国第三批农村初级电气化建设工作先进集体”、“2001年全国水资源管理工作先进单位”、“2005年国家人事部、水利部水利系统先进集体”、“2009年全国农村水电电气化建设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2019年12月,获得“全国水利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021年5月,荣获广西壮族自治区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

2021年10月,入选2016-2020年广西法治建设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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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水利局造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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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水利局领导信息

1.文飞(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水利局全面工作

主管 人事科 承担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职称改革、出国(境)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水利系统民族团结工作,指导全市水利系统人才队伍建设。配合机关党委筹备民主生活会。

主管 财务科 负责部门预算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国有资产管理以及代管局属有关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承担局属单位财务、资产、绩效、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非税收入等指导和监督工作。提出有关水利价格、税费、基金、信贷等政策建议。

2 黄东明(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管 人事科 承担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职称改革、出国(境)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水利系统民族团结工作,指导全市水利系统人才队伍建设。配合机关党委筹备民主生活会。

农村水利水电和科学技术科 组织开展全市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以及小水电代燃料等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组织重要水利科学研究、水利科技成果转化、水利先进实用新技术引进和推广应用工作。负责水利科技成果管理、评价和科技奖励提名。监督实施水利行业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指导水利行政许可工作,负责水利局“放管服”改革工作并监督检查。

水利综合发展中心 负责节约用水、水土保持、农村饮水、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等方面的技术性、事务性相关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市水电建筑工程公司

3 唐官荣(党组成员、副局长 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文秘、机要、档案、局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等。承担政务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配合机关党委筹备民主生活会。

规划计划科 拟订全市水利发展规划,组织编制水利综合、专业、专项等重大规划。组织重大水利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设计文件审查。组织指导有关防洪论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跨区域跨流域水资源供需形势分析、大型调水工程前期工作。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管理。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4 仇建辉(党组成员、副局长) 水旱灾害防御和水土保持科(水利信息化办公室) 组织编制全市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市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监测,负责有关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指导市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负责拟订水土保持的相关配套文件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全市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水利信息化工作。

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监督科 组织指导全市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指导病险水库、水闸、江河堤防的除险加固、运行管理、维修养护和综合利用与划界。组织指导水库大坝、水闸注册登记管理。组织指导水库运行调度规程或调度运用方案的编制和监督实施。负责全市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承担水利建设质量考核工作。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组织指导中央和自治区水利投资项目稽察。

招标站 负责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

5 涂 红(党组成员、驻水利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分管纪检 监察组 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6 沈红卫(党组成员) 绩效办 负责牵头全局绩效考评工作。

机关党委 机关党委职责: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和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党的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创先争优,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党员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学习业务知识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方面知识;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了解群众诉求,维护群众正当权利和利益;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协助党组管理机关基层党组织和群团组织的干部,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对机关领导干部进行考察、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干部的选拔任用和奖惩提出意见;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按照党组织的隶属关系,领导直属单位党的工作。牵头负责筹备民主生活会相关事宜并报送材料。

6 沈红卫(党组成员) 机关 纪委 机关纪委职责: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检查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协助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按照有关规定,检查、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

7 阳幼生(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负责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及大禹公司实施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

负责水利系统职称评审。

防洪排涝工程管理处 负责桂林市城区河道堤防、护岸、排涝泵站、分洪闸、拦洪闸、漓江活动壅水科学试验坝、桃花江肖家壅水坝、徐家壅水坝、桃花江至桂湖连通水系桃花江入口防洪闸工程日常运行、管理、维护、保养、安全监测以及附属设施配套与更新改造,确保工程安全运行。

大禹公司 对桂林市防洪及漓江补水枢纽工程项目技术上负总责。

青龙潭公司 对长塘水库工程项目技术上负总责。

8 蒋良斌(市河长办专职副主任 水利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及桂林市有关水利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健全水利综合行政执法制度机制,建立跨部门跨区域执法协作联动机制;依法行使水利领域的行政执法职能。依法受理水利有关投诉、举报线索;承担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等技术性和事务性工作;牵头负责水利系统平安桂林建设及扫黑除恶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河长制工作科 承担市河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事务,组织指导全市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落实和监督考核。督促落实市河长会议议决事项和总河长、河长交办的其他工作。指导全市河湖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指导全市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组织指导水利风景区有关工作。

9 粟盛红(市属水库管理处主任、二级调研员) 市属水库管理处 负责下辖水库的各项工作: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城乡防洪、漓江补水、城乡供水、农业灌溉、水生态环境改善、水力发电等方面的统一调度;水文资料的收集、上报和整编;防汛抗旱工作,组织编制实施防汛预案和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方案,组织水库运行调度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组织指导所属单位做好水利工程和机电设备的管理、维护与更新改造,确保工程和设备正常运行;组织指导所属发电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10 陈晓平(四级调研员) 水政水资源科 承担全市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水资源有偿使用等制度。指导水量分配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组织编制并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指导水资源调度、实施及管理等工作。拟订全市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实施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和定额管理工作。指导和推动全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和指导入河湖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局依法行政工作,提出综合性水利政策研究建议。组织起草全市水利规范性文件。提出全市水利规范性文件修改、清理建议并承担后评估等有关工作。承办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立项、合法性审查、备案和清理工作。承办局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监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查处工作。指导水事纠纷预防调处,协调跨县(市、区)水事纠纷。

11 陈金华(四级调研员) 试验站 协助广西水利厅拟订广西农业节水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规划落实广西主要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的灌溉定额试验研究以及灌溉试验成果的示范、推广工作;主持广西农业节水灌溉规程规范的起草编制;参与国家节水灌溉规划的制订;负责全区粮食作物、经济作物不同时期的灌溉定额制定;代表水利厅在业务与技术方面对全区灌溉试验站进行工作指导与管理等。

12 秦森浩(四级调研员) 水利工程 管理处 负责水利工程运行、中小河流工程建设管理的事务性、技术性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13 曾梓林(四级调研员) 安办 负责全市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工作。

扶贫办 负责脱贫攻坚相关整改工作、专项整治工作跟进、台账整理及材料上报工作;承担局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全局定点帮扶工作的协调推进,组织开展定点帮扶相关工作,指导派出第一书记开展工作;负责草拟全局年度帮扶计划及行业扶贫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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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水利局主要职责

一、负责保障全市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市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战略规划、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全市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全市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区域以及重大水利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全市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市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核国家、自治区、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中央、自治区、市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全市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市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五、负责全市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市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全市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全市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全市重要江河湖泊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全市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七、指导监督全市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县(市、区)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监督病险水库、水闸、江河堤防的除险加固。指导直属水库工程运行管理。

八、负责全市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市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指导全市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市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组织全市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跨县(市、区)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组织指导全市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一、开展全市水利科技工作。负责水利科学技术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监督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

十二、承担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相关工作。承担市河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事务,组织指导全市河长制湖长制实施和监督考核。督促落实市河长会议议决事项和市总河长、河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市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专业技术支撑。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市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与市行政审批局的职责分工。市水利局将承担的行政审批及相关事项划入市行政审批局,市行政审批局统一实施市政府确定列入集中审批的行政审批事项及相关事项的依法受理、审查、审批及决定送达,并承担相应的法律任。行政审批职能划转后,市水利局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并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市水利局和市行政审批局建立审管互动和信息双向反馈机制,确保审批和监管无缝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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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水利局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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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水利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文秘、机要、档案、局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等。承担绩效考评、政务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

(二)财务科。

负责部门预算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国有资产管理以及代管局属有关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承担局属单位财务、资产、绩效、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非税收入等指导和监督工作。提出有关水利价格、税费、基金、信贷等政策建议。

(三)人事科。

承担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职称改革、出国(境)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全市水利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四)规划计划科。

拟订全市水利发展规划,组织编制水利综合、专业、专项等重大规划。组织重大水利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设计文件审查。组织指导有关防洪论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跨区域跨流域水资源供需形势分析、大型调水工程前期工作。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管理。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五)水政水资源科。

承担全市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水资源有偿使用等制度。指导水量分配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组织编制并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指导水资源调度、实施及管理等工作。拟订全市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实施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和定额管理工作。指导和推动全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和指导入河湖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局依法行政工作,提出综合性水利政策研究建议。组织起草全市水利规范性文件。提出全市水利规范性文件修改、清理建议并承担后评估等有关工作。承办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立项、合法性审查、备案和清理工作。承办局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监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查处工作。指导水事纠纷预防调处,协调跨县(市、区)水事纠纷。

(六)水旱灾害防御和水土保持科(水利信息化办公室)。

组织编制全市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市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监测,负责有关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指导市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负责拟订水土保持的相关配套文件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全市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水利信息化工作。

(七)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监督科。

组织指导全市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指导病险水库、水闸、江河堤防的除险加固、运行管理、维修养护和综合利用与划界。组织指导水库大坝、水闸注册登记管理。组织指导水库运行调度规程或调度运用方案的编制和监督实施。负责全市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承担水利建设质量考核工作。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组织指导中央和自治区水利投资项目稽察。

(八)农村水利水电和科学技术科。

组织开展全市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以及小水电代燃料等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组织重要水利科学研究、水利科技成果转化、水利先进实用新技术引进和推广应用工作。负责水利科技成果管理、评价和科技奖励提名。监督实施水利行业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指导水利行政许可工作,负责水利局“放管服”改革工作并监督检查。

(九)河长制工作科(河湖管理科)。

承担市河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事务,组织指导全市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落实和监督考核。督促落实市河长会议议决事项和总河长、河长交办的其他工作。指导全市河湖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指导全市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组织指导水利风景区有关工作。

机关党组织。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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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水利局人员编制

市水利局机关行政编制34名(含机关后勤服务人员3名)。

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3名(另有1个挂牌机构职数1名);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12名。210043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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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水利局文献

桂林市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探讨 桂林市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探讨

桂林市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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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370KB

页数: 3页

政府监督是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管理体系中必不可少的环节。通过分析桂林市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结合实际情况从监督机构定性、监督人员来源、加强执法力度和提高工作效率几个方面,探讨了进一步做好桂林市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的方法。

天津市水利局工会 天津市水利局工会

天津市水利局工会

格式:pdf

大小:370KB

页数: 1页

天津市水利局工会现有会员3689人,中层单位工会组织25个。多年来,各级工会组织认真履行各项基本职能,在民主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提高职工素质、实施送温暖工程和丰富职工文化生活等方面成效显著,连续多年被中国水利电力工会、中国农林水利工会和市总工会评为先进单位。

桂林市水利局志愿服务队联络信息

该志愿团体的联络人是唐建军,联络团体是桂林市临桂区志愿服务联合会(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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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水利局志愿服务队人员规模

该志愿团体人员规模是64人,正式成员有7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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